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和报关程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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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理解为主、重点、综合实务题)

(本章中所有提到免证,都不包括进口许可证)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概述:

(一) 监管货物的含义:(所有)

(二) 监管货物的分类:

1、 一般进出口货物:单边进出口不再复出进口

2、 报税货物: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 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投资项目、利用外

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 暂时进出境货物:特点是担保和原状出进境

5、 其他:如果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 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总结:分类是为了区别进出境阶段是否交税交证、以及放行后是否继续监管,与填单无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

二、报关程序的概述:

报关程序:按时间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阶段。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继续监管。

(一)前期阶段:……………………………………………………………………………………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1、保税货物中的加工贸易货物: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料加工备案”。

(二)进出境阶段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

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基本环节)

特税货物无征税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段。

(三)后续阶段:

①保税货物: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销案。

④其他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销案。

特定减免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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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子报关概述

(一)概念

法律效力:纸质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可单独使用纸质单或电子单。

先交电子单,等收到电子报文后,打印纸单交单。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报关自动化简称。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

2、海关2000通关系统: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外贸企业可在公司办理手续。海关用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或电子政府。企业用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进出口货物:纳税、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针对监管方式而言)

一般贸易货物:即货物单边进口或出口的贸易。

一般贸易货物:正常报关纳税、交证则结关为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提交减免税证明,则放行后进入监管阶段,此时为减免税货物;(二)特征:(交证、纳税、放行即结关)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不再监管。

(三)围:判断是不是一般进出口货物,关键看是否实际进出口和是否放行后解除监管),而不在于它是否作价和交税

根据这点判断下列▲▲

①不享受特定减免税或不准予保税的一般贸易货物;vc

②转为实际进口的原保税货物

③转为实际出进口的原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⑤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

⑥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⑦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⑧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

⑨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展卖品;

⑩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货物

11 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列用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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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经贸活动中赠送的;

b)外商经贸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不作价

c)我境外企业、机构向国赠送的。

二、程序

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 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进口看货取样、申报

2、申报方式:终端申报、委托EDI申报、自行EDI申报、网上申报

3、申报地点:进口→进境地 /指运运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出口→出境地 /启运地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出境转为实际进出口时,在货物所在地申报。

4、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节假日顺延:11日进境12日算起是26日。

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集中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申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存,提前处理。

(三个月的滞报、纳金0.5%。)

5、申报日期: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即申报日期并表示申报成功。

纸质报关,关员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日期。

遭退单,则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核准改单、退单,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6、申报接受与现场交单: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10打印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现场报关。

7、滞报日期与滞报金:起征日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第15天始按天0.5%。(万分之五)计算。

(1日申报进境,15日之为申报期限;16日开始计征)

核准撤单重报的,则计征日为撤单第15日开始计征(14天必须重新申报);现场不交单造成的被撤单重报不在此列。

起征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计算到元;50元起征。

公式:滞报金 = 完税价格 * 0.5%。* 滞报天数

8、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核销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加工手册(纸质和电子)、减免税证明、担保

文件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9、进口看货取样问题:

海关核准并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与清单,关员与取样人同时签字确认。

法检货物,尚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常常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

10、修改或撤销申报情形:(属海关行政许可)▲

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②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③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④按照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⑤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不得修改。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

(二)配合查验

1、查验容: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和货物状况是否与报关单相符

2、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进行。特殊情况下,海关申请核准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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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验时间: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允许例外。书面会通知。

4、查验方法:彻底查验和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5、配合查验责任:搬移,开拆重封,回答询问,提供单证,收取海关取样清单,签字确认“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

6、复验:同一官员不得参与复验

①对货物形状需作进一步确认的

②涉嫌走私违规的

③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7、径行开验:必须有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

①涉嫌违规走私的

②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场

8、货物损坏赔偿

*仅限于查验过程中,由于关员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根据被损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事后发现货物有损的,不负责赔偿,必须查验现场提出。

*不属于海关赔偿围:

①由于货物性质在海关查验的正常时间(含扣留时间)造成的损失(如易腐易失效货物);

②海关正常查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③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④在海关查验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损失。

⑤查验前和查验后发生的损害。

(三)缴纳税费:在规定时限到指定行缴纳税费;收到缴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请放行。(也可电子支付)(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放行:结束并离开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

结关:办结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不再监管。

放行≠结关

放行分为结关式放行和非结关式放行

2、放行的做法:在缴纳税费或提供担保后,海关在进口提货凭证(提单、提运单、运单)或出口装货凭证(站场收据、装货单、运单)签盖“海关放行章”。然后凭以从/在海关监管仓库提货或办理装运。必要时向海关申请出具报关单证明联。

“无纸通关”现场放行后,“海关放行”报文艺版同时发送给监管仓库和收发货人,收发货人打印出来,凭以转运或提货。

3、常见报关单证明联:

①收 / 付汇证明:海关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签发后同时向银行和

外管局发送电子数据。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在外管局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名、加盖海关“单证章”。发货人凭报

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核销。

③出口退税证明:即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同时发送电子数据国税局。

④进口货物证明书:针对摩托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凭以申领牌照。签发后,通过总署发送电子数

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货物结关后海关不再监管。一般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即结关。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后,仍需后续管理。

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

一、概述

(一)定义:

1、加工贸易: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外境外的贸易。即“两头在外”,但不等于保税物流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

2、加工贸易的形式: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3、加工贸易单位:任何外贸单位,只要合同备案,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常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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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加工工厂:

保税工厂: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常在成立之初,就选择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区域。

保税集团:同一关区,由一个外贸经营公司牵头,组织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起来对料件进行多层

次、多工序的连续加工。它们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4、加工贸易组织结构:(二者有时统一有时不统一)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保税加工贸易并负责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的单位。

加工企业:将料件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

我国对于这两者都实行

“企业分类”管理,并在二者不统一的条件下的加工贸易,择低管理加工贸易。

5、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的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进境时不办理纳税手续、境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

(二)保税加工货物的特征:

1、备案保税:备案方可保税,备案必保税。(此为保税前提)

备案原则:

① 合法经营:资格合格、有经营许可、料件不属禁止围(如属限制类货物,有许可证)

② 复运出境:流向明确、进出平衡

③ 可以监管:指条件满足。

2、纳税暂缓:(此为保税涵)

进口时保税进口,实际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税,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则征税、并补交利息,如属许

可证管理,则同时提交许可证。

3、监管延伸:(时空上的)

4、核销结关:核销时要确认成品由料件加工、进出平衡(手段:提供单耗资料)、

(三)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1、地域上的监管类型:

物理围网监管: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区)

非物理围网监管:

2、监管手段上的监管类型:

纸质手册监管:大量使用。中小企业使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电子手册监管:正在推广。中小企业适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它们是一个新时代下的替代关系。)

电子帐册监管:大型企业使用。不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超类大型企业。管理单元是企业。

(电子手册和电子帐册:因企业不同而不同,但它们的备案、进料、出口、核销都实行计算机

联网管理。)

这两种分类不是非此即彼的管理,现实中一个企业常常同时属于两者。(不好意思,措辞不当,呵呵)

(四) 关于核销:

1、 加工贸易货物的保税期限:

纸质手册管理的货物: 1+1年

电子帐册管理的货物: 帐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起 到 帐册撤销止。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 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合同管理?)

2、 申请核销的期限:

纸质手册: 到期后30天 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

电子帐册: 6个月一报。满6个月,则其后的30天报核。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6个月一报进出境(区)的实际情况与结存情况。

二、纸质手册下保税加工货物:

(一) 监管程序:合同备案、货物报关、合同报核。电子账册管理企业基本程序:备案报关、报核结案。

(二) 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① 海关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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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持合法合同到加工地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备案结果:货物保税),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

备案实质:将合同的容写进登记手册

合法合同: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合同审批,获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必要的许可证。

2、合同备案的步骤:

①商务部门审批合同、申领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或/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②领取必要的许可证件(如是商务部的只有时间上的先后,否则跨部门)

③合同预录入计算机系统

④审核、备案:

需要开设台帐时,领取“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载明台帐金额和保证金金额)

⑤银行交保证金,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⑥凭单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不需要开设台帐时,⑤直接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⑦/⑥需要时申领手册分册:登记总册部分容、独立编号、与总册可分开使用、但须同时报核。

* 手册分册:适用于多口岸报关周转困难

异地深加工结转。

3、备案单证:

①“企业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备案呈报表”

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③合同;

④必要的许可证件;

⑤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资料;

4、需要许可证的货物:a、易制毒化学品;b、监控化工品;c、消耗臭氧层物资。(商务部)

b、音像制品、印刷品——新闻出版署印刷复制司的批准文件;

c、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国家测绘局的批件、样品或样图;

d、再生废料——环保总局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5、保税额度问题

①全额保税——备案合同项下的料件,全额保税;

②不予保税——按一般进口办理

包括a、试车材料

b、非列名消耗性物料

c、合同项下不予备案的料件。

6、台帐制度:①所有实行以合同为管理单元的加工货物;

②必须按照保证金台帐制度办理,

或“不转”:不设台帐

或“空转”:设帐不缴保证金

或“实转”:交保证金或足额或半额。

台账制度的核心容是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

7、加工企业和加工保税货物的分类管理

①企业分为ABCD四个管理类别。

A类企业:半年无走私记录

两年海关注册登记、无欠税、按期核销、免检商品无申报不实、报关单差错率<5%

年进出口额>100万美元

专人负责海关事务提交的单据真实、齐全、有效

仓管健全

健全的财务制度

B类企业:满足不了红色限制

C类企业: 1年两次以上违规

欠税100万元以下或逃税5-50万元

报关单差错率10%以上

出借报关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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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56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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