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政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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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政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一般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二、现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2.福建省、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8.《福建省建筑模板技术政策公告》闽建科[2002]9号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1.《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12.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13.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5号)

三、开工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相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检查井支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d.深基坑施工方案;

e.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并已按投标或与业主协商同意的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印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支架、施工洞口及临设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控制,防火、防雷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高层脚手架等,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作业电工必须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

架空线路其线径、线间距离、高度、杆距、横担、拉线做法应符合要求,木制电杆稍经应不小于130mm。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 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如人工挖孔桩、地下室施工等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

在特定的场合如隧道、井下、人工挖孔作业等,照明电压应分别采用36V、24 V或12V安全电压。

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检查井支架、模板现场控制要点:

检查井支架的搭设进度必须满足结构进度与安全要求,竹脚手架立杆中距为1.2m(个别处不超1.3m),大横杆上下水平间距不大于1.8m。支架搭设宽度为1.0m,剪刀撑每组水平距离为4.8~5.0m,水平夹角为45°~ 60°之间,交叉连续绑扎。竹脚手架内侧与建筑物的净空不能大于200mm,当大于200mm时应作水平封闭(加设水平杆、挂网或设内栏杆)。作业层应满铺竹榀,非作业层不铺榀最多不超过3步层,不铺榀的水平杆净空不得大于200mm。施工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不得随意拆除连墙点,遇大雨、台风天气要加强检查与加固。

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GBJ5-87《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DBJ 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模板工程”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

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采用杉木支柱的圆木稍经(去皮后)应≥Ф80mm,接头应按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1000mm。

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拉杆距地面500mm,向上每隔2000mm设置一道水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力撑间距不宜大于6m。

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200mm)。

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2人。

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力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4、深基坑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承包商应编制深基坑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低于地面基准面高度在四米及以上均称为深基坑作业。深基坑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4.1深基坑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深基坑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基坑作业安全责任,从事深基坑作业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3)深基坑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4)应对深基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避免雨天、六级以上大风作业。 (5)深基坑的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开挖坡度要够。

(6)深基坑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度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4.2临边深基坑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深基坑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必须有专人巡视,密切观察周边土体稳定情况。 (2)基坑周边禁止堆载,禁止机动车行走。

(3)基坑周边应有标志标牌,非施工人员禁止入现场。 (4)基坑周边支护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5、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要点:

5.1履带式起重机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与所使用的工程特性机匹配。进场前承包商应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出厂或检修合格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后方可进场。

5.2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原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并留置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3履带式起重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有安全员注意机械周边构筑物及人员的安全,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4机械使用过程,应督促承包商加强检查与维护,并按设计选定的作业参数进行作业,与主体结构的联接应采用刚性连接,构造节点应符合设计与安全要求。遇大风(按设计限定风力)、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在大风、大雨来临前做好设备安全预防,大风、大雨过后做好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或超限作业。

6、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关违章作业的指令,

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7、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五、文明施工监控要点:

1、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台,配置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污水沉淀池,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给城市道路造成污染的要及时清理。要保持施工道路通畅。

2、要在现场设立五牌一图和安全文明警示标志,施工机具应设立安全操作牌。进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材料堆放、机具应根据批准的平面图布置整齐。材料应设置铭牌,注明材料品种、规格及检验结果。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运出场外。

4、要建立工地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设置防火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炉、电炉、液化气灶等。

5、要做好现场防止扬尘、噪音、烟气及泥浆污染,夜间施工超过规定时间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居住区施工要采取防扰民措施。

6、要做好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7、在建工程不宜作办公与宿舍,自行搭建的临时办公及宿舍应满足安全、卫生和防火要求。

8、工地设立的厨房、浴厕应符合卫生、清洁要求,墙面应铺贴磁砖。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合格。

9、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与市城监部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承诺书。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监理项目部

200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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