自考 国际税收 计算题目录(完整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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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目录

(一)免税法的计算分析题

4.1.甲国某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国内、外总所得40万元,其中居住国所得30万,来源国乙国分公司所得10万元。居住国实行20%至50%的累进税率,年所得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年所得30万元至4D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实行叨%的比例税率。试分别用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居住国应征收的所得税的税额。2人国某跨国纳税人在一纳税年度的总所得为6万元,其中来源于本国的所得为4万元,来源于非居住国B国的所得为2万元,A国的税率为30%,B国的税率为20%。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试计算该跨国纳税人在全额免税和不实行全额免税时所交的税款。3人国某跨国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总所得为60000元,其中来源于本国的所得为40000元,来源于B国的所得为20000元。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在20000万以下的(含20000元)税率为20%;超过20p元至35000元的税率为25%;超过35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超过50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5%。B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 该跨国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如何?

(二)扣除法的计算分析题

4.1.假设甲国的A公司某年共获利20万元;其中在甲国获利12万元,甲国所得税税率为45%。在乙国获利8万元,在乙国已按该国4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3.2万元,试用扣除法计算甲国应征A公司的所得税税额。

4.2.用(-)部分中的第2题为例用扣除法进行计算,算出应交税款。

4.3.甲国有家总公司A,它的全部所得均来源于乙国分公司B,数额为100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6%,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乙国根据来源地管辖权课征税款40000元,试计算甲国还应对A公司课征多元税款。

(三)抵免法的计算分析题

4.1.当居住国的税率高于收人来源国的税率时,假定,甲国的A公司某年共获利20万元,其中设在本国的总公司获利12万元,设在乙国的分公司获利8万元,该分公司已按乙国税率30%缴纳所得税2.4万元(8万元×30%)。甲国所得税率为35%,试用限额抵兔法计算居住国甲国应征所得税税额。

4.2.当居住国税率低于收人来源国税率时,仍沿用上例,假定设在乙国的分公司按乙国税率40%已向乙国政府缴纳所得税3.2万元(8万元×40%)。甲国所得税税率为35%。试用限额抵免法计算居住国甲国应向A公司征收的所得税。

4.3.A国一居民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财务情况为:总公司在居住国取得所得800000元,分公司在B国取得所得200000元,A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假定B国的税率为30%,20%,40%这三种情况下,该跨国纳税人应向居住国缴纳税款的情况。

(四)分国限额法的计算分析题

4.1.甲国的A公司,某年在本国国内获利20万元,本国税率为30%;设在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利10万元,已按该国税率20%缴纳所得税2万元;设在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利8万元,已按该国4D%的税率缴纳所得税3.2万元。试按分国限额法计算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

4.2.某跨国公司在一纳税年度来自居住国A国所得6万元,来自B国所得4万元,来自C国所得2万元,来自D国所得3万元,税率:A国30%,B国35%,C国4(%,D国30%。计算该跨国公司的分国限额及应向居住国应纳税额。

4.3.某国Y公司,来自国内所得100万元,来自甲国40万元,乙国30万元,丙国30万元;税率为国内40%,甲国50%,乙国4O%,丙国45%。分公司在国外已纳税款:甲国20万元,乙国12万元,两国13.5万元,共计45.5万元。试计算Y公司来源于国外所得可抵兔的所得税数额,及Y公司还应交所在国税款数。

(五)综合限额法的计算分析题

4.1.以(四)中的第1题为例,采用综合限额法计算A公司的应纳税额。

4.2.以(四)中的第2题为例,计算该跨国公司在居住国中国)可获得的综合限额抵免数。

4.3.假定某跨国公司总机构位于甲国,分公司设在乙国和丙国,甲国税率为50%,乙国税率为40%,丙国税率为45%。在某一纳税年度,总机构从甲国取得所得15万元,从位于乙国的分支机构取得所得10万元,已缴纳乙国所得税4万元,丙国分公司亏损5万元,根据无所得不纳所得税的原则,丙国分公司无须缴纳所得税。试分别用综合限额抵免法和分国限额抵免法进行计算,总公司应纳的税额。

(六)单项限额计算分析题

4.1.甲国某公司年获利100万元,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利70万元,其中营业所得50万元,已按乙国规定税率35%缴纳所得税17.5万元;利息所得20万元,按10%的税率已纳税2万元。已向乙国纳税共计19.5万元。甲国的税率为30%。试用单项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应对A公司征收的所得税税额。

4.2.某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A国取得收人川万元,A国税率为32%,同时该跨国纳税人又有来自B国的收人6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人1万元,B国一般所得税税率为36%,利息征税税率为20%,A国规定对利息采用单项抵免限额,其他收人用综合抵免限额,试计算该纳税人向居住国A国应纳税额。

4.3.某总公司国内所得1000万元,税率为30%。国外分公司获取得得500万元,其中利息为50万元,当地政府税率为20%,已纳税额为10万元;其他所得为450万元,当地政府税率为40%,已纳税额为180万元。试按单项限额和不分项限额计算总公司所要交纳的税款。

(七)单层间接抵免法法的计算分析题

4.1.甲国母公司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100万元,B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N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乙国预提税税率为10%。试计算甲国A公司的间接抵免额和向甲国应缴所得税额。2人国母公司甲拥有设在B国子公司乙的50%的股份。某纳税年度母公司甲来自A国的所得叨万元,乙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B国获利1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份比例向母公司支付股息,并代母公司缴纳预提所得。A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B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O%,B国预提所得税率为10%,计算A国向母公司甲征收多少所得税。

(八)多层间接抵免法的计算分析题

4.1.甲国A公司为母公司,乙国B公司为子公司;丙国C公司为孙公司;A公司和B公司各自拥有下一附属公司股票的50%,其余50%为各国内股东所有;税前各公司国内所得:C公司为100万元,B公司为200万元,A公司为300万元;各国税率为甲国50%,乙国40%,丙国35%Z股息预提税率均为10%;各国允许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净利润总额的10%。试计算A、B公司各自所得应交税款的可抵免数;计算甲、乙、丙三国政府各可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不含国内股息所得税)。

(九)税收饶让下的抵免计算分析题

4.1.甲国的A公司,某年获利20万元,甲国的税率为40%。A公司在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利10万元,在乙国税率30%的基础上,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向乙国缴纳所得税1.5万元。现在甲国允许对乙国的税收优惠实行税收饶让,试计算甲国应对A公司征收的所得税税额。

4.2.甲国的A公司某年获利20万元,收到在乙国的子公司的股息3.5万元,甲国的税率为4O%。子公司同年获利10万元。在乙国规定的30%的税率基础上,享受减半征收1.5万元所得税的优惠,实际向乙国缴纳所得税1.5万元。试计算在税收饶让条件下,甲国应向A公司征收的所得税税额。

4.3.A国某公司支付给国外B国母公司股息10万元,A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A国和B国税收协定限制税率为10%,计算股息获得公司在B国的抵免额。

4.4.A国某母公司应收到来自B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15万元,A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B国税法税率也为25%,A、B两国税收协定限制税率为15%,协定固定税率为20%,计算该公司这笔股息应承担A国多少税。

5.1.假定甲国的A银行和乙国的B银行是跨国联属企业。A银行拥有流动资金5千万元,B银行的流动资金是300万元。甲国的所得税税率为50%,乙国为30%。某年A银行的利润为800万元,B银行的利润为400万元(其中含有A银行用低息贷款转移来的利润300万元)。试用总利润方法对该跨国联属银行的利润进行重新分配。

5.2.人国跨国总公司甲将成本1万元,售价为1.2万元的货物以1j万元的价格售给B国的分公司乙,分公司以1.4万元售出。A国所得税率50%,B国所得税率40%。假设分公司乙销售费用为零,比较按市场价格与按内部转移价格出售的纳税情况。

5.3.假设M公司的三个分公司A、B、C分别设在甲、乙、丙三国,三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O%、25%。A公司以100万元成本生产了一批零件,加上利润20万元,本应按120万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经B公司组装后按led万元的总价格投放市场。但A公司却没有把该批零件卖给B公司,而是以105万元的低价卖给了C公司,C公司又转手按145万元的高价卖给B公司,B公司的成品最后仍以led万元的价格出售。试比较前后两种情况M公司应缴的税额。

5.4.甲国A汽车公司将一批从未在甲国销售过的汽车,以10万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以15万美元的市场价格销售出去。乙国当地同类产品的市场毛利率是20%。根据比照市场标准,A公司卖给其子公司的交易价格应调整为多少?

5.5.某一纳税年度,A国M起重机制造公司,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A国所得税税率为34%,B国则为17%,M公司的起重机制造成本每台10万元美元,在A国市场还未销售过,现以每台12万美元作价销售给B国子公司,B国子公司最后以19万美元的价格在当地出售,试计算其税收款额。

5.6.A国制造母公司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A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B国20%。A国母公司把其生产的一批产品以12万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B国子公司。当时市场上同样数量的这种产品的成交价为17万美元。试计算A国母公司还应补征多少公司所得税。

5.7.甲国A公司以15万元的价格把一项新专利技术转让给其设在乙国的子公司。A公司研究该项技术的成本为30万元,该技术的有效期为10年,转让使用年限为5年,根据有关情报资料,甲国税务机构将该项技术的合理利润率确定为30%。试计算该项技术的组成市场价格是多少?

5.8.假如,上题中的A公司还以15万元的价格将同一项专利技术同时转让给其设在丙国的另一个子公司。乙国的于公司和丙国的子公司的成本费用分摊率各为50%。根据这些资料,试计算出A公司分别与其两个子公司的组成市场价格。

5.9.A国跨国公司母公司将某项新的专利技术给下属B国子公司和C国子公司转让使用。若母公司发明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为6万美元,该项技术有效年限10年,转让使用年限为6年,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分别为1万美元和2万美元,据有关资料,该项技术的合理利润率为20%,成本费用分摊率分别为40%和60%。根据组成市场标准,母公司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多少?

5.10.从国母公司生产了一批零部件,其成本为5万美元,以5.5万美元的价格销售给B国下属子公司。据资料,这类零部件的毛利率一般为20%。按组成市场标准,这项内部销售业的市场组成价格应为多少?

5.11.以第5题为例,在既无市场标准,又不能采用比照市场标准的情况下,A国M起重机制造公司以成本价格(每台10万美元)销售给B国子公司,B国子公司还以每台19万美元售出。试计算其应征税额。

6.1.甲国A公司从其乙国分支机构处取得利润100000元,乙国所得税率65%,甲国所得税率40%,在抵免情况下,情况如何?在同一年内,A国从避税港B公司(控股公司)处取得股息100000元,B并未交任何税收,在甲国实行综合抵免的情况下,A公司的缴税情况如何?

6.2.假定甲国有跨国公司A,在巴哈马拥有一家子公司B,在某一年度内A有一批汽车1000辆,计划在乙国销售。按一般国际市场行情,每辆卡车的价格为10000元,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为7000元,甲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试比较利用转让定价前后该公司的获利数。

6.3.某跨国公司年内的世界范围销售收人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n万元,扣除额经核定为50万元,国外来源所得承担了外国税款,可抵免的数额为50万元,该跨国公司所在国所得税率为46%。试计算该公司在有不合理保留利润前后的情况。

6.4.假定有家新创办公司,它的年世界范围所得为550万元,可抵免的外国税款数额为5万元,正常折扣项目下的数额为50万元,所在国公司所得税率为50%。可根据这些已知情况来分析不正常借款引起的避税问题。

简答题目题

1.1.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1.2.简述跨国公司在国际税收中的重要作用。

1.3.简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的产生和作用。 1.4.什么是国际税收?

1.5.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1.6.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2.1.为什么说国际税收没有独立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2,什么是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

2.3.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以什么为依据? 2.4.国际税收涉及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2.5.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在采取不同所得税制度的国家如何征税? 2.6.跨国超额所得是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取得的? 2.7.如何计算跨国超额所得?

2.8.跨国资本利得如何计算和征税?

2.9.一些国家对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如何征税? 2.10.各国对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如何征税? 2.11.简述英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征收程序。 2.12.简述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义务人的情况。

2.13.我国怎样对跨国纳税人一般经常性所得进行征税的? 2.14.简述跨国超额所得所采用的税种。

3.1.什么是税收管辖权,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2.为什么说,一个主权国家根据地域概念和人员概念行使其政治权力,既是合理的,但又是相互矛盾的? 3.3.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3.4.什么是双重征税?分几种类型? 3.5.物的双重征税分哪几种? 3.6.人的双重征税分几种情况?

3.7.什么是管辖权?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8.简述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特征。 3.9.简述狭义的国际双重征税。 3.10.简述广义的国际双重征税。

3.11.简述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

3.12.由于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而产生的国际双重征税,有几种情况? 3.13.跨国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确定?

3.14.因双重居民而造成双重纳税义务的矛盾,如何解决?

3.15.简述在两个国家居住的跨国法人居民公民公司身份如何判定? 3.16.对跨国自然人取得的独立劳条所得,如何确定其来源? 3.17.对跨国法人,其来自非居住国的营业利润如何确定? 3.18.简述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3.19.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如何确定。

3.20.管辖权性质的双重征税同经济性质的重叠征税的区别。

3.21.如果世界各国政府都统一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或所得来源地管辖权,是否还能产生国际双重征税? 3.22.简述跨国纳税人投资所得的约束规范。 3.23.简述跨国纳税人其他所得的约束规范。

4.1.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式有哪些?

4.2.各国通常采用的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4.3.什么是免税法?

4.4.为什么有的国家实行免税法?

4.5.为什么说对跨国纳税人的居住国来说,抵免法优于免税法? 4.6.实行税收抵免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4.7.直接抵免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4.8.直接抵免法在实施过程中,大体有几种情况? 4.9.什么是扣除法? 4.10.什么是减免法? 4.11.简述限额抵免法。

4.12.比较综合限额抵免法和分国限额抵免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4.13.什么是间接抵免法?分为几种?

4.14.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对于要求推行税收饶让制较之发达国家更为积极?

4.15.为什么税收饶让只在抵免法的条件下才得到采用,而在免税法的条件下并不适用? 4.16.简述差额饶让和定率饶让的区别与联系。

4.17.为什么说缓交法是避免双重征税的一种方法的说法是不确切的?

5.1.为何跨国法人同无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跨国收人和费用不会在有关国家之间发生分配问题? 5.2.简述跨国法人同国际联属企业之间如何存在跨国收人和费用的分配问题。 5.3.简述跨国收人和费用分配的复杂性。

5.4。为何要制订出一个能为各国政府所共同接受的跨国收人和费用的分配标准? 5.5.跨国收人和费用分配原则是什么? 5.6、简述独立核算原则。

5.7.按独立核算原则对关联企业的跨国收人和费用进行分配的具体方法有哪几种?

5.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对关联企业之间各类业务往来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有哪些方面?

5.9.按照独立核算原则的要求,跨国企业内部贷款利息收人或费用怎样分配? 5.10.什么是可比、不受控制价格标准?

5.11.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关联企业内部相互提供劳务,如何确定其劳务的收人或费用? 5.12.联合国专家小组提出的对国际劳务收人或费用分配,有哪些注意事项?

5.13.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关联企业内部间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或费用,如何进行分配? 5.14.如何计算跨国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

5.15.简述总利润原则,关联企业的总利润按什么标准在各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配? 5.16.简述市场标准。

5.17.简述比照市场标准。 5.18.简述组成市场标准。 5.19.简述成本标准。

5.20.对跨国公司内部的科研管理费用,美国采取怎样的作法?

5.21.跨国公司所在国是如何运用市场标准调整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的交易? 5.22.为何说总利润原则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盈亏情况?

6.1.什么是国际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 6.2.税境和国境有什么区别? 6.3.国际避税的常用方式有哪些?

6.4.国际避税和逃税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6.5.跨国公司如何运用转移手段达到避税的目的? 6.6.跨国公司如何运用控制手段达到避税的目的?

6.7.跨国自然人如何通过避免成为居民或改变居民身份进行国际避税? 6.8.跨国自然人如何运用税法中的有关扣除的规定达到避税目的? 6.9.法人如何通过选择或改变税收住所的方式进行避税? 6.10.法人如何利用虚构避税地营业的办法进行避税? 6.11.法人如何用转让价格手段进行避税?

6.12.法人如何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避税? 6.13.法人是如何运用信托手段达到其避税目的的?

6.14.法人是如何通过不合理保留利润的方法达到避税目的的? 6.15.跨国公司如何利用延期付税的规定进行避税? 6.16.跨国公司如何通过不正常借款进行避税? 6.17.美国1986年对F分部都做了哪些修改? 6.18.简述美国税法中的反避税规定。

6.19.避税既然是合法的,如何又要反避税呢? 6.20.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危害有哪些?

6.21.国际上一般采取的反避税措施有哪些?

6.22.许多国家制定的单边反避税法,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7.1.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7.2.国际避税地是如何形成的? 7.3.简述成为避税港的三个条件。 7.4.国际避税港是如何分布的? 7.5.国际上对避税港的评价如何?

7.6.国际避税地是如何为个人财富提供避税条件的? 7.7.国际避税地是如何为公司提供避税条件的? 7.8.国际避税地为经营活动提供了什么避税条件?

7.9.国际避税地提供的避免其他限制性法规的管制都包括哪些内容? 7.10.国际避税地是如何为跨国投资者提供特别的便利条件的?

7.11.简述国际反避税港的措施中,采用什么方法控制资本的流出的。 7.12.阻止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的措施有什么?

8.1.简述发达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采取的政策。 8.2.简述发展中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采取的政策。 8.3.简述国际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种类。

8.4.什么是涉外税收的优惠原则?在具体做法上,可以分为哪几类? 8.5.对法人纳税人我国为什么采用全面性的优惠原则?

8.6.一些国家如何实施涉外税收特定优惠原则?应注意什么事项?

8.7.发达国家为何较少采用税收优惠制度? 8.8.简述涉外税收中的平等原则的优缺点。

8.9.什么是涉外税收的最大负担原则?可以分为哪两类?

8.10、国政府对涉外税收选择全面最大负担原则会造成什么结果? 8.11.税率问题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8.12.预提税率的内容都有哪些?

8.13.简述预提税率和公司税率的适用范围。 8.14.何为税利的分配次序及国际惯例? 8.15.简述股息的税收待遇。

9.1.什么是国际税收协定?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目的是什么? 9.2.简述特定税收协定都涉及哪些方面。

9.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主要区别何在? 9.4.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5.国际税收协定的类型有哪些? 9.6.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有哪些?

9.7.在国际税收协定中所运用的冲突规范有哪些?

9.8.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如何划分国际运输所得的征税权? 9.9.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如何划分投资所得的征税权? 9.10.国际税收协定如何认定投资所得的来源地?

9.1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对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规定有何不同? 9.12.国际税收协定如何划分缔约国双方对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权? 9.13.国际税收协定如何划分非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权? 9.14.简述美国在反滥用税收协定中采取的措施?

10.1.我国为什么要与其他国家缔结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 10.2.我国与外国政府缔结税收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谈判原则是什么? 10.3.美国在与我们缔结税收协定时,为什么不同意税收饶让?

10.4.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具体规定了什么样的避免双重征税方法? 10.5.如何处理税收协定和我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10.6.简述国际税收协定中对一般营业利润征税权的划分。

论述题目录

1.1.评“国际税收”就是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一切税收关系”。 1.2.试论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2.1.简述跨国所得的分类与各类所得的征税,如何受各国所得税立法思想的影响。 2.2.论跨国一般财产价值分类。

3.1.试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两种税收管辖权,而少数国家只行使单一的地域管辖权的原因。

3.2.试述国际重复征税对经济的影响。 3.3.试述确定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3.4.试述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

4.1.简述抵免法的基本内容。

4.2.试比较说明扣除法、免税法和抵免法三种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的异同。

4.3.试比较分析综合限额抵免法和分国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和国家经济利益的影响。

5.1.试述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意义。 5.2.评价跨国收入和费用的分配原则。 5.3.试述执行“独立核算”原则的困难。

6.1.试述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

7.1.试述某些国家或地区乐于成为避税港的原因。 7.2.试述避税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8.1.试述税收在跨国经营活动中的作用。 8.2.试述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意义。 8.3.试述分支机构的税收待遇问题。

8.4.选择涉外税收优惠原则,必须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9.1.试述《联合国范本》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的异同。

9.2.简述确定常设机构的意义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确定常设机构的不同态度。

名词解释题目录 1.1.国际税收 1.3.非关税壁垒 1.5.国际税收协定 1.2.关税壁垒 1.4.跨国所得

2.1.跨国纳税人 2.6.跨国一般所得 2.11.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 2.2.跨国自然人 2.7.跨国超额所得 2.12.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 2.3.跨国法人 2.8.跨国资本利得 2.13.综合所得税制 2.4.跨国征税对象 2.9.跨国其他所得 2.14.分类所得税制 2.5.跨国所得 2.10.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2.15.战时利得税

3.1.主权 3.7.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3.13.双重征税 3.2.法人 3.8.国际双重征税 3.14.狭义的国际双重征税 3.3.税收管辖权 3.9.实质的双重征税 3.15.广义的国际双重征税 3.4.属地原则 3.10.形式的双重征税 3.16.跨国自然人独立劳务所得 3.5.属人原则 3.11.物的双重征税 3.17.跨国自然人非独立劳务所得 3.6.居民(公民)管辖权 3.12.人的双重征税

4.1.免税法 4.7.分国限额抵免法 4.13.税收饶让 4.2.抵免法 4.8.综合限额抵免法 4.14.差额饶让 4.3.扣除法 4.9.单项限额抵免法 4.15.定率饶让 4.4.直接抵免法 4.10.间接抵免法 4.16.延期付税(缓交法) 4.5.全额抵免法 4.11.单层间接抵免法 4.17.减免法 4.6.限额抵免法 4.12.多层间接抵免法

5.1.固定费用额(率) 5.8.比较价格法 5.15.成本标准 5.2.联属企业 5.9.倒扣价格法 5.16.转让定价调整 5.3.关联企业 5.10.组成价格法 5.17.可比不受控制价格法 5.4.转让订价 5.11.总利润原则 5.18.利润分割法 5.5.独立竞争价格 5.12.市场标准 5.19.可比利润法 5.6.跨国收人与费用的分配原则 5.13.比照市场标准 5.20.净收益预期法 5.7.独立核算(独立竞争)原则 5.14.组成市场标准

6.1.避税

6.2.国际逃税 6.3.国际避税 6.4.税境 6.5.税基 6.6.税率 6.7.转移手段 6.8.利润分劈法 6.9.遗产税 6.10.税收难民 6.11.控股公司 6.12.节税

7.1.国际避税地

7.2.广义的国际避税地 7.3,狭义的国际避税地 7.4.自由港 7.5.飞地

8.1.优惠原则 8.2.全面优惠原则 8.3.特定优惠原则 8.4.平等原则 8.5.最大负担原则

9.1.国际税收协定 9.2.双边税收协定 9.3.多边税收协定 9.4.一般税收协定 9.5.特定税收协定 9.6.广义的条约 9.7.狭义的条约

9.8.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9.9,联合国协定范本

9.1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协定范本

9.11.国际规范

10.1.谈判 10.2.签字 10.3.批准 10.4.轮换制

6.13.信托

6.14.可自由支配的信托 6.15.海外信托 6.16.未分配利润

6.17.不正常借款侣.“链条赤字”规则

6.19.双边合作 6.20.多边合作 6.21.国际反避税 6.22.税收庇护 6.23.税收漏洞 6.24.税收流亡 7.6.投资公司 7.7.金融公司 7.8.贸易公司 7.9.专利持有公司 7.10.船运公司

8.6.全面性最大负担原则 8.7.特定最大负担原则 8.8.分支机构 8.9.税利分配次序 8.10.税收负担

9.12.冲突规范 9.13.国际运输 9.14.主管当局 9.15.常设机构

9.16.缔约国一方居民 9.17.归属原则 9.18.引力原则

9.19.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 9.20.无差别待遇 9.21.相互协商程序 9.22.情报交换 9.23.独立代理人 10.5.交换批准书

10.6,单方要求提供情报 10.7.互换情报 10.8.自发提供情报

6.35.居所避免 6.26.居所转移 6.27.部分移居 6.28.假移居 6.29.临时纳税人 6.30.外国基地公司 6.31.个人持股公司 6.32.外国个人控股公司 6.33.F分部 6.34.协定滥用 6.35.中介业务 6.36.转让价格 7.11.服务公司 7.12.准避税港 7.13.方便旗 7.14.附属银行 7.15.附属保险公司 8.11.涉外税收负担 8.12.涉外税收负担原则 8.13.资本输出中性 8.14.资本输人中性

9.24.非独立代理人 9.25.税收无差别待遇 9.26.国籍无差别 9.27.常设机构无差别 9.28.支付扣除无差别 9.29.资本无差别 9.30.国民待遇 9.31.税收协定滥用 9.32.独立征税原则 9.33.优先征税原则 9.34.税收分享原

10.9.缔约双方的立法保证 10.10.国际关系事务中的道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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