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装卸、运输、押运、储存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10 23:1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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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装卸、运输、押运、储存管理制度

1、涉爆单位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人员,必须品行端正、可靠,熟悉及掌握对所装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能及用途。

2、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磕、碰、摔、撞、翻滚、拖拉或用撬棍、榔头等铁器敲击部件等野蛮装卸行为,搬运时每人每次不超过一箱,两人抬运不超过二箱,严禁超高堆码和挤压。

3、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装卸人员必须听从火药库负责人员的指挥,确保装卸工作安全有序,数量准确无误。

4、装卸人员在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身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严禁穿化纤等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和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进行操作,严禁装卸人员在现场吸烟,携带打火机、手机、计算器等易燃不防爆的电子产品带入库内。

5、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密切观察周围其它人的动向,必要时要安排警卫人员进行把守,严禁在人员情况复杂和可疑的情况下进行装卸。

6、在装卸时,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彻底清查车内没有杂物时方可装车。

7、不应炸药,雷管同时装卸。

8、装卸中使用小推车时,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火花等安全措施。

运输管理制度

1、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危化物品运输证,方可组织运输。

2、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无论距离远近,爆炸物品数量的多少,必须使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严禁使用三轮汽车、翻斗车、拖拉机、自行车和各种挂车运输,对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车上必须有悬挂“危险”标志并带有防火设施。

3、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必须是密封的,并且具备放电、防静电、防盗等功能,车厢内应设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符合爆炸物品运输要求,车辆要求定期进行检验,严禁带病出车,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

4、民用爆炸物品驾驶员必须是专职司机,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丰富的驾驶经验,熟悉各类爆炸物品的种类、性能、用途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并且反应敏捷,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涉爆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配送、清退运输,必须有单位分管火工品的领导批准,并由保卫人员进行押运,方可运输。

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严禁炸药、雷管同车混装,要做到分装分运,严禁货物挤压,严禁乘坐其它非押运人员,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途中随意停车和在人口稠密相对危险的地方停车,严禁

货物滞留车内,把专用车当库房用,雷管严禁夜间运输。对于同车运输的雷管、炸药,必须是国家许可的专用车辆,且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7、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驾驶员应对车内爆破器材的包装、码放进行检查,包装件的码放要求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正确使用车厢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对发现不符合包装、码放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8、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严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0米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驾驶员应停止行驶,并要求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9、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思想必须高度集中,要密切观察周围人的动向和环境情况,出现问题或意外时要沉着、冷静、快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手段使问题或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10、认真做好运输记录,并进行档案化管理。

11、运输车辆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中途也不得随意载人。 储存管理制度

1、火药库保管人员应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并经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专业知识,经过政审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涉爆人员资格证后方可担任。

2、保管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并且要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3、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防洪、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火、防鼠咬虫蛀、防雷、防爆,库内无尘土、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库边无杂草,照明、通讯、消防等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火药库库房内,并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储存许可证,方可进行储存。

4、爆破器材的储存量不得超过公安部门核定的安全储量,火药、雷管必须分品种、分规格、分硐室、分库隔开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除爆炸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5、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计,要求库房温度最高不能超过35度,湿度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温度、湿度超过规定,应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开库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

6、库房堆码以安全为原则,堆放应利于行走,通风良好、堆放稳固,便于搬运和检查,火药箱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距离墙壁不小于0.2米,底部必须垫木板防潮或铺设防静电胶皮。

7、保管员要坚守岗位,做到不丢失、不变质,对清退的炸药、雷管做到班清日结,帐、卡、物三相符,交接班手续清楚,台帐、领发炸药、雷管工作指示单填写规范,签章齐

全,留存单据要装订成册,进行档案化管理(保留三年)。

8、保管人员入库前,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导静电鞋,严禁穿化纤衣服进入库房,要经常保持库区内外卫生清洁。

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押运管理制度

1、涉爆单位火药库火工品押运人员,应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押运工作,并经培训懂得爆破器材业务知识,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涉爆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押运人员押运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3、押运人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押运至接受地时,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等现象。

4、押运人员在押运过程中,车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采取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民用爆破器材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行车安全工作。

6、在民用爆破器材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7、运输途中,押运员要督促驾驶员限速行驶,保持车距。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在运输途中万无一失,安全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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