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调药品的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30 18: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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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调的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医疗器械的直调工作,确保购销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以满足顾客的要求。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及其他医药商品直调活动的控制。 4、职责:业务经营部、质量管理部、验收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直调原则。

5.1.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直调。

5.1.2、急救、救灾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直调由业务经营部申请,总经理批准。

5.1.3、必须对供货单位进行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对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状况确认,提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5.1.4、供货单位是生产企业的,必须由验收员到供货方验收,并记录。 5.2、直调申请。

5.2.1、业务经营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 5.2.2、质管部和副总签署意见。 5.3、采购。

5.3.1、业务经营部凭申请进行采购。

5.3.2、若供货企业和所需医疗器械为首营,严格按照《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对供货企业和医疗器械进行审核合格,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后方可进行直调。经营企业提供的首次供货品种按首营品种进行审核。

5.3.3、业务经营部与供货商联系确定直调时间,并通知运输组 安排车辆、时间。

5.3.4、若供货企业为生产企业,应通知质管部派验收员之后进 行验收。 5.4、验收。

5.4.1、验收员到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并在随货同 行单上记录验收内容,签字。

5.4.2、经验收后的医疗器械方可发运。 5.5、购进和验收记录。

药品到达购货单位后,经购货方签字,验收员将随货同行单带回,按《验收控制程序》录入,打印、核对验收单,并签名。业务经营部根据录入信息做购进记录。 5.6、销售记录。

5.6.1、销售业务员按配送程序,补办销售手续。 5.7、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按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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