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第三方支付方式现状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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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第三方支付方式现状及问题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经济学(注册会计师) 2011级 周静

指导教师 黄延霞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很大程度商解决了我国网上交易的支付信用问题和资金安全问题。全面应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开展电子商务、增加传统企业竞争利力的新趋势。但正因如此,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存在许多问题,快速发展的背后也隐藏许多危机。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风险 一、简述第三方支付方式

(一)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内涵进行界定 1.支付

百度百科中指出,支付指付出,付给。多指付款。在相关的博弈论文献中,支付指的是一个策略的成本与利益的归纳。 2.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指通过互联网做为载体进行资金的转移.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3.第三方网上支付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4.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与银行(通常是多家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第三方支付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作为网络交易的监督人和主要支付渠道,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了更丰富的支付手段和可靠的服务保证。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现状

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蓬勃兴起,第三方支付组织从提供简单的资金结算,发展到可连接产业链各环节和行业上下游的多元化资源整合机构。第三方制度组织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支付服务,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支付需求,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竞争,逐步成为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虽然较多,但是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型企业中。根据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在线支付市场统计,2012年,支付宝占整个在线支付市场比重达46.6%,财付通占整个市场业务比重的20.9%,中国银联占比重达11.9%,快钱与回复天下占市场比重分别达6.2%和6%。2013年第三季度我国第三方互联网之父企业中,支付宝占据48.8%的市场份额,财付通以18.7%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好易联、快钱、回复天下、ChinaPay、易宝支付、环迅支付分列三只八位。 (三)第三方网上支付基础理论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本身。在进行网络支付时,信用卡号以及密码的披露只在持卡人和银行之间转移,降低了应过商家转移而导致的风险。同样当第三方是除了银行以外的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某个机构时,支付也通过第三方在持卡人或者客户和银行之间进行。持卡人首先和第三方以替代银行帐号的某种电子数据的形式(例如邮件)传递帐户信息,避免了持卡人将银行信息直接透露给商家,另外也可以不必登录不同的

网上银行界面,而取而代之的是每次登录时,都能看到相对熟悉和简单的第三方机构的界面。

第三方机构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又签订有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是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中,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信用卡信息被窃。以B2C交易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历程以及现有平台情况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历程 1.网管支付阶段

第一阶段的代表性事件是,在1998年确定电子商务工程启动,首都电子商域为网上交易与支付中介的示范平台以及1999年首信易作为第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并在网管整合上做出突破,这主要是由于较小的开发阶段的信息系统和运营风险,并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这一阶段被定性为网管支付阶段。(1998年-2002年) 2.信用中介阶段

第二阶段的代表性事件是在2003年阿里巴巴推出的支付宝崛起,打造了具有集信用中介功能为一体的虚拟账户,创建崭新的信用中介规模。是这一阶段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形成的正规法规。这一阶段被定性为信用中介阶段。(2003年-2007年)

3.行业支付阶段

第三阶段的代表性事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开拓发展领域,一举踊跃到航空业、保险业行列中,逐步渗透到全面综合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的领域。这一阶段的第三方支付不仅带有清算服务的特征而且也包含信用中介服务功能,同时还兼备部分融资特征,进而释放了全新的资金理念。而在这一阶段发展趋势来看,针对第三方电子支付的管理正在突破前景,国家并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到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收纳到支付体系当中。这一阶段被定性为行业支付阶段。(2008年-2009年) 4.规范与监督阶段

第四阶段的代表性事件是2010年央行出台的《办法》及配套细则,第三方支付机构资格被纳入央行支付监管领域内。所以,这一阶段被定性为规范与监督阶段。(2010年至今)

(二)现有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比 1.支付宝结算平台

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领先的、独立的,网上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的主要特点有几点,一、根据使用状态下的会员各异,分成各种等级,一下每个等级页面的导航功能也各异。二、新用户、领先先进用户的界面区分引导跟踪,个性化得到初步确定和实现。三、“我的支付宝”交易管理里,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交易管理、资金管理、账户管理服务。四、洁面调理清晰可见产品中心、交易管理、账户信息三者功能各异,分工明确。

阿里巴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紧密合作将支付宝带入新篇章。一、中国“盾”支付宝,客户认证服务。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U盾证书将通过支付宝确认,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在中国的支付宝平台上注册,成为合格证持有人支付宝U盾的客户后,可以立即安全有效的支付交易。二、支付宝公司的客户交易资金账户的托管服务是由工商银行提供的,支付宝的客户交易资金账户“专户专用”,是由中国工商银行监督。由此可看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的月

度报告将支持则本帐户的透明度,客户资金挪用、转移的问题已经避免和改进,转移注意力,以提升支付宝客户的信任,将其积极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这不仅显示支付宝公司希望通过第三方审核监督,体现支付宝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优点,与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规范客户订单和付款交易在推动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第三方电子支付工具有银行依托监管。在所有的卖家商户中,淘宝、阿里巴巴的交易,产生的交易资金都需要托付给所属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放在“专户专款专用”的资金账户里,由此银行将对这笔资金进行监察和管理,第三方是没有资格挪用此资金作为风险的任何投资。 2.快钱结算平台

在国内快钱是全球领先的独立的在线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行列,其核心是给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和高度保密的电子支付服务之一。目前,快钱提供的支付产品最丰富、范围最广,涉及电子支付公司,并引进支付的产品系列,其中包括人民币支付、银行卡支付、神州行卡支付、联通卡支付、VPOS支付各种支付产品支付,该平台只支持多模终端,而且确保企业和个人虽有的支付需求。

快钱的特点有六。一、快钱电子支付平台是开放的,不受任何拘束,使用者注册可有可无,如果想现场刷卡可以不注册,也不强迫注册,注册用户一定是有一定的需求的。二、快钱的支付包括很多类型,不同的年龄层、不同的应用碰到的方式不一样如手机代收、预付费卡、送货上门等。特指的银行卡不是快钱的单一形式,它是把各项电子支付业务都体现在快钱的支付形式上。三、快钱提供的是集成服务,必须依附某些交易。在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有收费或者付费的要求,快钱就把支付需求转化成应用,跟产品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四、快钱的独到之处是体现在银行卡本身的网关业务,比例所占90%以上,这种批发业务,是银行进行各项工作,重新打包、通信定价、再卖掉。五、快钱内部的管理系统、交易监控系统,系统已经相当完善了,有专业的团队对所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管理。六、快钱收费局限。快钱给用户和商户提供的服务除

了支付以外,还可以为商家带来交易量,带来用户。用户所包含的基本信息、交易历史、交易余额,在这些方面可以展现对其有要领的信息价值。所以快钱能够渗透到电子化收入模式当中。 3.财付通结算平台

财付通创新的综合支付平台,丰富的业务领导的BtoB、BtoC、CtoC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电子支付和结算服务。对于个人用户,财付通的安全与稳定不仅提供清算服务,并给予资源的大力支持。

财付通还具有以下优势。一、财付通账户和持卡人账户二者之间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这样之间的关系便可避免支付账户被盗风险个。二、运用财付通账户进行交易支付时,是不会透露与消费者相关的各类信息。三、中介这种功能目的是让消费者安心进行网上支付的消费,保障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安全。四、财付通账户是腾讯账户的一种,是用于腾讯各类业务之间发生的付款行为,依托于 QQ 和 email,方式便捷,便可立即付款,与银行网关不产生任何关联,运用支付密码就可完成支付行为。吴、财付通客户发生的支付行为除在网页上进行操作以外,运用手机也可使用财付通完成支付。

三、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环境问题

当前, 第三方支付组织普遍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岗位分离机制,缺乏独立稽核,这些不足会给第三方支付组织业务和客户沉淀资金带来风险。虽然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传统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比较全面、具体和明确的,但是对于电子商务这一新兴领域,这些权利救济制度显然有些力不从心,极大影响到救济效力和电子商务的运行质量。

(二)业务发展问题

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由于竞争的残酷,导

致价格战升级,使用非常规的竞争手段以争夺更多市场份额,进一步挤压了支付市场有限的盈利空间,必将使第三方支付组织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这使得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几乎没有持续的盈利能力,更谈不上为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服务。 同时,业务操作存在漏洞,导致欺诈案件频发。 我国目前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较弱,注册信息核实难, 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在网上注册,若以虚构或盗用他人的信息注册 ,出现纠纷后 ,真正的侵权主体很难确定。 这也是目前网上欺诈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安全风险问题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支付业务需要进行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但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检测机构比较多,有住建部 IC卡中心、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等,他们执行的标准不一,执行效果可能会出现差异,这将会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 而且大多数第三方组织规模较小,缺乏技术投入,服务同质化,创新不足,势必会导致各第三方支付组织无法拓展业务扩大经营,陷入规模受限、技术单一的恶性循环,随时面临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据统计,2011 年中国互联网安全领域的病毒问题同比增长48%, 钓鱼网站案例急剧增加 ,“云攻击”也正变成现实,储存了大量用户资料和行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安全风险。 (四)监督管理问题

目前, 我国第三方支付组织尚缺乏相应的法律给予合适的身份界定,在当前的工商注册中,第三方支付组织被界定为中介服务机构,但第三方支付组织所经营的业务范畴已经远远超越一般中介服务机构。 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支付结算制度等。目前,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而对电子支付业务却存在许多新的问题,比如洗钱、客户隐私权、客户备付金和网络交

易管理等,这些都是监管部门需要关注的焦点。

四、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下面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 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1、宏观经济环境

第三方支付同样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当经济繁荣时,投资扩大,商品供需增加,卖方愿意投入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广告费、手续费增加,第三方支付行业获利增加。同时,对买方来说,由于就业增加,工资增长,消费需求增加,人们更愿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和消费,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扩大。反之,当经济萧条时期的投资压缩、就业减少、通货紧缩,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萎缩缩,容易造成金融风险。 2、利率及汇率的变动

利率和汇率发生变化,都会影响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的变化,从而引起金融风险。当利率上升时,人们更愿意将资金变成储蓄,从而导致消费需求下降。汇率上升时,出口减少,需求减少。利率和汇率的上升都将使交易减少,使第三方利润减少,引发金融风险。 3、监管缺位

尽管我国已颁布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的申请与许可、反洗钱措施、监督与管理等做了规定,但第三方支付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尚存在缺位。 4、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大量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涌现。截止目前,已有 400 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这些企业产品单一,服务模式一致,相互竞争,打价格战,形成恶性竞争,很多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一些中小型支付公司将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

(二)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因而影响做出准确决策,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重要现象。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第三方支付尽管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买卖双方之间、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容易导致信用风险。 2、利润空间狭窄

第三方支付作为新兴产业,吸引了大量的风险资本,使得许多企业盲目扩张,欠下大量银行信贷资金。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了与银行竞争,取得竞争优势,不收取任何费用,从而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利润很低,偿债能力弱,偿债约束软化,使得银行信贷资产本息难收,导致流动性风险的产生。 3、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不健全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了追求高速发展,一味追求速度,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缺乏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相互制约机制。有关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制度不规范。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工作跟不上。有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冒风险违规经营,加剧了金融风险。 4、违法犯罪活动的存在

一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通过不法手段谋求个人利益。第三方支付平台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隐蔽而快捷的途径,有的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黑钱洗成白钱,有的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还有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事不法交易。这些都导致了洗钱风险和套现风险的存在。

正是由于上述内、外部原因的存在,导致了第三方支付存在着金融风险,为导致整个金融风险埋下了祸根和隐患。

五、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 (一)完善法律法规并强化执行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结合国情、促进创新、市场主导、规范发展”的监管工作思路,对第三方支付的申请与许可、监督与管理、罚则等进行了规定,成为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监管框架,但由于第三方支付涉及的部门多、牵涉的情况复杂、面临的问题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相关部门要适应第三方支付新的发展形势,加快法律法规制定步伐,尽快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第三方支付监管法律体系。例如,网络交易中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自己情况制定合同,用户只有接受与否的权利,所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这就要求相应的法律来规范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非银行机构利用信息和技术、业务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维护交易公平,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法律也可以对这种格式合同的条目和内容进行一些限制和规范,以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也为解决双方经济纠纷提供处理依据。同时,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支付行为的惩处力度,使现有的监管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二)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对第三方支付采取许可制度,对取得支付许可证的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管理人员、设施、风险管理措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要加大对现有支付业务许可条件的执行力度。同时,需要建立健全市场退出制度,对于那些不符合支付业务许可条件或是已拿到支付业务许可证后由于条件变化而不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采取摘牌、收购或兼并等措施,使其退出第三方支付市场。 (三)加强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而是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负债。因此,在发放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之前,就要求第三方分设基本账户与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商业

银行设立备付金专用账户,不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分公司开立备付金专用账户。强化商业银行对存放在本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权,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存放在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用备付金用于自身运营、发放贷款及进行风险投资等行为予以拒绝。同时,还可以建立客户备付金保证金制度,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管理部门确定的比例,向人民银行缴纳保证金或保险。人民银行可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其组织规模、管理和运行情况,实行差别比例 制度,确定合理的提取比。一旦有问题出现,银行可立即冻结保证金以抵御风险,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四)强化第三方支付的反洗钱和反套现责任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交易其交易主体涉及面广、手续便捷,只要持有网络银行卡就能将资金通过支付平台支付给其他主体,或者用信用卡进行支付,这些都为洗钱者和套现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国应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反洗钱和反套现的经验和做法,将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纳入反洗钱法规定的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非金融机构范围,将第三方支付企业纳入反套现监管范围。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对客户的身份进行识别,并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密钥托管机制和电子支付认证制度。另外,还应加强洗钱犯罪和反套现的的立法工作,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和套现行为。 (五)规范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的使用

应尽快建立健全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的管理制度,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得到规范。例如,限制电子货币的买卖行为,限制使用电子货币或电子票据进行实物交易,对电子票据的签发、兑付、托管、统一认证、与纸质票据转换、电子票据伪造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保护电子货币使用者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六) 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检查和审计

中国人民银行应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和作为其账户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客户备付金的使用、内控制度、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审计,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七)加强与政府的沟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其应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 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出谋划策,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八) 建立评价标准体系

第三方支付商应该通过协商建立一套行业服务标准,明确自身义务和责任,并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统一的行业支付标准和规范,尽可能实现不同支付平台的对接,以增加用户使用的方便性。同时,建立第三方支付商评级体系,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对第三方支付进行评级。 (九)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树立第三方支付良好的形象

第三方支付被客户接纳和使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第三方支付的信心和信任,因此,良好的形象对于提升信心、防范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十)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盈利渠道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技术门槛相对不高,可复制性比较强,如果企业不能开发出更多的服务和支付模式,并且迅速占领市场,盈利渠道狭窄,就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为避免同质化服务带来的价格竞争和恶性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进行常规的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同时,要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创新服务模式,从而拓展盈利渠道。

(十一)加强软硬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在第三方网上支付过程中,很难避免出现技术的风险,支付企业各方面的技术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因此,应不断加强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的软硬件系统环境的建设,加强用户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安全性,交

易数据处理的安全性。积极采用和推广新的安全技术占领技术的制高点,强化技术风险的防范能力。

(十二)树立良好信用,维护良好企业形象

信用是企业特别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核心与生命线,因此,树立良好信用,保持良好企业形象十分重要。第三方支付企业不仅要在交易双方出现纠纷时,应及时启动调节机制和赔付机制,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在建立健全客户信用相互评价体系,提供公允的信用评定方法,建立一个用户和商家的监控和信用评估分级数据库,防止欺诈性的交易行为,增加对网上交易的制约和约束,提高买卖双方的诚信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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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a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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