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社发〔2014〕205号关于公布2014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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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社发〔2014〕205号

关于公布2014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

制培养人员及结对导师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551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12〕15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陈明艳等21名同志和邹奉元等21名同志分别为2014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员及结对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结对期为2年(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每位结对导师工作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每年发放一次。

实施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是加强年轻优秀人才培养,促使人才快速成长的重要举措。批准导师结对指导的培养人员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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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制定科研学术计划,主动加强与导师的联系,珍惜机会,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在导师指导下勇攀科研高峰,在创新实践中不断提升学术技术水平。结对期满一年和期满结束后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经过导师综合评价的总结和课题研究成果。各位导师要大力发扬甘为人梯、提携后学的优良传统,发挥学术技术特长,通过课题指导、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安排顶岗锻炼等多种方式,悉心指导,言传身教,无私传授,帮助培养人员拓展学术视野,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团队协作水平,促使他们早日成长为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主管部门及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导师与培养人员开展结对指导工作创造条件,搞好跟踪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并以此为纽带,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联系,促进产学研结合。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的做法,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程的导师培养制度,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使用新途径,逐步构建特色鲜明、层次衔接、形式灵活、领域广泛的高级专家传帮带体系。

附件:2014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员及结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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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名单

附件

2014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

员及结对导师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培养人员姓名及单位 陈明艳(温州大学) 姜岩(温州大学) 徐华炳(温州大学) 陈柳(温州大学) 金可可(温州医科大学) 唐闻捷(温州医科大学) 结对导师姓名及单位 邹奉元(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 徐步高(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 王卫平(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郑国民(北京师范大学) 汪南平(北京大学医学部) 丁玉强(同济大学) 谢聪颖(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马胜林(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林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王茂德(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蒋松鹤(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黄龙祥(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朱建军(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李炎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孙继(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林海平(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夏宜平(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黄兆信(温州大学) 钟新民(浙江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 陈静(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 郑春芳(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闫秀峰(温州大学) 郑恩典(温州市人民医院) 郑可菜(浙江省温州中学) 施昌魏(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黄孝长(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陈秀娟(温州市九山学校) 周建秋(瑞安市塘下镇罗凤中学) 苏香妹(浙江省瑞安中学) 蔡强(美国埃默里大学医学院) 胡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喻伯军(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胡玫(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隋光远(浙江师范大学) 翁庆双(瑞安市教育局教研室) 任雪明(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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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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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87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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