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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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开展“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申报全国“数字城市”试点及开展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国家数字城市建设任务,加速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推动我市地理信息广泛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完善测绘服务保障环境,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应用和服务水平,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有效整合城市各类与地理位置有关的经济社会信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入,为全市构建统一的、权威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提高我市城市公共管理、应急处理、公共服务以及科学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推动我市信息化发展建设进程,努力打造“数字昆明”、“智慧昆明”。

(二)基本原则

1.城市主导,统筹规划。开展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在市政府组建的“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规划局牵头,积极协调市规划、国土、测绘管理中心、工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园林绿化、公安、民政、环境保护等专业部门,统筹规划,共同构建。

2.统一设计,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技术大纲(试行)》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全市各部门的需求,统一设计,整合数据信息,共享资源。

3.全市唯一,避免重复建设。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为全市搭建统一的、权威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该平台全市唯一,避免重复建设。

4.多元投入,共建共享。数字城市建设试点由国家、省、市共同投入建设,国家投入纳入国家测绘局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工程计划,省、市投入分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专项预算,成果实现共享。

5.需求牵引,科技推动。要紧密结合昆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求,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数字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全市地理信息产业的应用与发展,全面推进全市信息化进程。

二、主要目标、基本内容和重要作用 (一)数字城市建设试点的主要目标

数字城市是综合运用信息共享的理念,以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将物质城市按一定规则进行数字化重建,据此整体研究、解决城市问题的综合系统。数字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紧密结合地方政府工作,以满足城市管理和政府决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基础,通过有效整合城市各类与地理位置有关的经济社会信息,开展包括空间数据集建设、管理和服务系统建设以及典型应用开发等内容的建设工作,形成全市统一的、权威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城市信息化进程,实现国家、省、市信息资源共享。

(二)数字昆明建设试点的主要内容

1.空间数据集。以昆明已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通过更新,并整合有关专业部门的信息数据,构建基本的空间数据基础。具体要完成基础地形图数据库、地理框架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卫星影像数据库、公众版电子地图数据库、电子政务版电子数据库、地名/地址库数据库等七大数据库的建设。

2.管理和服务平台。以满足城市管理和决策需求为出发点,构建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分发服务平台、专题信息集成平台等。依托该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实现地理信息高效、安全的流动;同时,平台还具有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可满足部门和公众对知识与信息的多样性需求。

3.典型应用。根据城市管理和决策的具体要求,以空间数据集为基础,开发五个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本次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在三维规划辅助审批系统、数字公安警务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园林管理信息系统、三维数字社区建设、数字城管等五个系统建设中的共享应用作为典型应用示范工程。

(三)数字昆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1.数字昆明建设是我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支撑和保障,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信息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我市拓展高端信息化、加快信息化提升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数字昆明建设,也是城市高效运转的重要基础平台,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客观需求,是将昆明建设为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必然趋势。

2.数字昆明建设是实现我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能够将各个阶段的规划成果及城市未来发展的状况全面、客观、真实地虚拟、演示出来,能够有效促进、提升、甚至是扩大实施城乡规划全覆盖的成效,为全市城乡规划实施、土地资源管理、城市建设及管理、应急处理、公共服务以及科学决策等方面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

3.数字昆明建设是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在数字昆明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供的地理空间载体上叠加相关业务信息,就可以实现对经济、社会和人文信息的空间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使城市管理和服务空间化、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真实化。尤其是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由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由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由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由事后管理到事前管理,将使城市管理迈上一个新的高度。

4.数字昆明建设也是提升我市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数字城市建成的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系统,社会公众、社区居民都可以通过浏览数字城市建成的地理信息服务网,全方位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信息。建设数字昆明,对于服务民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建设开放型政府具有积极意义。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为加强对我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决定成立昆明市“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祖林(市长) 副组长:陈 勇(副市长) 成 员:陈 浩(市工信委主任)

李 亮(市规划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傅 希(市住建局局长) 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

陈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 王 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 厉忠教(市文广体育局局长) 柳 伟(市滇管局局长) 黄峻峰(市旅游局局长) 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 赵 宏(市测绘管理中心主任) 尚建国(市人防办主任) 王 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 春(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局,由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申报全国“数字城市”试点城市、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日常工作。

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数字城市数据总体建设要求,以及“权威数据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原则,提交本部门满足安全保密要求的政务版或公众版的专题信息库,并配备专人参与办公室的日常协调、建设推进等工作。市测绘院作为具体的组织实施单位和主要的技术支撑单位,应立即开展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数字城市建设试点要求,项目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计划在两年内完成。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立项申请与立项审批阶段

由“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云南省测绘局提出数字昆明建设试点申请(申请必须附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意见等申报材料),经省测绘局审核并同意配套投入后,由省测绘局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立项申请。国家测绘局对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批准立项。

(二)需求调研与项目设计阶段

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后,由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组织编写项目设计书,对空间数据集、管理和服务系统、典型应用等内容进行技术设计。项目设计

书编写完成后报国家测绘局审批。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设计书经国家测绘局批准后,由国家测绘局、云南省测绘局、市政府三方联合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建设、成果共享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正式启动数字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实施过程细化为:

1.基础数据生产与更新。按项目设计的数据工程内容要求,遵循国家和测绘行业标准与规范,通过测绘生产,进行基础地理数据的生产、更新完善及建库。

2.公共平台建设与集成。建立基于网络运行的,能够满足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以及社会化服务空间定位需要三个层面的集成系统。

3.应用示范建设与开发。设计开发基于公共平台典型应用的业务化系统。 (四)成果总结与项目验收阶段

项目完成后,由国家测绘局组织验收,包括整理项目成果,编制技术文档,归纳成功经验和典型问题等,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四个阶段的进度安排见下表。

2011年 项目 三季度 立项申请与立项审批阶段 需求调研与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基础数据生产与更新) 项目实施阶段(公共平台建设与集成) 项目实施阶段(应用示范建设与开发) 成果总结与项目验收阶段 四季度 一季度 2012年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3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五、工作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城市测绘工作的重要要求,胡锦涛总书记于2003年就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作出了测绘部门要“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指示。数字城市建设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力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城市信息化建设步伐,而且对有效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应急处理、公共服务以及科学决策等方面的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紧迫性。

国家测绘局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6〕1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数字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目前,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150多个城市分批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2010年,国家测绘局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的通知》(国测国发〔2010〕48号),要求2012年底,数字城市建设经验要基本推广到所有地市级以上城市,2015年要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的建设工作。

国家测绘局在2009年、2010年相继批准了我省安宁市、玉溪市为数字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1年,为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国家测绘局又批准了我省楚雄市、大理市等11个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启动工作。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在数字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中不仅落后于全国水平,也落后于全省水平,建设形势非常紧迫。

(三)要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联合协作,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要统一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防止各自为政,减少“信息孤岛”;要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数字昆明建设工作。

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真抓实干,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要根据本部门拥有的信息资源,按照全市开展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应的时限、标准、格式等要求及时提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市级财政资金盘子,保证数字昆明配套资金投入;牵头单位要强化对数字城市建设的过程监管,按照签订的合作共建协议以及项目设计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内容实施、成果质量检测、进度计划执行的管理,及时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按国家测绘局下达的航摄计划,及时与航空摄影承担单位协调,保证航摄时间和质量,监督航摄成果及时提交使用。五个典型应用部门要按建设内容,及时完成典型应用的开发任务,并在全市数字城市行业应用方面积累经验,以便数字城市进一步推广使用。

(五)要高度重视地理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工作。

数字城市建设要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等国家有关保密政策法规,切实做到涉密数据绝对不上非涉密网。要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分版运行服务模式,建设涉密版、政务版和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确保国家地理信息资源安全。

(六)要注重数字昆明建设试点的创新工作。

各部门要将创新的思路和理念贯彻到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积极探索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的新模式、新方法,大胆创新共建共享、应用服务、运营管理等机制,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推进社会化运营和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建设的速度和应用的水平。

(七)要切实加强数字昆明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市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展示数字城市建设的最新成果和应用实效;要以签署共建协议书、项目验收等活动为契机,广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数字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b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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