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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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公 布

《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镇域:为现状泗门镇行政管辖的陆域面积,面积63.35平方公里。该范围也是泗门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重点研究镇域空间结构、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系统。

城区:南起329国道南复线,北至四塘横江,东至兰曹大道,西至镇界,面积约30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发展方向、形态、结构与用地布局。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2010年;

近期:至2015年,与卫星城市建设试点期限一致; 远期:至2020年; 展望:2020以后。 第2条 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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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性质。

3、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城市辐射功能,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3条 本规划是泗门镇域范围内,编制详细规划、工程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及进行城乡建设的依据,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此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本文本中带下划线条目为强制性规定。

第二章 发展目标

第4条 近期发展目标

领跑宁波卫星城市建设,顺利完成从中心镇到小城市的历史性跨越,建设成为工贸发达、功能齐全、辐射有力的姚西北区域发展中心和宁波西部重要门户城市,成为长三角地区统筹发展、先行先试、富有活力的改革创新典范。

第5条 远期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与功能布局,使泗门建设成经济社会繁荣、文化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综合型小城市;并统筹、引领姚西北片区城镇群,形成余姚市域副中心,实现整体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成为“卫星城市建设样板”。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6条 城市性质

宁波都市区卫星城市,余姚市域副中心,宜居、乐业的现代化小城市。 第7条 人口容量与城市化预测

泗门镇域规划人口预测表 单位:万人 户籍总人口 外来人口

2009年(现状) 6.29 3.54 2

2015年 6.5-7 5-5.5 2020年 2030年 2050年 7-7.5 6-6.5 7.5-8.5 7-7.5 9-10.5 8-9 小计 常住总人口 9.83 - 9.83 11.5-12.5 13-14 14.5-16 17-19.5 1 3 5 7 通勤与第二居住地人口 总计 总人口 12.5-13.5 16-17 19.5-21 24-26.5 泗门镇城市化水平预测表 镇域常住总人口 (万人) 城市人口(万人) 城市化率(%) 2009年(现状) 9.83 4.73 48.1 2015年 11.5-12.5 8-8.75 70 2020年 13-14 2030年 14.5-16 2050年 17-19.5 9.75-10.5 11.9-13.1 15-17.1 75 82 88 第8条 用地规模预测

泗门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预测表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 (平方米) 155 135 118 105 105 容纳人口 (万人) 4.73 9-9.75 12.75-13.5 16.9-18.1 22-24.1 备注 容纳人口=城镇人口+通勤人口 2009年 7.35 2015年 12-13.2 2020年 15-15.9 2030年 17.7-19 2050年 23.1-25.3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9条 产业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杭州湾产业带重要组成部分、宁波西部特色产业基地、姚西北现代服务业中心。 2、发展目标

支柱产业清晰、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区域融合度和服务能力提高。 第10条 发展战略 1、农业发展策略——优一产

?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 实施农业产业化、塑造特色品牌农业。 ? 加大农业要素投入,建设现代农业。 ? 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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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发展策略——抓二产

? 全力做大做强电气机械、有色金属、金属制造和交运设备等支柱产业。 ? 改造提升食品加工、纺织业、塑料制品等传统产业。

? 积极培育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等新兴潜力产业。 ? 强化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 3、第三产业发展策略——重三产

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等全方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第11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一产布局——南粮中蔬北休闲

南部粮食生产功能片:主要分布于镇域南部,以东蒲、镇南为主,不断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中部蔬菜种植示范片:主要分布于镇域中部,以楝树下、夹塘为主,辐射带动周边各行政村,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发展高效蔬菜种植和深加工。

北部生态休闲农业片:主要分布于七塘横江以北区域,依托谢家路村新大陆生态休闲农业科技园,积极发展高科技农业、新型农业,并发展以此带动的都市型休闲农业。

2、二产布局——一区三点

一区:工业园区,有效整合全镇企业基础,全力推进工业主导产业、重点支柱产业、成长性行业和规模企业向工业功能区集聚。

三点:三处工业小区,近阶段保留湖北-小路下、谢家路现状较好的村级工业,形成工业小区,远景逐步搬迁至工业园区。在与滨海新城交界处集中布置一定规模的工业小区,并应在基础设施和产业选择等方面注重协调对接。

3、三产布局——双园引领、点轴带动、均衡网络

以商贸园区和物流园区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节点以及服务轴线的有效带动,由点、线及面,形成层次清晰、布局均衡、兼顾城乡、涵盖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多方面的现代服务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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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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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镇域空间统筹规划

第12条 空间管制规划

将泗门镇域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个部分: ? 禁止建设区:原则上严禁进行各类建设活动,起到严格的保护作用。 ? 限制建设区:对各类建设活动严加控制,其中现有的各类城镇、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合,如确需建设需经相关论证。

? 适宜建设区:城市建设活动集中投入到这些区域,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尽量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进行有序建设。

第13条 镇域建设空间发展策略

? 强心:优化强化中心城区,形成具有综合、全面、高效服务功能的城市中心。 ? 聚区:形成高效、集中的功能分区。

? 联网:从整个姚西北片区层面出发,建立卫星城区—镇—村联动的网络化空间

体系。

? 控廊:加强区域道路、河道以及市政廊道的控制,加强控制、维护与周边区块

之间的生态廊道。

? 合群:着眼于区域整体,融入周边功能组群。 第14条 镇域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镇域空间结构为“两片一基地,两轴一廊道”。 1、两片

一是处于镇域中间的城区片,二是镇域北部和南部的现代田园社区片。 2、一基地

在与滨海新城相邻的万圣村附近安排约20公顷左右的小型生产性服务基地。 3、两轴

一是沿329国道的东西城镇发展轴,二是由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组成的南北城镇发展轴。

4、一廊道

沿陶家路江400-800米宽的生态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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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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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乡居民点发展规划

第15条 城乡居民点发展目标与思路 1、发展目标

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功能,改善城乡环境和总体形象,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2、发展思路

?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 科学统筹、协调发展 ? 城乡互动、联动发展 ?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16条 城乡居民点整理策略 1、城中村——改造

对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改造,发展为城市社区。

主要是目前已有部分在城区范围内或已紧邻城区,并且随着未来城区的拓展,将逐渐纳入城区的村庄,包括镇北、泗北、水阁周、大庙周四个村。

2、重点发展整合村——提升,建设具辐射与集聚能力的新农村社区

对已具有一定人口与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基础良好、现有经济实力较强或发展潜力较大、对镇域内其他村庄有合理服务半径的行政村,予以重点发展,形成新农村社区,并进一步增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发展成为农村集中居民点。

3、一般村——控制,建设新农村基层社区

优化生活环境,但在规模上以控制为主,远景则应逐步向城区或重点发展的新农村社区集聚。

第17条 城乡居民点布局

规划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城乡居民点布局一览表

等级

村(社区) 东大街 规划人口 (万人) 13 规划建设用地 建设措施 (公顷) 1569.19 现状城区内社区。 8

城区 西大街 汝湖 后塘河 镇北 大庙周 水阁周 泗北 (城区总人口) (城区总建设用地) 现状已有部分位于城区内,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搬迁至城区。 现状混杂于工业区块内,规划随着“东居西工”两大分区的进一步成型,逐步搬迁至城区。 现状建设基础好,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强,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现状小路下和湖北两村建设基础都较好,且村镇建设用地已基本相连,建议联合并加以重点发展,远景发展为集中居民点。 现状建设基础尚好,并靠近滨海新城,便于与新城接轨、为新城服务,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对镇域南部起到重要的集聚、辐射与带动作用,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优化环境,但规模上以控制为主,远景则应逐步向城区或重点发展的新农村社区集聚。 新农村社区 谢家路 小路下-湖北 0.41 0.51 41 51 万圣 0.36 36 东蒲 楝树下 夹塘 相公潭 陶家路 海南 上新屋 镇南 小计 合计 0.27 0.28 0.28 0.18 0.24 0.25 0.03 0.21 3.02 16.02 27 28 28 18 24 25 3 21 302 1871.19 第18条 村镇职能结构

泗门镇职能引导一览表 村镇名称 主要职能 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生活和生产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工业城区 组团的规模化建设及仓储物流的衔接配套;结合老城改造,进一步完善居住功能,营造宜居宜业的田园城镇氛围。 完善初级教育、基本医疗、日常购物等服务,带动辐射周边区域。除开展谢家路、小路下-湖北、万基本的农副产品生产外,有条件可适当发展加工、农业观光、旅游接待服圣、东蒲 务等特色产业空间。 楝树下、夹塘、相公潭、新农村基层社区,主要结合各自特色发展以农、林、牧、渔业为主体的第陶家路、海南、上新屋、一产业。 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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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区发展格局

第19条 形成南兴、北拓、东优、西强的发展格局

? 南兴: 329国道以南,振兴老城,整治改造与新建拓展并重,焕发老城新活

力。

? 北拓: 329国道以北,拓展新区,以商贸园区建设为契机,建设综合性高品

质新城。

? 东优:光明路以东,优化生活区块,以居住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功能为主,营造

宜居环境。

? 西强:光明路以西,做大做强生产区块,为经济发展搭建坚实平台。

第二节 城区空间结构

第20条 “两区、双心、三轴、四廊”的空间结构 1、两区:“东居西工”两大功能片区

西北工业片区,以工业和物流业为主,以小型生产服务中心的形式配以一定相关配套设施,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东南生活片区,综合了居住功能和商贸、文教体卫等多种公共服务于一体,形成高品质城区。

2、双心:“一主一次”公共服务双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主中心)——四海大道以北红旗路两侧,以商贸园区为核心,重点发展商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并逐步发展行政、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辐射姚西北片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特色商贸中心(次中心)——河塍路与329国道交叉口附近,以传统商贸为基础,阁老府历史文化区为特色,形成集零售、餐饮、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商贸中心。

3、三轴:“一纵两横”三条轴线

一纵:由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沿线构成的公共服务轴,是南北向的公共设施集聚轴线,并将两个中心串珠成链;

两横:一是329国道发展轴,329国道历来就是泗门城区建设的主要轴线,规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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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进一步完善其沿线设施,赋予丰富的公共服务功能;二是四海大道公共服务轴,通过五星级酒店、镇中扩建等项目的带动,形成具有集中服务功能的重要轴线。

4、四廊:“井”字型生态景观廊道

结合陶家路江、临周江、大沽塘江、谢家路江等重要水系设置带状开放绿地,形成四条生态景观廊道,以此为主骨架,与其他水系以及沿河、沿路绿带相互串联,形成渗透全镇的生态网络。同时,结合地形有选择的设置游憩设施,使之成为重要的城市风貌展示走廊和居民休憩场所,成为集生态、景观、休闲于一体的绿色开敞空间。

城区用地结构规划图

第三节 城区主要建设用地布局

第21条 居住用地规划 1、用地指标

至2020年,规划居住用地418.11公顷,人均32.16平方米。 2、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形成南北两片:

? 城南片:大沽塘江以南,协力路以东,东环路以西,临周江以北,“新水乡住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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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片:大沽塘江以北,光明路以东,东环路以西,329北复线以南,“现代

化优质住区”。

? 生活组团:每个片区以主要道路和河流又可分为2-3个生活组团,每个组团内配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文教体卫等公共设施,形成组团服务中心,优化生活环境。

第22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用地指标

至2020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20.70公顷,人均16.98平方米。 2、布局结构

? 二心——四海大道以北红旗路两侧的综合服务中心、河塍路与329国道交叉口附近的特色商贸中心。

? 三点——分布于各个生活组团的公共服务节点。 ? 三轴——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329国道、四海大道三条服务轴线。

? 并以点、轴为基础发散形成一个渗透城区、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网络。 第23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城区工业用地共437.22公顷,主要集中于西北部的工业园区,目前与居住混杂的零散企业逐步搬迁至园区,统一配套,发挥集群效应。

第24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依托和整合泗门粮油配送中心等专业市场和物流配送工程,增强区域性货物枢纽功能,建成集生产、外贸、商贸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规划面积66.21公顷。

第25条 绿地规划 1、总体格局

共规划绿地173.65公顷,人均13.36平方米。

以城区外围自然生态区为基地,沿陶家路江生态走廊和临周江、大沽塘江、谢家路江的绿廊为骨架,以其它沿路沿河绿带为引导,以公园、小型游园、街头绿地为重要节点,同时在各类建设用地中控制一定比例的绿化用地。最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渗透于城区并与周边自然生态内外呼应、相互环通的完整绿地系统。

2、公园布局 (1)城市公园

陶家路江生态公园——结合陶家路江布置大型生态公园,作为生态走廊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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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生态涵养的理念,引绿入城。

中心公园——结合综合服务中心布置,美化环境、提升人气,突出城市新中心。 汝湖公园——现状建设情况很好,保留作为南部城区的重要休闲场地。 (2)片区级公园

塘后公园——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周边整治改造,进行扩建,并进一步完善,形成更具服务功能的休闲公园。

城东公园——结合组团级文体中心建设,形成开敞空间,为周边片区提供服务。 临周公园——结合临周江,形成特色水景公园。

四塘公园——结合工业园区内的生产服务中心,并依托四塘横江,形成休闲公园。 3、街头绿地

以《宁波市绿化条例》和《余姚市泗门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合理控制沿路沿河绿带,并有效利用边角空间,适度放大,并布置花坛、雕塑、小品、座椅等,为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街道景观及休憩服务。

4、防护绿地

沿329国道等对外交通干道以及高压走廊,按照《宁波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标准控制防护绿地。

工业园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15米以上防护绿带。

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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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

第26条 规划原则

1、实现城市交通适度超前城市发展,满足日益发展的客货运交通需求。 2、理顺过境交通与城镇内部交通的关系,通过交通组织,做好内外交通的衔接与转换。

3、改善现状公路路况,提高对外交通运输的能力,加强村与城区以及外围交通的陆路联系。

4、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轻轨等多种运输方式,建立综合交通运输系统。 5、加快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第27条 规划目标

至2020年,镇域内公路总里程达到90公里,路网密度1.43公里/平方公里。 第28条 铁路

根据宁波市铁路发展规划,沪甬铁路客运专线规划沿泗门镇东侧通过,具体线位现阶段尚未确定。

第29条 公路

规划道路网为方格网结构,形成“七横四纵”的道路骨架。

“七横”——指杭甬高速公路复线(沿海高速公路)、万夹公路、湖夹公路、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329国道、南外环路、329国道南复线。

“四纵”——指西外环路(镇西公路)、光明路、东外环路、余慈高速公路连接线(地面道路名为兰曹大道)。

第30条 内河航运

规划航道结合骨干河道设置,形成“二横一纵”的主干航道。

“一纵”指陶家路江(45-100m)—北排江(60m)—奖嘉隆江(45m)—湖塘江(50m)—马渚中河(42-60m)—姚江,规划陶家路江—奖嘉隆江一段为六级航道。

“二横”指四塘横江(25-40m)—临海大浦(60m),临周江(50m)—临海大浦(60m),规划通航等级为六级航道。谢家路江—青山港—马渚中河按八级航道控制。凡跨越通航河道的桥梁按通航技术等级要求控制梁底标高。为保证通航水位要求,规划在四塘横江与临海大浦相交处设船闸一座,其余水位存在高差处按航管部门管理要求设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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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

第31条 交通设施

规划建设泗门长途客运站和物流中心:泗门长途客运站布置于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与河塍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约3.8公顷。物流中心结合工业区块,布置于西外环路与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约65公顷。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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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抗震规划

第47条 抗震规划措施

1、根据城市抗震设施区划与建筑场地类别,合理进行规划布局与工程建设项目选址。

2、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等开敞空间和人防工程地下设施作为避震疏散场地。

3、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疏散能力。 4、合理控制建筑密度,不同建筑按不同设防等级设防。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可不考虑抗震设防,但重要的工程项目应作抗震安全性评价。

5、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抗灾能力。 6、调整改造主要地震次生灾害源(如化学工业、危险品仓库等),防止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发生。

7、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结合旧城改造,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

第四节 人防规划

第48条 规划原则

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和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49条 人防规划措施

1、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块,有助于战争时期目标的分散,减少损失。 2、确定人防的重点保护目标,如镇委、镇政府等领导机构、直接为战争服务的有关单位、“生命线”工程、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单位及人员密集地区。

3、设立相应的人防指挥部和通信报警系统。 4、建设相应的人防掩蔽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设置人防掩蔽工程,工程可结合广场、公园、绿地考虑,并积极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50条 地质灾害区划定

根据《余姚市域总体规划》等资料,泗门境内的平原大多属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南侧丘陵以及北侧沿海滩涂则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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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条 规划措施

加强监管任务,丘陵地区禁止切坡采石、取土,防止水土流失;海涂围垦建设,必须严格进行工程处理,并应注重不得破坏滨海湿地和近海区域的生态平衡。

已知灾害点以监测为主,必要时进行工程治理。

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52条 垃圾处理 1、处理措施

? 生活垃圾:逐步由袋装化向分类化、资源化收集过渡。开展资源回收和垃圾综合利用,提倡“循环经济”、“零垃圾设计”。并通过对生活废弃物产生源头到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运用分类收集、集装化运输、回收利用、卫生填埋、焚烧、生化处理等多种手段,推动生活废弃物的源头减量、二次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程。

? 建筑垃圾: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按规定运输线路自运或委托代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或综合利用。

? 特种垃圾:包括医疗废弃物和部分死畜、病畜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实现特种垃圾收集容器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和机械化,特种垃圾的收集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自行处理,环卫部门检查、监督;无处理能力的单位,应设置单独的垃圾容器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 工业固体废弃物:由生产单位统一回收、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加强科学研究,开展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对有毒有害的化工废弃物纳入余姚市区统一处理利用。

2、设施规划

规划布置生活垃圾转运站两处,位于城区,以现状垃圾转运站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进一步完善垃圾直运模式,减少垃圾第二次污染,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纳入余姚市统一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处理方式逐步向生化处理等先进方式过渡,并逐步提高垃圾的资源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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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条 公厕设置 1、设置标准

居住用地公厕设置密度3-5座/ km2,设置间距为500-800米;公共设施用地公厕设置密度4-11座/ km2,设置间距为300-500米;工业和仓储用地设置密度1-2座/km2,设置间距为800-1000米,规划根据功能区划及路网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独立式公厕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座左右,新建公厕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2、建设要求

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公厕应对社会开放,以缓解近期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的矛盾。

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二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54条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余姚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泗门镇城市建设区主要位于临山-泗门城镇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10281C03)。环境保护目标为: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二级,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 2、河流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 3、声环境质量按功能要求达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8%。 5、污染物总量放达到余姚市总量控制要求。 23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

第55条 保护原则

1、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历史真实性、生活延续性、风貌完整性原则。

3、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原则。 第56条 古镇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针对目前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古镇核心区域提出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涵盖泗门古镇的核心部分,北至329国道、西至湖边路、东至振兴路-河塍路,南至前南榭,总面积约63.6公顷。

1、重点保护区 (1)范围

北至后街泰和房、东至蔡元房、南至望安路以南区域、西至汝仇河,沿望安路、环成之庄、天和房、咸和房、泰和房等约20米的范围以内,面积约8公顷。主要包括以状元楼、成之庄、三省堂、大学士第、祥丰、大方伯第、人和房、祥丰等为核心的阁老府历史建筑群以及天和房、咸阳房、泰和房、蔡元房、欢伦楼等主要传统民居,这是最能体现泗门古镇水乡历史风貌的精华区域。

以及此范围以外、古镇范围以内的高踏步民居以及16个重要历史建筑用地(包括舒济山、当店、小东山、湖边路12-32号、行五房4-12号、后街某宅、后南谢27弄1-10号、谢锡藩进士第、白象弄民居、湖边路民居、元三房民居、红桂路民居、东墙门诸宅(诸理斋故居、红桂路诸宅、石桥堡弄民居),面积约0.93公顷。

因此,重点保护区总面积约8.9公顷。 (2)保护要求

①历史建筑不得拆除、损毁,濒临的需抢险加固,年久失修的要及时修缮,为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建筑保持外貌,对建筑内部进行改善;对属于重建或整饬类建筑,应采用坡顶,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层,色彩以黑、白、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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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与泗门传统民居风格相协调。

②保护原有老街,街巷应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比例关系,街巷宽度与两侧建筑高度不得轻易改变。

③传统民居区选择相对完整地段加以维修恢复,保护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风格,建筑功能定位为居住建筑。反映居民生活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2、传统风貌协调区 (1)范围

古镇四至范围以内重点保护区外,扣除河塍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地块,以及一品华庭小区、振兴街沿线中学等区域,该区域总面积约37.5公顷,扣除范围以内的高踏步居民以及16个重要历史建筑用地面积约0.93公顷后,传统风貌协调区总面积36.6公顷。

(2)协调要求

①历史建筑不得损毁或拆除;不得进行影响风貌协调的建设和外装修;搬迁工厂,建筑性质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

②整治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建筑应采用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及其它浙东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传统形式的坡顶瓦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是浙东传统民居的做法,以符合传统风貌保护的要求。

③街巷保持原有尺度,路面石板铺砌,市政管线应地埋。 3、建设控制地带 (1)范围

规划将河塍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地块,以及一品华庭小区、振兴街沿线中学等区域作为古镇与新区过渡控制地段,建设控制地带的面积约为18.1公顷。

(2)控制要求

要求与古镇的传统风貌整体协调。新建建筑宜采用传统的白墙、青瓦、坡屋面建筑形式,建筑高度宜采用5层以下,适当增加绿化空间。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有建筑,予以整治。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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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条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保护范围 (1)定义

根据泗门镇各文物古迹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文物古迹保护范围。

(2)保护要求

①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利用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现状的原则; ②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文物无关的建设工程,已有的建设工程要拆除; ③原址保护,非特殊情况不得迁移、拆除; ④不得损毁、改建和添建; ⑤确保安全,不被污染;

⑥任何保护措施应按法律程序坚持严格的报批手续;

⑦当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古镇出现重叠时,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

2、建设控制地带规划 (1)定义

规划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确保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划定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地带。

(2)保护要求

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历史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

①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②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③环境不被污染; ④不得影响安全;

⑤当古镇与文物古迹的建设控制地带出现重叠时,应服从古镇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58条 其它文物保护规划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在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同时,还要经常开展文物调查工作,继续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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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及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3、在历史遗迹分布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如可能破坏地下文物安全的应事先做好考古发掘或文物调查。建设单位应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文物部门进行勘察、调查或发掘。在古城区进行改造建设时,如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并配合文物部门抢救发掘。

4、对于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应逐步由政府收回建筑产权,恢复原有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或辟为文物保护点,以便实施整体性的保护与利用。

5、在建设中如发现特别重要的文物遗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文物和城建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永久性保护。

第十三章 景观风貌塑造规划

第59条 景观体系组织 1、三片景观面

北片的生态化新村景观面、中片的城镇景观面和南片的田园风光景观面。 2、四大风貌区

? 现代化商贸风貌区:光明路以东、329国道以北的城区

? 古镇风貌区:北至329国道、西至湖边路、东至振兴路、南至前南榭的泗门古

镇范围。

? 水乡居住文化风貌区:协力路以东、329国道以南、除古镇风貌区外的城区。 ? 新型工业功能风貌区——光明北路以西的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3、七条景观轴

? 四条自然景观轴:沿陶家路江、谢家路江、临周江、大沽塘江等主要河道设置

较宽的沿江绿带。

? 三条人文景观轴:河塍路(329国道以南段)文化景观轴、红旗路现代服务景

观轴、329国道商贸特色景观轴。 4、多个景观节点

重要景观节点设计要求

节 点 河塍路与西大街交叉口附近区域

节点作用 传统与现代功能相融合的区域,起到过渡和引导作用 27

空间形式 传统与现代结合,具有典型地方特色,变化而不冲突的新老建筑群,连续而又不乏序列变化 开阔的空间尺度,优美的环境与周边建筑协调的广场空间,集中反映城镇经济实力、文化水平、现代科技水平的建筑群 形成新颖别致的建筑群体 绿地结合硬地、雕塑、小品、创造层次丰富、多样化的公园艺术空间 商贸新区的核心区域 城镇核心商贸景观展示区 红旗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附近 各大公园附近区域 进入新区的标识性区域 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区域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60条 近期规划年限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0-2015年。与卫星城市建设试点年限一致。 第61条 近期建设目标

根据余姚市委《关于推进泗门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卫星城市的决定》的设想,到2015年,泗门镇着力打造区域发展的特色产业基地、要素配置基地、公共服务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和改革试验基地,建设成为工贸发达、功能齐全、辐射有力的姚西北区域发展中心和宁波西部重要门户城市,实现从中心镇到卫星城市的历史性跨越。

第62条 近期建设规模

与卫星城市建设目标相衔接,规划至2015年:

1、人口规模:镇域常住人口13万人,其中城区人口9万人,城市化率约70%。 2、用地规模:城区总范围达1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13平方公里。 第63条 近期建设空间构架 1、近期建设总体结构

(1)双心:北侧综合服务中心和南侧商贸服务中心。 (2)两区:“西北工、东南居”两大功能片区。

(3)两轴:南北向由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组成的公共服务轴和东西向的329国道发展轴。

(4)两廊:以北排江、谢家路江等主要河道形成两条穿越城区的生态廊道。 2、重点地区 (1)商贸新区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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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提升公共设施建设,以满足本镇远期发展目标和作为区域发展中心辐射姚西北地区的要求,布置大型医疗、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公建设施。同时加强商业商贸建设,着力把商贸园区打造成为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老城改造区块

加强旧城改造,通过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改造、商业街的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居住环境的改善等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美化城市面貌。

(3)工业功能区块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有效整合全镇企业基础,全力推进工业主导产业、重点支柱产业、成长性行业和规模企业向工业功能区集聚。

第十五章 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64条 实施措施与建议

1、以规划为指导,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2、维护规划法律严肃性,处理好规划刚性和弹性之间的关系。 3、加强规划管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4、加强规划宣传工作、鼓励公众参与。

5、加强区域协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 6、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7、创新城市开发管理体制,整合规划与城建、土地管理的关系。 8、深化规划,重视规划研究与设计。 9、创新区域范围内的统筹机制。 10、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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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附 则

第65条 本规划标准依据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为主,同时应符合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66条 本规划批准后应积极编制各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67条 本规划批准后,应予以公布、宣传。

第68条 规划由泗门镇人民政府和余姚市规划局泗门分局负责解释。 第69条 本规划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2003-2020)》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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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b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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