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更新时间:2023-08-16 06:59:01 阅读量: 教学研究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一、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 组织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⑴ 总监对施工方报送的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签认 并报项目建设单位批准。 ⑵ 审核的主要内容:

① 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质量目标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②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控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是否健全;

③ 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④ 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承包合同的要求,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所需材料、

设备的配置及人力的组织、安排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⑤ 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协调性。

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方可执行。

3、 施工测量控制成果验收。

4、 进场材料的检查:

⑴ 监理机构应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和见证取样送检,应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

⑵ 进场材料必须满足开工要求及施工所需的储备量。

5、 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6、 签发工程开工令:

⑴ 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审签《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并报项目建设单位。

⑵ 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没有开工的,要求说明原因、提交赶工报告、督促及时开工。 ⑶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与其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处理。

7、 监理规范的编制。

总监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项目建设单位。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一)、工程质量监理

1、质量控制程序

⑴、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报监理机构审批。

⑵、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工后自检,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或委托监理员根据巡视检查记录进行验收并签认。

⑶、施工单位未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质量控制资料不全的,监理机构拒绝验收。没有经中间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

⑷、项目工程(或合同段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汇总各分项的检查记录、测量成果和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与工程量清单,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质检员、现场施工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予以签认。

⑸、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ⅰ、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①、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质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内

容见附表3),质量合格才能进行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②、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完工后,且该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及时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质量等级。

ⅱ、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统计签证:

①、 分项工程数量验收。分项工程完工且质量验收合格,及时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签证。 ②、 分部工程数量验收。各分部工程完工且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时对合同约定

的工程数量汇总签证。 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人员及时对相关表格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数量签字确认。(内容见附表4)

2、现场质量控制。

⑴、施工测量成果控制。

项目区内的现场测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员协助。

ⅰ、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要求施工单位对其复核。对施工单位在各项工程开工放线、定位测量及工程定线控制测量监督检查和认可。 ⅱ、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ⅲ、各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项目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审核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⑵、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且对进场的材料、中间产品见证取样送检,要求合格才能使用。

ⅱ、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设备不准使用,并限期撤出现场。

ⅲ、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材料、机械、配比等等实行监督,还要采取见证、旁站、巡视、检查、检测等手段,以期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⑴、及时报告、防止扩大、减少损失、注重安全。

⑵、限期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⑶、配合质量事故调查组调查情况、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⑷、指示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和措施去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⑸、处理的工程验收并且合格后,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

(二)、工程进度监理

1、进度计划审批。

⑴、进度计划的提交。

ⅰ、监理工程师要求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书面提交一份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ⅱ、在开工以前或开工以后的合理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月进度计划。

2、进度计划审查的内容。

⑴、进度计划是否符合项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⑵、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⑶、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⑷、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⑸、各合同段施工进度计划之间能否协调一致。

⑹、进度计划与施工条件、环境因素是否存在冲突。

⑺、进度计划能否确保不误农时(不得影响春耕生产)。

⑻、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是否适宜。

⑼、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3、进度计划的检查。

⑴、监理机构每日都要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包括施工单位施工设备与原材料的进场,施工单位人员到场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进度的事件和原因。

⑵、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及时统计和标记,分析和整理,每月提供一份内容详细的月工程进度报告。

⑶、监理机构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控制图及统计表。

(三)、工程投资监理

1、工程计量。

⑴、计量范围。

ⅰ、合同、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

ⅱ、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⑵、主要计量依据。

ⅰ、计量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ⅱ、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ⅲ、合同与图纸。

ⅳ、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ⅴ、合同条件。

ⅵ、技术规范。

ⅶ、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ⅷ、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⑶、计量原则。

ⅰ、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ⅱ、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ⅲ、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ⅳ、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⑷、工程计量的程序。

ⅰ、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施工单位发出计量通知。

ⅱ、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施工单位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施工单位、暂不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ⅲ、对已进行中间验收并且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工程计量。

ⅳ、施工单位根据共同计量成果填报计量工程量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计量结果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项目建设单位。

⑸、工程计量方式。

ⅰ、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会同施工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施工单位。 ⅱ、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要提前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准备何时对何种工程部位进行何种计量。

ⅲ、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计量的时间。

2、工程支付与工程结算。

⑴、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款支付:

ⅰ、施工单位统计已签认的工程计量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ⅱ、监理工程师计算本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的内容有:

①、经过确认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或报价的相应的工程款; ②、设计变更应调整的合同价款;

③、本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

④、根据合同允许调整合同价款、应补偿施工单位的款项和应扣减的款项;

⑤、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单位的索赔款项等等;

⑥、应扣而没有扣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等等。

ⅲ、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⑵、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ⅰ、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验收合格,按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竣工结算报表。 ⅱ、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①、对所有支付的细目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

②、对所有工程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

③、对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处理办法。

ⅲ、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经工程结算审计,再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四)、安全监理

1、开工前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⑴、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和操作资格证书。

⑵、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

⑶、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手续。

⑷、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保准。

2、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⑴、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

制止违规行为。

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⑷、子分部、分部工程申请验收,如工程安全事故现场处理没有完成的不予验收。

(五)、竣工验收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保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且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再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项目监理机构参加项目工程初验。

初验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并接受验收组质询。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且合格。

(六)、工程移交

1、部分工程验收移交。

在下列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部分工程移交申请,由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共同向施工单位签发部分工程移交证书:

⑴、工程的主要部分已完成,并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⑵、合同中规定有不同移交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⑶、已使用或服务农业生产、生活的任何工程。

2、合同工程竣工移交。

合同段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移交申请,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与建设单位共同向施工单位签发全部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

若有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指出施工单位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三、合同管理

(一)、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的原则。

⑴、工程变更应遵循建设标准不降低,工程建设内容调整和预算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⑵、任何工程的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更,应按程序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⑶、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合同约定、或施工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协商单价和价格。

2、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时,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工程变更单》,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⑵、工程变更文件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据其内容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3、《工程变更单》签署手续不全的,监理机构对变更部分的工程内容不予计量。

4、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支付时,对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应按合同约定编制工程价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项目建设单位批准。

(二)、工期延期及工期延误。

1、由以下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共同批准工期延期时间:

⑴、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⑵、不可抗力。

⑶、非施工单位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他特殊情况,如延期交付施工图,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等。

⑷、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2、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和相关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3、工期延期事件终止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把工期延期所有细节材料和详细记录汇总、整理、要求资料齐全,随《工程延期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批。

4、施工单位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合同约定、从施工单位应得工程款中扣回工程误期损害赔偿费。

四、保修期监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要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修复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

(三)、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其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核实修复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0w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