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含各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13 12:1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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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江苏泰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37省道标总监办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岗位责任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第一安全监理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监理负全责。

(2)定期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监理意识。

(3)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监理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

(4)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认真评审施工单位报审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提出评审结论。

(5)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的进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钢支撑、脚手架、砼模板支架、分包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一步审核。

(6)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巡检,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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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工地监理例会,总结分析上月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下月安全、质量控制重点。

(8)检查指导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的日常工作,规范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安全报表。

(9)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按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定期和不定期与施工单位一起分析研究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自查自纠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副总监安全职责

⑴副总监按总监授权对管辖合同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协助总监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⑵负责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控制及达标。

⑶定期组织检查所辖合同段范围内,各工点安全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没有达标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⑴对安全工作负各项指标落实工作责任。

⑵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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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

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⑷监督施工前段时间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⑸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月报)。

⑹制定安全监理文件,审查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⑺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⑻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 ⑼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⑽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⑾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⑿对施工现场告危险作业,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意见结果上报总监办,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停工令。 ⒀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并参加安全检查。

⒁复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复验的,不得投入使用。

4、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⑴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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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责任。

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⑷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取证。

⑸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以下制度:

一、安全教育对象

总监办所有监理人员及后勤人员。 二、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以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3、 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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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电设备、生产工具及安全装置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 6、项目施工特点,施工作业中危险作业点预控及相应安全措施; 7、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 三、教育形式及授课时间

1、采取在驻地办利用闲散时间进行集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2、组织收看(听)电影、电视、录像、广播;开办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展览;举办安全技术操作,演练及安全生产座谈会,安全知识竞赛等。

3、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四、授课人员 总监办总监、副总监; 五、授课地点 总监办会议室; 六、要求

1、总监办所有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应积极主动,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2、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均应记录齐全,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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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① 审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 ② 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要尽快,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费用保障制度,安全控制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⑤ 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

⑥ 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计划,现场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核验。其中大型施工机械塔吊与施工外用电梯还应该出具检测备案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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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核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施工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利拒绝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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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是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程序的工作。

五、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监理安全工作专业人员,应如实向项目部安全部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做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2)在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3)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齐安全防护用品,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②施工区域的水塘设置警示牌,防治小孩下水玩耍。

③道路施工设有限高架,严禁超高车辆从施工区域通过,并设置安全事故警示牌。

④对进场新员工必须告知工作中要牢记安全第一,如发生事故会给家人带来严重影响,也会对个人身体造成伤害。

⑤施工用电危险告知,进入工地后要留意工地内的供配电线路以及工地外围的外电线路,不要去触摸碰撞电线。工作时不要碰撞外电线路保护网,防止施工用具,碰触外电线路而造成触电事故。

⑥起重吊装危险告知制度:吊装预制构件严禁站人和行走,被吊物体上若有人或浮置物,司机不得起吊操作,在警戒区设置警戒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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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明显警戒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坠落物的伤人事故。

⑦ 在施工现场各工点作业时,各危险作业点必须设置危险告知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七、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一、本项目安全经费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其他安全生产费用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用于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费用;按照工程清单102-3总额报价的30%计列。第二部分为现场考评费,是承包人达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救援,经总监办组织考评。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考核评价后获取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工程清单102-3总额报价的50%计列。第三部分为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工程量清单102-3总额报价的20%计列。用于本合同段各类安全生产创新,示范等安全活动。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2.1完善改进和维护安全防护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费用。

2.2施工期间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费用,如跨域公路,村镇施工现场防护,隔离等设施。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通道等立体施工作业的防撞,防落装置,警示标志,信号灯等费用。隧道,桥梁,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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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路基开挖等作业区出入口和上下施工便道临时防护设施费用。

2.3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浇筑桩施工等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置安全网,棚及用于地面隔离设施等费用。

2.4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警示灯,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现场拆除物体时的警戒绳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2.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支架等检测,检验费用。 2.6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7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行走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费用。

2.8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品及器材费用。 2.9安全帽,保险带,白光服,防尘眼镜,工作鞋,雨鞋,手套,口罩等现场安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2.10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费用。 3.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费用,安全评价费用。 3.2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3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复杂构造物,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估,整改监控支出费用。

4.1对重大危险源,复杂构筑物,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4.2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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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费用,

4.3对有重大危险,复杂构筑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审查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费用。

5.1因本项目而发生“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2因本项目而发生内部组织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5.3组织营救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6.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相关费用。 6.2举办安全生产为专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 6.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

6.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 6.5配备经专职人员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专用物品,器材。 6.6总监办承办,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安全生产费用数额为发包人公布的该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的1.5%该金额不随合同总价的变化而调整,列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其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保证投入,规范使用”的原则

八、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总监办下达的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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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劳动保护,文明生产等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⑴在出现危险级人身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发生。对直接由功者按贡献奖励500-3000元。

⑵在改善劳动条件与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奖励200-2000元。

⑶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给与部门或个人奖励500-5000元。

⑷对违反下列劳动安全法规的一经之处仍不整改的作业班组或个人罚款50-500元。

①对新职工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职工不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即安排上岗独立操作责任者。

②对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的人员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责任者。

③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经劝阻不改者。

④对查出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推诿扯皮,收到整改通知后,过期不改的责任单位领导。

⑤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职工轻伤事故责任者。 ⑥在禁烟区吸烟者。

⑦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观念不强,虽多次强调仍不进行整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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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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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理例会。 2.施工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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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审要求

(1)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总监办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制定,并对措施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业主核准、备案。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审查重点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总监办应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应同时进行,监理部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同时审查。

(3)总监办应检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并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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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重点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方案)的编审批程序的符合性等。

(4)总监办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凡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变更时,必须重新履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并报总监办重新审查、确认,否则应以无措施(方案)施工论处。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应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分 界 界 部 定 定 工 条 程 危险性一般 件 危险性较大 基坑深度h 危险性重大 基坑深度h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16

h≤5m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边坡高度h h≤6m 路基填方高度h h≤6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吊装重量G G≤80t 脚手架面积A A≤200m2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桥梁墩身高h h≤25m 顶进孔径L L≤6m 5m <h≤10m 基坑深度h 6m <h≤15m 路基填方高度h 6m <h≤12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吊装重量G 80t<G≤170t 脚手架面积A 200m2<A≤500m2 爆破工程量Q 5000m3<Q≤20000m3 桥梁墩身高h 25m<h≤50m 顶进孔径L 6m≤L<15m h>10m 基坑深度h h>15m 路基填方高度h h>12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面积A A>500m2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3 桥梁墩身高h h>50m 顶进孔径L L>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 大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与爆破工程 桥梁高墩工程 桥涵顶进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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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危险性较大和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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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为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总监办应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把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放在首要的位置,利用巡查、专项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1、当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2、对一般安全问题可采用口头指出或签发安全工作指令的方法,要求承包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或限时整改进行处理,预防问题扩大或加深。

3、当发现严重安全施工隐患时:

(1)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主任召开,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监理会议,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承包人对安全隐患的控制状况,可邀请业主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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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2)签发安全工作指令要求承包人限时整改、复查、销项。 (3)必要时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恢复施工。

(4)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形成处理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点。必要时,项目经理可请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方共同参与分析。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内容包括:

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

②现场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③安全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判断: ④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⑤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⑥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验收人;

⑦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安全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措施等。

(5)在分析形成原因和确定处理方法切实可行、有效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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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要求发生事故的总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的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3)事故发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本企业领导人、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协助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

(5)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6)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③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妥善保存安全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总监办每月自查一次,短缺资料应在一周内全部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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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总监办要及时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6)总监办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7)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结束,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总监办验收。总监办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署验收文件。

(8)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写出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并存档,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安全隐患处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整改处理过程描述; ②调查和核查情况; ③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 ④处理的依据;

⑤审核认可的安全隐患处理方案;

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 ⑦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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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总监办监理人员迅速、及时、准确报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事故,使工程尽快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权责

(1)监理人员要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的经过,及时、准确向总监、公司领导、业主及相关责任部门汇报事件的简单情况,并及时组织参建人员进行工程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监理人员不得隐瞒事故、谎报事故,或拖延报告。 (3)在工程抢险救援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有关事故材料进行收集,为工程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2、重大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1)事故报告

①现场监理人员在发现或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工程事故情况,并以最快方式(电话、传真等)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大致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初步估计及目前现场状态等报告总监,再由总监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分管领导、业主代表直接报告或逐级向上级领导报告;由总监视情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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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报告。

②凡重大工程事故,总监在报告上级分管领导的同时,要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总公司安委办、安监部、工会、办公室(详见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同时视情报告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公安等有关部门。 ③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在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补报。 (2)事故级别确定 a伤亡事故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确定事故的级别: ①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事故,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人员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 105 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事故:又分为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1~2 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人)的事故。 b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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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接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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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判断响应工程应急预案的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预案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总监办要及时(一小时内)上报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否则将承但法律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实施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指挥与控制

工程事故发生后,总监办与承包商要迅速确定事故抢险的指挥长,统一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抢险的各项工作,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抢险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2)通讯

总监办必须建立承包商、公司相关部门、业主、锦州市安监局、医院、公安、消防等部门办工及主要负责人联系通讯录,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同时通讯是工程事故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必须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3)警戒与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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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1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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