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更新时间:2023-05-02 01:1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努力让每个残疾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飞速发展,各级财政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2018年入学率已达100%),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初步构建了从学前到职业高中各学段衔接的“3+9+3”特教办学体系。目前,我区建有涵盖幼儿至职业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1所(区培智学校),办有特教班的学校2所(市桥沙墟二小学、区职业技术学校),特教资源教室19间。

截止2018年7月31日,学生人数方面,在学前教育阶段,在特教学校就读34人,在普通幼儿园就读8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在特教学校就读336人,在普校特教班就读18人,在普校随班就读168人;在高中教育阶段,在特教学校就读73人,在职业高中特教班就读12人、随班就读6人,在普通高中就读5人;接受送教上门服务101人。教师人数方面,特教学校教职工204人,其中在编教师101人、编外职工103人;特教班主要教师12人;兼职

- 1 -

资源教室负责教师19人;兼职特教教师约500人。

从总体上看,我区面临着特殊教育整体发展不均衡,学前和职业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不高,特教学校班额过大,特教班数量不够,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参差,特殊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因此,大力推进特教事业发展不仅是加快我区社会文明升级的需要,更是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补短板、提质量的需要,是彰显教育公平、落实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完善特殊教育体制机制为基础,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加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构建普特结合、学段完整、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

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统筹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形成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共同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普惠特惠,特教特办

加大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根据- 2 -

特殊教育实际,制定专门的特殊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三)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

尊重残疾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个性化和多元化发展,为其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加大统筹力度,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服务支撑机制。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始终保持100%;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其中视障、听障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6%以上。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建成融合教育实验幼儿园3-5所、资源教室不少于26间、开设特教班的学校(含幼儿园)不少于6所。财政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按需配齐配足专职特教师资,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100%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全部经过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完善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3+9+3”特教办学体系,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标准,

- 1 -

初步建成具有番禺特色的特殊教育IEP(个别化教育计划)资源库,特殊教育课程校本化初见成效,全区特殊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五、主要措施

(一)义务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质量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达100%,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加强并规范残疾学生学籍管理。全面推行”一人一案”教育服务。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根据生源状况,配备相关专业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对能够适应普通教育的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就近或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能够适应特殊教育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对到校就读有困难的重度或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根据特殊学生规模及实际情况,借鉴市桥沙墟二小学特教班师资配置与多方式融合模式,以及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分别在北片、南村、石碁选取有条件的学校开办特教班、建立特教资源教室,积极开展普特融合。至2020年,在原有特教班的基础上,新增开设特教班的小学不少于3所,新增特教资源教室4个,按照学生比例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各类普通中小学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学生数不超过2人,且需酌情减少班额。(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

- 2 -

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

送教上门实施分类管理,对重度残疾学生,由区教育、康复机构统筹安排教育资源,街道和残联配合提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基本康复指导等服务;对极重度残疾学生,以街道和残联提供定期康复训练服务为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

进一步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区培智学校要重视学校内涵发展,加强课程建设,加强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扎实开展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重视现代教育技术与特教专用技术的有效运用,按照新课程与融合教育发展的要求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区域指导作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

(二)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积极推进两头延伸,逐步满足残疾学生学习需求

1.加快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

把学前三年特殊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根据残疾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家庭意愿与本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状况,通过普通幼儿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接纳等方式,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的入学率。通过在各镇街指定的16所普通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及在区培智学校开设普特融合班等形式,探索学前阶段融合教育运作模式,大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到2020年,在试点融合教育幼儿园中,建成融合教育实验幼儿园

- 1 -

3-5所,开设特教班的幼儿园1所,特教资源教室不少于2间。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配备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招收残疾幼儿达到3人的幼儿园,应当设置康复训练室,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各类普通幼儿园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幼儿数不超过2人,将残疾幼儿融合教育质量纳入优质园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

整合卫生保健机构、普通幼儿园、特教学校、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资源,为残疾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发现诊断、早期康复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早教康复机构设立0-3岁残疾婴幼儿早期干预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进一步办好区培智学校的职高班和区职业技术学校的特教班。以提升生活自理和就业能力为导向,设置适合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学校课程,提高专业设置的适应性、实用性和灵活性。积极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提升区培智学校及普通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展残疾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就业指导及就业转衔质量。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招生考试合理便利。区残联会同教育、人社部门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实名制培训,推荐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支持性就

- 2 -

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继续教育体系,增加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畅通残疾人终生教育通道。落实《“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三)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设立区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特教资源教室的办学条件,聘请特教教师,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改造,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建设,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等。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在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幼儿进入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由区财政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生保教费标准3倍拨付到幼儿园。不断完善残疾幼儿午餐补助等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资助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在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均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区级经费,公用经费省、市、区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与现行普通学校相同。(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

- 1 -

区财政局、区残联)

在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所需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参照现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分担比例解决。普通高中学校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省、市、区经费分担参照现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分担比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或残疾人就业岗前培训可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专项安排;对接纳残疾人就业的爱心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区慈善会中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补助寄宿制残疾学生的伙食费用,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不断完善残疾学生午餐补助等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资助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民政局)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四)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

落实特殊教育全员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力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师招聘、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教师考试或评比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探索建立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教师合理流动与交流机制,鼓励区培智学校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之间开展结对

- 2 -

跟岗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普特教育的有效融通。积极与师范院校、各级教科研机构、知名特教学校加强交流与合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双证上岗”制度试点工作,采取支持进修、选送培训、互帮互带等方式,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大力开展赴先进国家或地区培训和进修项目,拓宽教师国际视野。进一步发挥区域内特殊教育名教师、特级教师以及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推动区—镇街—学校三级教研体系建设,推动特殊教育教科研科学、系统、规范发展。加强区教研机构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成立区域特教教研中心组。积极组织特教教研活动和专项比赛,注重成果的积累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全区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编办)

(五)加强师资配备,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积极推进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设立,明确工作职责,合理配备人员,完善特殊教育指导工作的管理、教研、科研、资源统筹与开发、教师培训职能。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按照每人指导2个片区(镇街)特殊教育工作的标准,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高教育三个学段组建特殊教育巡回指导团队,建立人员动态调整和教研工作制度,共同承担教育教研和质量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

- 1 -

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年〕109号)为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通过调剂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幼儿园)特教教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编办)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学校编制总数内统筹解决专职资源教师配备问题,每个资源教室配备1-2名专兼职资源教师。卫计部门应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医疗专业力量建设,支持学校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卫计局、区人社局)

继续推行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入职高校应届毕业生“上岗退费”政策。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特教班主要教师特殊教育津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将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待遇。对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班主任与资源教室负责教师、主科(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其他科任教师分别按照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标准发放补贴。为随班就读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

- 2 -

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卫生、教育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关心特教教师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工作及生活环境。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加大对特殊教育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吸引教师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六)大力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大特殊教育课程开发力度,整合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区培智学校、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教科研机构和各种课程资源平台力量,构建规范、有效、多元、共享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研发区域特殊教育IEP资源库。加强针对学习障碍、多动症和自闭症等学生的教育理论和康复技术的学习和研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积极参与“互联网+”背景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快网络资源库建设,探索微课、慕课等新兴课程与教学模式,充分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加强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及残疾学生辅助设备配备,实现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教学的有机整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加大对区培智学校的高标准建设力度,要按照符合国家标准、国内一流水平、国际知名定位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提升学校硬件、

- 1 -

软件方面的建设,积极创建国际先进水平特殊教育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推动部门协同运作

充分发挥由教育、卫生、残联、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合组建的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工作小组的作用,成立专家委员会,做好残疾儿疾病筛查—检测—建档—鉴定—转介—安置—综合干预的指导。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转介安置指导以区为主,高中教育阶段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确定转介安置的指导机构。对区提出的转介安置建议有异议的,由市转介安置指导中心负责协调与指导。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到2020年,配合上级部门初步建立跨部门协作的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八)统筹社区教育资源,丰富家校合作内涵

充分挖掘、整合及利用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特殊教育宣导,优化残疾儿童少年社区教育环境。依托家长学校开展残疾学生家长培训,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强化家长责任意识,引导家长参与学生特殊教育计划制定与实施。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继续加强与残疾学生家长机构的合作,采用讲座、工作坊、经验交流、网络培训等各种方式,建构多元化家庭支持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2 -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要把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

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明确编制、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各级各类相关机构人力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建立长效的专业合作服务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

增强宣传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对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等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

要将特殊教育列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二期计划中期及末期组织对计划实施情况、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情况及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 1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20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