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挂职轮岗交流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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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管双赢挂职模式 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加强干部挂职轮岗交流的探索与实践

中共湖北巴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宏君

2008-12-10 08:30

近两年来,湖北巴东县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在有序开展领导干部培养

性交流、结构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调整性交流的同时,积极创新开展基层干部挂职轮岗交流。今年初,在进一步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县委出台《巴东县干部交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开展一般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方式交流的原则、条件、范围、程序和纪律,并把挂职轮岗作为干部培养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两推一考、绩愿挂钩、奖惩并举等措施,探索了一条平稳、有效推进中层干部交流和管理的新路子,盘活了现有干部队伍资源,激发了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破解了当前中层干部难交流、工作难管理、活力难激发的现实问题。2006年以来,先后选派到北京、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35人,在乡镇与县直机关之间纵向选派挂职共22人,在乡镇和县直机关横向挂职共14人,稳妥推进了干部挂职轮岗交流,达到了培养干部、改进作风、激发活力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一、在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上,采取个人推荐、单位推荐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选派干部挂职,既要考虑挂职交流的“数量”,确保所在单位派得出,又要考虑选派干部的“质

量”,确保挂职有效果。我们在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挂职人选的确定上提出了“宽严结合,和谐交流、平稳推进”的原则,采取个人推荐、党委(党组)推荐、组织考核决定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按需挂职”、“因人施教”,严把了挂职人选的决定关。一方面,根据个人和单位的推荐意愿,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了解干部的个人想法、德才表现以及单位推荐挂职的意图,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培养管理的需要,决定是否挂职轮岗,避免了在挂职人选确定上出现好人主义、打击报复、派不出和干部闹情绪等不良现象,让挂职干部在新的单位积极发挥潜能,达到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的目的。另一方面,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对一些工作消极、能力较弱或反响较差的干部,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呈报,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所在单位采取民意测验、座谈了解等方式考核确认后,以强化干部教育管理,达到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直接安排挂职轮岗。同时,为防止一些单位出现“丢包

袱”现象,规定年龄超过50周岁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不能安排交流。

二、在挂职锻炼岗位的安排上,实行双向培养与惩罚教育相结合

为丰富挂职锻炼的形式和内容,调动干部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结合县情,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发展

大局,按照“既懂农村工作、又会机关工作,既懂党务工作、又会经济工作,既懂政策理论、又会办实事”的双向培养目标,根据不同情况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县内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纵横向挂职,增强挂职培养的针对性。

一是实行需求性挂职,县委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的需要,直接选派相关职能部门或

其他优秀干部到北京、浙江等地挂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作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更好地谋求促进发展的措施和路子。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效率,县委选派6名干部到浙江镇海,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先进作法进行为期3个月的挂职学习后,成功建立了规范、便捷、高效的巴东县行政中心,实现了全县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办公、限时审批的“一条龙”式服务。

二是实行培养性挂职,对思想、工作表现比较优秀但长期在县直机关或乡镇基层工作,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相对欠缺的年轻干部,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程序有计划地选派到乡镇或县直党政综合性部门进行纵横向互动性挂职,使其开拓视野,丰富阅历,积累经验,成为基层工作的“多面手”。

三是实行惩戒性挂职,针对一些重要职能部门存在的年轻“老干部”、“老股长”

和长期在某一单位工作的“老资历”、“老油条”现象,为消除这些干部不愿做事、凭经验做事、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做事的思想意识,安排到工作压力大、环境相对艰苦的单位挂职轮岗,打破他们熟悉的工作环境和固定的思维模式,让他们增加工作危机感,取长补短,扬长避短,转变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在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上,体现严格要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

干部挂职是否“真挂”、“实挂”,一定程度地取决于挂职期间的有效管理,是否

创造了挂职干部安心工作、能够工作的环境。在不断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严格要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规定在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身份性质、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由挂职单位视同本单位干部进行管理;挂职干部在挂职单位参加党(团)组织生活。这些措施防止了挂职安排的临时性和随意性,明确了挂职单位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挂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挂职干部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传帮带”,多压担子,安排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强化实践锻炼;挂职单位每年对挂职干部情况形成书面鉴定材料,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和原单位,并存入干部档案;挂职干部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在挂职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等次通知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进行调资、奖励的依据。这些措施加强了组织部门、挂职单位、干部原单位之间的联系,增强了挂职干部认真工作的责任心。三是建立了激励保障机制。选派挂职时,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对挂职干部进行谈话鼓励;挂职单位要帮助解决好挂职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乡镇之间横向挂职、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纵向挂职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当年由原单位按财政部门文件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挂职干部在挂职单位因公务活动支出的费用,在挂职单位按规定核销。这些措施缓解了挂职干部在经济负担上的压力,激发了在挂职单位必须勤奋工作的内动力。

四、在挂职锻炼结束的去向上,注重统筹安排与挂职绩效相结合

干部挂职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在干

部的后期使用上,根据挂职绩效和表现统筹考虑“出路”,树立挂职轮岗培养的正确导向。

一是树立储备人才的培养导向,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好基础。对挂职工作成效显

著、表现优秀的,按单位性质和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储备领导班子建设后备人才,适时推荐提拔任用。在经过挂职锻炼的干部中,有12名干部已被提拔担任或重用到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树立奖罚分明的责任导向,为干部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营造良好的人文环

境,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心态。县直机关空编时,优先从挂职绩效显著的干部中优先调配;对挂职期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或考核时反响较差的,延长挂职锻炼时间一年,延长期间不再发放生活补助,在延长挂职期内仍没有改观的,根据全县机构编制情况,直接调配到工作环境艰苦的乡镇或其它部门工作。

三是树立倾斜基层的用人导向,为加强“三农”工作提供智力保障。对经过挂职“洗脑”、能力突出的干部,优先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目前,经选派到北京、浙江挂职的有5名干部在乡镇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

五、在挂职锻炼工作的保障上,做到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动相结合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是顺利开展挂职轮岗交流工作的有效保障。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整合力量,成立了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挂职锻炼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协助做好挂职干部建议人选的推荐和挂职干部的培养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还要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统分结合、责任明确、运行规范,得到社会和干部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六、在挂职锻炼交流的成效上,实现了破与立的有机结合

在干部挂职轮岗交流的探索中,我们改变了以往对优秀干部或后备干部进行挂职培养的单一性,赋予通过挂职交流方式来强化干部管理的新内涵,有力推进了中层以下干部的跨单位挂职轮岗交流。实践证明,这种挂职轮岗交流既有破的一面,又有立的成效,既贯彻落实了《公务员法》,加大了干部队伍的培养管理力度,盘活了现有干部队伍资源,打破了中层以下干部难交流的管理局面,又最大效能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干部健康成长创造了条件,稳妥地解决了在当前编制管理严格、招录政策从紧的背景下,一些重要职能部门干部不愿出去、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单位流动不了的难题,以让人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奖罚手段,加强了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减少了干部交流工作中的矛盾,促进了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方面,盘活了现有干部队伍资源。当前基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面临青黄不接,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机关工作,难免会产生安逸现状的惰性,犯一些经验错误,有的甚至组织纪律观念淡化。通过考核奖惩、组织调配与挂职轮岗交流的结合,鞭策干部必须认真努力地工作,达到“动一人激励百人”的效果,有效克服 “中梗阻”现象,从而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整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加强了干部培养,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挂职轮岗,使干部经历不同环境和岗位的磨练,迫使自加压力,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转变工作作风,在实践锻炼中茁壮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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