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教务工作操作流程指南(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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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大开放教育

教务工作指南

湘潭电大教务教学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目 录

1、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指南

2、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注册工作指南

附件1、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2013年秋季专业规则调整内容对照表

3、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学生信息修改工作指南

附表1、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附表2、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4、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指南

附件1、免修免考管理制度

附件2、英语Ⅱ(2)的免修免考补充通知

附件3、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网考的说明

5、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工作指南

(1)期末报考工作指南

(2)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南

(3)基于网络考核试点课程的网上形成性考核工作指南

(4)考试成绩管理工作指南

6、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位外语考试报考工作指南

7、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指南

8、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指南

9、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档案建档工作指南

10、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工作指南

11、教材征订、发放、结算流程图

12、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图书室办证、借阅工作指南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指南

一、招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二年制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

半。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

业证书电子注册。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二、招生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人均可报名,专业齐

全,可自由选择。

三、招生要求

1、参加本科学习的学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文凭。

2、报名专科学习的学生要求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历。未满17周岁

的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3、报读护理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学

生报名时必须出示执业证书、在岗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其中,报读护理学专

业必须专业对口。

四、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两份、蓝底1寸彩照2张、电子图片一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读本科学生如身份证姓名与专(或本科)科毕业证姓名、出生年月、性

别不相符需提供更名材料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材料。

2、所有网上查不到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学生均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能报读本

科。

3、电大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读本科需在报名截止前一星期将学号报教务处考

试部门核查成绩,及时处理成绩后方能通过毕业审核生成电子注册号。

六、学历认证

1、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的专、本科文凭均需认证。

2、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另

需提供录检表及毕业生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历认证如身份证姓名与专(或本科)科毕业证姓名、出生年月、性别不

相符需提供更名材料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4、军队院校学历认证需提供资料

毕业证复印件,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复印件, 已转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转

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学校

训练部证明原件(2000年前),个人档案里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成

人,普通),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

印件(普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2000年后),

2000年前毕业若学校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

登记表复印件代替证书内页颜色红色为普通,绿色为成人。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注册工作指南

一、课程注册对象

开放教育在籍学生。

二、课程注册时间

课程注册时间应在每期新生注册后一个月内进行,即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

三、课程注册流程

1、各院、教学点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① 安排课程选课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系统中学生所学的专业规则,若选择

了专业规则以外的课程,或者各模块、整体选课未达到专业规则规定的毕业最低

学分,均将造成学生无法毕业(详见下页)。

② 特别注意相似课(如:“药理学”和“药理学(药)”)的区别,注意同专

业新旧专业规则的具体课程内容是否变化,如:有无停开课、新开课,同一门课

的考试单位是否在“中央”和“省”之间存在差异等。

③ 实践课程、免考课程、补修课程、网考课程及统考课程等均应注册;为

保证学生按时毕业,请各院、教学点班主任务必在学生的第四个学期,进行课程

注册学分统计,并与教学执行规则进行核对,发现学分缺失,在第五学期期初

及时进行补注册。

2、填写课程注册表

① 须按学号顺序填写,并注明年级、专业、班号等相关信息。

② 课程名称一定要写全称(一、二或者A、B都要注明)。如,某专业教学

计划中要求注册的课程是“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1)”,而课程注册登记表填写

的是“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则无法确定注册该课程的(1)还是(2)。

③ 严格按课程开设学期报课程注册,切勿超学期报课程。

④ 不同班号的学生请分表填写课程注册表。

⑤ 新生转专业的,请接收班主任单独填表进行课程注册(限注公共课)。

四、从本学期起经贸院学生必须交清当期学费,经计财处审核同意后,才能

进行课程注册。

五、附件

1、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2、国家开放大学2013年秋季专业规则调整内容对照表。

该专业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5分,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66分,总学分为71分。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秋季专业规则调整内容对照表

*搞自国开教〔2013〕1号《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3

年秋季专业规则说明的通知》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学生信息修改工作指南

一、学籍异动操作要求

1、学籍异动范围:所有成招、开放教育在籍生,包括休学的学生。

2、所有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都需要填写学籍异

动申请表(见下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

3、学籍异动信息应先于课程注册信息提供,否则将影响该学生的课程注册

4、每个学生一个学期只能申请一次学籍异动。

5、外省转入学生需要省际转学表一式伍份,省内转入学生需要省内转学表

一式三份,另外需要把学生入学起的所有档案全部调出,用来办理转学手续。

湘潭电大 年 学期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除在备注栏填写),一式两份。

2、填写必须完整,并手续完全,于每学期开学十周内报教务处。

二、学生信息修改工作指南

(一)信息更正范围

1.从2008 春季开始,开放教育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于入学后第一个

学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学期以后不再进行新生基本信息更正。

2.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身份证号、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日期(达到“入学

文化程度”的日期)变更不属于上述范畴,允许进行更改。

3.学生在籍期间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民族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二)允许更正内容

1.姓名(仅限新生录入错误更正)。

2.性别。

3.出生日期(仅限新生录入错误更正)。

4.身份证号。

5.民族(仅限新生录入错误更正)。

6.文化程度。

(三)更正材料

1.根据学生学籍状态,填写对应的《湘潭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

表》(见附表1-2),部门负责人、经手人签字,加盖教学点、学院公章。

2.根据更正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如需对学生的性别、民族进行更正,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或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

(2)如需对学生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时间更正或变更,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和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3)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身份证号变更,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复复印件或公民身份证号

码变更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登记表

复印件、该生所在页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入学文化程度对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4)如需对新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含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但

非身份证号变更)进行更正,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

页)、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县

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该生所在页的

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入学文化程度对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5)证明材料涉及文化程度的,教学点及直属班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

网网查结果交我校招生办审核,由招生办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6)若属招生报名时录入错误,由我校招生办在报名登记表的复印件上注明

“招生时录入错误”并签字盖章确认。

所有复印件须为A4纸规格,非A4纸规格的复印件须粘贴于A4复印纸上,

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部门负责人、经手人签字,加盖教学点或

学院公章,依据《湘潭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的顺序装订。各教学

点及直属班要认真查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要完全一致,各相

关材料之间的内容也要保持一致。

(四)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更正程序

1.各教学点及直属班班主任提供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更正证明材料及《湘

潭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的纸质和电子稿,电子稿交教务教学处学

籍干事。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各一份,为了便于存档装订,

全部用A4纸。

2.各教学点及直属班班主任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交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3.各教学点及直属班班主任将证明材料按《湘潭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

况统计表》的顺序编号装订后连同《湘潭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一

起交教务教学处学籍干事进行信息更正。

五、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更正时间

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更正时间定于上半年3月25日-4月10日,下半年9

月25日-10月10日。各教学点及直属班于截止日前报教务教学处学籍干事。请

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完整。

附表: 1.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2.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附表1: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201 年 季)

注:(1)本表中“更正内容”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时间等,并按更正内容分类排序。

(2)本表中“更正原因”指录入错误或信息变更。

经手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 2014年 月 日

附表2: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201 年 季)

注:(1)本表中“更正内容”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时间等,并按更正内容分类排序。

(2)本表中“更正原因”指录入错误或信息变更。

经手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11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指南

一、办理对象:开放教育专、本科在籍学生;

二、办理时间: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三、办理前提: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为已经进行了课程注册的课程(不包括本学期选课),否则将无法提交申请;

四、办理手续:学生携带相关免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

五、收费:按学校财务室规定收费

六、具体课程免考的条件请查看附件

附件1:免修免考管理制度

附件2:英语Ⅱ(2)的免修免考补充通知

附件3: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网考的说明

附件1:

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管理制度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教学教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制度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础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

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必须是已考核合格、能提供单科结业证书等有效证明的课程;且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2、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

二、网络统考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

根据教高[2004]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网考)免考课程的条件。符合全国网考免考条件者,需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

(B)。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见附表1。

三、开放教育试点本科教学计划中课程与全国网考课程的对应关系

1、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与统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相对应。

2、英语综合实践课程与统考科目大学英语(A)课程相对应。

3、英语Ⅱ(2)课程与统考科目大学英语(B)课程相对应。

四、开放教育试点本科教学计划中英语Ⅱ(1)、英语Ⅱ(2)、英语综合实践课程的免修免考规定

1、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

2、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合格证者,可以免修免考其对应教学计划中的英语课程(英语综合实践、英语Ⅱ(2))。

3、符合全国网考免考条件者,除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需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者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本科)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

五、开放教育试点本科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免修免考规定

1、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2、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合格证者,可以免修免考其对应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3、符合全国网考免考条件者,除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需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修免考非计算机专业(本科)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附表1:湖南省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附件2:

关于英语Ⅱ(2)课程免修免考的补充通知

根据中央电大要求,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实施办法》(电校教〔2005〕7号)的精神,现将英语Ⅱ(2)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教育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以上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和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界定标准见湘电大行字

[2005]4号),可免修免考英语Ⅱ(2)。此类学生可从“应用写作(汉语)”、“大学语文”和“自我发展与团队管理”三门课程中任意选学一门,参加中央电大考核通过并以此替代英语Ⅱ(2)课程的学分。

二、用于替代英语Ⅱ(2)的选学课程不得重复计入毕业总学分。

三、本次调整自2009年春季开始实施。2004年春季(含)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可按照此方案执行。非第一款所述两类学生和2004年春季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3:

关于 “计算机应用基础”网考的说明

经与教育部网考办协商,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学生在2013 年9月之前获得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证书,在2013年9月之后获得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包括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均可用于免修免考教育部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以及系统内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工作指南

一、期末报考工作指南

1、每年4月、10月中旬,考务人员拟定报考通知发给各学院及教学点(学习站),并挂教务QQ群共享。各院及教学点负责教务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班主任报考。

2、班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好报考表,交学院或教学点教务管理人员。所有计算学分的课程均要报考,报考表一律采取纸质填写方式。班主任需认真填写教学点名称、考试年限、年级、专业、班编码、学生的学号、姓名、报考课程。报考表请按学号顺序填写,报考课程请按教学计划课程名称填写,没有课程注册的课程不能报考。班主任须在报考表上签名、署上时间并标上页码,填写不全的报考表教务处概不受理。

3、从2014年上学期开始,针对本学期进行了课程注册的课程,申报不报考学生信息,并在表头标注“不报考”字样。针对本学期以前注册的课程,要申报学生补报考信息,并在表头标注“补报考”字样,补报考含以前注册本期第一次考和学生补考两种。

4、学院或教学点的教务管理人员在认真核检,确保无整班遗漏、错报后签字,统一交学校教务处。教务处考务人员再次核检后根据报考表,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报考信息。

5、系统报考完毕,教务处考务人员将报考信息导出后挂教务QQ群共享。各教学点、学院教务人员应及时组织班主任核对报考信息,时限为两个工作日,校部班主任老师如有更改、增删科目需向教务处提交纸质报考表,或本人到教务处办理(托人办理、电话、QQ信息、邮件等一概不予受理),教学点可由校部教学点管理人员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6、教务处将核对无误的报考数据进行编排。学生考点编排原则为:新生按编班所在教学点归属考点,老生沿用上学期所在考点。学生只能以班级为单位变更考点,如有在以上考点编排原则基础上需要变更考点的,请在交报考表的同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报考表备注栏内注明。

7、考务人员根据校部考场编排,将考室所在教室写入学生“考试通知单”后(此信息仅针对校部考点学生,非校部考点学生请班主任删除教室信息,以学

生所在考点考场安排为准),在教务QQ群共享中公布安排情况(6、12月),请校部班主任与QQ群共享中的“考场安排表”核对教室无误后,通知考务人员打印,并在考试前将“考试通知单”发放给学生。

8、各教学点应在12月底前,凭财务处“考试费用结算清单”领取学生“考试通知单”,并督促班主任根据考场安排填写好学生的考试地点(在考试通知单上填写考场号所对应的教室),并在考试前将“考试通知单”发放给学生。

二、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南

(一)考试课程及方式

考试课程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

B)》和《高等数学(A、B)》等科目。实行机考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生范围及报考

开放教育本科层次在籍有效的学生,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每年统考安排三次,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9月、12月。考试地点设在湘潭电大综合实训楼五楼和六楼机房。

(四)报考科目和缴费

1、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报考一律采取纸质报考表方式进行,报考表要求教学点及班主任一定按照班级学号顺序填写后,交于教务处考务办公室。

2、根据“发改价格[2006]279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系统报考缴费同时进行。

3、三次报考及缴费时间如下:

4月份考试---每年2月12日9:00至2月29日17:00

9月份考试---每年7月5日9:00至7月20日17:00

12月份考试---每年10月13日9:00至10月28日17:00

三、基于网络考核试点课程的网上形成性考核工作指南

(一)关于基于网络考核试点的说明

基于网络考核试点是中央电大从2005年秋季开始进行的一项考试改革试点。试点课程分为四类:①是100%网上形成性考核、无终结性考试;②是网上形成性考核、纸质终结性考试;③是纸质形成性考核、网上终结性考试;④是网上形成性考核、网上终结性考试。

(二)中央电大试点课程网上形成性考核操作步骤

1、教务处接省校下发的试点课程通知后进行转发,并挂教务QQ群共享。

2、各教学点和两院将本学期开设的试点课程、试点课程的评阅老师及参加试点课程的学生学号和姓名,以表格的形式报到教务处试点课程管理员处。

3、管理员根据上报的信息表给各院的导修主任和形成性作业评阅老师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形成性作业评阅老师的权限由各学院的导修主任负责跟省校相关课程的责任老师联系开通。

4、学生登录到“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考试平台”()进入“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测评系统”进行,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

5、班主任通知管理员给学生分班,分班后学生方可在网上做作业。

6、学生和评阅老师在系统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平时作业和评阅工作。

(三)湖南电大试点课程网上形成性考核操作步骤

1、教务处接省校下发的省开课程平时作业网络化测评试点的通知后进行转发,并挂教务QQ群共享。

2、学院和教学点(学习站)组织学生登陆湖南电大在线,进入考试中心主页(),登陆“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化考试平台”后选择进入网络形考或综合性作业终考栏目参加相应考试。学生首次登录此平台需要先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后方可登录选课。为避免学生选错课程,建议等报考结束,报考数据全部导入平台后再通知学生做,那时学生无需自主选课。

3、学生和评阅老师在系统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平时作业和评阅工作。

(四)本学期开展开放教育课程考核改革工作注意事项

1、湘电大校通(2014)22号文件针对的是专业规则号中考试单位为“中央”的课程。湘电大校通(2014)29号文件针对的是专业规则号中考试单位为“省”的课程。

2、两份文件中涉及到的试卷号,专、本科课程作如下区分:试卷号“2”、“6”、“8”字头为专科课程,“1”、“7”字头为本科课程。

3、学生本学期重修重考的课程,如本期实行网改,必须按照这两个文件要求参加网络形考测试。

4、 国家开放大学网络考核课程形考比例超过30%以上的需双及格。文件中除“1245#中外广告史”形考比例为20%外,其余课程均为30%以上。

5、本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少数网考课程考核要求有变更,具体课程变动修改情况请查阅《国家开放大学网考文件课程变动修改说明》(附件3)。

6、国家开放大学各科网改课程截止时间请查阅“国家开放大学各科网改课程截止时间截图”(附件4)。 2014年春全体新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完成“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的学习。

7、请做好国家开放大学网络考核课程评阅教师的选聘工作。于4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的“网改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教务教学处文榀老师。各学院、教学点应为课程评阅老师提供相应的评阅学生名单,避免评阅老师漏评、错评现象的发生。

8、省开网络形考课程每科形考比例均为100%。每门课程网络形考作业均为3次,3次作业权重比例为1:1:1。3次作业必须都及格,才能合成最终成绩,否则无最终成绩。学生可以多次参加形考作业测试,但学生应自己选定最终测试成绩。

9、省开综合性作业终考课程均不再组织形成性考核,终考成绩为该课程综合成绩。

10、本学期开始,省校只在期末考试报考结束后导入学生的报考课程数据,届时“网络形考管理系统”中的“必做课程列表”中会显示学生当学期必须完成的网络形考课程。如在报考结束之前做,请认真指导学生在平台上选择网络化形考课程,不要错选、漏选、多选。

11、本学期开始,省校按学期根据学生报考课程统一认定当期(学期)学生在网络化考试平台所做的形考作业和综合性作业的成绩。学生未进行报考的课程则不能获得成绩,须在以后学期进行报考并重做作业。

12、本学期开始,原“网络形考管理系统”、“综合性作业管理系统”和“补修课程管理系统”三个系统整合成“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化考试平台”,统一为一个入口,学生登录此平台,选择相应类型的网络化考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3c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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