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学考点(20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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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学知识点

社会工作 102班 王亮

★试题类型:(1)、单选:15×2分=30分 (2)、多选:5×3分=15分

(3)、简述题:7×5分=35分 (4)、论述:2×10=20分

★参考法律文件:《社会保障法》 《工伤保险条例》

1、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险概念:p2(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之间的关系比较。)

(1)概念区分:

①、社会保险:为保障劳动者在遭遇年老、伤残、失业、患病、生育等风险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采取的在国家法律保证下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其宗旨是维护社会稳定。 ②、社会福利: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 ③、社会救助: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④、社会优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2)、社会保险的特性:p3

(3) ①强制性;②适度性;③互济性;④权利与义务相结合;⑤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4)、社会保险的功能:p5

① 具有维护社会稳定;②确保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③缩小社会贫富差距;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社会保险的险种构成(p7):(重点)

【我国】⑴、养老保险;⑵、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概念: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力退出劳动领域后时,采取一定的方式以保障退休者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构成:①、基本养老保险;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③、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概念: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经办机构,按照强制性或自愿原则,在一定区域的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当参保人因病、受伤或生育接受了医疗服务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构成:①、基本医疗保险;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③、商业医疗保险等。

★失业保险概念: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收入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风险,为失业者提供基本保障,并通过专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积极促进其再就业。目的是保障生活,促进就业。

★工伤保险概念: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补偿。

★生育保险概念::所谓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处于生育事件发生期间的生育责任承担者提供一定的经济、物质及服务等各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残障保险和死亡或遗属社会保险七大类。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p19)

※共同点:①、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基于特定的危险事故共同分担;②、都是处理偶然性损失;③、同样都是进行风险转移;④、都是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⑤、两者提供给付时都不需要资产调查;

⑥、两者都需缴纳足够的保险费来应付保险制度所需的费用。

※不同点:⑴、经营的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且是国家强制的;商业保险是具有自愿性的经济行为;⑵、经营主体及管理特性不同:①、社会保险:主体是国家政府,接受《社会保险法》管理;②、商业保险:主体是特定机构,接受《经济法》管理;⑶、保险保障不同:①、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基础性的;②、商业保险保障的是较高的,根据缴费的多少来判别的;⑷、保险保障的对象不同:①、社会保险:劳动者(老弱病残等)的基本生活;②、商业保险:面向所有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而不是基本生活;⑸、费用承担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同:社会保险要求必须履行义务,才能享受待遇;商业保险要求投保多少,享受多少。

※两者关系:⑴、相互影响:①、对象上的相互冲突;②、两者的相互促进;⑵、相互融合:①、功能的相互融合;②、保险范围的融合;③、保险技术与方法上的相互渗透。

4、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制度产生于德国;美国是最早建立综合、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 1951年2月25日,我国颁布了第一步社会保险法规,《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全面确立了我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它的实施范围包括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所有企业。农村出现正式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

5、社会保险基金:p120

⑴、概念:是国家依据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社会范围内以向劳动者所在单位及个人征缴保险费税的形式集中起来的一种专项基金,它是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它的管理包括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社会保险监督四个方面。

⑵、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p121

①、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②、是用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后备金;③、是一种延期的个人消费基金。 ⑶、社会保险金的特性:p122

①、基金建立的强制性:强制征收、强制给付、强制管理;②、基金来源的广泛性:国家、企业、个人、社会捐赠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收入;③、基金使用的严格性:只能用于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给付,而不能挪作他用。④、基金给付责任的长期性,10年到20年或者更长时间;⑤、基金的增值保值性;⑥、基金的统筹互济性。

(4)、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p126(缴费主体主要有国家、企业和个人。)

①、建立个人储蓄账户;②、征收社会保障税或费。

(5)、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p128

①、强制原则;②、效率原则;③、收支平衡原则;④、共同出资原则。

(6)、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p128

◆现收现付制:以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主,以支定收;

①、特征:A、代际转移;B、短期收支平衡;C、费率灵活,支出固定,征收可调;

②、优点:A、收支关系简单;B、管理方便;C、不存在贬值的风险;

③、缺点:A、难以应对老龄化;B、费率高;C、易激化代际矛盾。

◆完全积累制(个人储蓄):纵向平衡收支平衡(以收定支);p129

①、特征:A、建立个人账户;B、保险待遇支付是缴费确定型;C、个人账户积累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缴费额和投资回报率决定保险待遇水平;

②、优点:A、应付老龄化冲击;B、权利与义务关系紧密;

③、缺点:A、互济性差;B、周期性长,难以抵御通货膨胀;C、管理成本高。

◆部分积累制:p129

①、特征:A、分阶段平衡;B、费率有弹性;②、优点:能够满足一定时期的支出,又有积累,保值增值压力不大;③、缺点:受到利率、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的影响。

◆国家福利制:p130

①、优点:管理比较简单;②、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比较高,导致人们的工作积极性降低。

(7)、社会保险基金给付的类型:p144

A、从社会保险基金的给付形式来看,分为固定金额制和固定比例制两种形式;

B、根据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基金来源与管理机构等内容的不同:

a、“自保公助”型: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选用不同的保险标准;缴费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险基金给付模式,美国和日本);

b、“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按普遍性和统一性原则建立,以英国、瑞典为代表;

c、“储蓄积累”型社会保险基金给付模式。(以新加坡和智利为代表,以个人账户为核心,个人账户资金来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缴费,并作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唯一依据)

C、按社会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划分:分为工资比例制和均一制。

(8)、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途径:p134

①、将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②、购买国债;③、购买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④、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积累期较长、较稳定的特点,进行资本投资,购买股票或者证券投资基金;⑤、把社会保险基金“借”给国家进行项目开发;⑥、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

(9)世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比较:p139

◇公营管理模式:是指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或直接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公营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私营管理模式:是指将社会保险基金委托给私营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营运管理,通过这些金融机构进行信托投资,而智利的养老金管理模式是私营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10)、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原则:

①、法治性原则;②、安全性原则;③、独立性原则;④、多方共担原则。

(11)、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原则:安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流动性原则;社会性原则。

6、养老保险:p159

(1)、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p160

①、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

②、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③、普遍性:每个人都有老年岁月,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

④普遍需求:年老是不可抗拒的,生理老化、心理老化。

⑤长期性:缴费时间长,享受待遇时间长。

(2)、保障的对象:老年人,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是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3)、目的: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4)、养老保险费来源:

①、靠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共同出资;②、靠国家和企业双方共同出资;③、靠企业全部分担;④、靠个人、企业/单位和国家三方出资。

(5)、中国养老保险内容:由三大支柱 :(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②企业补充养老保: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③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6)、养老保险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1889年德国颁布了《老年、残疾和遗属保险法》(《伤残和养老保险法》),标志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诞生。P161

(7)、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基础理论有:储蓄的生命周期理论(莫地利亚尼和布伦伯格提出)、隐含协议理论(马肯诺斯提出)、持久收入理论(弗里德曼提出)和世代交叠理论(阿蒙、萨缪尔森和戴蒙德等人创立)。(P167)

(8)、《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必须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纳保险费,其中70%留在企业用于支付养老金;30%上缴全国总工会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P354)

(9)、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建立起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险制度,其有如下特点:部分统筹;现收现付;收入关联;待遇确定。

(10)、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改革始于1984年,标志性文件时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初步确定了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即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P175)

(11)、我国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模式的标志性文件是199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p176)

(12)、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先后迈出了三大步: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3)、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7年,标志性文件时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p176)

(14)、1999年,国务院颁发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根据该条例,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失业单位及其职工。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p177)

(15)、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规定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计发办法发基本养老金。(p177)

(16)、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划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17)、从总体上看,目前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8)、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p204

『智利』(p204):①、覆盖范围:除军人外其余的参加工作的都要加入;②、资金来源: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单位不缴。工资10%。③、享受条件:男65岁,女60岁,缴费20年。④、待遇水平:按个人账户上

的积累额确定养老金数目;⑤、基金运营: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收支运营。⑥、管理体制:收入、支出、投资均由私营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股份制公司操作。

7、医疗保险:(p209)

⑴、医疗保险的特征及内容:p210

★疾病风险特点(与其他风险相比较,疾病风险的特点有):①、危害性;②、普遍性;③、复杂性;④、社会性;

⑵、医疗保险特征:①、具有普遍性;②、涉及面广,更具有复杂性;③、补偿具有短期性和经常性的特点,且费用难以控制。④、保障手段具有服务性。

⑶、医疗保险制度的功能:p212

①、保障功能;②、调控功能;③、促进发展功能;④、服务功能。

⑷、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p213

★国家(政府)医疗保险模式

①特点:a、医疗保险基金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b、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参与医疗服务的计划、管理、分配与提供;c、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d、卫生资源的配置具有较强的计划性。

②、优点:政府直接举办的医疗保险事业,通过税收形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体现社会公平性和福利性。

③、缺点:医疗机构微观运行缺乏活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国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由于供需双方缺乏费用意识,医疗消费水平过高,政府财政不堪重负。

④、代表国家:英国、瑞典、加拿大等

⑤ 概念:国家医疗保险亦称政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医疗保险事业,通过税收形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并采用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将医疗保险资金分配给医疗机构,向国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①、概念: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有时可包括其家属)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这类医疗保险的国家或地区有:德国、日本、法国、韩国等。

②、特征:a、通过法律强制参保和筹集医疗保险基金;b、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c、 以收定支,力求当年收支平衡,一般不会有积累;③、优点:在于社会互助共济、风险分担;医疗保险机构同医药服务提供者建立契约关系,促使医药服务提供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对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垄断行为较为有效;④、缺点:由于这种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当年平衡,没有纵向积累,不能解决代际之间医疗保险费用负担的转移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这种矛盾将日趋尖锐。

★ 储蓄医疗保险模式

①、概念:储蓄医疗保险是依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医疗储蓄基金,并逐步积累,用以支付日后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这种医疗保险模式源于新加坡,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模式。②、特点: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强调个人通过积累支付部分医疗费。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越高,付费也越多。③优点:避免过度利用医疗服务行为的发生,减少浪费;避免上一代人的医疗保健费用转移到下一代人身上。④、缺点:不能实现社会互助共济、共同分担疾病风险,低收入人群得不到医疗保障,或者难以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美国

①、概念:是由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按照市场法则自由经营的一种医疗保险模式;②特点:不是强制性的,自愿保险;③、优点:形式灵活,满足社会不同阶层需求,在竞争机制下提供优质服务;④、缺点:缺乏公平性;保险病种项目有限;体弱多病者和老年人往往被排除在外。 ★社区合作医疗保险模式:p215

①、概念:又称基层医疗保险和集资医疗保险制度,对象可以是城市居民,也可以是农民。

②特点:依靠社区力量,按照“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原则。

③、优点: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保障基层民众的身体健康。

④、缺点:资金有限,覆盖人群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差。

(5)、1883年德国颁布了《疾病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律,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险法律诞生。《疾病保险法》采取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既体现了医疗保险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政府开始介入健康与医疗问题。(p217)

(6)、我国代表性的“统账结合“改革模式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以镇江市、九江市为代表的“三段通道”模式;第二类是以海南市、深圳市为代表的“板块”模式;第三类是以青岛、烟台为代表的“三金”模式。(p235)

(7)、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三部分构成,其保障的人群各自不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层次,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主要保障大病住院费用。城乡医疗救助的主要作用是“兜底”,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对经济困难家庭人员自负医疗费用进行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层次较高的医疗需求,以及特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7)、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p274 (8)泰国医疗保险“30铢计划”:

(9)、英国是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的国家,英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模式——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HS):p267

(10)、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期,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建立了与这一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公费医疗制度,一个是劳动保险制度。

8、失业保险:p279参照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

(1)、失业的四个条件:①、在劳动年龄范围内;②、有劳动能力;③、有就业意愿;④、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2)、失业的类型:p281 ①、摩擦性失业;②、结构性失业;③、周期性失业;④、季节性失业

(3)、失业保险的特征:p282 ①、对象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②、造成失业风险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因素;③、失业保险的待遇领取期限比较短;④、保险目的的多元性。

(4)、失业保险性质:①强制性;②保障性;③、非营利性;④、普遍性;⑤、统一互济性;⑥、促进就业性。

(5)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p284

①、强制失业保险制度;②、自愿保险补贴制度;③、失业援助制度;④、双重失业保险制度。

(6)失业保险的目标和功能:p287

※目标:①、保障生活;②促进就业。

※功能: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通过对劳动力的保护和改善,促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相配套,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

(7)、如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通过立法促进就业;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提高职业培训的力度;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管理服务。

(8)、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

(9)、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1999年4月29日颁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对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文件中说的三条保障线是: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失业救济保障线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10)、1986年7月,国务院决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有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同时为合同制工人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以解决其退休养老和失业保险问题。当时把失业保险称为待业保险。

(1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_18个月 ;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2)、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3)、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为标志,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14)、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基本保险和自愿保险双重模式。

(15)、1911年,英国颁布了《国民保险法》,开创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的先河。

9、工伤保险:p336参照2011修订版《工伤保险条例》

⑴、特征:p337 ①、强制性;②、普遍性;③、互济性;④、福利性;⑤、补偿性。

⑵、功能:p338①、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③、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④、促进社会安定。

⑶、设计原则:p339①、补偿不究过失原则;②、个人不缴费原则;③、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原则;④、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⑤、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⑥、工伤保险补偿向受害人倾斜原则。 ⑷、发展三阶段:p342★工伤保险制度产生前;★雇主责任制:无过错原则和职业危害原则;★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⑸、发展趋势:①、风险工伤争议处理工作;②、风险集体共担趋势;③、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④、对工伤内涵进行了扩充;⑤、开展工伤残职业的职业康复;⑥、工伤预防被纳入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

(7)、雇主责任保险制有两种情况,自保和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8)、2003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走上了规范、成熟的发展道路。

(9)、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体制,是世界各国工伤保险制度较为通行的做法。

(10)、国际上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有:私有化趋势;雇主责任制的恢复以及工伤保险费征收方法的变化。

(11)、国际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的规律:覆盖范围逐渐扩大;认定的标准逐渐扩大;追求受害人的恢复;服务制度逐渐完善。

(12)、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10个等级的划分:

1-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或按月给付津贴:依次是本人本月工资的90%、85%、80%、75%;

5-6级:保留劳动关系,适当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18个月、16个月;或按月给付津贴:依次是本人本月工资的70%、60%;

7-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缴费比例与分配:

⑴、养老保险金:企业21%,个人8%; ⑵、医疗保险金:单位9%,个人2%+10元;

⑶、失业保险金:单位2%,个人1%; ⑷、工伤保险金:0.5%,个人不缴;

⑸、生育保险金:单位0.8%,个人不缴; ⑹、住房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认定为工伤: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D、患职业病的;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E、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A、故意犯罪的;B、醉酒或者吸毒的;C、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10、生育保险:p416

(1)、主要的待遇:带薪休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补助。(生育保险金:单位0.8%,个人不缴)

★基金的收缴与待遇补偿:费率一般控制在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以下,我国大部分地区控制在0.6到0.8之间。

(2)、生育保险的特征:p418

①、生育保险的特征:生育保险是社会经济和社会保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社会保险的一些基本特征:强制性社会性等。

②、生育保险也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A、生育保险实施的对象主要是处于生育期间的妇女劳动者;B、生育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侧重于对受保妇女的休息调养和营养补充;C、生育保险遵循产前、产后均享受的原则。

③、较其他险种项目,其保险待遇要高,具有福利性,能保障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功能;实施较晚。

☆、各具体险种特点的相互比较。

(3)、生育保险的功能:p419

※对个人而言:①、保障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促进身体恢复;②、有助于维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对企业而言:①、分散风险,提供公平的竞争上;②、生育风险在各企业间的平衡。

※对社会而言:①、有利于优生优育;②、促进人口政策的贯彻实施。

11、《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新实施的相关保险条例主要内容。(重点)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嘉园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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