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本质安全程序管理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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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程序流程图

供电用电控制程序

YDJT-XWSK-I-26/0

1.0目的

对用电进行控制,预防用电事故,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科负责《供用电管理制度》的编制。

3.2机电科负责对供、用电单位的供电系统和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0执行程序

4.1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条件

4.1.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

4.1.2掌握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

4.1.3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供电、用电管理

4.2.1机电科生技科机电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

4.2.2承包商用电时,必须遵照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并办理用电申请,由机电科、维修车间审核、批准,并组织其电气人员进行安装的培训。

4.2.3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前,工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且闭锁,进行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工作完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停、送电时,按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4.2.4用电单位要执行西乌素煤矿《设备管理制度》,进行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制定《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与措施,报请生技科机电组批准后执行。

4.2.5使用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第几回路。

4.2.6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需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生技科机电组审核、批准后实施;生活用电由西乌素服务公司负责。

4.2.7各单位要绘制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生技科机电组汇制全矿井的供电系统图。

4.2.8矿井因需要停(送)地面6千站高压电时,由生技科机电组负责向供电处申请,并办理工作票后执行。

4.3试验、检验与测定

4.3.1电气设备及高压供电电缆使用前,根据其性能要求,由生技科机电组和使用单位进行

电气试验和检验,并做好《电气检(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单》,检验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

4.3.2各单位负责使用设备的低压保护整定计算和各种安全保护试验,并做好记录。

4.3.3安通科对供、用电单位的供电系统和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整改。

5.0相关文件

★《供用电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15

6.0相关记录

★《停送电工作票》

★《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

★《整改通知单》

★《电气检(试)验记录》

★《试验报告单》

供电用电控制程序流程图

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程序

YDJT-XWSK-I-27/0

1.0 目的

确保电气设备和操作人员在运行中的安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电气设备的管理。

3.0职责

3.1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3.2机电科负责对各单位电气设备完好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4.0执行程序

4.1电气设备的安装

4.1.1按照《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范地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时特别要注意以下要求:

不准在变电所内沿墙或穿墙、地面、开花板布置软性电线、电缆,不准使用不安全的临时接线;

所有开关、插头、接头、保险丝盒及配电盘等,状况良好且安全;

所有电气设备要可行接地,对于直流供电电源输出接线柱要标明其正负极性,对于交流供电电源输出接线柱要用不同颜色标明其相线。

4.1.2应对井下变电所上锁,井下配电硐室入口应设置栅栏,防止外人擅入。

4.1.3各单位对在用的每台电气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并在台帐中注明井下和油库等危险区域所用的设备。如有增加或回收的设备要及时记录到台帐中。

4.2机电科每月应对各单位在用的电气设备安装接线检查一次,各单位每月应自检一次,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0相关文件

★《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6.0相关记录

★《设备管理台帐》

★《整改通知单》

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程序流程图

安全防护控制程序

YDJT-XWSK-I-28/0

1 目的

为确保设备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对危险源进行隔离、消除,降低风险,保证人员安全,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部门及承包商。

3 职责

3.1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机械、电器设备防护装置、闭锁装置的设置、使用、日常维

护和保养。

3.2各业务部门、机电科负责机械、电器设备防护装置和闭锁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 执行程序

4.1设备防护范围

机电科每年对设备防护装置进行普查,按《设备防护设计及安装标准》组织设置和维护。需要保护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件,如:

4.1.1运输机的机头、机尾;

4.1.2对轮驱动和链驱动部位;

4.1.3轴端、轴尾和键槽;

4.1.4转动杆、齿轮和轴;

4.1.5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

4.2防护装置维护

4.2.1机电科确定安装方案督促实施并组织验收,使用单位对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

4.3检查

4.3.1机电科每月对现场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整改。

4.4 电气隔离、闭锁装置的配置

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和维修过程的安全要求,保证设备的隔离、闭锁系统完好。设备隔离、闭锁要求如下:

4.4.1所有的自动和手动闭锁装置都能够控制相应回路中的主机。

4.4.2供电系统中所有的各变电、配电装置的控制开关,必须安装闭锁装置。

4.4.3在停送电时必须按《停送电制度》执行,配电装置或负载在维护或检修时必须将停电处的开关上锁并挂牌说明。

4.4.4闭锁装置要满足功能需要,并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够直接控制主机,并有足够的可靠性。

4.4.5机械闭锁装置在使用时必须闭锁。

4.4.6闭锁装置不能破坏或改变原系统的功能,不能减小或破坏原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5电气隔离闭锁系统的使用

4.5.1使用单位在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包括:

4.5.1.1隔离闭锁装置的标识及控制。

4.5.1.2工作开始前的验放电步骤。

4.5.2所有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操作规程》培训,有培训记录。

4.5.3使用闭锁装置时,必须执行谁上锁谁开锁。

4.6电气隔离闭锁系统的检查

4.6.1机电科每月对各单位的闭锁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检查,核实与操作规程的一致性,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机电科下达《整改通知单》,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7消防系统闭锁

4.7.1所有的消防供水阀门处于打开状态,消防箱门不得上锁。

4.7.2地面各消防通道门不得上锁。

4.7.3机电科会同安通科每月对消防系统闭锁进行检查,核实,保持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5 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7

★《设备防护设计及安装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6 相关记录

★《整改通知单》

7 附件

安全防护控制程序流程图

便携式电器设备控制程序

YDJT-XWSK-I-29/0

1.0目的

严格便携式设备的管理,确保准确安全使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

3.0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3.2机电科负责相关电器设备的注册登记,监督检查。

3.3安通科会同驻矿安监站负责对各单位便携式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0执行程序

4.1所有生产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煤电钻、手电钻、摇表、万用表、矿灯)在使用前由机电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并进行编号管理。

4.2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视机、饮水机、VCD、照相机、摄像机、播扩音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在使用前由安通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

4.3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插座等)在使用前由机电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

4.4安通科负责建立《通风计量器具台帐》。每月由机电科依据《便携式检测设备完好标准(一通三防类)》进行月检,对不完好的仪器进行校验或更换。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送检。

4.5以上管理单位组织各使用单位对使用的便携式电器设备每半年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普查并将普查结果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各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每一次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不完好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

4.6所有报废、丢失、损坏的设备由各管理单位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中并配合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报废处理。

4.7对便携式电器的废旧电池,统一交回综采库临时存放。

4.8各单位对需要校验的电器设备或仪表按《监测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4.9上述管理部门对各使用单位的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驻矿安监站对各使用单位便携式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0相关文件

★《便携式检测设备完好标准(一通三防类)》

★《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2001.9

★《监测设备管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

★《通风计量器具台帐》

★《整改通知单》

便携式电器设备控制程序流程图

工作许可控制程序

YDJT-XWSK-I-30/0

1.0目的

控制工作时的潜在危险,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各类工作票的使用管理。

3.0职责

3.1驻矿安监站负责对工作票作业实施监督。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应工作票的编制、使用和管理,如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相应标准。

4.0执行程序

4.1实行工作票作业的范围

4.1.1新开工程作业

4.1.2 停送电作业

4.1.3特殊工种作业

4.1.4井下摄像作业

4.1.5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

4.2生技科、安通科、调度室对实行工作票作业实施管理,驻矿安监站对实行工作票作业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实施工作票作业。

4.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办理工作票,由授权人汇签。本单位存留一份有效的工作票,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开工作业。

4.3.1新开工程作业

a.新开工程,施工单位根据驻矿地测站提供的“地质说明书”、《施工任务书》,编制“作业规程”或《工程开工报告》,经生技科组织驻矿安监站、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通风队及相关部门和矿领导进行会审签批后开工作业。

b.在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条件变化时,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及矿领导进行会审签批后,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c.会审签批的工作票,施工单位必须结合会审意见,对所有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贯彻,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并将考试成绩表及签名表附在工作票之后。

4.3.2停送电作业

停送电作业严格执行西乌素煤矿《停送电制度》。

a.地面停送10kv供电时,由申请单位书面报告机电科、机电副矿长审签,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到变电站办理《停送电工作票》,进行停电,需恢复供电时,被指定人员将《停送电工作票》交回变电站,进行送电。

b.井下停送10kv供电由机电科负责,需停电时,科内指定专人填写工作票,由矿机电科供电负责人签字,分管矿领导批准,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签字后执行。需恢复供电时,被指定人员持《停送电工作票》到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签批后,按签批意见执行。

4.3.3特殊工种作业

在井下从事电气焊、有计划的停风、临时爆破作业前,由作业单位制定《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局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管理部门及矿长审批后按相应措施进行作业。

4.3.4 井下摄像作业

由安通科负责编制《井下摄像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管理部门及矿长审批后按相应措施进行作业。

4.3.5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

4.3.5.1停风单位填写局部通风机计划停风审批单,经通风队、生产调度中心、机电组、驻矿安监站、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3.5.2计划停风实施后,停风单位将计划停风审批单交通风队存档。

4.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证”,各单位及安通科保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登记表》。

4.5执行工作票的作业,必须由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登记,以备紧急应变。

4.6作业完毕,工作票由签批单位和作业单位负责存档。

5.0相关文件

★《停送电制度》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6.0相关记录

★《停送电工作票》

★《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施工任务书》

★《工程开工报告》

工作许可控制程序流程图

胶带运输控制程序

YDJT-XWSK-I-31/0

1.0目的:

为控制运输系统及其设备的安全风险,预防胶带运输事故的发生,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胶带运输系统及其设备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使用单位负责胶带运输系统及其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3.2机运队负责胶带运输系统及其设备的综合管理。

3.2机电科负责胶带运输系统及其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0执行程序

4.1胶带运输安全管理

4.1.1机电科负责对胶带运输机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4.1. 2机运队负责制定相应的《胶带机管理办法》、《胶带机操作规程》使用并要严格执行。

4.1.3机运队制定《胶带运输系统图》,并及时更新,以指导运输调度和管理。

4.1.4使用单位应确保胶带运输系统的保护设施应齐全完好,实现集中控制和监测,并有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胶带运输机转载点、沿线每隔300米左右应设置行人过桥,并进行编号管理,定期检查。

4.1.5使用单位在胶带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管皮带运行,发现有严重跑偏、磨损、烟雾或有断带、撕带、着火征兆、环境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汇报并组织处理。

4.1.6巷道内安设的胶带输送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安全尺寸和安装质量的要求。

4.1.7机电科应定期对各单位的运输系统及其设备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4.1.8驻矿安监站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胶带运输系统及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1.9各使用单位应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胶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维护

保养记录和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

5.0相关文件

★《胶带机管理办法》

★《胶带机操作规程》

★《胶带运输系统图》

6.0相关记录

★《整改通知单》

胶带运输控制程序流程图

起重机械和吊具控制程序

YDJT-XWSK-I-32/0

1.0目的

加强起重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确保起重物和作业人员安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管理。

3.0职责

3.1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管理、维护。

3.2机电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校验。

4.0执行程序

4.1起重设备包括:龙门吊、、千斤顶等。

4.2起重设备由机电科建立《起重设备台帐》,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登记,编号管理,根据公司《起重机械和吊具完好标准》组织编写“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各使用单位按《起重机械和吊具完好标准》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护情况要有记录。

4.3起重设备及各种索具要标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4.4各使用单位应规定起重作业指挥的手势信号说明,张贴在使用区域。

4.5所有起重机司机应按《培训控制程序》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并且严格按照“起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6在高处操作所有起重机器时,应有安全停产及紧急逃生装置。

4.7机电科对使用单位的起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提出起重设备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验收。检查内容应包括:标识管理、起重设备的最大载荷、吊钩安全闩、安全通道、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钢丝绳、制动装置等。

4.8 固定起重设备接受地区技术监督局检验,由生技科机电组保存检验记录。

4.9小型移动式起重设备由生技科机电组根据《起重机械和吊具完好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记录在《起重设备台帐》中。

5.0相关文件

★《起重机械和吊具完好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6.0相关记录

★《起重设备台帐》

★《整改通知单》

起重机械和吊具控制程序流程图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系统控制程序

YDJT-XWSK-I-34/0

1.0目的

加强压力容器、便携式气罐的管理,确保运行、使用的安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 2.0实用范围西乌素煤矿区域内相关方压力系统和便携式气罐管理控制。

3.0职责

3.1使用单位及区域相关方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系统和便携式气罐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验。

3.2维修车间负责对区队和相关方负责的锅炉压力系统和便携式气罐的管理进行监督。

3.3安通科驻矿安监站对各使用单位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0执行程序

4.1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

4.1.1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的使用

a.使用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的单位,制订并执行《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b.各单位及相关方对其所用的锅炉及固定压力容器建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保存合格证书。

c.使用单位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的工艺条件。

d.操作人员应经相关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1.2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

a.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要求,配合地方检验部门定期对压力容器的检验,各使用单位保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并配合检验单位对检验结果进行标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b.对于新安、移装、大修后以及停用一年以上准备运行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经过地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c.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4.1.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护、检修

a.受压元件的检修必须由使用单位制定受压元件的检修方案,方可检修。

b.使用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应限期治理;对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c.不准带压处理缺陷,对不同介质的容器,处理之前必须制定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d.对季节性或间断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停用期间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维护保养。 e.安全阀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密封不泄漏,并且安全阀排放口朝向安全区域。

4.1.4依据国家规定,已经淘汰或经检验鉴定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决不允许轻易地重新安装继续使用。

4.2便携式气罐

4.2.1使用单位对所有便携式气罐根据储存介质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正确存放。

4.2.2使用单位建立《便携式气罐使用台帐》。在领取便携式气罐时,依据国家或行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领用,在使用过程中对其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及时更换。

4.2.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2.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时要有防回火装置,储存时通风良好,不受外界影响,并要固定好。运输时要固定好,在有阀帽、防震圈,装卸时要防止碰撞。储运及在用时必须竖起摆放,压力表及流量要完好。

4.3气动工具

4.3.1使用单位要对气动工具进行登记,并且妥善管理。

4.3.2在起动气动工具前应先检查其是否完好,并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4驻矿安监站每季对各单位锅炉压力系统和便携式气罐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每月自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0相关文件

★《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检修技术规范》

★《可移动气罐完好标准》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6.1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7.1

6.0相关记录

★《便携式气罐使用台帐》

★《整改通知单》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系统控制程序流程图

地质测量控制程序

YDJT-XWSK-I-35/0

1.0 目的

为对矿井内地质测量、防治水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控制,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西乌素煤矿地质测量、勘探和防治水。

3.0 职责

3.1生技科负责矿井地质测量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及相关成果的提供。

3.2生技科负责地质测量和勘探过程的管理,并对业务实施指导。

3.3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负责地质测量和勘探过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0 控制程序

4.1 地质测量和勘探作业准备

4.1.1生技科对生产作业员工,按《培训控制程序》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1.2生技科应熟悉矿井地质测量的全面资料,掌握有关地质测量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4.1.3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空顶区、无风区、采空区等危险区域。

4.1.4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做好矿区地质测量和勘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2地质测量

4.2.1生技科应对矿开采区的地质、水文及地表地形进行测量,并及时向矿提供地质测量资料。

4.2.2生技科定期对矿井(周边小井)进行测量,提供所需各种资料

4.2.3对重大贯通测量,生技科应制定专项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2.4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预留煤柱,确因生产需要开采煤柱的,应会同生技科、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进行可行性方案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落实。

4.3 矿井地质及防治水

4.3.1在井下开拓过程中,要全面收集地质资料,定期进行涌水量观测和巷道素描;及时编制“三书”,指导采煤工作。

4.3.2开始掘进前,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提供工作面的《水文和地质预测预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3.3矿井防治水

4.3.3.1矿内各类防水(溃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的设计要合理,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

4.3.3.2各类探放水钻孔的质量,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六章第二节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三节的要求。

4.3.3.3工作面过沟(有流水)开采时,必要铺设人工河床,严防地表水顺裂缝注入生产工作面,影响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

4.4检查、验收

4.4.1各类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由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组织矿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

4.5监督管理

4.5.1驻矿安监站应每季度对驻矿地测站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5.0 相关文件

★《准入人员培训程序》

★《煤矿安全规程》

★《水文和地质预测预报》

6.0 相关记录

7.0 附件

地质测量控制程序流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yt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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