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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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前 言

云岩区是贵阳市主城区之一,林业正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林业生态、产业和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科学合理地进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对区域范围内的林地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机制,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优化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贵阳市打造“林城”品牌、创建“避暑之都”和全区“循环经济”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及省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更合理的开发、利用、保护林地资源,维护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云岩区林业绿化局委托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编制工作,自2011年2月启动以来,历经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和野外实际勘查——规划基数确定——规划基础研究——规划重大问题协调——《规划框架》拟定——《规划框架》通过评审——根据《规划框架》编制《规划》文本、附表、附图——区级初审——修改相关内容等几个主要阶段,于2011年11月完成规划送审稿。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实现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有利于“宜居宜业宜休闲”现代城区的营造,从而达到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的目的。

《规划》对今后10年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作出了规划安排:云岩区目前林地面积3004.31公顷,森林覆盖率31.05%,乔木林平均蓄积130.15立方米/公顷。为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及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规划到2020年,全区预计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约308.95公顷。为提高云岩区生态承载力,保障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规划对全区内未利用地逐步采取林业工程措施,对石漠化流域内的农用地实施综合治理,对废弃土地进行造林绿化,对道路两旁的农用地进行景观绿化,规划新增林地面积509.20公顷,最终确保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不低于3204.5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4.98%以上,乔木林平均蓄积达到180.49立方米/公顷。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主要包括云岩区现属行政区域内的1个镇、1个社区服务中心、17个街道办事处、市属顺海林场云岩区部分、长坡岭林场云岩区部分、黔灵山公园。

《规划》编制期间,得到了贵州省林业厅、贵阳市林业绿化局、云岩区人民政府、云岩区林业绿化局、云岩区国土局、云岩区规划局、云岩区建设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及帮助,在此深表感谢!

1《关于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意见的函》([2011]黔林资函385号) 2《关于对<关于批准实施贵阳市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的批复(云府函[2011]159号)

第一章 现状分析与评价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云岩区属于贵阳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东经106°33′—106°47′、北纬26°35′—26°40′之间。西北部与白云区交界,南面与南明区相邻,东面及北面与乌当区接壤,是贵州省人民政府

办公驻地。全区国土总面积9355.00公顷。 (二)地形地貌

云岩区地处黔中丘原贵阳盆地北部,地势东、西、北三面高,中南部低,境内地形地貌以坝地为主,其次为山地类型,丘陵较少。最高海拔1438.0米(鹿冲关唐家山五虎峰),最低的海拔1013.5米(南明河出境处),高相对差425米,大部分地区在海拔1100.0—1250.0米之间。

(三)土壤

云岩区土壤有5个土类,10个亚类,18个土属,26个土种。黄壤是地带性土壤,面积占全区土壤面积的46.9%,是本区主要土类;石灰土类面积占全区土壤面积36.8%;紫色土类面积占全区土壤面积13.7%;水稻土类面积占全区土壤面积1.9%;潮土土类面积较小,占全区土壤面积0.7%,主要分布在雅关河、打鱼河两岸地势平坦处。 (四)气候

云岩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由于纬度较低,海拔较高,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热量资源丰富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5.3℃;多年平均积温为5589℃,无霜期271天。年平均降水量1196.7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平均日照时数1354小时。 (五)水文

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主要河流为南明河及雅关河(市西河),以及贯城河(沙河),此外有三桥、宅吉、改茶等小河沟。河道总长25千米。河网密度0.4168千米/平方千米。南明河从东南部打渔寨入境,经渔安村,至白岩脚向北,过安井村,至菊花冲出境。区内南明河长7.5千米。雅关河长13千米。沿此河已建成小关水库及黔灵湖,积水面积22.3万平方米,容量346万立方米。 (六)植被

云岩区地带性原生植被为中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但由于本区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区,开发较早,人为活动强烈,天然植被保存不多。目前,仅在黔灵山、东山、鹿冲关等局部山头有小面积的壳斗科、樟科、山茶科等常绿阔叶林。

区内碳酸盐类的岩石分布广泛,岩溶植被丰富。常见的有榆科的榆、朴树,桦木科的鹅耳枥,胡桃科的园果化香,蔷薇科的石班木,蝶形花科的刺槐,芸香科的野花椒等。次生植被类型以马尾松、响叶杨、光皮桦、枫香等较为常见,而在土壤瘠薄、干旱的地区则发育有少量栎类灌丛、藤刺灌丛、草坡等。 二、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

云岩区辖17个街道办事处、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镇共153个社区(村)。 (二)交通条件

现有贵新高速公路,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贵遵、贵黄、贵阳东北绕城环线、大外环线四条高等级公路,正在规划建设中的贵广高速公路、贵广高速铁路均穿越云岩区,各乡通乡公路已全部铺成柏油柔性路面, 各村、组在通村公路建设中已建水泥硬化路面,现公路电话实现村村通。防火便道,田间、林区形成纵横交错的道路网络,林区交通便捷。 (三)社会经济发展

云岩区是贵州省政府所在地,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商业、金融、交通中心之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云岩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西部大开发和创建经济强区为契机,围绕“市区带动”、“科教兴区”、“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区域经济,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龙头,区街工业和乡镇企业两翼的“三、二、一”产业格局。全区常驻人口81万人,流动人员78.87万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 2010

年全区生产总值306.1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0.058亿元;第二产业总产值124.06亿元;第三产业总产值181.48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14.9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9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639元。云岩区呈第三、二产业为主,第一产业为辅的社会经济格局。

三、林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云岩区因地处城区中心,经济与城市建设对本区的林业发展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云岩区林业发展的目标以保护城区生态环境良好、促进城市绿色景观建设为主,充分发挥经济和行政中心的优势,在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加强对现有林地以及黔灵山公园等特用林地的保护,并且积极创造优质的城市绿化,打造和谐的城市生态圈,为城市的良性循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第二节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一、林地和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云岩区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结合2007~2009年成林年限届满营造林完成面积和省级营造林实绩核查,森林消耗(包括2008年特大凝冻灾害和2009年重大旱灾损失)面积调查结果,及本次按照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完成的林地落界成果统计,将云岩区林地和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2009年。云岩区国土总面积9355.00公顷,其中林地3004.31公顷,占32.11%;非林地6350.69公顷,占67.89%。

按照森林法标准计算,目前全区森林面积(有林地+国特灌)2764.3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01%,森林覆盖率31.05%。

全区活立木总蓄积268755.25立方米。其中,林木蓄积261220.86立方米,散生木蓄积3284.57立方米,四旁树蓄积4249.82立方米。 (一)林地按森林类别分

公益林地2749.35公顷,占91.51%,全为地方公益林; 商品林地254.96公顷,占8.49%,全为一般商品林。 (二)林地按权属分

国有林地1519.60公顷,占50.58%; 集体林地1484.71公顷,占49.42%。 (三)林地按林木起源分

天然起源林木林地1184.12公顷,占39.41%; 人工起源林木林地1820.19公顷,占60.59%。 (四)林地按地类分

有林地面积2155.34公顷,占林业用地的71.74%。其中有林地中的乔木林2154.81公顷、占有林地的99.98%,竹林0.53公顷、占有林地的0.02%; 疏林地2.08公顷,占0.07%;

灌木林地608.99公顷,占20.27%,全为国家特别的规定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231.07公顷,占7.69%; 苗圃地6.83公顷,占0.23%。 (五)林地现状等级 (1)林地现状质量等级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云岩区林地质量等级林地面积分别为: II级251.18公顷,占8.36%;III级2041.89公顷,占67.97%;IV级706.43公顷,占23.51%;V级4.81公顷,占0.16%。 (2)林地现状保护等级

根据云岩区现有林地所处的生态功能区和森林类别,按照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的标准区划林地保护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共3个保护等级。现有(2009年)林地3004.31公顷。其中: Ⅰ级131.82公顷,Ⅱ级1100.86公顷,Ⅲ级1771.63公顷。 二、林地保护利用措施及成效

(一)促进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自2005年以来,全区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及植被恢复费项目、第二环城林带等其它林业工程共完成营造林面积约618公顷。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社区绿化30余万平方米,通道绿化2公里,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个、面积约7公顷。至2009年,全区森林面积2764.33公顷,森林覆盖率31.05%,林木蓄积量261220.86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的持续增长。 (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多年的环城林带建设和城市林业建设,初步形成了城市生态屏障,为“森林之城,避暑之都”提供了“天然空调”的同时,也为云岩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增强

多年来云岩区一直重视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保护体系,保护和恢复山林植被、创造优越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加强基础设施和科研能力建设,促进全区森林植被类型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有效保护、恢复和发展,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同时,云岩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逐步完善,防火预警体系初步建立,防火设施配备逐步加强。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与防治体系已基本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有害生物的危害。森林公安、林政管理等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治林工作不断加强,森林限额采伐、林地占用征收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

(四)林地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形成了依法管理林地的良好局面。二是形成了林业主管部门把关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占用征收林地专家评审制度,保证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三是在各类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在立项前,林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科学使用林地和少征占林地,尽量少占用征收乔木林地;对占用征收林地数额较大的、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建设项目,提出调整设计方案,避免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造成林地损失。

三、林地保护利用存在问题

(一)森林质量不高,生态功效不强

森林经营管理集约程度不够,林分质量有待提高。乔木林树种结构不合理;单层林、同龄林、纯林居多,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较少;林下植被稀疏,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9;绝大部分森林的生态功能较差,生物多样性不够丰富,森林生态系统的蓄水保土功能和净化空气、吸尘等环境保护作用不高。

(二)林地质量不高,植被恢复难度加大

林地质量普遍不高,全区现状林地无Ⅰ级林地,Ⅱ级、Ⅲ级、Ⅳ级、Ⅴ级林地比例分别占8.36%、67.97%、23.51%、0.16%。待绿化的地块分散,零星破碎,土壤瘠薄,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植被恢复难度很大,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任重而道远。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愈发突出,对林地的依赖不断增强

随着黔中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云岩区作为黔中经济区的核心区之一,经济建设将取得重大突破,现有建设用地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愈发突出。城镇化、工业

化的推进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林地。根据《云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用地由2009年的3919公顷增至2020年的5486公顷,净增23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为农用地转用。云岩区农用地(5100公顷)占总土地的55.65%,林地占农用地的58.91%,林地占农用地的比重较高。在云岩区林地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使得经济社会发展与林地供求予盾更加突出,各项工程建设用地对林地的依赖不断增强。 (四)违法使用林地屡禁不止,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建设项目在未正式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行为;二是占用征收林地林业主管部门预审制度尚未建立,全面、有效的占用征收林地前期介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多数工程采取了林业部门提前介入的方式,为工程项目的选线、定址、概预算和工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但个别项目业主对林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往往是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后期才告知林业主管部门,增加了林业部门对林地的管理难度;三是少数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少数项目未按批准的使用林地面积和范围施工建设,实际使用林地超出审批面积和范围。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林地行政案件发生势头有所减缓,但仍然时有发生。“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云岩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各项工程建设必将占用征收征用大量土地,林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压力较大,林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五)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

长期以来,由于只注重管理、不注重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基础性工作,致使林地管理无法做到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定量控制。随着云岩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加强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的管理,已成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林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要从源头抓起,因此,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林地保护与利用,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土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节 林地保护利用综合分析 一、优势

(1)云岩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冷暖气流交替强烈,高原季风气候明显,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相对较少,气候条件优越,林木生长迅速,林木生长率较高;加之,云岩区境内有着贵阳市唯一的市区4A级公园——黔灵山公园。

(2)云岩区是贵州省政府所在地,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商业、金融、交通中心之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对外交通优势,在发展林业经济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劣势

(1)由于区域限制以及城市建设的制约,云岩区的林业资源结构单一,数量也较为匮乏,加之林木的加工能力有限,林业生产难以做大做强。

(2)成片的土地开发过程中,土地生态遭到威胁,大面积的土地因挖损、压占破坏而失去原有的土地功能,土地适宜性降低。 三、机遇

规划期间是云岩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消耗资源、环境质量退化的凸显期。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抢抓机遇谋发展。

(1)《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护利用林地资源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林地保护利用的管理进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新阶段。伴随着国家、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必将

为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而中央确定的林业“双增”目标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促进我省林地保护利用提供了重大的战略机遇。国家主席胡锦涛2009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争取规划期末(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实现这一目标,“十二五”和规划期末(2020年)中央将继续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加大营造林和森林经营的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若干意见》明确了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指导思想,把以贵州为重点的西南石漠化地区作为5大重点生态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2)“三位一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促进我省林地生产力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机遇。今年温家宝总理视察贵州抗旱救灾工作时,明确指示:要把贵州的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者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发展的问题。为此,我省编制了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实施。根据规划,我省“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投资265亿元左右,是“十一五”投资的8倍,中央投资力度的加大,必将为我省及云岩区林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和项目支撑。在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强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环城林带建设和交通沿线绿化带建设,进一步明晰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3)《云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加快发展云岩特色旅游。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爽爽的贵阳”,打造“贵阳避暑季”、“贵阳温泉季”等特色旅游品牌,充分利用云岩区的区位优势,围绕旅游发展重点,大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打造以温泉、生态、文化为主的旅游产业。同时,充分利用“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依托辖区的黔灵公园、阳明祠、东山、国家4A级天邑森林温泉等生态旅游景点资源以及周边区市县乃至全省的旅游资源,大力发掘民族宗教文化和历史内涵,推进地方民族风情旅游和生态文化旅游的发展。抓住时机,借力发展,是云岩区林业加速发展难得的机遇。 四、挑战

(1)建设项目对林地需求量大,保护与利用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云岩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十分迅猛,各项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业园区、城镇、道路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量日益增大,需要林地承担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供地责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绿色生态空间需求日趋强劲的新形势,林地管理如何担负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艰巨任务。

(2)土地生态系统遭到威胁。成片的土地开发过程中,土地生态遭到威胁,大面积的土地因挖损、压占破坏而失去原有的土地功能,土地适宜性降低,解决可持续的土地利用问题迫在眉睫。

(3)林地保护的维持与发展情况较为艰巨。云岩区土地资源匮乏,人均占有土地量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缺乏足够的补充林地来源的情况下,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对林地的占用征收还将继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在建设的同时把握林地保护利用的绿线,是当下林地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政策方针,以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区委、区政府“实施跨越发展战略,奋力赶超、聚力跨越、率先发展,努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引领,确立发展现代

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配置,为云岩区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规划依据和原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5)《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

(6)《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0〕213号);

(7)《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 (8)《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9)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10)《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11)《全国林业发展区划贵州三级区划报告》; (12)云岩区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

(13)《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 (14)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2004年); (15)贵州省林业厅《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黔林资通301号);

(16)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格式要求的通知》(〔2011〕黔林资通328号);

(17)《贵阳市总体规划(2009—2020)》;

(18)《云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9)《云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0)《云岩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2010)》; (21)《云岩区森林经营方案(2010—2019)》; (22)《云岩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2005-2050年)》。 二、规划原则

在科学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机制,建立新型的林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优化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让生态受保护,让社会得进步,让经济得发展,让公众受利益。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

按照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控制林地使用,坚持林地的可持续利用。既要考虑林地的供给能力和注重林地资源保护,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原则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多功能需求,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

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分区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三)分类经营、分级保护的原则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要求,分区施策,分级保护,建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分类体系、多层次政策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森林保护体系。 (四)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的原则

优先保障生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好林地利用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等公益性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力度,构建功能完备的生态屏障。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关系,保障国家、省和区重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

(五) 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规划》必须与该区相关规划相协调,兼顾各方的要求,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六)总量控制与分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总量控制、分项控制”的管理模式,是一个科学、合理、客观的管理模式,便于对森林资源实行总量和分项的控制,更好的调和林地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在统筹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同时,转变传统林业的经营方式,主要以城市林业的理念来培育森林,注重森林结构和林相景观,深度挖掘森林资源,加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休闲娱乐场所,并达到如下目标: (一)林地保有量适度增加

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达3204.56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26%。(详见表2) (二)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

规划期末,全区森林保有量达3009.66公顷以上,比2009年2764.33公顷增加245.33公顷。(详见表2)

(三)规划期森林覆盖率目标

规划实施后森林覆盖率由31.05%提高到34.98%左右(加上非林地林木)(并确保今后稳定在34.98%以上)。

(四)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规划期末,公益林地达到2941.07公顷,全为地方公益林,占林地总面积的91.78%;商品林地达到263.49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8.22%。其中:重点公益林地达到1763.39公顷,全为地方重点公益林,占林地总面积的55.03%;一般公益林地达到1177.68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6.75%;重点商品林地达到118.74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71%;一般商品林地达到144.75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51%。(详见表2) (五)林地生产率明显提高

一是以强化集体林经营管理为重点,实施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大幅度提高林地生产率、增加森林蓄积量;二是通过封山育林等近自然经营措施,将有培养前途的灌木林地培育为有林地;三是加强造林质量管理,确保造林成效。对石漠化严重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以培育混交、异龄复层林为主,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对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山体坡度较大等生态敏感地区的林地,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对土层深厚、立地条件较好地区的林地,以集约经营、基地化管理为主,重点发展优良、珍贵、高价值树种培育基地,形成优质、高效的森林资源。

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全区乔木林地生产率力争规划期末达到180.95立方米/公顷以上,比2009年130.15立方米/公顷增加50.80立方米/公顷。(详见表2) 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云岩区人民政府已经确认或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云岩区1个镇、1个社区服务中心及18个街道办事处,市属顺海林场云岩区部分,长坡岭林场云岩区部分,黔灵山公园。包括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和未来用于发展林业的其他土地。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五节 规划任务 一、总体任务

根据云岩区林地资源现状和2020年规划目标,必须确保规划期林地保有量3204.56公顷;森林保有量3009.66公顷,林地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4.98%;重点公益林比例达55.03%;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使乔木林平均生产率提高到180.49立方米/公顷。通过规划,将云岩区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分解到乡镇、办事处,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云岩区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云岩区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林场)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二、具体任务

(一)林地面积增量及来源构成

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规划林业用地200.25公顷,加上对石漠化流域内的农用地实施综合治理,对废弃土地进行造林绿化,对道路两旁的农用地进行景观绿化等,共有补充林地509.20公顷。扣除预计占用征收的林地后,在2009年的3004.31公顷的基础上净增200.25公顷,确保全区林地资源动态平衡、稳步增长。

规划增加林地面积公顷509.20公顷,其中:黔灵镇176.84公顷,金鸭街道办事处80.47公顷,金惠街道办事处178.98公顷,金关街道办事处54.47公顷,顺海林场18.17公顷,长坡岭林场0.27公顷。

(二)森林面积增量及来源构成

以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为支撑,采取重点生态工程带动,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大力推进植树造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整合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和资金,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措施,通过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和未利用地转化等。

规划森林面积增加476.45公顷,其中现状林地(未成林地)通过管护增加森林面积204.90公顷;规划林业用地、弃耕地通过森林植被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分别增加森林面积40.43公顷、231.12公顷,共271.55公顷。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4.98%(现状31.05%),为建设云岩区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三)林地生产力增量及途径

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紧紧抓住国家将要实施的森林质量建设工程,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乔灌草合理配置,农林复合经营,积极拓展林下种养殖业,利用森林的休闲、游憩功能发展森林旅游,充分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提高林地生产力,提升林业的综合效益。

通过加强管护、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规划乔木林平均生产率综合提高50.80立方米/公顷(3.39立方米/亩),规划期末达到180.95立方米/公顷以上。 (四)重点公益林地面积、比率增量

围绕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需求。对不同区域林地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确保全区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规划重点公益林地从2009年814.02公顷调整为2020年1763.39公顷(增加479.99公顷),全为地方重点公益林,占林地总面积的55.03%。 (五)重点商品林地

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的要求,认真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资源优势,确定各地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区域特色。

规划期内重点商品林地从无到有调整为118.74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71%。

第三章 林地布局与分类区划 第一节 林地布局 1、 分区方法

林地功能分区在保持地域连片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的相对一致性,作出林地功能划分与布局,旨在因地制宜地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安排各区域林地的利用方向。为此,采用如下技术路线进行林地利用区域布局:

(1)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生态体系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农业及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对林地利用带来的作用和影响,统筹考虑林地功能分区。 (2)以地形地貌状况、林地利用方向这两个因素为区域布局的主导因子,根据主导因子区域分布的相似性及差异性,将云岩区林地区分成若干个区域。

(3)尽量保持各个功能分区区域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某些区块虽与周边地区自然社会及林地利用方向差别较大,但因区块面积不大,尚不足以形成规模时,则就近并入相邻区域。 二、分区概况

(一)城市生态防护功能区

该区包括金关、金惠2个街道办事处、顺海林场、黔灵公园和黔灵镇,地貌类型为中中山。该区林地面积1467.80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5.80%,是云岩区适合发展生态防护林的主要区域。

(二)城市森林景观功能区

该区为除城市生态防护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地貌类型为中中山。该区林地面积1736.76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54.20%,是云岩区适合发展城市森林景观的主要区域。 三、功能区控制管理措施 (一)城市森林景观功能区

积极支持城镇化、工业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为主,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循环经济产业用地需求,尽力保障中心城市建设对林地的需求;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占用林地。加强城区环境绿化,建设宜居环境,鼓励建设山体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城市生态防护功能区

黔灵山公园区域内严禁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项林地利用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调整边界;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要组织论证评估,尽量缩小使用林地规模,同时,对林地采取科学管理、生态治理等措施,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加强生态保护林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第二节 林地分类区划 1、 林地利用方向规划

按照《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遵循全区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利用方向、主导功能及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坚持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等指标,然后根据林地所处的主体功能区和林地功能分区及森林类别对林地重新进行林种区划。

1、 公益林地

云岩区现有公益林地面积2749.35公顷,占全区林地的91.51%,全为地方公益林。其中:重点公益林地面积814.02公顷,占全区林地的27.10%,占全区公益林地的29.61%;一般公益林地面积1935.33公顷,占全区林地的64.41%,占全区公益林地的70.39%。 规划期末公益林地面积2941.07公顷,占全区林地的91.78%,全为地方公益林。其中:重点公益林地面积1763.39公顷,占全区林地的55.03%,占全区公益林地的59.96%;一般公益林地面积1177.68公顷,占全区林地的36.75%,占全区公益林地的40.04%。 (二)商品林地

云岩区现有商品林地面积254.96公顷,占全区林地的8.49%,全为一般商品林地。 规划期末有商品林地面积263.49公顷,占全区林地的8.22%。其中:重点商品林地面积118.74公顷,占全区林地的3.71%,占全区商品林地的45.06%;一般商品林地面积144.75公顷,占全区林地的4.51%,占全区商品林地的54.94%。 二、公益林和商品林管理措施

公益林地以维护和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按照“生态优先、分级管理、严格保护、科学经营”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经营管理。公益林地的区划界定落实到山头地块,签订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明晰、事权落实。对其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林分或无立木林地进行补植或封育,对公益林内的宜林荒山荒地、林中空地等实行限期造林,逐步提高公益林的生态功能等级。确保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商品林地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保障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权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按照《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及其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条件。

加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按照“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业制度要求,坚持稳定所有权、完善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自留山、承包山和集体统管山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凡发生使用权的变更流转,双方应签订流转合同,并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发林权证。

商品林林地的经营和流转,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因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第四章 林地保护规划

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使用林地,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第一节 林地保护分级 1、 林地分级标准

按照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确定的贵州省林地分级标准,对云岩区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划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保护等级。 云岩区林地分级标准一览表 表4

保护等级 划分标准

I级 云岩区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林地

Ⅱ级 黔灵山公园+云岩区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林地+黔灵镇小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林地

Ⅲ级 重点商品林地+地方公益林—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 Ⅳ级 林地-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Ⅲ级保护林地

二、保护等级划分结果

根据云岩区现有林地所处的生态功能区和森林类别,按照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的标准,将现有(2009年)林地3004.31公顷划分林地保护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共3个保护等级。到规划期末(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3204.56公顷。将其划分林地保护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共4个保护等级。 1、 Ⅰ级保护林地

Ⅰ级保护林地是云岩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水源涵养、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包括云岩区金惠办事处、金关办事处区域内的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林地。规划Ⅰ级保护林地143.70公顷。 (二)Ⅱ级保护林地

Ⅱ级保护林地是云岩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黔灵山公园、云岩区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所涉及到的金鸭办事处、金惠办事处、金关办事处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林地,黔灵镇小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林地等。规划Ⅱ级保护林地686.47公顷。 (三)Ⅲ级保护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重点商品林地和除划为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规划Ⅲ级保护林地2229.64公顷。 (四)Ⅳ级保护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是需要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主要是一般商品林地。规划Ⅳ级保护林地144.75公顷。 二、林地保护管理措施

(1)Ⅰ级保护管理措施: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改变林地用途。 (2)Ⅱ级保护管理措施: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其他地类严格控制。

(3)Ⅲ级保护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使用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4)Ⅳ级保护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潜

力。

第二节 森林保护规划 1、 森林保有量

规划期末,全区森林保有量达3009.66公顷以上,比2009年2764.33公顷增加245.3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4.98%。

二、森林保护措施

(一)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

将云岩区现有2764.33公顷森林资源分解落实管护任务,建立管护目标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护措施加强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国有林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可采取管护站管护、分级管护、承包管护等模式,经营管理单位与承包管护的集体或个人签订管护合同。集体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结合实际探索和选择社区共管、家庭轮流管护、家庭承包管护、个体承包管护等模式进行管护。不论哪种管护模式,管护责任要落实到人,管护对象落实到山头地块,村集体要与承包管护人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林业部门协助村集体进行监督并兑现管护补助。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加大防火资金投入、防火宣传和巡护力度,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禁止使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和苗木进行育苗、造林,提倡营造混交林,积极进行封山育林、改善林地生态环境。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定期对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对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的有效控制。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烧毁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常规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二)全力实施重点林业工程,积极扩大森林面积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植被恢复费等造林项目,以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34.98%的目标。“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云岩区规划完成营造林面积509.20公顷,到2020年林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4.98%,林地生产率达到180.49立方米/公顷。在现有森林面积2764.33公顷的基础上,规划至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3009.66公顷,建成功能完备的黔灵湖、小关水库“两湖”流域生态屏障,并切实加强对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灌木林地的保护,提高林地利用率,确保森林面积、蓄积总量稳步增加。

(三)实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

实行建设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占补平衡。占用征收林地收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优先用于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的森林植被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林地而减少的林地面积,并且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四)积极拓展绿色空间

推行森林城市、森林社区、森林乡村建设,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和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建设目标,抓好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小区绿化、通道绿化、河岸绿化,建设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小游园和休闲绿地、城市绿化广场,以“林带+林区+园林”的绿化模式,促使城乡绿化面貌发生深刻改变,形成多效益、多色彩、多层次、多结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三、林地恢复措施

1、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

2、科学安排受灾林木清理工作。为了保持林地质量,防止病虫害侵袭;

3、启动森林灾后恢复工程,森林灾后恢复工程主要包括受灾林木的采伐及运出、迹地造林、倒伏林木扶正、林道修复等;

4、对于受灾程度为轻和中的林地以封育为主,兼顾人工辅助恢复措施,使乔冠层、下木层以及生境协同发展。云岩区水热条件较好,通常可自然恢复林下植被;对受灾程度重的林地,采用人工恢复与封育相结合的技术措施,并与上层林木恢复协同进行。应停止采伐上层林木,进行适当抚育,清除受损木;恢复林下植被的应引进乡土乔木树种,使受损针叶林或阔叶林向针阔混交林方向发展,提高物种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第三节 补充林地规划 一、补充林地数量

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达3204.56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3004.31公顷增长了200.25公顷。

规划增加林地面积公顷509.20公顷,其中:黔灵镇176.84公顷,金鸭街道办事处80.47公顷,金惠街道办事处178.98公顷,金关街道办事处54.47公顷,顺海林场18.17公顷,长坡岭林场0.27公顷。 二、补充林地来源 (一)规划林业用地

将规划林业用地200.25公顷作为补充林地。 (二)用石漠化治理流域内的农用地来补充林地

稳步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将治理流域内的农用地用于造林绿化,根据《云岩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2005-2050年)》,预计可使用治理流域内的农用地85.40公顷;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好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果的前提下,规划加强与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的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结合国家退耕还林计划,逐步实行农用地向林地的转化。 (三)合理利用闲置土地补充林地

对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仍适宜林业生产的,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废弃和闲置村社用地的整治,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预计闲置土地190.34公顷可作为补充林地。 (四)绿色通道建设

通过绿色通道(主要环线绿色带)建设,对道路两旁的农用地进行景观绿化,参照近10年来绿色通道建设情况,预计可使用农用地33.21公顷。 三、补充林地管理

对规划林业用地,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实施条件和贵州省林地保护条例管理,对其他补充林地,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林业发展,确保林地的有效增长;对于不适于农业生产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流域内农地以及弃耕地等闲置土地,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植被恢复、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改善土壤条件,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恢复植被,达到林地面积总量的基本平衡。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新增林地,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依法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将地块的权属、面积与空间位置落实到明确的主体,发放林权证书,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加强林地监管,明确林地管理责任归属,确保补充林地措施的有效执行,使林地增长落到实处。

第四节 用途管制

一、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林地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基础,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依法严管,建立使用林地预审制度,对各项工程选址中出现的生态建设敏感区、脆弱区,珍稀野生动植物生长地或栖息地,古大树木生长群落,提出必要的避让和保护

措施,切实做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使建设工程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禁止供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规定。 (一)林地需求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贵阳市将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总体发展战略。“西连”战略以云岩区三桥马王庙片区为主阵地,以贵广高速铁路和北京西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契机,以火车北站和省汽车客运总站为核心,以贵黄和贵遵高速路为纽带,以信息服务为支撑,大力发展商品集散、物流配送等现代物流产业。根据《云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今后着力建设三桥马王庙大型区域专业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中心。将加快建成金关汽配物流中心和茶园村西南仓储物流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逐步形成面向全省,接承西南、泛珠江物流、仓储、转运、配送交易为主的现代物流功能带。力争到2015年,“三桥—马王庙片区”基本成为以基础设施、商贸居住、物流园建设为重点、连接新老城区的枢纽。

云岩区生态建设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环城林带、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其他主要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力实施荒山造林、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和“通道绿化”工程,抓好城郊结合部地区的植树造林和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景区景点的环境绿化,强化道路沿线、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景区景点的环境绿化,切实保护黔灵、栖霞、顺海、东山等公园的森林植被。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对有较大污染影响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逐步消除中心城区现有污染源;继续加大旧城改造力度,解决中心城区用地功能结构和城市交通环境问题,不断完善以路网、人行过街设施、停车场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降低建筑密度、减少建筑总量和增加绿化面积,增加公共空间的“双减双增”原则,提高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减碳,打造低碳经济。多渠道增加生态和环境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单位、社会、个人、社区、民营等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的新机制。积极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努力把云岩区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的现代化“生态文明示范城区”。 2、经济建设对林地需求分析 (1)森林覆盖率目标对森林的需求

根据《云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末(2015年)森林覆盖率从“十一五”期末(2010年)的31%提高到33%。以“十二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推算,若“十三五”期末(2020年)森林覆盖率目标为35%,则需森林面积3010公顷(含非林地中达到有林地标准的森林资源)。 (2)规划期占用征收林地的需求

未来10年是云岩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区委、区政府“实施跨越发展战略,奋力赶超、聚力跨越、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

云岩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心城区的进一步优化、三桥马王庙大型区域专业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中心等开发建设以及其他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必将使用大量土地。根据《云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用地由2009年的3919公顷增至2020年的5486公顷,净增23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建制镇和集镇,现有建设用地和经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增划的建设用地。这些建设区域内的林地面积308.95公顷,其中森林面积231.12公顷、其他林地面积77.83公顷,今后将转为建设用地,平均占用征收林地34.33公顷/年。 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资源需求分析

根据《云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期间全区经济年均增长保持15.57%,建设项目在逐渐增多,预计占用征

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具备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中心城市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可能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群或区域性城市群;能够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且对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二、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我国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地。

今后新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自动进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第二节 区域差别管理 一、禁止开发区

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的林地资源,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禁止开发区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类林地利用活动。禁止开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要组织论证评估,尽量缩小使用林地规模。禁止生产性经营项目占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重点开发区

支持重点开发区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交通、水利、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工业建设、城镇建设和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及绿色产业基地占用林地,重点保障黔中经济开发区建设对林地的需求;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等产业占用林地;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宜居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林业建设;实施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全力构建区域生态屏障。 第三节 强化调控

为保障《规划》的实施,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规划管理,完善配套法规政策,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土管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国土、生态、环境、资源等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认识到保护森林和林地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林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保护林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增强全民的环境忧患意识和林地保护意识,树立依法、依规划使用林地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二、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管理职能

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把贯彻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常抓不懈,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要强化政府对林地的管理职能,树立规划的权威,充分发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及检查考核制度,把林地保护利用目标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区、镇(办事处)两级林业工作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是林地保护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职能和作用,切实加强他们的思想、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抓好规划实施,健全规划管理体系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精心组织

实施。应严格按规划要求控制林地总量,确保林地减少面积控制在允许范围。各乡镇可在本《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制定实施细则。今后在编制和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应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根据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范围,搞好公益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并按规定开展使用林地可行性评价工作。 四、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管制、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流转等多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确保规划实施有章可循,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规划运作实施体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禁止违反规划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严肃查处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代法的行为。对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破坏林地与森林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政策引导,增加林地保护利用资金投入

林地是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林地保护利用工作涉及执法管理体系、生态林工程建设体系、商品林工程建设体系等多个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保障林地保护利用执法管理的经费,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的生态建设项目,推动生态建设的工程化运作。要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大力吸纳商品林建设发展资金,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社会化运作。

第七章 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一、加强督促管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云岩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编制、公布实施和督促管理。各部门在对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规划进行修编时,应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方向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林地保护利用的制度和政策。规划的衔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 二、规范规划修订

林地保护要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根据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范围。严禁擅自修改林地规划。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组织专家论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颁布实施。 三、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典型检查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加大执法力度,对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划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四、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使用林地

经批准公布实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各项建设工作依法使用林地的专项规划。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各类建设项目拟征用征收林地时,须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审核审批。 第二节 健全林地管理制度

一、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新机制

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规定,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强化服务,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加大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高产林分,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统筹协调国有林场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

创新,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 二、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规划经批准后,对在规划林地范围内已发放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将地块的权属、面积与空间位置落实到明确的主体,发放林权证书,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 三、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

各级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联席制度、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四、抓好规划实施,健全规划管理体系

应严格按规划要求控制林地总量,确保林地减少面积控制在允许范围。各镇(乡、林场)可在《贵州省白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制定实施细则。今后在编制和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应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林地保护要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根据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范围,并按规定开展使用林地可行性评价工作。

白云区林业绿化局是林地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已建立起的各乡镇林业站(或国有林场)以及各村护林员的管理网络体系,实施林地管理和信息反馈。 五、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障林地规划的顺利实施,要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管制、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流转等多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确保规划实施有章可循,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规划运作实施体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禁止违反规划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严肃查处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代法的行为。对违反林地保护,破坏林地与森林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加强基础建设

一、 加强政策引导,增加林地利用资金投入

林地是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林地利用工作涉及执法管理体系、生态林工程建设体系、商品林工程建设体系等多个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保障林地利用执法管理的经费,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的生态建设项目,推动生态建设的工程化运作。要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大力吸纳商品林建设发展资金,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社会化运作。

二、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林地总量不突破。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房地产、娱乐场所等经营性行业占用林地,确保国家和省交通、通讯、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对征占用林地进行严格审查、审核把关,对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要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使用林地的项目进行调查,提供可行性报告。最初受理的林业主管部门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勘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 三、 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切实把贯彻实施林地保护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常抓不懈,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要强化政府对林地的管理职能,树立

规划的权威,充分发挥林地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及检查考核制度,把林地保护目标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建立健全管理队伍

加强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基层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其依法行使管理职责。 五、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林地监测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与“3S技术”,完善林地地籍管理制度,并对林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林地利用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林地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并根据需要修改和完善规划,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社会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51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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