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统计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09 12:1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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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统计办法

为了做好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的统计工作,特制定统计办法如下。

1. 科研工作业绩点的考核以学校统一的考核年度为单位。 2. 科研项目业绩点计算按考核年度内到款经费。 3. 项目拨款到外单位应将到款经费扣除该拨出经费。

4. 对于上级下达的由学校提供经费的指导性项目视同校项目。 5. 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其项目当年度业绩点拆分给项目团队人员,并书面签字确认,报二级单位认定后,交科技处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6. 论文、论著、教材的考核为该时间段内正式出版物。 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发表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榜刊物上或被EI 、SCI收录,且只统计第一作者。对于第一作者是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其导师的论文,业绩点按40%计算。论文、论著、教材需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首页)。 7. 获奖、专利、平台建设的业绩点拆分由项目负责人报二级单位认定后,交科技处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8. 考核业绩点的计算,由各二级单位个人自行申报,所在单位组织汇

总、审核。

9. 各二级单位审核后的汇总表书面文档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并交科技处。

10. 机关工作人员可挂靠院系申报,如果无挂靠单位的,可由所在

单位协助申报。

11. 科技处负责将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科研业绩点数据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注:计算方法(见校人发[2009]19号关于修订《南京邮电大学业绩计算暂行办法》

的通知)

一、科研项目业绩点

(一)每万元到款项目经费(不包括代购设备经费部分)计100业绩点。

1.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 2.省部级项目系数为1.5; 3.市厅级项目系数为1;

4.横向项目作科研业绩考核时系数为1;作科研业绩分配时系数为0.5;

5.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师(高级职称)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期内,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系数为0.5,仅作为科研考核业绩点。

学校为高级别项目提供的配套经费一律不计业绩点。 6.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的项目系数乘以系数5。

(二) 每万元到款的代购设备经费计5个业绩点。 二、专利业绩点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00业绩点/项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00业绩点/项 三、论文、论著、教材业绩点

(一) 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作为第一单位) Science 、Nature 100000业绩点/篇 国际核心期刊A类收录 500业绩点/篇 国内核心期刊A类 200业绩点/篇 核心期刊B类 100业绩点/篇 核心期刊C类 50业绩点/篇 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业绩点; 同一篇论文的业绩点不可累计,只能取最高业绩点。 (二) 论著、教材

学术性专著 15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 教材 3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 译著 、专业图书 2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 四、获奖成果业绩点奖励标准

绩点 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 注 奖项 国家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 100000 20000 省(部)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 市(厅)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 10000 5000 1000 / 一次性3000 500 / / 8000 2000 奖励 五、重点实验室业绩点奖励标准

实验室类别 国家实验室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省、部级工程中心 业绩点/个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5000 一次性奖励 备注 注:共建重点实验室按经费比例划分业绩点。

几点说明

1.本办法中获奖成果是以“南京邮电大学”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的成果。按获奖人(持有获奖证书)排名,贡献核算业绩点到所在单位。

计算业绩点可以由项目组协商,报学校主管部门认定;也可以参考以下比例:

(1)获奖人为二人,按比例系数0.6、0.4计算; (2)获奖人为三人,按比例系数0.5、0.3、0.2计算; (3)获奖人为四人,按比例系数0.4、0.3、0.2、0.1计算; (4)获奖人为五人,按比例系数0.4、0.25、0.15、0.1、0.1计算;

如果获奖成果是“南京邮电大学”为合作完成单位,则按完成单位在项目中排名,参照以上比例计算分配分值。

同一成果获奖,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不重复计算。 2.发表论文的合作者业绩点分配,可参照上一条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x7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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