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执行证书申请书

更新时间:2023-04-08 13: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申请书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被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申请事项

一、申请办理(XXXX)郑绿证经字第XX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执行证书。

二、申请执行标的:1、本金22万元;2、利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四自2010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3、罚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五自2010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事实与理由

XXX年5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XX(身份证号:XXX)协商借款事宜。5月18日XX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柒万元整。5月19日申请人与XX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约定,申请人出资15万元和XX前一日出借给被申请人的7万元共22万元,以申请人的名义出借给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回全部2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应将其中的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归还XX。同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借期三个月(自2010年5月19日起至2010年8月18日止)。合同业经贵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如约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被申请人出具了相应的《借据》。然而,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合同,至今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其行为已对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

此致

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

申请人:

年月日

欠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计算清单

一、欠款本金:贰拾贰万元整(22万);

二、逾期还款起算日:2010年8月19日;

三、利息:本金×利息率(月千分之十二即日万分之四)×天数

四、罚息:本金×利息率(日万分之五)×天数

五、截止年月日的逾期天数为利息暂计为:罚息暂计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6x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