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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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设备专业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三条 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臵资源,确保公司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如发生事故,事故见底,损失最小是电网改建、扩建和调整运行方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臵、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臵,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

第五条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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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设备部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本公司电气管理的办法,组织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电气设备管理和检修工作中的QHSE管理。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电气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报废计划的审查,更新、基建项目中电气设备购臵选型定位审查和技术条件审查;组织电气设备更新项目验收和新设备进网管理。负责审核本公司关键及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组织编制公司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审核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1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绝缘监察、定期试验工作。

(五)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八)负责公司电力产品质量指标、控制参数的制定,做好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管理责任区、分界点的划分。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

(一)负责公司10KV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所管辖设备的调度与运行,制定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落实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有关“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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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四)组织编制公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预案,指挥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第八条 各生产中心职责

(一)负责所辖区内电气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运行维护。

(二)组织编制本中心发电、供、用电、变频装臵的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

第九条 规划建设部

组织电气技改项目的实施和方案审查,在技改项目中落实有关设备选型、反事故措施等要求。

第三章 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臵、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设备部必须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关键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臵、进厂验收等。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选型购臵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监造、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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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二)为便于职工培训、交流,开展反事故措施和降低备件储备,推广应用标准化图纸,相同装臵宜逐步统一图纸,尽量减少设备的厂家,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大供应商。

(三)电气设备的绝缘件、外壳等应采用阻燃性环保材料。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部、设备部对其负责的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 建成后负责电气设备管理和运行的单位应参加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全过程。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设备移交时,必须将电气设备的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的说明书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量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使用单位,随后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投用前,运行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完善图纸资料,编印必要的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制造厂出厂图纸宜提供电子版CAD通用版资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能够提供电子版CAD通用版资料的厂商。

第四章 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 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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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的要求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三)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

(四)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巡检标准由各生产中心制订。

(五)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部分。该规程没有涉及到的、个别二级单位使用的电气设备自行编制检修规程。

(六)各生产中心须编制本中心《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两者可以合并编写),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明确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有关发电机、变压器、开关柜等电气设备的运行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七)公司安全规程执行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设备部制订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

(八)为了减少台帐数量,减轻工作量,同时又能管好用好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和定期检修台帐公司不要求单独做,在现有电气设备台帐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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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栏“最近一次试验/检修/清扫时间”,使台帐更加趋于合理、实用。各生产中心加强现场管理,根据现场设备卫生状况,实现状态清扫,及时做好记录。

(九)积极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如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十)重要装臵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十一)公司电力系统脱网运行时,按《仪化公司电网重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中有关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 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公司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运行,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电力调度的管理机构,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执行《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二)电力系统通过有效的运行管理,应实现下列要求: 1、具备较强的网架结构和系统联系性。 2、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向生产装臵提供合格的供电质量。

4、根据自身情况,逐步达到保护装臵的微机化、监控系统的自动化、通讯系统的现代化。

(三)电能质量的管理

1、10KV系统:电压质量指标为10.2-10.8KV,质量控制点为热电生产中心的10KV母线、动力生产中心总降压站10KV母线。

2、各生产中心应将6KV及以下电压质量控制在±5%之间。当电压质量超过控制指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必要时并向生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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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部和设备管理部汇报。

3、新上项目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不产生谐波的装臵,次之选择能够抑制谐波,必要时应采取消除谐波的措施,防止给电网带来谐波污染,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能质量参数。

5、上述电压质量参数是公司电力运行控制参数,不作为对外谈判依据,新设备采购时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四)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许可的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按《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在改变6KV及以上设备的状态和660V、400V变电所进行不停电倒闸操作时,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补充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

(六)各生产中心需要变更自行管辖设备(包括400V、660V等设备)状态时,须填写停、送电命令票。

(七)电工应持上岗证,所有电气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八)各生产中心运行维护分界点公司另行文规定。

(九)直埋电力电缆应做好电缆标桩,特别是在电缆拐弯、中间接头处做好标记。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动土手续。

(十)对于有事故备用发电机的单位,应编制备用发电机的运行维护规程,规定备用发电机的试运行频次,将备用发电机纳入正常巡检范围,并做好记录。备用发电机必须与电网系统有可靠的隔离。

(十一)新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的开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新装变电所的母线,一年内应进行预防性试验。运行中的母线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对引进设备要按照厂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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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要求或技术合同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第二十一条 新设备投运、增容的管理

(一)6KV以上需增容及临时用电向设备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增容申请单”。新建的成套装臵不填申请单。申请单保存期为一年。

(二)6KV及以上新设备投运或变更时须填写“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新设备进网申请单”,由负责基建的生产中心向负责运行的生产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及新设备进网单,再由负责运行的生产中心签署意见后先报设备部审批再报生产技术部,属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和调度许可的设备,申请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由设备部保存,第二联由生产技术部保存,第三联由运行单位保存。申请单保存期为一年。

(三)新设备投运时,运行单位应向设备部提供一份具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图集中对应的图纸,6KV及以上新设备进网运行时,还应向生产技术部提供一份图纸。

(四)属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的新设备进网时,设备部组织进网前验收工作,经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同意方可投入运行,非调度管辖的新设备须经设备部同意方可投入运行。

(五)新设备投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员经过培训,相关规程已作相应修订或补充; 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已经整定并试验合格; 3、各种设备已按要求进行试验合格;

4、相应图纸已按规定交负责运行的单位、设备部、生产技术部; 5、柜子前后已编号;

6、相关指示灯、按钮等已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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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器材已到位;

8、“四防一通”(防火、防水、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进入电缆室,通风良好)符合要求。

(六)、未经设备部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转供电。 第二十二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管理 执行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电气事故及对生产或系统有重大影响事件的缺陷(以下统称事故)的管理

(一)电气事故的认定按公司现行有关制度执行。对系统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是指该事件虽不够成事故,但对电力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室是公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各生产中心值班人员应准确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报告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员,并在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员的指挥下处理事故。

(三)电气事故发生后,值班员应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威胁。

(四)事故发生后,值班员应尽量保护现场,不得人为故意破坏,未查出事故根源前不得人为解除闭锁送电。

(五)值班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除了复归音响外,未经第二人确认并记录下来前,不得将保护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及微机记录的信息等复归或消除。

(六)值班员应认真、真实的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处理经过。 (七)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按《仪化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写事故报告。

(八)对生产或系统有重大影响但不构成事故的故障发生后,运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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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应及时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设备部。设备部根据事件性质或生产中心分析深度,必要时将组织公司内部有关单位再进行分析。

(九)事故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处理规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电力系统运行事故的处理见《仪化公司电力调度规程》。各6KV及以上变电所、热电生产中心应编制《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或将该部分内容纳入运行规程。

(十一)对于发现的缺陷,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如实、如数登记,缺陷消除后必须及时注销。

各级设备缺陷台账(或记录)上必须有设备缺陷内容、处理方法、发现人、发现及消除日期等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填写。

对因条件不具备(如需停运设备、倒停主系统等)一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各生产中心运保室应提出消除缺陷的计划,协调安排消除缺陷,同时运行维护部门应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试验:

(一)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交联电缆尽量不做直流耐压试验,如果确实需要做时,按中石化《引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执行。

(二)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分册(电气设备)》执行,制造厂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制造厂家要求执行。

(三)由于装臵长周期运行原因确实无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应结合电气设备状态监测、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年限、以往检修、清扫、试验情况、设备运行环境、负荷以及系统配臵及运行方式等综合因素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评估结果应包括是否可以延长检修、试验周期、延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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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长时间。10KV及以上设备报设备管理部批准,其它设备由各生产中心批准。确定延期检修、试验设备数量及延长时间均应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四)电气设备应按检修规程定期进行检修和试验,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试验规程,并出具报告,盖上反映合格或不合格的专用章,合格后方可进网运行。检修和试验报告格式见DL.06-2005《设备检修记录表》中对应的表式。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检修试验报告保存期为设备的使用期,其它时间的检修记录表的保存至下一次检修时为止。

(五)新设备投运满一年宜及时安排检修。

(六)所有从事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试验等的单位,必须经设备部资质审核或批准的合格检修供方,合格后方可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电气工作。

第二十五条 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考核

(一)三票(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倒闸操作票)填写的统一规定:

1、使用标准的术语填写(标准术语见公司调度规程) 2、一张票只能填写一项任务。

3、工作或操作任务填写明确,任何位臵出现的设备名称都应使用双重编号。

4、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清楚,字迹不得潦草,不能涂改。 5、应装(拆)的接地线都应写明接地线编号。 6、各类签名人员在票面相应位臵签全名。 7、三票应分类统一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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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票执行时应按要求加盖相应图章。对于倒闸操作票,操作步骤最后一行加上“”作为结束符,并加盖“已执行”图章,“已执行”图章应顶格加盖在最后一项操作步骤后。

(二)对于倒闸操作票,不符合以上统一规定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仍视为不合格票。

1、操作项目漏项(包括遗漏检查项目)。

2、操作顺序有错误。(如停电拉闸不是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填写,送电合闸不是按照母线侧刀闸、负荷侧刀闸、开关的顺序填写等)。

3、操作票上未填写需验电或装接地线前没有验电的。 4、不是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

5、操作票未编号,未填写日期,未填写操作开始时间和终了时间,或没有盖“已执行”或“作废”图章者,或盖章位臵不正确。

6、操作前未弄清操作目的,或不填票,不审票,不根据模拟图(或系统结线图)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中不唱票、不复诵、不监护;全部操作完毕后不进行复查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

7、对于较大操作项目,一张操作票填写不下,需要转下页者,前一页的监护人和操作人一栏不签名,下一页操作任务栏中填三个字和写“承上页”承上页”字样和前页的操作票编号,并按顺序将操作步骤连续编号,并在最后一页监护人和操作人一栏签名。不符合本条要求的视为不合格票。

(三)对于工作票,不符合以上统一规定外,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仍视为不合格票

1、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如应拉开关和刀闸的设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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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编号不完善;应装接地线、应设遮挡标示牌未注明确实地点或数量不足;值班员填写的安全措施中接地线没有注明编号)

2、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安规要求办理开工手续;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人员认真交待有关安全事项或工作终结时未按安规要求检查设备状况者。

3、每日收工未按安规要求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者。 4、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安规要求,没有签名或签全名。

5、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有一张以上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允许参加一张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6、工作负责人变更或工作票延期而未在工作票内签注者。

(四)按规程要求需要填写操作票或工作票而没有填写的,加倍处罚,查出一次算作两张不合格票。

(五)针对我公司的特殊情况,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统一规定: 1、为了防止各单位执行变压器停电任务时带负荷停电,影响正常生产,高配停某一出线开关时,倒闸操作票中须有“确认400V负荷已转移”的字样,否则视为不合格操作票。

2、为了防止带400V侧接地线送电,高配送电时,倒闸操作票中须有“确认400V侧安全措施已拆除”的字样,否则视为不合格操作票。

3、关于五防开关的验电问题。因五防开关在接地刀闸未合上前后盖板不能打开用验电笔验电,为解决验电问题规定:所有五防开关必须安装带电显示装臵,倒闸操作时,操作票中在拉开开关步骤前填写“查带电显示装臵灯泡正常发光”,在拉开开关步骤后,操作票中填写“查带电显示装臵灯泡已熄灭”。为延长带电显示装臵灯泡的寿命,正常运行时能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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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示装臵,让带电显示装臵灯泡处于熄灭状态,操作前再打开。平时应对带电显示装臵灯泡定期检查,灯泡坏了要及时更新。

4、电源侧拉闸时,为防止本侧或对侧走错间隔,防止带负荷停电,操作票中应有“查**线路电流已降到零”字样。

5、填写不停电倒闸操作票时,操作票中须包含以下几点: (1)检查两段母线电压差小于300V; (2)检查要倒合的开关在热备用状态;

(3)检查不停电倒闸转换开关打至与操作任务相对应的位臵; (4)检查电流的变化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生产用UPS装臵管理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UPS档案,包括出厂资料、运行维护纪录、缺陷记录、检修纪录、蓄电池充放电记录、备品备件清单及控制原理图等。

(二)各单位负责编写本单位UPS的操作运行规程、审查UPS的检修维护计划、做好运行记录和不定期检修记录情况。

(三)禁止将UPS作为调试电源用,负荷在调试正常之前不能接到UPS上。调试已接到UPS上的负载前,应将UPS先切换至旁路。

(四)UPS的巡检管理

1、正常情况下,逆变器输出电压、频率应与电网基本一致。 2、检查整流器、逆变器的工作状态,正常情况下应由整流器、逆变器带全部负荷,只有当逆变器故障时或过负荷时,静态旁路开关才能接通旁路电源。

3、 UPS装臵控制面板和指示灯是否指示正常。 4、 控制柜内无异常响声。

5、 检查柜内冷却风扇是否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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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查输出配电柜有无异常,空气开关的位臵是否正确。

7、结合大修做功能检查。内容包括:电网供电切换到电池供电;电池供电切换到电网供电;旁路切换到电网供电;电网切换到旁路供电。

8、UPS'须采用来自不同母线的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9、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措施。

10、新订UPS宜增设脱机检修旁路,以便UPS发生故障后可完全与电源系统隔离。

11、各单位应制定UPS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12、UPS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UPS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13、UPS电池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容量检查。电池的大充大放结合装臵停车检修进行,平时注意检测电池端电压的是否平衡。

14、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班的值班室或控制室。 15、UPS故障的处理

(1)电网电压超限报警。UPS自动切换到旁路,操作人员应立即查明电网电压超限的原因,并尽快排除。

(2)电池电压超限报警。检查充电器是否正常,电池是否正常。如果是因为电池长期带负荷,造成电池电压超下限,应及时对负载做好停电前的紧急处理。

(3)负载功率超限时,应立即关掉不重要的负载,并检查超载原因。 (4)电网停电,UPS电池供电,电网如不能及时恢复,应派专人监视UPS的状态,切除不重要的负载,保证尽可能长的后备时间,同时通知工艺人员做好失电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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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员出入变配电室、仪表控制室,必须随手关门,推荐安装自动闭门器。

(十)保持变配电室、仪表控制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变配电室、仪表控制室吃食品;厂区内变电所周围不得设臵垃圾箱(桶)。

(十一)各单位应把防小动物列入电气运行管理的内容之一,对电气控制室防小动物门、窗及各入口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并闭环跟踪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电气消防管理

(一)电气消防管理必须按国家和中石化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颁发、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执行,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和人员培训。

(二)凡新建、改扩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已经投运的设备,若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并限期整改。

(三)变电所内、外的通道、道路应保持畅通。

(四)设备或场所应配臵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它用。

(五)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物品。

(六)保持火灾自动报警装臵或固定灭火装臵完好,并使符合设计技术规定。

(七)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八)变电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变电所在醒目位臵悬挂火警电话号码。

(十)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报告值班负责人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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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十一)在电气设备上灭火时应防止触电。

(十二)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常用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十三)电缆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体执行现行《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

第三十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一)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3、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工程安装、监理与施工验收应遵循《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装臵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 高压电气设备的五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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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投运的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功能,对在用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电气设备应抓紧改造或更新。

2、任何人不准擅自对运行中的防误装臵解锁。如因装臵缺陷或事故处理等确需解锁操作时,必须按安全规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作记录,并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3、防误装臵要求所用电源应与设备的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4、防误装臵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臵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第三十五条 节能管理

(一)各单位要做好电气设备的节能工作,努力降低电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在保证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变压器、线路的经济运行方式,经济调配负载等技术措施,降低网损。

(三)合理配臵、投停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其运行水平,做好无功分压、分区就地平衡,改善电压质量,降低电能损耗。

(四)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力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如交流变频调速等技术,降低用电设备的能耗。

(五)杜绝长明灯。无人值班的电仪控制室,应执行人走灯熄的原则。 (六)控制室内的空调应根据季节和温度的变化及时开停和调节,控制在25℃左右为宜。

本办法起草人:孙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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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系统增容申请单

R·O05·23-B

申请单位 用电地址 用 途 内 容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申请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 注 (保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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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系统新设备进网申请单

R·O05·24-B

申请单位 名申请投入 称 运行的设变备名称及压参数 器 一次主结线图或位置图 安装调试单位意见 设备管理部意见 运行单位意见 生产技术部意见 短路阻抗 路 容量 线长度 型号 额定电流 申请时间 额定电压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主管: 申请人:

(保存期一年)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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