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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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

一、产生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A.Neubert)卡德(O.Kade)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the Leipzig School)和以威尔斯(W.Wilss)为代表的萨尔派(the Saarbrucken School)。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对等” 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这种语言学科学研究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了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了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它针对翻译学研学派中的薄弱环节,广泛借鉴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美学思想,将研究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目标与文本,成为当代德国译学界影响最大,最活跃的学派。 二、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德国,它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他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卡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的,书中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第二个阶段是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的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的目的论。第三个阶段,在弗米尔的“目的论”的基础上贾斯塔·霍茨·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进一步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提出了翻译行为论。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作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集大成者和主要倡导者之一,在诸多德国功能派学者中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和丰富的实例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针对翻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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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的不足,她还提出了翻译的忠诚原则。 三、内容简介

1、卡瑟琳娜·莱斯的文本类型

凯瑟琳娜 赖斯,1923年出生于德国,著名的学者,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因茨大学。长期从事翻译研究和教学,并深受奈达等值理论的影响,将语用学引入翻译研究中,提出了从功能角度对文本进行删减和补充,以实现更好的对等。此后,她将功能对等理论应用到翻译批评中,提出了比较合理的翻译批评观,即以功能等值作为译文评估的标准。

卡瑟琳娜·莱斯在上世纪70年代的研究仍以对等(equivalence)这个概念为基础,但是她更为关注的是文本层面的交际对等而非单词和句子层面的交际对等。起初,她的功能主义方法是为了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翻译评估体系。她借用了布勒(Karl Buhler)关于语言功能的三分法(信息功能、表达功能、吁请功能)。,

她将这三种功能与对应的语言维度,文本类型联系起来。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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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将每一种文本类型的特点做如下归纳:

1、“单纯事实的交流”:信息、知识、观点等。这时用来传递信息的语言维度是逻辑的或者所指的(refemntial ),交际中的焦点是内容或“主题”,此时的文本类型称为信息型文本(informative text);

2、“创造性行文”:作者使用了语言的美学特点。文本作者或“发送者”被置于一个很显著的位置,文本的形式也变得十分重要,此时的文本称为表情型文本(expressive text);

3、“引起行为反应”:吁请功能文本的目的在于呼吁或说服文本的读者或“接受者”按某一种方式行事。语言的形式是对话式的,其焦点是“吁请”,因此赖斯称之为操作型文本(operative text);

4、视听类(andiomedial)语篇:如电影、视觉和语音广告,即上述三类文本辅以视觉形象、音乐等;这是赖斯所划分的第四类文本,但没有在表中标明。

莱斯说“原文的主要功能是否得到传递,是评判译文的决定性因素。”她建议“不同类型的文本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Reiss,1976:20)。这些方法描述如下:

信息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传递原语指示性或概念性的内容。翻译应该语言直白无冗余,并根据需要使用明晰化技巧;

表情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传递原语的审美性和艺术形式。翻译应该使用“同一”策略,即译者应采用原语作者的观点;

操作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使目的语接受者产生预期的反应。翻译应该采用“顺应”策略,以期对译文读者产生同样的效果;

视听类语篇需要采用“辅助”方法.给文字加上视像和音乐。

赖斯(Reiss,1971:54一88)还罗列了一系列言内和言外的指导标准(Instruktionen),来评估译文的充分性。

(1)言内标准(intralinguistic criteria):语义、词汇、语法和风格上的特点;

(2)言外标准(exhalinguistic criteria) :情景、主题、时间、地点、接受者、发出者及“情感暗示,’(幽默、讽刺和情感等)。

尽管这些标准互相关联,但是他们的重要性却随着不同的语篇种类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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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例如,翻译关注内容的语篇首先应该做到语义对等。然而,如果语篇为一则新闻,可能要把语法标准放到第二位,而假如语篇是一本科普读物,则会更多关注原语的独特风格。同样,赖斯(Reiss, p.62)觉得,一篇表情类语篇和一篇信息类语篇相比,在表情类语篇的译文中保留一个隐喻更为重要。在信息类语篇中,译出其语义价值就够了。

莱斯还从语言因素上剖析了翻译的过程。她将语言因素划分为四个层次:语义、词汇、语法和文体。从语言因素角度审视翻译过程,目标语应做到:语义的对等、词汇的妥帖、语法的准确和文体的对应。在著作中,她还总结了一些非语言因素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如语境、主题、时间、地点、源语环境读者群、源语作者和感知因素等。

莱斯还对翻译批评的制约进行了说明。她认为,现实中的翻译过程涉及到很多影响翻译批评的主客观因素。因为每一个源语文本的作者在创作文本的过程中都置放了特定的目的,这种倾向性会体现在目标语的表达中。相应的,目标语文本也蕴含了某种特定的功能。她还详细的介绍了许多功能不同的目标语文本,如儿童读物、简历、学术著作、《圣经》、文艺作品等,它们都是为了服务于特定的读者群。

莱斯还将信息论引入到翻译研究中来。因译者能力和语言结构不同所带来的差异造成了信息走失,赖斯称之为“无意改变”;而为了实现源语文本功能在目标语中的转换而造成的信息走失则称之为“有意改变”。她在对等的问题上,表现的更为灵活。可以通过适当的删减和补充,最大限度的实现源语文本在目标语中功能的转换。但是,这些翻译思想过分依赖语言学,忽略了文化、译者等其它因素对翻译的影响。

2、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和目的论

汉斯·弗米尔(1930-2010),德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师从功能翻译理论创始人凯瑟琳娜·赖斯。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及译著,其中主要包括《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1978)、《翻译行动中的目的与委托》(1989)、《关于翻译理论》(1983)、3与赖斯合著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1984)和《翻译目的理论:正论与反论》(1996)。

弗米尔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杰出贡献者,她提出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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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奠基理论,功能学派也被称为目的学派。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从语言学和对等理论的角度研究翻译。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弗米尔根据行为学的理论,把翻译置于人类行为理论的范畴中进行研究,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活动,而且还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

弗米尔首次提出目的论是在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目的论之所以与其它的西方翻译理论有很大不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将一些新的概念引入到翻译研究中,这些新概念为西方翻译理论注入了新的血液,带来新的活力。目的(Skopos),源于希腊语,表示目的或目标。弗米尔引进这个词来表示翻译或翻译行为的目的。

正如赖斯和弗米尔1984年那本书的书名所提示的那样,他们的目标是提出一套适用于所有文本的通用翻译理论。该书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弗米尔的目的论;第二部分.特殊理论”修改了赖斯的功能文本类型模式,使之适用于通用翻译理论。囿于篇幅所限,本章主要讨论该理论中的基本.规则”(rules)(Reiss & V-, 1994:119):

1.译文(translatam)由其目的决定;

2.译文在目的语文化和语言中传达信息(hdo-tionsangebot),该信息与原文化和语言中传达的信息相关;

3. 译文传达的信息,不可以清晰地译回原文; 4. 译文必须内部连贯; 5. 译文必须与原文连贯;

6. 上述五条规则按等级排列,目的规则统摄其他规则。

这里需要作一点解释。规则2很重要,因为这一规则将原文和译文与它们在各自语言和文化语境中的功能联系了起来;译者再一次<就如在霍尔兹一曼塔利的理论中那样)成为跨文化传播和译文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加者。规则3的不可回译性显示,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的功能并非一定要等同于原文化中的功能。规则4和5涉及通用目的“规则”,即如何评判翻译行为和信息传递成功与否:与文内连贯相关的连贯规则,跟原文的文本间连贯则与忠实规则相连。

连贯规则(coherence rule)规定,译文“必须可解释为跟译文接受者的处境具有连贯性,\换言之,译文对于译文的接受者来说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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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符合他们的处境和知识水平。

忠实规则(fidelity rule)仅仅规定(p.114)译文和原文之间必须有连贯性,或者更具体地说,以下三者之间必须有忠实性:

.译者接受的原文的信息; .译者对这一信息的阐释; .为译文接受者编码的信息。

不过,这些规则的排序表明,文本间的连贯(规则5)不如文内连贯(规则4)重要,而文内连贯又不如目的(规则1)重要。对原文地位的贬低(维米尔称之为“罢黝” [dethroning]在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中都是常识。

目的论的一个重要优点在于,该理论允许同一原文根据不同的译文的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而译成不同的译文。套用弗米尔的话说:

目的论规定的是,译者必须有意识并一以贯之地,按服与预 期的目的语文本相关的某种原则来翻译;该理论并没有说明这 种原则是什么:这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决定。 (Vermeer1989/2000;228) 我们以维米尔所举的例子加以说明。如果用法语写的遗嘱语意模糊,译者在为处理这一案件的外国律师翻译时,需要将其直译并加脚注或说明;反过来说,如果该遗嘱出现在一部小说中,译者或许会倾向于译出略微不同的模糊语意,但这种模糊的语意在译文中会起作用,而且无需加注,以免干扰读者的阅读。

为了使翻译行为符合具体情境的需要,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书中明确或含蓄地指出目的是什么(p.228)。根据弗米尔的描述,委托书包括(1)目标和(2)实现目标的条件(包括最后交稿时间和翻译费)。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委托人和译者商定。在这种情形下,译者作为专家,应该能够告诉委托人/用户该目标是否可行。译文的性质“主要由其目的或委托书决定”(Vermeer, 1989/2000: 230),而“充分性”超越等值,成为评判翻译行为的标准。在赖斯和维米尔的书中(1984:139),充分性描述的是因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守翻译目的而形成的原文与译文的关系。换言之,如果译文满足了委托书中规定的目的,那么就功能和交际目的来说,该译文就是充分的。等值被降格为原文与译文之间的一个功能性的稳定关系(指原文和译文功能一致);不过,功能性的稳定关系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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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目的论的讨论

诺德(Nord,1997:109

122)和克里斯蒂娜?夏夫纳

(Schaffner,1997:237 - 238)讨论过一些其他学者对目的论的批评。这些批评包括:

1、目的论宣称是通用理论,但实际只对非文学文本有效。有学者认为,文学文本要么没有具体目的,要么风格太复杂;

2、赖斯的文本类型取向和弗米尔的目的论,两者所讨论的实际上是不同的功能现象,不能扯在一起;

3、目的论对原文语言特色的关注不够,对译文对微观层面上一些特点的传达也关注不够。即便是翻译目的得到了充分的实现,个别地方在风格和语义层面上仍然可能是不充分的。

其他可能的批评与对霍尔兹一曼塔利的批评类似,即像translatum这样的术语无益于推动翻译理论的发展,因为在翻译理论中已经有了可行的术语。另外一点是,在决定如何实现翻译目的时,必须考虑文化问题及文化差异.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维米尔(Vemu'er,1989/200D:224)强调,目标、目的、功能和意图是行为的“属性”(attributed协actions),以此对第一点作了回应。因此,一首诗的作者也许会有这样的目标:将译文(诗)发表,并保留版权,从而可以通过译文赚钱。该作者也许还打算创作出为存在而存在的诗歌(为艺术而艺术)。

第二点批评中有两点还存在争议:原文在何种程度上决定翻译的方法,原文类型与翻译目的之间的逻辑联系是什么。另一位功能派学者诺德用她的面向译文的文本分析,重点对第三点批评作了回应。(见后面)

(更多的目的论讨论见附加资料,张南锋目的论的批评) 3、贾斯塔·霍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和翻译行为

曼塔利是一位从事翻译培训的教师和翻译学者。她不用“翻译”这个名称,而将翻译的外延扩大到各种跨文化转换形式,她的理论也是建立在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方面,其中翻译行为是她的核心理论。

曼塔利认为翻译行为和翻译是两个不同概念。她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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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如果说翻译行为是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所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翻译行为和翻译犹如两个以跨文化交际为圆心的同心圆,前者半径较大,而后者是功能派理论的重点。

霍兹—曼塔利提出的“翻译行为理论”借用了交际理论和行为理论的概念,旨在为很多的专业翻译情境提供一个模式和指导。翻译行为理论把翻译看作是由目的所驱动、以结果为中心的交际活动。这个理论关注翻译的过程,把翻译过程看作是涉及文化转换的“信息传递综合体”:

翻译并不是简单地翻译词、句或是文本,而是引导潜在的合作,跨越文化障碍,促进功能性的交际。 语际翻译被描述为“从原语文本出发的一种翻译行为”、一个交际的过程,牵涉到一系列的角色和参与者(pp. 109一111):

.发起者:需要该译文的公司或者个人; .中介:负责与译者取得联系的个人;

.原文本作者:来自于公司内部,撰写原文本的个人最后不一定要参与目的语文本的生成;

.目的语文本作者:译者;

.目的语文本使用者:使用目的语文本的人,例如用作教学材料的人或者是用于销售宣传的人;

.目的语文本接受者:最终接收目的语文本的人,例如目的语的学生或者是阅读销售宜传的客户。

这些参与者都有自己的首要目标和次要目标。霍尔兹一曼塔利的个案研究(pp. 129一148)选用了一册堆肥式厕所的安装说明书,对翻译行为中的不同的参与者的角色都进行了具体分析。专业译者的首要目标可能是要赚钱,第二是为了遵守合约和处理文本信息(p138)。根据这样的分析,译者在文本类型和专业领域方面可能都不是专家。有关专业领域的知识需要由公司的原文本作者提供。

翻译行为十分注重为接受者提供一个功能性的交际文本。这就意味着目的语文本的形式和文体应该取决于该形式和文体在目的语文化中是否“功能上合适,”(functionally suitable),而不单是复制源文本的各种特征;而什么是“功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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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应该由译者定夺,因为他在翻译行为方面是专家,他的角色就是要确保文化转换顺利进行。在“翻译文本操作(霍兹一曼塔利用此短语指译文生成)过程中,分析原语文本,纯粹是为了厘清其“构造和功能特征,\139一148)。相关的特征是按照长久以来的区分方式,即“内容”与“形式”来描述的。

1.内容:按照所谓的“构造学”构建的.分为(a)真实信息及(b)整体 的交际策略;

2.形式:按照“纹理”构建的,分为(a)术语和(b)衔接成分。

接受者的需要是译文的决定因素,因此,就术语而言,原文中的术语对于非专业人士的译文读者来说可能需要解释;此外,为了保证译文的连贯性,一个术语需要在整篇译文中译法一致。 关于翻译行为理论的讨论

霍兹一曼塔利研究的价值在于她把翻译(或者说,至少她所描述的非文学的专业翻译)置于社会文化的背景下考察,包括译者和翻译发起人之间的互相作用。后来她又谈到了译者的“职业档案”(pmfessional profile)(Holz-Manttxri,1986)。一些学者对其理论给予了极高的赞誉:

可以说,霍兹一曼塔利关于翻译行为的概念适用于所有的翻译,可以指导译者的翻译决定。 (Schaffner,1997:5) 将制约商业翻译的因素考虑进来,有助我们思考译者所需面对的决策。然而,这一理论并非无懈可击。这不仅是因为其术语极为复杂(如“信息传递综合体”),不能辅助译者解释实际的翻译现象;此外,这一理论的目的之一是为文化转换提供指导,可令人失望的是,它却没有充分考虑具体的文化差异。 4、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与面向译文的文本分析

克里斯蒂安·诺德是德国翻译研究界的领袖人物。1997年,她发表了英语专著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该书全面介绍了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同时说明了她本人的功能翻译观点。她把忠诚原作引入功能主义模式,希望解决翻译中的激进功能主义问题。

在《翻译中的语篇分析》一书中,诺德首次提出“功能加忠诚”的概念。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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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曼塔利把文本视为实现交际功能的纯粹工具,并认为其固有的价值完全从属于其目的,译者只需要对目的环境负责,目的语文本可以完全独立于原文。诺德则认为“没有原文,就没有翻译”;“译者应同时对原文和译文环境负责,对原文信息发起人和目的语读者负责。” 根据目的论,译文的目的是译者绝对采取何种翻译策略为最重要的标准,译文读者的期待是决定译文目的的主要因素,而目的语文化中的惯例决定译文读者对译文的期待。如果译者对原文做出的改动与目的语文化中的惯例不一致,译者有责任告诉读者其翻译策略及其原因,而不应该欺骗读者。如果译者的传译与原文发起人的期望相悖,译者也有责任向原文发起人解释对原文做了哪些变动,否则就等于误导原文发起人。诺德称这种责任为“忠诚”。功能加忠诚构成了诺德功能主义方法论的两大基础。功能指的是使译文在目的语环境中按预定的方式运作的因素;忠诚指的是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人及翻译发起人之间的人际关系。

诺德的《翻译中的文本分析)(Text Analysis Translation, Nord,1988/1991)一书勾画了一个更详细的功能模式,该模式吸收了文本分析理论中那些在句子或句子以上层面描述文本结构的成分。诺德首先区分了两种基本的翻译产品(及过程),即文献型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和工具型翻译(instrumentary translation)

文献型翻译“充当原文化中作者与原文接受者之间交流的文献”(Noid, 1991:72),文学翻译就属于此类。在文学翻译中,译文使得译文读者可以了解原文的思想,但读者知道这是译文。诺德所举的其他文献型翻译例子是逐字翻译、直译和“异域情调翻译\。在最后这一类翻译中,原文中的一些文化特有词汇被保留了下来,以维持原文的地方色彩

工具型翻译“充当目的语文化里一个新的交际行为中独立的信息传达工具,并力图实现其交际意图,而又不让接受者意识到他们所读到或听到的文本曾以不同的形式在一个不同的交际情景中使用过。\换言之,译文接受者阅读译文时,感觉谈译文似乎是他们自己的语言写成的原文一样。原文和译文的功能可能是相同的比如说,翻译的电脑手册或软件应该具备指导译文接受者的功能,跟原文指导原文读者的方式一样;诺德将这样的译文称作“保持功能的译文”。不过,她也举了其他译文无法保持相同功能的翻译。比如,把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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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儿童文学,以及为照顾当代读者把荷马史诗译成小说,都属此类。

诺德的《翻译中的文本分析》一书的主要目标,在于为翻译学生提供一个适合于所有文本类型和翻译情境的原文分析模式。该模式以功能概念为基础,使得学生可以理解原文特色的功能,并选择适合于预期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Non1,1991:1)0因此,她的理论基础有许多与赖斯和维米尔的那本书是相同的(和霍尔兹一曼塔利对翻译过程其他参与者的关注也是相同的),但她对原文特色更加关注。诺德的模式要求译者分析一系列复杂而又相互联系的文本外因素(pp.35一78)和原文文本内的特点(pp. 79一129)。不过,在1997年出版的《翻译作为具有目的性的活动))( Translating at a Purposeful Activity)一书中,她提出了一个更为灵活的分析模式。新的模式综合了本章描述的许多成分,突出强调了功能派理论中对译员培训尤为有用的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是:

1、翻译委托书(translation commission)的重要性(Nord,1997:59一62) (诺德称之为“翻译指令”translation brief );译者需要比较翻译委托书中对原文和译文的描述,以便发现二者有何不同之处。翻译委托书应该包括有关原文和译文的如下信息:

.预期的文本功能; .受众(发出者和接受者); .文本接受的时间和地点; .媒介(话语和文字);

.动机(为什么写作原文,为什么将之翻译)。

该信息使得译者确定什么内容重要、需要包括在译文中。诺德举德国海德堡大学宜传小册子为例,认为小册子的动机是庆祝该大学成立600周年.因此与周年纪念有关的活动是最重要的。

2、原文分析的作用(pp. 62一67):比较了上述有关原文和译文的描述后,就可以分析原文了,以便确定在选择翻译策略时需要优先考虑的因素。诺德列出的那些文本内因素不失为进行原文分析的一种模式。这些因素包括:

.主题;

.内容:包括涵义和连贯;

.预设:假设翻译过程参加者了解的翻译情境的现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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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包括微观结构和宏观结构; .非语言因素:插图、斜体字等; .词汇:包括方言、语域和具体的术语; .句子结构;

.超音段特征:包括重读、节奏和“风格性强调,’(stylistic punctuation) 不过,诺德强调,采用哪种语篇分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包括对所涉及的交际情境的实际分析,而且对原文和翻译指令的分析应使用同一种模式,这样分析结果才具有可比性。 这就赋予该分析模式一些灵活性,不过,分析的形式显然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形式决定了哪些特征是翻译时优先考虑的因素。

3、翻译问题的功能排序:诺德列出了翻译时需要遵守的功能排序: (a)应该决定译文的预期功能(文献型还是工具型);

(b)必须确定那些为了适应译文受众处境的需要而经改变的功能成分(在分析了翻译委托书之后,如上面1所说的那样);

(c)翻译类型决定了翻译风格(原文化导向还是目标文化导向);

(d)有关文本的问题可在较低的语言层面上加以解决(如上文2所说的原文分析)。

在许多方面,这种综合的方法结合了各种功能翻译理论和翻译行为理论的优点:

.翻译指令分析延续了霍尔兹一曼塔利对翻译行为中各参加者的研究; .预期文本功能延续了赖斯和维米尔的目的论,但目的不占有统治地位; .受赖斯理论的影响,原文分析对原文类型和语言的交际功能和文体风格给予重视,但是没有其他理论学者那样僵化地分类。 四、小结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德国兴起的功能派和交际派翻译理论,不再把翻译看作是静态的语言现象,开始将其看作跨文化交际行为。赖斯的开创之功。在于将语言功能、文本类型、文体和翻译策略联系了起来。她的方法后来与维米尔影响巨大的目的论相结合。主张翻译策略由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的功能所决定。目的论是霍兹一曼塔利提出的翻译行为理论的一部分。霍尔兹一曼塔利把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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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翻译放人社会文化环境中去考察,使用了商业和管理方面的术语。翻译被看作是一个交际性的交易行为,牵扯到发起人、委托人、制造者、译文以及原文的使用者和接受者。在这一模式中,原文遭“罢黝”了,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意义的等值,而是是否达到翻译委托书中规定的译文所处情境的功能目标。诺德的模式是为训练译员而设计的,保留了功能语境,但其中的原文文本分析模式却更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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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4x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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