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商品的品名

更新时间:2024-07-10 04: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二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a?a进出口合同的条款(一)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一、列明名称条款的意义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三、规定品名条款时注意事项

案例导入

一、列明名称条款的意义

(一)概念

所谓品名 ,即指商品的名称,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 或概念 。

一、列明名称条款的意义

(二)商品名称的命名方法

(1)以商品的主要用途命名。复印机、显微镜、洗涤剂、洗衣机 (2)以商品的主要原料命名。棉布、不锈钢锅、皮手套 (3)以商品主要成分命名。鱼肝油,人参珍珠霜

(4)以商品产地名胜古迹、著名人物、传说命名。如孔府宴酒、龙井茶、东北大豆

(5)以商品自身显著实体形态命名。如灯心糕、螺纹钢 (6)以制作工艺命名。二锅头烧酒

案例分析

2002年初,我某公司对外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规定:商品品名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

手工;

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立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品质一致。

一、列明名称条款的意义

(三)品名的相关法律和惯例

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交易标的物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损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分析:

责任在我方。因方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品名为?°手工制造书写纸?±,而我方实际所交的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我方显然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虽然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但此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只能算参考样品,因此,卖方仍不能推卸其必须按合同交货的义务。对于该案例我方首先应认识到自己确已违反了合同,不应在是否违反合同上与对立纠缠;其次,我方应主动承认错误,晓之以理,以求得买方的谅解,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较简单,通常是在“商品名称”(name of Commodity)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有时也将型号包括进去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威尔士”牌足球,货号 WS18,5号球,真皮手缝,国际联认足球

WELSON BRAND FOOTBALL ART. NO. WS18, SIZE 5, GENUINE LEATHER, HAND-SEWN, FIFA APPROVED.

三、规定品名条款时注意事项

(1) 内容必须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笼统的规定。

(2) 条款中规定的品名,必须是卖方能够提供且买方所需要的商品,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的词名不应列入。

(3) 尽可能使用国际上的通用名称。

(4)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案例分析

某外贸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L/C上均使用的是Apple

Wine,我方出口单据上也是使用Apple Wine,单证完全一致。不料货到进口国遭海关扣留并罚款,原因是商品内外包装上均用的是Cider。海关认为货证不一致,属于伪报。

分析:

L/ C业务中不仅单证要一致,货证也要一致。如果货名与L/C不符,应要求对方改证,或自己更换包装。

Cider的含义既可以是苹果酒,也可以是苹果汁,这两种含义在征税时是不一样的,应加以注意。如果是出口到伊斯兰教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一般禁止进口酒,不适宜用Apple Wine 。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二、合同中表示品质的方法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品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一)含义

商品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外观形态主要表现为商品的造型、花色、款式、味觉、色泽、透明度等等;内在质量包括商品的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学特征、内在结构和性能等等。

一、品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二)商品品质的重要性

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基本依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

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

案例分析

2002年3月,我某出口A公司对外成交一批食用柠檬酸。在交货时误将工业用柠檬酸装运出口。轮船开航后数天才发现所装货物不符。为了避免造成严重事故,A公司急速通知外轮代理公司,请该公司转告香港代理,于该船抵达香港时,将货截留。虽避免了一次严重事故,但出口公司损失惨重。

一、品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三)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的质量要求 :

1、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2、在国际市场上,用户不仅要对品质进行评价,而且还要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价。

3、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出口商品质量。 4、不断更新换代和精益求精。

5、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案例分析

北京K公司向伊拉克出口北京冻鸭一批,合同规定:所有鸭子必须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但K公司并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在加工时改用科学的“钳杀法”。货到国外后遭对方拒收,并通知K公司,或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问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处理?

一、品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三)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凡品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不应进口。对于确需进口的商品,其品质、规格不应低于国内的实际需要,以免影响国内的生产、消费与使用。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用实物来表示品质

(1)看货买卖 如拍卖 (2)凭样买卖

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对等样品买卖 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

①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②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时,就不宜采用此法。

③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或“品质与样品相似”(QUALITY IS NEARLY SAME AS THE SAMPLE)。

[案例]

? 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二)凭说明表示品质

(1)凭规格买卖

规格指若干能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

长短、粗细、容量等等。

Eg: Chinese Dongbei Soybean

Oil content(min) 18% Moisture(max) 15% Admixture(max) 1% Imperfect Grains(max) 9%

案例分析

某出口公司与国外的买方订了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24罐×100克/箱”,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的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消合同。

(2)凭等级买卖

? 等级(grade)指同一类商品根据长期生产与贸易实践,按其品质的差异或重量、成分、外观和效能的不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所做的分类。 ? Eg:

皮蛋按重量大小分为奎、排、特、顶、大五级; 核桃仁按大小分为头路、二路、三路;

? 锡锭 Tin Ingots

Special Grade Sn 99.95% Min First Grade Sn 99.90% Min Second Grade Sn 99.75% Min Third Grade Sn 99.00% Min

案例分析

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 ,合同与信用证上列明的是三极品,但到发货装船时才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告罄,于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

分析:

? 根据《UCP600》第500号出版物37条C款规定:商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由此可见本例所述情况与《UCP600》的规定相悖,如当地市场价格疲软或下跌,买方完全可以借与原合同规定不符向卖方要挟,尽管我们给的是好货,对方也会籍以拒收或索赔。所在我们在工作中千万要防止出现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

(3)凭标准买卖

? 标准指经政府机关或工商业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或等

级,即将一定的规格和等级所代表的品质指标标准化。

? 注意标准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美国UL安全认证标志); ? 注意标准的版本(如BP88,即British Pharmacopoeia1988);

[案例]

? 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青霉素油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局1953年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进行检验。经反复查明,在英国药局1953年版本内没有青霉素油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公司对外索赔失去了依据。

[分析指导]

? 此案说明在进口贸易中,一定要认真制定商品品质条款,如需要用标准来说明商品品质时,为了便于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通常以采用我国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成交为宜。此外,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酌情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出口国规定的品质标准。但要密切注意各种标准修改和变动的情况,以免引起争议,造成损失。

农副产品常用品质表示方法

?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和”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两种标准表示其品质.

比较:FAQ和GMQ

(fair average quality)(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 FAQ(良好平均品质)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商品的平均品质水平。通常由装船地同业工会在该季节中装船的货物中分别抽出少量加以混合调配,以此代表该季节的平均品质。一般指中等货。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对于一些农副产品具有独特风格或特色,习惯上用产地名称来说明。如四川榨菜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品质条款的内容

商品的品质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货物品名、规格或商标、牌名等。

凭样品买卖时:商品名称、确认样品编号、确认日期

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商标、产地名称等

凭图样和说明书:图样说明书的份数、名称

例如:

Quality as per technical feature indicated in the illustrations submitted by the seller.

T101 MAXAM Dental Cream;

Chinese Groundnut 2001 new crop,F.A.Q. Moisture(max) 13% Admixture(max) 5% Oil content(min) 44%

(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1、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是指工业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这种误差的存在是绝对的,它的大小反映着品质的高低,是由科学技术发展程度所决定的。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无权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工业制成品。

例:出口手表,允许每48小时误差1秒,出口棉布,每匹可有0.1米的误差。

(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2、交货品质的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有一定幅度范围内的差异 ,只要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货物,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

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 :

(1)规定范围,如棉布幅宽47/48”; (2)规定极限,如max,min等;

(3)规定上下差异,如灰鸭毛,含绒量18%,上下1%(1% more or less)。

在品质机动幅度内,一般不另行计算增减价,仍按照合同原价格计算价格。

(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3、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为了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卖方要求在品质条款中加订“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 (QUALITY TO BE CONSIDERED AND BEING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之类的条文。

(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4、品质增减价条款 在品质机动幅度内,一般不另行计算增减价,即按照合同价计收价款。但有些货物,如果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按交货的品质情况加价或减价,这就是品质增减价条款。

四、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二)要从实际从发,防止品质条件偏高或偏低。 (三)要合理地规定影响品质的各项重要指标。 (四)应注意进口国的法令规定

(五)要注意各质量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六)力求品质条款明确、具体。

案例

广东省XH县传统盛产柑橘,并形成了一种优质品种叫“XH柑”,品质上乘,享誉东南亚。XH县某公司与港商A签定了一份出口大宗柑皮的合同,合同中品质条款仅规定“XH种柑皮”。货物发运后,港商A提出异议,称这些柑皮不全是XH县当地出产的,因为他已经派人对该县作了调查,即使全县出产的柑橘也无法剥出这么多的柑皮。我方公司认为,合同仅规定“XH种柑皮”,即只要是XH品种的即可。A商则坚持必须是XH县当地种植的才能算数。双方各执己见,最后中方为了维护双方业务关系而赔偿结案。

案例分析:

? 订立合同的品质条款时应尽量做到准确严密,过分笼统往往会造成事后对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而引起纠纷;

? 中方应坚持自己的立场,按照传统业务习惯应理解为XH品种的柑橘,不应草率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给自己造成损失。

案例

某邮局通过美国一公司驻中国办事处进口一台柴油发电机,合同注明“全新产品”。到货后检验发现机器表面锈蚀严重,商检确定系80年代产品,但内部电机、定子、转子状态良好,证明从未使用。我方要求美方赔偿损失,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以40万美元成交(原价70万美元)。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三、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四、约定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商品的数量是指以一定的度量衡单位表示的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积等。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可以索赔,以至于拒收货物。 ", 如果少于规定数量,买方可以要求: ", 卖方在交货期届满前补交,

但不能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变或承担不合理的费用;", 买方保留损害赔偿的权利 ",

如果多交货,也使得买方有权: ", 拒收多余部分;

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但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英国货物买卖法案》规定:

卖方交货数量如少于约定,买方可以拒收;如多于约定,买方可以只接受约定数量而拒收超过部分,也可以全部拒收。

案例分析

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

[分析指导]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本案例中,我方对外商多交30万公吨,可以拒收也可以全部收下,还可以只收下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收取多交小麦的全部或一部分,要按每公吨100美元付款。

[分析指导]

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无权拒收全部小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本案例中,外商只比合同规定少交20万公吨,尚未构成根本性违约,我方只有权要求外商在交货期内补交,没有权拒收全部小麦,如在补

交期间,外商给我方带来不合理的开支,我方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选择题

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 )的决定。 A、收取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1吨 C、拒收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Measuring Unit) 1、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1)按重量(WEIGHT)计量

公吨(METRIC TON) 长吨(LONG TON) 短吨(SHORT TON) 公斤(KILOGRAM) 克(GRAM) 盎司(OUNCE)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2)按数量(NUMBER)计量

件(PIECE )、卷(ROLL )、包(BALE ) 双(PAIR )、 令(REAM ) 套(SET )、 罗(GROSS ) 打(DOZEN )、袋(BAG )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3)按长度(LENGTH)计算 米(METER ) 英尺(FOOT ) 码(YARD )

(4)按面积(AREA)计算

平方米(SQUARE METER ) 平方英尺(SQUARE FOOT ) 平方码(SQUARE YARD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5)按体积(VOLUME)计算

立方米(CUBIC METER) 立方英尺(CUBIC FOOT) 立方码(CUBIC YARD) (6)按容积(CAPACITY)计算 蒲式耳(BUSHEL) 公升(LITER) 加仑(GALLON)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二)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Measuring System)

米制(公制)(The Metric System) 度量衡制度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 美制(The US System)

国际单位制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案例:

大连某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大米一批,在洽谈时,谈妥出口2000公吨,每公吨280美元FOB大连。但在签定合同时,只是笼统地写了2000吨,我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公吨,而发货时日商要求按长吨供货。请问外商要求能否答应?

分析:

只能答应外商要求长吨交货。虽然在洽谈时是2000公吨,但在合同中并未具体规定使用哪种度量衡,只笼统规定

2000吨,而不同的度量衡制度所代表的量是不同的。这让外商有机可乘。我方应接受的教训是: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计量单位并明确度量衡制度。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凡商品本身重量加包装的重量称为毛重。

2、净重(Net Weight)

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后的商品实际重量(净重=毛重--皮重),国际上有下列几种做法: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1)按实际皮重(ACTUAL TARE 或REAL TARE)计算。即指包装的实际重量,它是

指对包装逐件衡量后所得的总和。

(2)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是指从全部商品中抽取几件,秤其包装

的重量,除以抽取的件数,得出平均数,再以平均每件的皮重乘以总件数,算出全部包装重量。

(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是指按市场已公认的规格化的包装计

算皮重,即用标准单件皮重乘以总件数即可。

(4)按约定皮重(COMPUTED WEIGHT)计算。是指按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皮重作为

计算的基础。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是指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的水分,再加上标准的含水量求得的重量。这种方法适用于经济价值高,而含水量极不稳定的商品,如棉花、羊毛、生丝等。公量的计算公式为: 公量=干量 + 标准含水量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 1+实际回潮率

举例:

某毛纺厂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10公吨,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用科学仪器抽出水分后,羊毛净剩8公吨,问:该批羊毛的公量为多少?

某公司出口生丝一批,买卖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卖方交付的生丝在到达目的港后的实际重量为105公吨,经过科学方法抽出的水分为9.45公吨。请计算该批生丝的公量是多少?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规格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可以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基本内容

成交商品的具体数字+计量单位

数量机动幅度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指在规定交货的标准数量的同时,还要规定允许多交或少交货物的数量或百分比的条款;

适用于某些散装 、大宗 商品,如粮食、矿砂、化肥等。

数量机动幅度 (例)

“ 5000 metric ton,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如何规定溢短装条款(注意)

? 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 ? 机动幅度的选择权 ? 计价方法

案例

?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1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

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

? 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

案例

在一笔出口大宗初级产品的合同中规定:“单价为每公吨230美

元,30000M/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卖方准备交货时,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请问: 如果你是卖方,你准备交付多少货物?为什么? 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二)约定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 3、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1)若成交数量前使用“大约”、“近似”等字眼,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600) 的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2)《UCP6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时不适用。

案例

1、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大约为5000码,每码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5000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2、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批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数量条款举例

? In iron drums of 195 – 200kg. net each, 550 drums total.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重要性和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二、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 三、进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五、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

六、约定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包装的重要性和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一)包装的定义及重要性

商品的包装(PACKING OF GOODS),是指为了有效保护商品品质的完好和数量的完整,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商品置于合适容器的一种措施。

包装是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

一、包装的重要性和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二)包装的种类

1、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ing ) :保护货物,便于运输、储存、计数和分拨

(1)散装(如煤炭、矿砂、原油、天然气、粮食、生铁等); (2)裸装(如钢材、木料、车辆、橡胶、铝锭、锡块等);

2、销售包装:美化宣传和无声的推销的作用

(3)包装(除了以上列举的商品外,其他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有适当的包装 )

? 按包装适用性分类 ? 1、专用包装 ? 2、通用包装

? 按包装耐压程度分类 ? 1、硬质包装 ? 2、半硬质包装 ? 3、软质包装

一、包装的重要性和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三)进出口商品的包装的意义

? 保护、美化商品,有的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过程的延续。 ?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是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

? 提供约定的或通用的商品包装,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

《公约》: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无约定,则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按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二、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age)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4、要便于运输物流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5、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二)运输包装的种类

单件运输包装:箱、桶、包、袋、瓶、 罐、坛、篓、筐等;

集装袋(flexible container) 集合运输包装 集装箱(container)

托 盘(pallet)

(二)运输包装的种类

? ? ? ?

按包装造型划分

箱、袋、包、桶和捆等不同形状的包装。 按包装材料划分

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等。 按包装质地划分

有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

按包装程度划分

全部包装(FULL PACKED)和局部包装(PARTED PACKED)

案例:

2002年我出口公司出口到加拿大一批货物,共值人民币128万。

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我公司实际交货时,因塑料袋无货擅自改用纸袋代替,并只使用有英文贴头。货运到后,加拿大商人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的销售要求,不得不雇人重新更换包装和贴头,后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理亏认赔。问我方受损原因是什么?

分析:

本案例中,我出口公司的错误有二:1、擅自更换包装材料,合

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而我公司擅自改用纸袋包装代替;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贴头,合同规定每件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我公司只使用英文贴头。根据CISG规定,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我公司违反了此规定,应给予外商赔偿。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标准运输标志使用四行文字,每行不超过

17个字母,取消传统的几何图形

指示性标志(handle with care,this side

up,use no hook,keep dry, etc.)

警告性标志(poison,inflammable gas, explosive,etc.)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又称唛头,由简单的几何图形加上字母、数字和文字构成。

作用:便于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对商品的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

运。

主要内容:收、发货人的名称缩写或代号;目的港口或目的地名称;件

号、批号。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例) XYZ ………………………..收货人代号 SC04010001………………参考号 LONDON VIA……………..目的港 HONGKONG………………转运港

NO.1-150…………………..件号

印刷包装标志应注意的问题:

? 标志要简单清晰,大小适当,易于辨认,选用的颜料要牢固,防止褪色脱落;

? 刷制标志的部位要得当,并在每件包装的对称部位刷制两个同样的标志,以便装卸时辨认;

? 运输包装上不要加上任何广告性的宣传文字或图形,以免与运输标志混合难以辨认。

案例:

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合同指定由我方出唛头。因此,我方在备货时就将唛头刷好。但在货物即将出运时,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指定了唛头。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

分析:

我方可以通知买方要求其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内容与合同相符,如买方同意改证,卖方应坚持在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后再对外发货;或者我方在收到信用证以后,按信用证规定的唛头重新更换包装,但所花费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切记,在收到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后,不要做出既不通知买方要求其改证也不重新更换包装而自行按原唛头出口的错误行为。

指示性标志(Indicating Mark)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三、进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Sales Package)

又叫内包装或小包装,是指用适当的材料或容器盛装商品的初

次包装,即直接接触商品,并跟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直接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

(一)销售包装的作用 ? 保护商品品质;

? 美化宣传商品,促进销售;

? 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 ? 增加商品的附加价值,提高商品售价。

(二)销售包装的种类

(三)销售包装上印制标志应注意的问题

进口国的民风民俗、习惯爱好

进口国政府及有关机构对包装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 ? ?

(四)条形码

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所组成,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语言。

包括商品的生产国或地区,生产厂家、品质规格和售价等信息。 分为UPC码和EAN码两种。

案例分析

? 案例1:

客户要求在所有包装上都不要打上?°828?±字样。我方要求工厂不要在外包装上打上828?±,其他与上次出货一样。结果:货物的内包装上仍有?°828?±。客户要求去掉?°828?±,损失5万人民币,推迟交货20天。 ? 教训:

正确理解包装的种类。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是指既不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表明商标(trade marks) 或牌号(brand)的包装。 包括无牌中性和定牌中性

注意:对配额限制商品和普惠制受惠产品等不得使用。

中性包装的作用:

打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2、定牌

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由于版权问题,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由对方承担。

同样,要注意配额限制和普惠制问题,并注意不得违反有关商标和专利保护的法律。防止“为人作嫁”。

思考: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区别?

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案例:

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公司洽谈进口中国“永久”自行车100辆,采用定牌生产,但要求我方改用“箭”牌商标,但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请问,我方是否能接受?处理时要注意什么?

分析:

我方不应接受。因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采用定牌生产时,除非另有约定,在我国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均需标明“中国制造”字样。在处理此项业务中,应认真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以防上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

某公司出口自行车1000辆,合同规定木箱包装,L/C规定包装条件为Packed in wooden case C.K.D.。出口方对C.K.D.的含义不明,但未加注意,按以往习惯将自行车半拆卸后装入木箱,单据照L/C原样照打,但货到目的港后遭海关罚款并多交关税,买方由此提出索赔。

分析:

C.K.D.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缩写,英文全称为complete knock down,即全部拆成散件。而该公司的实际装船是按照S.K.D.,英文全称为semi knock down,意为半拆卸。该公司未弄清C.K.D.的含义即装船,违反了L/C的要求,构成违约。如不能做到,事先应提出改证。且该公司的做法造成买方被迫多交关税,损失较大,理应赔偿。

五、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举例

1、每20件装一盒子,10盒子装一纸箱,共500纸箱。

20 pieces to a box, 10 boxes to an export carton. Total 500 cartons only.

2、每只包纸,并套塑料袋,每一打装一坚固新木箱,并刷信用证规定的唛头。共计400箱。

Each piece to be wrapped with paper and to a plastic bag,each dozen then to a new strong wooden case brushed with the marks specified in the relevant L/C. Total 400 cases only.

六、约定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要考虑商品特点

(二)要考虑成交商品所采用的运输方式的要求 (三)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

(四)在不影响包装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各种费用.

(五)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客户的具体要求 (六)要正确运用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七)不宜轻易接受按某国家式样包装的条件

案例剖析 1

我出口公司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级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经美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处理销售,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赔偿60%,我接电话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也有裂纹。 问题: 我方因如何处理?

案例剖析2

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牙利商人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牙利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从本案中,我们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案例剖析

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

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剖析

国内A公司与国外客户B公司 在2001年1月份 下了1X20'集装箱产品P2(货号934), 此1X20'集装箱的934中,客户有二种规格,每一规格有2种不同的包装,卖给两个不同的最终用户,意味着4种不同样式的产品包装。每种包装的产品100箱,共计400箱。 唛头如下: 唛头:

STL-953 QTY.: PCS(每箱多少支) ITEM NO. 934 G.W.: KGS(毛重) C/NO.1-?? N.W.: KGS (净重) MADE IN CHINA MEAS.: CM

A公司以为工厂会在正唛上按照箱子的流水号来编,因此A公司在下定单时没有注明在正唛的“C/NO.1-” 后按照流水号来编写具体的箱号,结果工厂没有在正唛上按照箱子的流水号来编写,而产品货号又全部一样。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无法区分货物。该客户不得不一箱箱打开包装找货,浪费了客户人工费,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失。客户提出索赔,A公司相应给予客户赔款。但是此客户从此断绝了与我们的贸易往来。

? 这是因为不同的色彩能引起人们不同的视觉反映,从而引起不同的心理活动。例如,黑色、红色、橙色给人以重的感觉,绿色、蓝色给人以轻的感觉,所以笨重的物品采取浅色包装,会使人觉得轻巧、大方;分量轻的物品采用浓重颜色的包装,给人以庄重结实的感觉。

? 美国色彩研究中心曾作过一个试验,研究人员将煮好的咖啡分别装在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咖啡杯内,让十几个人品尝比较。结果品尝者们一致认为咖啡的味道不同--绿色杯内的咖啡酸,红色杯内的咖啡味美,黄色杯内的咖啡味淡。在系列试验的基础上专家们得出结论,包装的颜色能左右人们对商品的看法。药品适于用以白色为主的文字图案包装,表示干净、卫生、疗效可靠;化妆品宜于用中间色(如米黄、乳白、粉红等)包装,表示高雅富丽、质量上乘;食品适于用红色、黄色和橙色包装,表示色香味美、加工精细;酒类适于用浅色包装,

表示香纯浓厚,制作考究。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包装的色彩图案要考虑各民族不同的偏好和禁忌,特别是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更应如此。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av.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