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申请书

更新时间:2023-10-20 10: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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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航行警(通)告

申 请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制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使用钢笔,认真、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所列各项内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递交有效的船舶证书和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填写说明:

1、“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是指从事何种类型的作业(如拖带、设置航标等)及施工作业所采取的方式。

2、“作业起止日期和每天作业时间”是指施工作业实际开始、预计结束的日期和每天作业的起止时间。从事拖带作业的应在此栏中写清起拖时间和预计到达下一辖区的时间及到达目的港的时间。

3、“参加作业的船舶、设施和单位名称”是指参加本次作业的船舶、设施和参加作业单位的名称。拖带作业应在此栏填写拖船、被拖船或者被拖物的名称、拖带总长度、航速。

4、“作业区域”在海上时因用经纬度表示。拖带作业应在此栏填写启拖位置、终点位置及主要转向点位置。

5、“所挂信号”是指本次作业按规定需悬挂的信号。 6、“安全措施”是指作业者为防止污染和意外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旦发生污染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行动。 四、申请作业项目、地点、范围、作业船舶等发生变更,原申请人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五、本申请书一式二份,批准后分别由批准机关和申请人保存。 六、同一作业重新办理申请,或作业被取消,或申请人的作业资格被取消时,留存在批准机关的原申请书不退还申请人。

申请内容 作业内容 详细情况 作业起止日期和 每天作业时间 参加作业的船舶、设施和 单位名称 作业区域 所挂信号 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

联系人: 传真: 地址: 电话: 邮编: E-mail :

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领导的审批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6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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