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社会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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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社会劳动保障局

【篇一: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

余劳社?2010?28号

文件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

关于对杭州市余杭区社会责任建设先进 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初,杭州市委、市政府动员全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导企业不裁员、不减薪,并于今年初对承诺2009年不裁员的企业进行了隆重表彰。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总工会《关于对杭州市区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的通知》(杭劳社就[2009]32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 且符合2009 年内没有欠缴社会保险费、2009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退休、退职和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或辞职的除外)少于单位平均参保人数1%条件的余杭区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稳定就业补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2009年第二季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已享受困难企业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的企业,不再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奖励。

二、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10年4月30日前,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杭州市余杭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二)2009年4月、5月、6月失业保险费地税申报表及托收凭证; (三) 2009年3月和10月工资发放清单; (四) 2009年职工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五) 200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

单。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受理后,在5月30日前审核汇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

区总工会对所上报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审定,经批准后,区财政局及时将稳定就业补贴奖励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帐户,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附件:1、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且符 合奖励条件的余杭区企业名单。

2、杭州市余杭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补 贴奖励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 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稳定就业 先进企业 奖励 通知

抄 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

地方税务局、杭州市总工会,区委办、区府办,祝振伟同志。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1:

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社会责任先进余杭区企业名单

【篇二: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文件

余劳社?2009?58号 关于做好2009年

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2005]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具备相应初、中、高级和技师技术能力的技术工人。

2、国家规定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90个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工种目录见附件1)。

3、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秘书、物业管理员、物流师、营销师(推销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

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等17个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全国统一鉴定时间为11月21、22日。 二、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五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参加相应等级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新从事技术职业(工种)的应先参加所从事职业(工种)的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初级证书是就业上岗的必备条件。

技师考评工种: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电工、维修电工、电工、焊工、冷作钣金工、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机械检查工、锅炉操作工、锻造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话务员、机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园林绿化工、茶艺师、服装制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36个。 高级技师考评工种:中式烹调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下表:

上述条件中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技术等级证书、机关事

业单位岗位等级证书;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其它人员直接向区劳动保障局培训科报名。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表现和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规范的工种名称和等级填写《余杭区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审报表》(见附件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填写《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审报表》(见附件3)。 (三)主管部门复核汇总

各主管局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复核,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并填写《余杭区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在7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区人事局(机关事业单位)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单位)。

(一)《余杭区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汇总表》和《余杭区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申报表》或《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 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审报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技师的,还须报送:学历证书、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汽车驾驶员的,须提供驾照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行车证明各一份。

(联系电话:区人事局 86223920 区劳保局 86201228) 五、培训鉴定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工种申报情况分别组织培训鉴定,对参加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技师培训鉴定的,由区劳动保障局按“以考为主、考评结合”的原则,开展培训考核评审,综合评审通过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各工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技术工人的技能素质是我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织安排技工参加相应的培训鉴定,提高其技能水平。属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尽快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附件:1、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

【篇三: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公告-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公告-浙江事业单位考 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89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另行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请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籍社会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的,请按照《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的规定; 2、余杭区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3、2013年8月23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余杭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197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①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8月2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进入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②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8月23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③部分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8月23日; 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学校毕业学历;

⑤在2013年8月23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

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

采取网上注册与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8月29日9时—9月2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余杭专区(下称“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9月3日8时30分—9月4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 员开放。

此阶段结束后,公布各单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其他阶段不再公布。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9月5日8时30分—9月6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6日16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9月5日8时30分—9月8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共8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以办理报考费用退还手续。请于9月12日前与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71-86153017)联系确认退还事宜。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3年9月18日8时30分—9月20日24时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1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9月30日以后在培训考试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对象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17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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