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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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 CJJ/T82-2012 2013年 5月 1日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 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栽培植planting soil 理化性状良好,

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 客土 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

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 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 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 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 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

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 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1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 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 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 stem density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l1 设施空间绿化 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 plant growth space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 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

2.0.13栽植工程养护 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 施工前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 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

理制度。

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

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0.2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

2

计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

工前完成并与开工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0.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工程项 目有关的技术标准。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 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 通情况。

3.0.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

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 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

行复测。

4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4绿化工程

4.1栽植基础

4.1.1 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 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 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1 规定

3

表 4.1.1 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项次 项目

乔木

植被类型 胸径≥20cm 胸径<20cm 大、中灌木、大藤本 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棕榈类

竹类

大径 中、小径

草坪、花卉、草本地被

乔木 灌木

草坪、花卉、草本地被

土层厚度(cm)

≥180 ≥150(深根) ≥100(浅根)

≥90 ≥40 ≥90 ≥80 ≥50 ≥30 ≥80 ≥45 ≥15

检验方法

1

灌木

一般 栽植

挖样洞, 观察或尺量检查

2

设施顶面 绿化

4.1.2 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

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4.1.3 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ph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值5.6~8.0进行选择。

2土壤全盐含量应为 0.1%~0.3%。

3土壤容重应为 1.0g/cm~1.35g/cm 。

3

3

4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小于 1.5%。

5土壤块径不应大于 5cm。

6 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

要求的测试结果。

7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土每 500m 或 2000m 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 20cm 及 50cm 处, 随机取样 5 处,每处 100g 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客土 500m 或

3

2

3

2000m 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 3处;

2

2)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m 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

2

4

处,随机取样 5 处,每处取样 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原状

土 2000m 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 3处;

2

3)栽植基质每 200m 为一检验批,应随机取 5 袋,每袋取 100g,混

3

合后组成一组试样;栽植基质 200m 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 3

3

袋。

1 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

4.1.4绿化栽植前场地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 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极其有害污染

物清除干净。

3 对清理的废弃构筑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

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4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5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

6对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4.1.5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

2造型胎土、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3 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机

械反复碾压。

4 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

计要求。

5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

6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5的规定。

5

表 4.1.5 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

项次 1 2

项目 边界线位置 等高线位置

≤100

地形

尺寸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cm)

±50 ±10 ±5

检验方法 经纬仪、钢尺测量 经纬仪、钢尺测量

3 (cm) 标高

101~200 201~300 301~500

以后 自然沉降

±10 ±15 ±20

每1000m 测定一次

4.1.6 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对 回填土方

1 栽植土施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

水准仪、钢尺测量 2

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 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

性无机肥。

2 栽植土表层整理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境栽植地 30c

深的表土层必须疏松;

2)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 3cm 的不得超过

10%,粒径小于 2.5cm不得超过 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 10%;

土块粒径应符合表 4.1.6的规定;

1 2

3 4 表4.1.6 栽植土表层土块粒径

项次 项目 大、中乔木 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 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草坪、花草、地被 栽植土粒径(cm) ≤5 ≤4 ≤3 ≤2 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

侧石 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

宜为 0.3%~0.5%。

4.2栽植穴、槽的挖掘

6

4.2.1 栽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

情况。

4.2.2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

合相应的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规定。 4.2.3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应准确,标记明显。

2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2.4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展幅 40cm~60cm,

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

4.2.5 栽植穴、槽挖出的表层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施基肥并

回填表土或改良土。

4.2.6 栽植穴、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

取排水措施。

4.2.7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4

4.2.8 当土壤密实度大于 1.35g/cm 或渗透系数小于 10 cm/s 时,应

3

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4.3植物材料

4.3.1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

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 5%~10%。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

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3.3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3.3的规定。

7

表 4.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项目 姿态和长势 质量要求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整,分枝点和分枝 合理,生长势良好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每100株 乔 病虫害 危害程度不超过树体的5%~10% 检查 10株,每株为1 木 土球苗 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点,少于20株全数检 灌 裸根苗根系 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求 查。 木 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苗木不徒长、根系发 检查方法:观察、量 容器苗木 测 育良好不外露 棕榈类植物 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要求,根系完整 3 草卷、草块、草 束 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厚度均匀,杂草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 不超过5%,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查 10%,4m 为一点, 2 4 5 4.3.4

不少于5个点。≤30m2 应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 花苗、地被、绿 查10%,10株为一点, 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 篱及模纹色块植 不少于 5 个点。≤50 染,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物 株应全数检查。检查 方法:观察 整型景观树 姿态独特,曲虬苍劲,质朴古拙,株高不少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7个~9个, 检查方法:观察、尺 土球完整 量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

约定的应符合表4.3.4 规定。

表4.3.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胸径 1 乔木 高度 冠径 2 灌木 3 高度 冠径 ≤5cm 6cm~9cm 10cm~15cm 16cm~20cm - - ≥100cm <100cm ≥100cm <100cm <50cm 50cm~100cm 110cm~200cm 允许偏差 (cm) -0.2 -0.5 -0.8 -1.0 -20 -20 -10 -5 -10 -5 0 -5 -10 8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10 检验方法 每100株检查10株, 每株为1点, 少于20株全数检查 量测 球类 冠径 苗木 每100株检查10株, 每株为1点, 少于20株全数检查 10 量测 高度 >200cm <50cm 50cm~100cm 110cm~200cm >200cm ≥150cm ≥1cm ≤100cm 株高 101cm~250cm 251cm~400cm >400cm 地径 ≤10cm 11cm~40cm >40cm -20 0 -5 -10 -20 -10 0 0 -10 -20 -30 -1 -2 -3 每100株检查10株, 每株为1点, 少于20株全数检查 10 量测 4 5 藤本 棕榈 类植 物 主蔓长 主蔓茎

4.4苗木运输和假植

4.4.1 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

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

4.4.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确保当天栽植完毕。

4.4.3 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

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4.4 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装车、运输、卸

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4.5 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

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4.4.6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4.7 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

沟假植。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 水。

2带土球苗木的假植,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

土球湿润。

9

4.5 苗木修剪

4.5.1 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

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 部位生长平衡。

4.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 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 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 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 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 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

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 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 2 层~3 层轮生

侧枝;

2) 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 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 lcm~2cm 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病虫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4.5.3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

截长度宜不超过1/2。

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 30cm。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绿筲、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10

分项 序号 工程名 称 19 4.8.4条第 1、 运动场 4.8.4条第 4、 2、3 款、 4..8.5 草坪 5、 6 款 条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测量、环刀取样、观测 500m2检査3处, 不足 500m2检査不少于2处 20 花丼 栽植 水湿生 4.9.2条第 1、 4. 9.2 条 第3、 2、 5 款 4.10.3 条 第 1、2款 4款 观察、尺量 500m2检査3处, 每点 面积为4m2,不足500m2 21 植物栽 植槽 水湿生 植物栽 植 竹类 栽植 耐根穿 4 .10.3 条 第3 款 检査不少于 2处 材料检测 报告、观察、 100m2检査3处, 不足 尺量 100m2检査不少于2处 22 4.10.2 条、 4.10.4条 4.10. 6 条、 4.10.7 条 4.11.4 条、 4.11.5 条、 4.11.6条第 5、6 款、4.11.7 条 测试报告及栽植数、成 500m2检査3处, 不足 500m2检査不少于2处 活数记录报吿 4.11.3 条、 4.11.6条第 1、 2、3款 23 观察、尺量 100株检査10株, 不 足20株全数检査 4.12.4 条 4.12.4 条 24 刺防水 第 1款 1)、 4)、 第1款2)、 3〉、 层 6) 5)、 7) 排蓄 水层 4.12.4 条 第2 款1)、 2) 观察、尺量 每50延米检査1 处, 不足50延米全数检査 4.12.4 条 第2 每50延米长检査1 25 款 4)、 5) 4.12.4 条 第3款2)、 3) 观察、尺量 处,不足50延米长全 数检査 26 过滤层 设施障 4.12.4 条 第3款1) 每50延米长检查1 观察、尺量 处,不足50延米长全 数检査 27 碍性面 层 栽 植基盘 设施顶 4.12. 5 条 第1、2款 4.12.5 条 第3 款 观察、尺量 lO O m2检査3处, 不 足100m2检査不少于2 处 100m2检查3处, 不足 100m2检查不少于2处 28 面栽植 工程 设施立 面垂直 绿化 坡面绿 4.12.6 条 第 6、 7、 8款 4.12.6 条 第 9、 10款 观察、尺量 29 4.12.7 条 第 1、4款 4.12. 7 条 第 2、3、5款 观察、尺量 100株检査10株, 不 足20株全数检査 30 化防护 4.13. 2 条 第 栽 植 1、2款 113.2 条 第3 款 观察、照片 分析、尺 500m2检查3处, 不足 量 500m2检査不少于2处 层工程

46

分项 序号 工程名 称 排盐 (渗水) 31 管沟隔 4.14.3 条 第1 淋 款1)、 2)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4.14.3 条 第1 款3) 1000m2检査3个点,不 测量 (渗水) 层开槽 排盐 32 (渗水) 管敷设 隔淋 33 足1000m2检査不少于 2个点 , 4.14.3 条 第2 4.14.3 条 第2 200m检査3个点, 不 款1)、 2)、3) 款4)、 5)、6) 测量 足200m,检査不少于2 个点 测量 1000m2检査3个点,不 足1000m2检査不少于 2个点 (渗水〉 第3款1)、 2) 层 4.14.3 条 4.14.3 第 3 款 3)、4) 34 施工期 4.15.2 条 第 4.15.2条第 4、 植物养 1、2、3、 5、8 6、7 款、4.15.4 检査施工日志、观察 护 碎拼花 款 条 5.1.2 条、 5.1.14 条 5.1.3 条、 5.1.14 条 5.1.4 条、 5.1.14 条 5.1.5 条、 5.1.14 条 1000m2检査3处, 1000m2以下检査不少 于2处,每处面积不 小于50m2 35 岗岩面 层 卵石 面层 嵌草 地面 水泥花 砖混凝 土 板 块面层 侧石 安装 冰梅 面层 花街铺 地面层 大方砖 面层 5. 1. 1 条 靠尺、楔形 塞尺、量 200m2检査3处, 不足 测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36 37 5. 1. 1 条 5. 1. 1 条 靠尺、楔形 塞尺,量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测 观察、尺量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38 5.1.1 条 拉5m线、 靠尺、楔形 200m2检查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尺,量测 39 5.1.1 条 5.1.15条、 5.1.14 条 100延米检査3处, 不 水准仪、尺 量、观察 足100延米检査不少 于1处 40 5.1.1 条 5.1.6 条、 5.1.14 条 5.1. 7 条、 5.1.14 条 5.1.8 条、 5.1.14 条 靠尺、楔形 塞尺,量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测 41 5.1.1 条 观察、尺量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42

5.1.1 条 拉5m线、 靠尺、楔形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塞尺、量测 47

分项 序号 工程名 称 43 压模 面层 透水砖 面层 小靑砖 45 (黄道 砖〉 面 层 46 自然块 石面层 水洗石 面层 假山、 叠石、 48 5.1.1 条 5.1.12 条、 5.1.14 条 5.1.13 条、 5.1.14 条 5.2.7条第 1、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5.1.9 条、 5.1.14 条 5. 1.10 条、 5.1.14 条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5. 1. 1 条 靠尺、楔形 塞尺,量 200m2检查3处, 不足 测 200m2检查不少于1处 44 5. 1. 1 条 5m拉线、 靠尺、楔形 200m2检查3处, 不足 塞尺,量测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5.1.1 条 5.1.11 条、 5. 1.14 条 拉5m线、 靠尺、观察, 200m2检査3处, 不足 量测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拉5m线、 靠尺、观察,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量测 47 5. 1. 1 条 5.2.4 条、 5.2.5 条, 靠尺、楔形塞尺,量测 200m2检査3处, 不足 200m2检査不少于1处 置石工 5.2.6 条、 程 5.2.7条第 4、5 款 2、3、6、 7、8、 量、锤击、査阅资料 9 款、 5.2.8 条、 5.2.9条 观察、尺 假山叠石主体工程 以 一座叠石为一’检验 批,或以每20延米长 为一检验批,全数检査 50延米检査3处, 不 49 水景管 5.3.2 条 第1、 5.3.2 条 第2、 道安装 4款 3款 '观察、测量 足 50延米检査不少 于2处 50 水景潜 5.3.3 条 第1、 水泵安 3款 装 5.3.3条第 2、 4、 5款 观察、测量 全数检査 51 水景喷 泉的喷 5.3.7 条 第1、 5.3. 7条第 3、 头 安装 座椅 2款 4、 5 款 观察、测量 全数检査 52 (凳)、 5.4.1 条 第 1、 5.4.1 条 第3、 标 牌、 2、 5、 6款 4款 果皮 箱安装 手动、观察 全数检査 53 园林 护栏 5. 4. 2 条 第 3、4、5、 6. 7 款 5.4.2条第 1、 8、 9 款 观察、手 动、尺量 手动、观 察、尺量 100延米检査3处, 不 足100延米检査不 少于2处 54 喷灌喷 5.4.3 条 第1、 头安装 3款 5.4.3 条 第2、 4款 全数检査 48

附录 C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 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表 c. 0.1的规定

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 标准名称 及编号 分包单位

质量验收规

表 C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

验收部位

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班长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范的规定 1

主 控 项 目

2 3 4 5 6 7 8

一 般 项

1 2 3 4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验: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49

c.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表 c.0.2的规定

单位工 程 名称 施工单

表 c.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 责人

位 分包单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项目负 责人

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检 查 结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验 收 结

50

检验批部位、单项、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应采用双层双向钢筋混凝土浇捣。 2路面每隔 10m,应设伸缩缝。

3完成面应色泽均匀、平整,块体边缘清晰,无翘曲。

5.1.10透水砖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水砖的规格及厚度应统一。

2 铺设前必须先按铺设范围排砖,边沿部位形成小粒砖时,必须调整砖

块的间距或进行两边切割。

3 面砖块间隙应均匀,色泽一致,排列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

不应松动。

5.1.11小青砖(黄道砖)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青砖(黄道砖)规格、色泽应统一,厚薄一致不应缺棱掉角,上面

应四角通直均为直角。

2面砖块间排列应紧密,色泽均匀,表面平整不应松动。

5.1.12自然块石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区域基底土应预先夯实、无沉陷。

2 铺设用的自然块石应选用具有较平坦大面的石块,块体间排列紧密,

高度一致,踏面平整,无倾斜、翘动。 5.1.13水洗石面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洗石铺装的细卵石(混合卵石除外)应色泽统一、颗粒大小均匀,

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路面的石子表面色泽应清晰洁净,不应有水泥浆残留、开裂。

3酸洗液冲洗彻底,不得残留腐蚀痕迹。

5.1.14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1.14

的规定。

31

表 5.1.14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基层 面层 项 项

碎 嵌 水 混 花 侧 混凝

砂、 块 拼 卵 草 泥 凝 岗 土 土、 花 地 花 土 岩 次 目 炉液 碎石 石 石 石 岗 面 砖 板 石 块 1 表面平 15 10 15 15 3 4 5 5 4 1 — 整度

在个别地方

2 厚度 一 10% 一 - — — - — — 不大于设计

厚度的 1/10

+0 ±10 ±20 3 标高 ±30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50

4 缝格平 — — — — — 一 3 3 3 2 一 直 5 接缝高 - ‘— — 一 4 3 0.5 1.5 0.5 3 低差

板块

(卵 6 一 — — - 6 1 2 5 3 2 石)间 隙宽度 尺量 7 一 一 — — 一. — — 偏差

32

冰 花 大 压 透 小靑 街 方 模 水 砖 铺 砖 砖 (黄 道 梅 地 砖) 白 然 块 石 水 洗 石 检脸方法 3 5 4 3 4 5 10 3 用 2m 靠尺和模形塞尺检査 一 3 8 — 3 3 一 3 2 3 一 一 8 — — 一 一 — 1 — 尺量检査 用水准仪检査 拉 5m 线和尺量检査 尺量和楔形塞尺检査 尺量检査 一 一 一 一 一 — — 3 2 3 1 2 — — — 3 1 3 一 一 一 一 3 一 3 3 — — 尺量检査 5.1.15

侧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和外侧应坐浆,安装稳固。 2顶面应平整、线条应顺直。

3曲线段应圆滑无明显折角。

4侧石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1.14的规定。

5.2假山、叠石、置石工程

5.2.1 假山叠石或在重要位置堆砌的峰石、瀑布,宜由设计单位或委托

施工单位制作1:25或 1:50 的模型,经建设单位及有关专家评审认可后

再进行施工。

5.2.2 假山叠石选用的石材质地应一致,色泽相近,纹理统一。石料应

坚实耐压,无裂缝、损伤、剥落现象;峰石应形态完美,具有观赏价值。 5.2.3 施工放样应按设计平面图,经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工。无具体设

计要求时,景石堆置和散置,可由施工人员用石灰在现场放样示意,并 经有关单位现场人员认可。

5.2.4 假山叠石的基础工程及主体构造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规定,假山结 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合抗风、抗震强度要求。

5.2.5假山叠石的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假山地基基础承载力应大于山石总荷载的 1.5 倍;灰土基础应低于地

平面20cm,其面积应大于假山底面积,外沿宽出 50cm。

2 假山设在陆地上,应选用 C20 以上混凝土制作基础;假山设在水中,

应选用 C25 混凝土或不低于 M7.5 的水泥砂架砌石块制作基础。根据不

同地势、地质有特殊要求的可做特殊处理。

5.2.6 假山石拉底施工应做到统筹向背、曲折错落、断续相间、连接互

咬;拉底石材应坚实、耐压,不得用风化石块做基石。 5.2.7 假山、叠石主体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山石应错缝叠压,纹理统一。叠石或景石放置时, 应注意主面方

33

向,掌握重心。山体最外侧的峰石底部应灌注 1 :2 水泥砂浆。每块叠

石的刹石不应少于4 个受力点,刹石不应外露。每层之间应补缝填陷,

并灌1 :2水泥砂浆。

2假山、叠石和景石布置后的石块间缝隙,应先填塞、连 接、嵌实,用

1 : 2 的水泥砂浆进行勾缝。勾缝应做到自然平整、无遗漏。明缝不应

超过 2cm宽,暗缝应凹入石面 1.5cm~2cm,砂浆干燥后色泽应与石料色

泽相近。

3跌水、山洞的山石长度不应小于 150cm,整块大体量山石应稳定不得倾

斜。横向挑出的山石后部配重不小于悬挑重量的2 倍,压脚石应确保牢

固,粘结材料应满足强度要求。辅助加固构件(银锭扣、铁爬钉、铁扁 担、各类吊架等)承载力和数量应保证达到山体的结构安全及艺术效果 要求,铁件表面应做防锈处理。

4假山山洞的洞壁凹凸面不得影响游人安全,洞内应有采光,不得积水。

5 假山、叠石、布置临路侧、山洞洞顶和洞壁的岩面应圆润,不得带锐

角。

6登山道的走向应自然,踏步铺设应平整、牢固,高度以 14cm~16cm 为

宜,除特殊位置外,高度不得大于25cm,宽度不应小于 30cm。

7 溪流景石的自然驳岸的布置,应体现溪流的自然感,并与周边环境协

调。汀步安置应稳固,面平整。设计无要求时,汀步边到边距不应大于 30cm,高差不宜大于5cm。

8 壁峰不宜过厚,应采用嵌入墙体为主,与墙体脱离部分应有可靠排水

措施。墙体内应预埋铁件钩托石块,保证稳固。

9 假山、叠石、外形艺术处理应石不宜杂、纹不宜乱、块不宜匀、缝不

宜多,形态自然完整。

5.2.8 假山收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收顶的山石应选用体量较大、轮廓和体态富于特征的山石。

34

2 收顶施工应自后向前、由主及次、自上而下分层作业。每层高度宜为 30cm~80cm,不得在凝固期间强行施工,影响胶结料强度。 3顶部管线、水路、孔洞应预埋、预留,事后不得凿穿。

4结构承重受力用石必须有足够强度。

5.2.9 置石的主要形式有特置、对置、散置、群置、山石器设等。置石

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置石石材、石种应统一,整体协调。

2置石的材质、色泽、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特置山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体量较大、色彩纹理奇特、造型轮廓突出、具有动势的山石; 2) 石高与观赏距离应保持1:2~1:3 之间;

3) 单块高度大于120cm 的山石与地坪、墙基贴接处应用混凝土窝脚,亦

可采用整形基座或坐落在自然的山石面上。

4 对置山石应以两块山石为组合,互相呼应。宜立于建筑门前两侧或道

路入口两侧。

5 散置山石应有疏有密,远近结合,彼此呼应,不可众石纷杂,凌乱无

章。

6 群置山石应石之大小不等、石之间距不等、石之高低不等,应主从有

别,宾主分明,搭配适宜。 5.3 园林理水工程

5.3.1 水景水池应按设计要求预埋各种预埋件,穿过池壁和池底的管道

应采取防渗漏措施,池体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灌水试验。灌水试验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的规定。

5.3.2 水景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宜先安装主管,后安装支管,管道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

35

求。

2配水管网管道水平安装时,应有 2‰~5‰的坡度坡向泄水点。

3管道下料时,管道切口应平整,并与管中心垂直。

4各种材质的管材连接应保证不渗漏。

5.3.3 水景潜水泵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泵应采用法兰连接。

2同组喷泉用的潜水水泵应安装在同一高程。

3潜水泵轴线应与总管轴线平行或垂直。

4潜水泵淹没深度小于 50cm时,在泵吸入口处应加装防护网罩。

5潜水泵电缆应采用防水型电缆,控制开关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5.3.4 水景喷泉工程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喷头规格和射程及景观艺术

效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5.3.5 浸入水中的电缆应采用 24V 低压水下电缆,水下灯具和接线盒应

满足密封防渗要求。

5.3.6 瀑布、跌水工程的出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下水应形成瀑布状,

出水应均匀分布于出水周边,水流不得渗漏其他叠石部位,不得冲击种 植槽内的植物,并应符合设计的景观艺术效果。 5.3.7 水景喷泉的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网应在安装完成试压合格并进行冲洗后,方可安装喷头。

2喷头前应有长度不小于 10倍喷头公称尺寸的直线管段或设整流装置。

3 确定喷头距水池边缘的合理距离,溅水不得溅至水池外面的地面上或

收水线以内。

4 同组喷泉用喷头的安装形式宜相同。

5 隐蔽安装的喷头,喷口出流方向水流轨迹上不应有障碍物。

5.3.8 水景水池表面颜色、纹理、质感应协调统一,吸水率、反光度等

性能良好,表面不易被污染,色彩与块面布置应均匀美观。

36

5.3.9 园林驳岸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园林驳岸地基应相对稳定,土质应均匀一致,防止出现不均匀沉降。

持力层标高应低于水体最低水位标高50cm。基础垫层按设计要求施工,

设计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基础垫层应为 10cm 厚 C15 混凝土。其宽度应

大于基础底宽度10cm。

2 园林驳岸基础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

宽度应是驳岸主体高度的3/5~4/5,压顶宽度最低不得小于36cm,砌筑砂

浆应采用1:3 水泥砂浆。

3 园林驳岸视其砌筑材料不同,应执行不同的砌筑施工规范。采用石材

为砌筑主体的石材应配重合理、砌筑牢固,防止水托浮力使石材产生移 位。

4 驳岸后侧回填土不得采用黏性土,并应按要求设置排水盲沟与雨水排

水系统相连。

5较长的园林驳岸,应每隔 20m~30m设置变形缝,变形缝宽度应为 lcm~

2cm;园林驳岸顶部标高出现较大高程差时,应设置变形缝。

6以石材为主体材料的自然式园林驳岸,其砌筑应曲折蜿蜒、错落有致、

纹理统一,景观艺术效果符合设计规定。

7规则式园林驳岸压顶标高距水体最高水位标高不宜小于 50cm。

8园林驳岸溢水口的艺术处理,应与驳岸主体风格一致。

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

5.4.1 座椅(登)、标牌、果皮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座椅(登)、标牌、果皮箱的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通

过产品检验合格。

2座椅(登)、标牌、果皮箱材质、规格、形状、色彩、安装位置应符合

设计要求,标牌的指示方向应准确无误。

3座椅(登)、标牌、果皮箱的安装方法应按照产品安装说明或设计要求

37

进行。

4安装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5座椅(登)、果皮箱应安装牢固无松动,标牌支柱安装应直立不倾斜,

支柱表面应整洁无毛刺,标牌与支柱连接、支柱与基础连接应牢固无松 动。

6金属部分及其连接件应做防诱处理。,

5.4.2 园林护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竹木质护栏、金属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绳索护栏等均应属于维护

绿地及具有一定观赏效果的隔栏。

2护栏高度、形式、图案、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金属护栏和钢筋混凝土护栏应设置基础,基础强度和埋深应符合设计

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高度在 1.5m 以下的护栏,其混凝土基础尺

寸不应小于30cm×30cm×30cm;高度在 1.5m以上的护栏,其混凝土基础

尺寸不应小于40cm×40cm×40cm。

4园林护栏基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 C20。

5现场加工的金属护栏应做防锈处理。

6 栏杆之间、栏杆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紧实牢固。金属栏杆的焊接应符

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7竹木质护栏的主桩下埋深度不应小于 50cm。主桩的下埋部分应做防腐

处理。主桩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6m。

8栏杆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提出明确要求的,宜为 15cm以下。

9护栏整体应垂直、平顺。

10用于攀援绿化的园林护栏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

5.4.3 绿地喷灌的喷头安装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网应在安装完成试压合格并进行冲洗后,方可安装喷头,喷头规格

和射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洒水均匀,并符合设计的景观艺术效果。

38

2绿地喷灌工程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喷洒到道路上的喷头应进行调整。

3喷头定位应准确,埋地喷头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地形的要求。

4喷头高低应根据苗木要求调整,各接头无渗漏,各喷头达到工作压力。

6工程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

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分项、分 部、单位工程可按附录A 进行划分。

6.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2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

定。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

收文件。

6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7 关系到植物成活的水、土、基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

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6.1.3 园林绿化工程物资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

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 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植物材料、工程物资 进场时应做检查验

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形成相应的检查记录。

6.1.4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

39

6.2 质量验收

6.2.1本规范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均应为“合格”。

6.2.2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2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3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2.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栽植土质量、植物病虫害检疫,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

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2.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乔灌木成活率及草坪覆盖率应不低于 95%。

6.2.6 园林绿化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 的规定。

6.2.7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D 的规定。

6.2.8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40

1经返工或整改处理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

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和监

理单位认可能够满足植物生长要求、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 经返工或整改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降低质量或改变外观尺寸

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基本的观赏要求并能保证植物成活,可按技术处 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2.9 通过返修或整改处理仍不能保证植物成活、基本的观赏和安全要

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3.1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首先应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

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单位项目机构专业质量检验员和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在验收记录相关栏目签字后向监理单位或

建设单位报验。

2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规

范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果。

6.3.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各检验批和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完成后进

行验收;应在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 单位进行报验。

2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园林建构筑的地基基础、主体结

41

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6.3.3 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依据质量

标准、设计文件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评定,并确认下列要求 1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进场试验报告。

3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规定。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评定合格符合要求

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 质量资料,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

6.3.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设

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 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有质量监督要求的,应请质量监督 部门参加,并形成验收文件。

6.3.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 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验收,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 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3.6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其中子单位工程已经完工,且满足生产要求 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经预验收合格,对该子单位工 程,建设单位可组织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其中 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完成并自检及监理预验收

合格,也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

6.3.7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园林绿 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3.8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

附录 A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 (子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划分

表 A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

单位 (子单位) 工程

(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分部(子分部)工程 栽植前土壤处理

分项工程

栽植土、栽植前场地清理、栽植土回填及 地形造 型、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

栽 重盐碱、重黏土地土壤改 管沟、隔淋(渗水)层开槽、排盐(水) 管敷设、

隔淋(渗水〉层 , 植 良工程

基 设施顶面栽植

基层(盘〉工程 工

程 坡面绿化防护 栽植基层

工程

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虑层、栽 植土、 设施障碍性面层栽植基盘

坡面绿化防护栽植层工程(坡面整理、混 凝土格 构、固土网垫、格栅、土工合成材 料、喷射基质)

绿 化 工 程

水湿生植物 栽植槽工程 水湿生植物栽植槽、栽植土

植物材料、栽植穴(槽)、苗木运输和假 植、苗木

栽 植

工 大树移植 程 水湿生植物栽植

设施绿化栽植 坡面绿化栽植 养

施工期养护 护

常规栽植

修剪、树木栽植、竹类栽植、草坪 及草本地被播 种、草坪及草本地被分栽、铺 设草块及草卷、运 动场草坪、花卉栽植

大树挖掘及包装、大树吊装运输、大树栽植 湿生类植物、挺水类植物、浮水类植物、 栽植 设施顶面栽植工程、设施顶面垂直绿化 喷播、铺植、分栽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支撑、浇灌水、裹 干、中耕、 除草、後水、施肥、除虫、修剪 抹芽等〉 基层,面层(碎拼花岗岩、卵石、嵌草、 混凝土

园路与广场铺装工程

园 林 附 属 工 程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

园林理水工程 园林设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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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侧石、冰梅、花街铺地、大方 砖、压膜、 透水砖、小青砖、自然石块、水洗石、透水混凝土 面层)

地基基础、山石拉底、主体、收顶、 置石

管道安装、潜水泵安装、水景噢头安装

座椅(凳)、标牌、果皮箱、栏杆、 喷灌喷头等安装

附录 B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 验收项目和要求

分项 序号 工程名 称 表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1 栽植土 4.1.3条第 1、 2、3 款 4.1.1 条、 4.1.3条第 4、5款 每 500m3 或 2000m2 为一检验批,随机取 经有资质检 测单位测试 样5处,每处100g组 成一组试样。500 m3 或 2000m2以下,取样 不 少于3处 栽植前 2 场地清 理 4.1.4 条 第2、 4.1.4 条 第5、6款 4款 观察、测量 1000m2检査3处,不足 1000m2检查不少于1 处 栽植土 3 回填及 4.1.5 条 第2、 地 形 4款 4.1.5条第 3、 5、 6款 经纬仪、水 准仪、 钢尺 测量 造型 栽植土 施肥和 表 层 整理 栽植 穴、槽 1000m2检査3处,不足 1000m2检査不少于1 处 4 4.1.6 条 第1 4.1.6 条 第2 试验、检测报告、 观察、 尺量 1000m2检査3处,不足 款 4.2.3条第 1 款、4.2.4 条、 4.2.6条 款 1000m2检査不少于1 处 100个穴检査20个, 5 4.2.5 条、4.2.7 条、4.2.8条 观察、测量 不足20个全数检查 每100株检査 10 株, 少于 20株,全数检查。 6 植物 材料 4.3.1 条、 4.3.2 条 4.3.3 条、 4.3.4 条 观察、量测 草坪、地被、 花卉按 面积抽査 10%, 4m2为 一点,至少5 个点, ≤ 30m2全数检查 苗木运 7 输和假 植 4.4.3 条、 4.4.6 条 4.4.4 条、 4.4.5 条、 4.4. 7 条 观察 每车按20%的苗株进 行检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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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序号 工程名 称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8 苗木 修剪 4.5.4 条 第1、 4.5.4 条第 3、 4、 5款 2款 观察、测量 100株检査10株, 不 足 20株的全数检査 9 树木 载植 4. 6.1 条 第 4. 6.1 条 3、 4、 5、 8 款、 第 2、6、7、 10 4.6.4 条、4.6.5 款 条 观察、测量 100株检査10株, 少 于20株的全数检查。 成活率全数检査 10 11 浇灌水 支撑 大树挖 4.6.2条第 1、 2、 4款 4.6.2条第 3、 5、 6款 测试及观察 晃动支撑物 100株检査10株, 不 足 20株的全数检査 4.6.3 条 第2、 3款 4.6.3条第 4、 5、 6款 每100株检査 10 株, 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査 12 4.7.3 条 第2 掘包装 款中的 3)、4) 大树吊 4. 7.4 条 第1、 4.7.3 条 第2 款中的5)、 6)、 观察、尺量 全数检査 7) 4.7.4 条 第3、4款 13 14 装运输 大树 栽植 2款 观察 观察、尺量 全数检査 全数检查 500m2检査 3处,每点 面积为4m2,不足 500m2检査不少于2处 4.7.5条第 1、 2、 5款 4.7.5 条 第 3、 4、 6、 7、8款 15 草坪和 4.8.1条第 2、 草本地 5、6、7 款、4.8.5 4.8.1条第 观察、测量 及种子发芽试验报告 被播种 条 1、 3、 4 款 16 喷播 种植 草坪和 4.13.3 条 第2、3款 4.13.3 条 第 4、 5、 6款 1000m2检査3处, 每 检査种子覆盖料及土 点面积为16m2,不足 壤稳定剂合格证明,观 1000m2检査不少于 2 察 处 17 草本地 4.8.2 条 第3、 4.8.2 条 第5、 被 分栽 4款、 4.8. 5 条 6款 18 铺设草 4.8.3条第 4、 4.8.3 条 第5、 块和草 7、8 款、 4.8.5 6款 卷 条 500m2检査3处, 每点 面积为4m2,不足500m2 检査不少于 2处 500m2检査3处, 每点 观察、尺量查看施工记 面积为4m2,不足500m2 录 检査不少于 2处 观察、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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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喷射基质不应剥落;栽植土或基质表面无明显沟蚀、流失;栽植土

(基质)的肥效不得少于3 个月。

4.13.3 坡面绿化采取喷播种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播宜在植物生长期进行。

2喷播前应检查锚杆网片固定情况,清理坡面。

3喷播的种子覆盖料、土壤稳定剂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播种覆盖应均匀无漏,喷播厚度均匀一致。

5喷播应从上到下依次进行。

6在强降雨季节喷播时应注意覆盖。

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

4.14.1 土壤全盐含量大于或等于 0.5%的重盐碱地和土壤重黏地区的

绿化栽植工程应实施土壤改良。

4.14.2重盐碱、重黏土地土壤改良的原理和工程措施基本相同,也可应

用于设施面层绿化。土壤改良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4.14.3 重盐碱、重黏土地的排盐(渗水)、隔淋(渗水)层工程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排盐(渗水)管沟、隔淋(渗水)层开槽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开槽范围、槽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槽底应高于地下水标高; 2) 槽底不得有淤泥、软土层;

3) 槽底应找平和适度压实,槽底标高和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4.3的规定。

2排盐管(渗水管)敷设按下列方式进行:

1)排盐管(渗水管)敷设走向、长度、间距及过路管的处理应符合设计 要求;

2) 管材规格、性能符合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3) 排盐(渗水)管应通顺有效,主排盐(渗水)管应与外界市政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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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接通,终端管底标高应高于排水管管中I5cm以上;

4) 排盐(渗水)沟断面和填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排盐(渗水)管的连接与观察井的连接末端排盐管的封堵应符合设计 要求;

6)排盐(渗水)管、观察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4.3 规定。 3隔淋(渗水)层按下列方式进行:

1)隔淋(渗水)层的材料及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设隔淋(渗水)层时,不得损坏排盐(渗水)管;

3)石屑淋层材料中石粉和泥土含量不得超过10%,其他淋(渗水)层

材料中也不得掺杂黏土、石灰等粘结物;

4)排盐(渗水)隔淋(渗水)层铺设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 3

的要求。

项次 1

槽底

表 4.14.3排盐(渗水)隔淋(渗水)层铺设厚度允许偏差

项 目

槽底高程 槽底平整度 每100m坡度

尺寸要求 (cm)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12cm 16~20

允许 偏差 (cm) ±2 ±3 ≤1 ±3 ±2 ±2 ±1.5 ±1 0 -5 ±2 ±2

检查数量 范围 点数 5~10

l000m 5~10

检验 方法 测量 测量 量测 量测

200m 5 200m 3 200m 3

2

水平移位

排盐管

排盐(渗水)管底至排

(渗水管)

盐(渗水)沟底距离 隔淋(渗 水)层

厚度

主排盐(渗水)管 人

井管底标高 观察井至排盐(渗 水)管底距离

井盖标高

3 11 ~15 ≤10

1000m 5~10

量测

4

观察井 设计要求 每座 3

测量 量测

4.14.4排盐(渗水)管的观察井的管底标高、观察井至排盐 (渗水) 管底距离、井盖标高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3的规定。

4.14.5排盐隔淋(渗水)层完工后,应对观察井主排盐(渗水)管进行

2

27

2

通水检査,主排盐(渗水)管应与市政排水管网接通。

4.14.6雨后检查积水情况。对雨后 24h仍有积水地段应增设渗水井

与隔淋层沟通。 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

4.15.1 园林植物栽植后到工程竣工验收前,为施工期间的植物养护 时期,应对各种植物精心养护管理。

4.15.2绿化栽植工程应编制养护管理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养护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植物习性和墒情及时浇水。

2结合中耕除草,平整树台。

3加强病虫害观测,控制突发性病虫害发生,主要病虫害防治应及时。

4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应及时追肥、施肥。

5树木应及时剥芽、去蘖、疏枝整形。草坪应适时进行修剪。

6花坛、花境应及时清除残花败叶,植株生长健壮。

7绿地应保持整洁;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枯枝、落叶、杂草、

垃圾。

8 对树木应加强支撑、绑扎及裹干措施,做好防强风、干热、洪涝、越

冬防寒等工作。

4.15.3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和生物农药及高

效低毒农药,严禁使用剧毒农药。

4.15.4对生长不良、枯死、损坏、缺株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更换或补

栽,用于更换及补栽的植物材料应和原植株的种类、规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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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园林附属工程

5.1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

5.1.1 地面工程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各结构层纵

横向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 结)必须牢固,不得空鼓、松动,面层不得积水。园路的弧度应顺畅自 然。

5.1.2碎拼花岗岩面层(包括其他不规则路面面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材料边缘呈自然碎裂形状,形态基本相似,不宜出现尖锐角及规则形。

2色泽及大小搭配协调,接缝大小、深浅一致。

3表面洁净,地面不积水。

5.1.3卵石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卵石面层应按排水方向调坡。

2面层铺贴前应对基础进行清理后刷素水泥砂浆一遍。

3水泥砂浆厚度不应低于 4c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l0;

4 卵石的颜色搭配协调、颗粒清晰、大小均匀、石粒清洁,排列方向一

致(特殊拼花要求除外)。

5 露面卵石铺设应均匀,窄面向上,无明显下沉颗粒,并达到全铺设面

70%以上,嵌人砂浆的厚度为卵石整体的 60%。 6砂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时,应冲洗石子表面。

7带状卵石铺装大于 6延长米时,应设伸缩缝。

5.1.4嵌草地面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块料不应有裂纹、缺陷,铺设平稳,表面清洁。

2 块料之间应填种植土,种植土厚度不宜小于 8cm,种植土填充面应低

于块料上表面lcm~2cm。

3嵌草平整,不得积水。

5.1.5 水泥花砖、混凝土板块、花岗岩等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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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铺贴前,应对板块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 湿润晾干待用。

2 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好养护

和保护。

3 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

边顺直,板块无裂缝、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5.1.6 冰梅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的色泽、质感、纹理、块体规格大小应符和设计要求。

2 石质材料要求强度均匀,抗压强度不小于 30MPa;软质面层石材要求

细滑、耐磨,表面应洗净。

3 板块面宜五边以上为主,块体大小不宜均匀,符合一点三线原则,不

得出现正多边形及阴角(内凹角)、直角。

4垫层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并做好养护和保护。

5 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留

缝宽度一致,周边顺直,大小适中。 5.1.7 花街铺地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纹样、图案、线条大小长短规格应统一、对称。

2填充料宜色泽丰富,镶嵌应均匀,露面部分不应有明显的锋口和尖角。

3完成面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统一,接缝平整,深浅一致。

5.1.8 大方砖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方砖色泽应一致,棱角齐全,不应有隐裂及明显气孔,规格尺寸符

合设计要求。

2方砖铺设面四角应平整,合缝均匀,缝线通直,砖缝油灰饱满。

3砖面桐油涂刷应均匀,涂刷遍数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漏刷。

5.1.9压模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模面层不得开裂,基层设计有要求的,按设计处理,设计无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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