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习题库 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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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整理版)

一、填空题

A.21、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A.75、按照审计的时间,审计监督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B.42、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B.49、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C.40、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C.财产罚包括(罚款)、(沒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对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剥夺。 D.7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77、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可以适用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G.12、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G.26、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G.56、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G.62、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G.公务标志是用来(表明公务员身份)或(用于公务器具)的外形标记,以便社会外界区别。 G.公务员的双重分(份)是指(个人身份)和(公务身份)。

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J.60、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制度 J.69、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

L.59、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人身)罚。 S.2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S.30、(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S.35、(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S.37、(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S.4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S.45、(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S.5、(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S.51、(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权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S.53、(调整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相对方之间发生利害冲突,而又协商不成时,由行政机关出面调停以求达成妥协的行政指导。 S.55、(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S.70、(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S.78、(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S.7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S.(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S.(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S.(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T.71、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W.11、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W.9、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 )、(县)和(乡)四级。 X.10、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X.13、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X.1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具有统一性。 X.15、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X.17、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X.18、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X.19、行政机关之间我国目前有三种隶属关系,分别是(垂直领导)、(业务指导)和(双重领导)。

X.2、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X.20、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X.23、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 )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X.25、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X.27、行政立法程序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和(发布与备案)。

X.3、行政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而行政合理性原则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X.3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职能由(法律)来设定。 X.32、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X.33、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主要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X.34、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包括(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X.38、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是(单方解除),二是(协议解除)。 X.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 X.4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

X.43、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X.47、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有权行政机关)。 X.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X.50、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X.52、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是(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 X.57、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X.58、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X.6、行政机关的设置应遵循适应需要原则、(.精简原则)、(高效率原则)和依法设置原则。 X.64、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X.66、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X.67、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X.68、行政监督根据内容,可以分为(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 X.7、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X.73、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

X.7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X.76、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X.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 X.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X.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X.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X.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X.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X.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X.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X.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 X.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包括(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

X.《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X.《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Y.16、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Y.2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Y.28、以行政强制行为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行政强制可分为(即时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 Y.36、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Y.48、(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Y.61、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Y.63、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行政许可可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Y.65、以行政强制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和内容为标准,可分为对(人身)、(财产)和(行为)的强制。 Y.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Y.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Z.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Z.29、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Z.39、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 Z.46、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分别是(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

Z.54、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Z.在我国,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

Z.《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2012年1月1日)施行的。

二、单项选择题

A.按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所辖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A.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B.47.部门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C.一定数额的罚款)。

B.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A.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C.60、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依据是(C.依据行政行为实施?)。

C.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 D.49.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不包括(C.行政拘留)。

F.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A.首长负责制) G.11.根据《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程序中,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的数额为(C.20元以下)。 G.14.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应(C.即时生效)。 G.17.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北京市人民政府?)。

G.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下行政机关没有行政立法权的是(A.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G.24.公务员职务关系因(D.辞退)而消灭。

G.3. 关于行政立法监督,认识错误的是(C. 地方?)。

G.3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是(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G.3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民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A.行政许可)。

G.38.个体户钱某不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是(C.执行罚)。 G.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法官是公务员)。 G.5. 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D.一定?)。

G.52.关于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一个行政机关?)。 G.53.关于行政授权,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D.被授权组织自己不承担责任)。

G.7. 公安局为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发居民身份证,属于(B.行政确认)权的行使。 G.8.关于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说法,以下正确的是(C.行政关系?法律关系)。 G.9.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其他 )。

G.关于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表述错误的是(B.可以无条件。。。) G.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惩戒措施是(B.行政处分)

H.6. 胡某生产假酒并进行销售,致使多人饮后中毒、少数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公安局举报。县公安局调查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工商局应当(C. 不予行政?)。

L.25.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工作人员的罚款应该由(A.县林业局)的名义作出。 M.35.某税务局吊销某违法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C.行政处罚)。 Q.23.区公所的设立,要经(C.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S.32.(B.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S.48.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不包括(A.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S.56.审计监督属于(B.专门行政监督)。 S.属于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是(C.升职)

W.19.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D.民政局)。

W.27.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C.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W.我国从国务院到省、县、乡等各级人民政府,就是一种(C.层级制)。 X.13.行政法制监督的不同主体中,(A.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监督是最全面、最具有权威性的。 X.1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D.抽象行政行为)。

X.16.下列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是(C.遣送出境)。 X.18.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 X.20.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国家行政机关)。

X.21.下列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特点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X.26.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具有(C.公定力)。 X.29.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不包括(D.行政相对方)。 X.31.行政法调整对象是(B.行政关系)。 X.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总称。 X.34.下列组织中,(A.天津市教育局)可以进行行政委托。

X.4. 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B. 代执行)。 X.41.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前提是(D.行政法律事实)。 X.42.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A.行政合法性原则)。 X.4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某市某区某镇工商所)。

X.46.新中国第一部规定行政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D.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X.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C.一年)

X.50.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A.法律)设定。

X.57.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的调查或检查,要求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X.59、行政许可公开原则不包括(A.公开国家秘密)。 X.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主体是行使。。。) X.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乡(镇)人民政府内部。。。) X.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X.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X.消防队为灭火,需要铁路部门运载消防器材,铁路部门免费优先为消防队运输的行为在行政法上属于(C.获得社会救助权)。

X.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C.国家订购军用物资。。。) X.行政合同成立的前提必须是(D.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X.行政指导使用得最普遍的国家是(A.日本) X.行政指导对于行政相对方而言,(A.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Y.1.以下行政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D.行政合同)。 Y.10.以下主体,可以成为行政立法主体的是(B.国家?)。

Y.2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一般?)。 Y.28.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内容的的是:(B.对象法定)。 Y.30.以下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A.行政法律行为) Y.40.以下法律规范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B.国务院部门规章)。 Y.44.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杭州市人民政府)。

Y.51.以下不属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的是(A.行政行为动机正当)。

Y.55.以下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的是(B.恢复?)。 Y.58、以下情形,(D.较重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公开进行的例外。

Y.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一般又(D.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Z.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为人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B.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Z.36.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最具有实质意义的程序是(B.征求意见)。 Z.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性质是(A.法律)。

Z.54.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不属于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形是(D.公开处罚过程)。 Z.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三、多项选择题

A.42.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B吊销…C罚款D没收…)。 B.24.(ABD)不予行政处罚。

B.32.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体现在(BCD)。

B.被授权组织的类型包括(A?事业单位 B?企业单位 C?社会团体)

G.19. 公民甲因违法赌博,被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处以拘留七天的处罚,本案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

G.6.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G.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G.国家行政机关有如下特征(B?社会组织 C.色彩的组织 D.进行活动)

G.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ABCD) G.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消灭(ABCD) G.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方式有(A法律监督B工作监督C人事监督) G.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BCD)

K.30.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B行政监察机关C国家审计机关D上级行政机关)。 K.38.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A直接?B涉及?C企业?)。

N.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A国务院? B.地方各级?C.地方人民?) S.37.司法部颁发律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CD)。 W.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是(ABCD)

X.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B. 合法性D. 合理性)。 X.10.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BC)。 X.11.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是(BCD)。

X.1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主要有(ACD)。 X.1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ABCD)。 X.14.下列属于行政法特点的是(BCD)。 X.15.行政优先权包括(ABC)。

X.16、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BD)。

X.17.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是(A.有相应?B.具有导致?)。 X.18.下列属于国务院的职权的是(ABCD)。 X.2. 下列权力中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BCD)。 X.2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ABCD)。 X.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AB)。

X.25.下列中的(BD)是行政立法主体。 X.27.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BCD)。

X.28.行政职权的特征包括(A强制性B不可处分性C职权与。。。)。 X.31.下列哪些是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ABCD)。 X.33.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ABCD)。 X.34.行政行为通常具有(ABCD)。

X.35.行政立法必须遵循民主原则,这一原则的实现主要是通过(A情报?B咨询?C听证?)制度实现的。 X.36.下列属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是(ABCD)。 X.下列属于行政合同的是(ABCD)

X.39.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B…双方行为C…遵守D…关系)。 X.40.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C)。

X.41.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共同点有(B…对象相同C…内容相同D…目的相同)。 X.4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包括(ABC)。

X.44.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A实际?C自己?D全面?)

X.4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A主体合法C内容合法D程序合法)。 X.行政行为无效的理由有(A有明显?B明显超越?D没有实施?) X.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C?合法要件 D?不适当) X.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ABCD) X.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ABCD)

X.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主要表现在(A?国家行政机关 B?事务 C?职能) X.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主要表现在(A?活动 B?强制性 C?程序) X.46.下列属于行为罚的是(A责令…B暂扣…C吊销…)。 X.47.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有(ABCD)。 X.48.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

X.5.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B协助?D参加?)。

X.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X.下列各项权力,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BCD 4个行政。。。)

X.下列各项权力中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BCD 3个行政+1个规章) X.7.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B)加以实现的。

X.8.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有(A行政机关购买…D天气预报)。 X.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任何。。。B.行政职责随行。。。D.行政职责的核心。。。) X.下列属于行政处罚形式的有(B警告C行政拘留D罚款) Y.26.以下主体,属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是(ABC)。

Y.3.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的罚款属于(BCD)。 Y.4.以下法律规范中,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ABCD)。

Y.引起行政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A合同?B双方?D行政机关?) Y.一般行政监督的方式包括(ABCD) Z.20、在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ABCD)。

Z.22.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哪些特点? (ACD)。

Z.9.在我国,国务院是(ABC)。

案例分析:

(一)2006年4月,上海淮海

1、本案中,行政主体是( C )。

A、警察 B、海归女硕士 C、警察所在公安机关 D、电视台 2、本案中,行政相对人是( B )。

A、警察 B、海归女硕士 C、警察所在公安机关 D、电视台 3、本案中,警察行使的行政职权是( B )。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命令 4、本案中,海归女硕士被治安拘留的原因是( C )。

A、违法闯红灯 B、打骂警察 C、妨碍警察执行公务 D、以上都不对

5、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请注意:本问7分,需要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加以说明。)

警察的处理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职权行使合法。 本案中警察执法权来源是合法的;在行使其职权时,也遵守了法律要求的程序,所以警察行为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警察执法行为不仅符合有关法律的基本要求,而且没有超出有关法律允许的幅度范围,因而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

(二)关某系运煤司机

本案中,宋某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1)宋某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者身份。

(2)宋某没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实施处罚时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5)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实施“态度罚”,滥用自由裁量权。

(7)收取罚款却没有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三) 某电子公司违法

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

(2)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 (3)主持人王阿根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避

(4)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会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 (5)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2004年初

(1) 宋某行为是否违法? ( B )

A、不违法 B、违法 C、难以说清楚 D、不知道 (2)镇政府处罚是否合法?( A )

A、违法 B、不违法 C、难以说清楚 D、不知道

(2) 请说明你第(2)个问题回答的理由。 镇政府处理不合法的理由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处罚这类违法行为的有权行政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上述案件中,镇政府可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建议予以处理,但其本身并不享有对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镇政府的行为明显超越自己职权,因而是不合法的。

(五)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

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 B )。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 2、本案中的行政相对方是( D )。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 3、本案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BD )。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 4、本案中护林防火检查站属于派出机关吗?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什么?

护林防火检查站不属于派出机关,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行政处罚权。

(六) 2003年3月20日,某市某镇

(1) 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孙某、蔡某夫妇和镇政

(2)镇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镇政府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镇政府没有权力扣押相对人财产、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

(七)毛某是A省某市甲县

(1)本案的被申请人是谁?为什么?

被申请人是甲县工商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 本案应由哪个复议机关管辖?为什么?

本案应由某市工商局或甲县人民政府管辖,负责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 作为复议机关的工商机关的做法正确吗?

不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中,甲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虽然是9月10日作出的但送达给毛某是9月20日,即毛某在9月20日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工商局不得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八)2003年9月6日

(1)本案中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WHY? 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3) 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WHY?

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名词解释:

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4、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 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6、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7、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

组织。

8、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9、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0、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

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2、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3、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的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的行为。 1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16、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当事人既不能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能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首先,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其次,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见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总是交叉重叠的,权利与义务很难分开,从这方面看是其职权或权利,从那方面看则是其职责或义务。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行政程序不同于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

2、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有下列五个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是由各种形式的、分散的行政法律规范组成的总和。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行政法涉及到国家管理的各个领域。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稳定性相对较差,但拘束力与强制力突出。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3、简述行政法的法源形式

1.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其中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法的各种具体规范起统率作用。因而宪法中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活动原则,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的规定即是行政法的法源之一。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法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均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的一部分或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关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活动方式等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以及有权进行解释的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关行政法规范所作的解释,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包括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有关法律文件等。

4、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6、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7、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8、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有哪几种形式: 1.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首长制与委员会制各有其适用范围。一般来说,凡是执行性、技术性与速决性一类的事务,宜用首长制,行动快,效率高;凡立法性、协调性、倾向性一类的事务,宜用委员会制,利于集思广益,避免个人专断。 2.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故职能制又称分职制。通常,行政机关都是将层级制与职能制结合起来运用,以层级制为基础,在每一层次又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又由分管各种事务的若干单位组成。这既便于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又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集权制与分权制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行之,而应相互结合,合理运用,在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下级机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9、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哪些?

(一)国务院 它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

(二)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务院由各部、委和行、署、厅组成。各部、委和行、署、厅作为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

(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它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厅。 (四)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它是管理某些专门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其管理的行政事务与一些部、委的职能有联系,因而就由相应的部委对其进行管理。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我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乡四级。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是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

(七)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管理该区域内所有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

10、简述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务员的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务员的义务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1、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

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2、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4.了解情况的权利;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3、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14、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具备下列合法要件,行政行为才能被认定合法:

1.主体合法。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具备法定条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2.内容合法。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15、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不同内容的行政行为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概括起来,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赋予权益是指赋予行政相对方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剥夺权益是指剥夺行政相对方已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方承担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免除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免除行政相对方原有的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于某个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予以确认。

16、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17、简述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形成或作出。 —般说来,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2.主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主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达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

3.客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 4.法律效果条件。行政行为作出后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

行政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即可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其合法有效。

18、行政行为的无效的理由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 2.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3.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4.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19、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等法的基本特征;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20、行政立法的原则 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

21、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

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22、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

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23、行政强制的特征:

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24、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二)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不是行政主体为行使行政权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须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

25、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26、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已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六)救济原则

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27、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28、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其具体程序内容为:(1)听证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听证通知。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开始的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作好申辩的准备。(3)举行听证会。即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取证的和与本案不利害关系的人员主持。(4)制作听证笔录。

29、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30、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 5.恢复原状 6.停止违法行为 7.履行职务 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赔偿等

31、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论述题:

1、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2、 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律地位,便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 现。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才是其实质内容。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3、 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包括: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其监督方式主要有: 1.法律监督; 2.工作监督; 3.人事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

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4、 论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5、 论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主要区别

1、 立法主体不同。前者主体是有权的行政机关,后者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 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前者来自于宪法的规定或者有关机关的授权,后者来自原人民的授权;

3、 立法的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涉及具体管理问题,后者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基本制度和重大问题; 4、 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权力机关所立之法的效力要高于行政立法;

5、 立法的程序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程序要比行政立法严格。

6、 立法的形式不同。前者多以规定的形式发布,后者以法的形式发布; 7、 立法效果不同。权力机关立法比行政立法稳定性强。

6、 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7、 论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 制裁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3、 制裁的原则不同。行政处罚是基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而予以制裁,而行政成分则是基于职务违法或行政违

纪行为给予的制裁。

4、 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行政处罚范围广,程度比行政成分严。行政成分惩罚程度较轻。

5、 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形式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成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

和开除六种。

8、 论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关系

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通常,前者称为“一般行政监督”,后者称“专门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联系

1.监督的对象相同。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 2.监督的内容相同。都是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3.监督的目的相同。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1.监督的主体不同。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且只能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多样性。

2.监督对象的范围不同。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监督的对象则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且还包括部分行政机关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3.监督程序不同。行政监督的程序通常是立案、调查(或查账)、结论、处分等;监督行政行为通常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

4.监督的权力依据不同。行政监督的权力依据是行政权;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则是立法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

5.行为的属性不同。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行为则属于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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