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与考核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11 14:0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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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计划管理与考核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强化目标管理及责任意识,推动以基于公司目标管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确保全面实现公司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目标计划管理的原则:适度超前 目标分解 压力传递

第一章 计划编制

第三条 各部门领导作为工作目标分解与工作计划执行制定的责任人,参加公司计划工作会议。各部门须安排专人与总经办计划管理人员联络和协调,在相关会议、文件通知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分解和工作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跟进、考核工作。

公司各系统负责人或公司系统主管副总经理承担公司经营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的组织、管理工作。应提前做好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相关联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工作;要适时组织相关会议予以分解、落实,并经常监督、检查、跟进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制定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含专项计划)须以集团下发的年度经营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互提计划和公司领导确定的重大计划节点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适度超前,可增加其它日常性工作内容和临时性工作任务,但涉及到大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内容调整,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条 年/季/月度计划的上报分为本部门工作计划及需求计划两类。本部门工作计划编制内容括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责任人、责任领导、完成时间、完成质量标准等;凡是有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完成的计划,在与配合部门沟通后,可在“需求计划”栏中填写配合部门、配合时间和配合事项、配合要求等。

第六条 各类计划实施重点及保障措施

1、各部门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或经营管理计划来制定具体的采购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专项计划、合同执行计划、资金筹措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其它配套计划等,这些计划都是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所有部门应在完善工作计划的分解落实的同时,还要加强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司整体运行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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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正常工作例会外(公司为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领导决定;各部门每天要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落实),对于关键时期,公司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计划调度会,跟踪、协调关于研发、生产、销售、资金等方面工作,加强重要环节的工作推进。会议组织由公司总经办根据当期全公司工作计划与目标推进情况,汇总并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请示公司领导后,召集并组织召开。

每月的公司工作例会,其中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由公司领导全面总结、调度、跟踪、协调和解决重点工作的总体进度落实情况,并对重点工作进行布置和适时调整;各部门汇报当月工作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等;梳理和总结公司当期工作要求、工作目标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方案等;

所有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公司层面的会议还要有会议纪要。所有工作安排、工作计划以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中所列工作内容均作为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与监察部门的督办、督查内容和工作业绩考核管理内容。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计划管理也需执行上述要求和规定。

2、各部门应全面评估各工作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和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合理的实施组织方案以及重点工作环节或工作内容的保障措施,对于有可能出现不测或风险较大的环节应编制防范预案。

3、所有需要有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方案或有可能影响到其它部门工作计划安排的方案,各业务系统领导应会同编制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使得方案更合理、更完善、更具操作性。

4、需要由其它部门继续完善和配合的方案,编制部门应在方案编制后立即知会相关部门,使得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延续。尤其是市场、生产等部门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方案跟进和调整,形成有效的工作系统化管理。

上述工作应在所有计划编制完成的同时也予以完成;各项措施方案也应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 各部门应要求所有部门人员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每个人的工作计划应强调工作任务、工作进程要求、工作质量要求、工作完成节点等。不同的工作任务应注明工作重要性。

部门领导要严格本部门内部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计划的落实执行,加强工作考评管理,尤其是员工月度与周计划的分解、落实情况。

第八条 每月最后一周,各部门应提报当月工作总结和次月工作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由总经办存档;部门内部成员的月度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汇总和审核,由总经办存档并提交人力资源部作为绩效管理要件。 第九条 工作计划的费用控制与成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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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推动基于目标管理的全面预算管理,旨在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环节的目标控制与管理,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目标设定、事中流程与执行节点控制(计划管控)、事后目标达成评定。

全面预算管理很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完善“质、量、费”的数据采集与汇总工作,合理、科学地设定可量化的数据指标。这些既是公司目标管理与计划管理考核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公司全面绩效考核管理的核心内容。

而作为可直接度量、提取的公司经营管理费用与成本预算管理方面,作为工作计划落实的重点,要求如下:

1、各部门应加强费用与成本控制,在编制工作计划的同时,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支出,并及时编制费用与成本预算和支出计划。

2、市场营销部门应编制销售及回款计划,财务部应及时编制合同结算计划,指导和审核销售部门的回款计划。

3、生产部门要组织采购、物流等单位,科学组织生产,合理安排供应链,减少和降低各个环节的成本消耗。

4、各部门所有费用与成本计划、回款计划均应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

5、关于工程项目决算计划方面,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进程,定期编制项目决算报告和项目结算报告,并向公司领导提交费用计划与实际成本分析报告。对于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结算、决算的情况,财务、工程等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及时做出相关计划调整安排。

6、对于公司在执行费用预算审批制度后,根据相关制度和流程规定,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具体的费用计划管理办法。

但有回款任务的部门,每月的部门工作计划必须列明。

第十条 各部门须自觉将上月未完成的计划列入本月计划中继续执行,如未申请调整(在备注栏注明调整后的完成时间或注明取消),则默认计划完成时间为本月1日。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与难度的不同,设定计划权重分值,特殊工作可由公司领导进行加分。如该项工作为集团公司下发的A+计划,则由总经办会同执行部门确定其分值。计划分值由各部门自行申报,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计划填报标准及要求

1、总经办于每月20日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目专业计划》组织下月计划填报工作,各部门须根据计划管理发文要求进行计划编制,填写《部门月度计划表》(见附表),经各业务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将部门月度计划(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并交至总经办。电子版发至邮箱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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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未及时提交的,处罚部门负责人200-500元。

2、计划填报要求科学、合理、完整、无缺漏、有重点、有预见性、有目标性。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必须严格体现重要工作节点。

要求:经各分管领导签字提交的计划出现重要节点计划缺漏、计划时间违反公司要求等问题,单项扣罚部门负责人200元,扣罚分管领导500元。

3、所有计划必须可以量化,有明确的被衡量对象;或有明确的标准、流程可以衡量完成与执行情况。

要求:未量化项目或无明确的任务目标、无可执行的工作流程等报入计划中,扣罚部门负责人200元;主管领导审核不严,扣罚100元。

4、月(周)总结必须严格按照上月(周)发文的计划填报相应的完成情况,对已发文的计划不得改动、删减,严格保持内容和格式(包括排序与序号等)不变。计划调整和追加计划另行走申报审批流程。

要求:违反本条要求的,扣罚部门负责人200元,主管领导未及时发现的,扣罚100元。 5、计划要有明确完成时间、责任人、执行人,责任人必须是执行负责人,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的计划,必须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列入牵头主办部门的计划,便于考核。 要求:违反本条要求的,扣罚部门负责人200元,主管领导未及时发现,扣罚100元。 6、保证语言逻辑性、明确性及严肃性,杜绝含糊或投机辞藻,所有计划条款必须以“完成”、“取得”、“签订”等确定性词语开头。

要求:违反本条要求的,单项扣罚部门负责人200元。

7、集团下发的公司节点计划、经营管理要求、总经理的工作指令(一级计划)必须在各部门计划(二级计划)中体现,各相关部门要进行细化;对于公司要求的完成质量和时间节点,各部门在填报时在备注栏标注“公司节点”,并加重计划分值从严考核,充分体现部门工作与公司计划的高度一致。

要求:违反本条要求的,漏报、错报一级计划的,按每条500元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扣罚。 8、部门计划条目填报时,涉及到日常事务性业务计划,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部门或人员岗位二级职能语言来进行归纳性填报。

要求:对于两次以上不能很好执行本要求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扣罚200元。

9、需求计划需在规定月度工作计划提交前两天完成网上申报与审批,并同时转至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将其列入下月执行计划。

要求:对于不能综合考虑相关部门协作关系,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需求计划的,未造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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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者,扣罚当事部门领导200元;造成工作混乱和投诉者,、扣罚当事部门领导500元。 第十三条 工作计划的实施基础

1、各部门应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分工,确保在工作任务执行时,各岗位能按章操作,所有工作环节力争可控。

2、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树立流程管理、计划管理、目标管理的理念,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3、植入全局观、战略观、市场观,加强团队协调配合,建设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 4、突出荣辱教育,树立创先、创优、创新的价值观。

第二章 计划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时间:为适应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保证各部门提交的总结准确有效,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

2、各部门根据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确定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于1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交总经办。(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总经办对各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就格式、内容等进行初审,然后整理汇总提交总经理审阅。

4、总经理根据公司对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经营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审核,确定重点督办和检查事项。

5、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提供的数据和内容确定实行年度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并提报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专业委员会审批。

6、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28日前完成对所有考核人员的考核评定,提报给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专业委员会审批。

7、 每年1月15日前,公司董事会公布薪酬考核专业委员会的最终评定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相关决定。

第十六条 月度和季度考核

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计划周期为:每月29日至次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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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26日上午12点之前,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计划》、本月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制定下月月度工作计划(分解计划);每月28日17:00前提交本月部门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评表。如未按时提交,逾期一天处罚经办人、部门负责人100元。

3、总经办对月度工作计划就格式、内容等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立即修正,并于4个小时内重新提交。逾期提交的时间超过每月28日17:00,逾期1小时处罚相关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100元。

4、总经办于每月29日(如2月则为27号)12点前将本月各部门计划总结、下月度工作计划汇总并提交总经理审核,并转人力资源部考评;

5、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各部门计划总结后,结合各部门月初提交的工作计划,会同总经办进行计划完成情况复核,并组织对部门领导月度计划实际完成绩效进行评定。

6、在得到各部门领导的上级的最终评定结论后,进行汇总、上报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7、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审批后的评定结果进行相关部分的绩效奖金计算并组织发放。 8、季度考核在综合各月度考核成绩基础上进行,若月度实际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虽然较差,但并未对公司整体工作推进造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季度完成情况良好,则以季度末实际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反之,则在其综合平均成绩基础上下浮10%-15%。 第十七条 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主要为以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周期为考核周期的,或者是公司限期完成任务与目标落实的,不能以固定月、季度、年度为考核周期的工作计划与任务考核。比如,新项目研发、注册、新项目引进、投产、新市场开拓、渠道拓展等。

由于公司专项任务均为公司重要或重大经营任务,对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影响深远,所以,专项考核执行完全封闭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模式。

由人力资源部设计相关制度和流程,按照专项任务的实施目标和落实节点进行分部考核、整体验收,最终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八条 考核标准说明

单项计划实际得分:按时或提前完成的工作,实际得分即为该工作的计划权重分值;未按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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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或未完成的,以计划权重分值为基数进行进减分。

综合具体计算方法为:

(1) 计划按时或提前完成,则单项计划实际得分=计划权重分值。

(2) 超过计划节点时间但当月完成的计划,或对后续工作没有造成影响的,则计划 实际得分为权重分值的80%,否则得分为“0”。

(3) 计划未完成,则实际得分为0分,该节点自动转入下月该部门计划,次月完成按50%分计算,第三月完成按0分计算,未完成按负分计算,超过两月未完成的,按负分累计加倍计算。

(4) 工作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视同为未完成,得分为0分,裁定人为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

领导。

第十九条 计划时间节点标准说明

1、投资、融资、仓储、配送、施工、生产、安装、整改、签约、结算、资料报送、回款、产品注册等计划任务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步骤设置;考核标准必须量化,必须有可控制节点设置。

2、工作在部门或岗位间流转,应按照相关操作流程环节与节点时间要求完成,并形成流转记录,若无记录,需征询主管领导意见;若已完成,但未按照流程要求操作或未提交依据或记录,视同未完成。

3、文件类以对接部门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4、日常工作类以重点项填报计划,不要简单罗列每周工作情况。档案管理、考核等相关重要月例行工作任务,以相应的扣分标准来作为考核标准。

5、制度建设、督办实施、指导检查等计划任务必须有相应可考核的标准设定。如“初稿提交总裁办”,“培训纪要”,“督办检查报告”等。

6、招聘、培训、考核等计划任务必须明确到位的岗位、培训的次数和考核记录等。

7、法务工作任务,如经济活动参与,纠纷的解决必须以过程节点(如招标资格审查报告,仲裁申请执行等)来体现考核标准。

8、相关信息库建设、月报、交易信息等计划任务要有书面/电子文件做为考核标准。 9、生产、配送、商务、销售等计划任务要有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完成步骤(如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完成FDA审批等)、工作对象具体情况(如两批10万支)及标准界定(如抽检合格并由物流发出)。 10、财务电算会计核算,台帐登记,编送报表及资料等基础计划任务应明确时间节点、登记平台及报送单位等名称。

11、指导编写会计报表等相关计划任务,以相关报表等提交相关部门为考核指标。 12、申报并缴纳税款等计划任务,以税务相关凭证为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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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检查审计工作计划任务以审计报告为考核标准,交审计报告呈文单复印件为考核依据。 14、融资相关计划任务应明确步骤(如资料入窗,贷款审批,贷款发放等)。 15、授信评级计划任务应明确评级结果,如(额度、AA)。

16、营销类计划任务,如销售目标、销售收入、销售欠款回笼等。销售目标有确定的目标,如山东卫生厅、辽宁卫生厅、总后卫生局等;有相关金额的项目要明确金额;

17、各工作成果存在先后关系时,各系统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特殊情况在公司计划协调会上提报,并由公司领导审核。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本公司考核部门及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在计划编制工作中,如有部门不坚持原则,出现漏报、瞒报、混分等现象的,由考核监督部门对责任部门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计划考核工作中,如有部门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另行发文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裁办会同人力资源部制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

《各部门月度计划表》

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 任人 8

需求计划 工作责责任领导 完成时间 完成质量标准 配合部门 配合配合事项 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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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az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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