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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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甲将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的行为属于( A )。

A. 双方法律行为 B. 多方法律行为 C. 要式法律行为 D. 实践性法律行为

2、某甲向某乙租房,某乙说:如果3个月之内其弟大学毕业不分回当地工作,就把房租给他。这一法律行为是( A )。

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D.不是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3、李某,年龄已满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C )。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当年6月底归还,但届期甲未还钱。乙7月底向甲催讨,甲表示:“现无钱,保证年底归还”,乙同意。但至10月底时,乙就要求甲还钱,甲不允,该民事权利最终的二年诉讼时效起算日应为( C )。

A.次年的1月1日 B. 当年的7月1日 C. 当年的11月1日 D. 借款时

5、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A )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C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 B )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实体权和胜诉权

(其实目前的观点是抗辩权发生说,并不消灭胜诉权。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原告是可能胜诉的。因此,本题消灭的胜诉权应理解为是在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前提下)

7、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C ) A.复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选任 B.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C.复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 D.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原代理人的权限为限

8、下列各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有(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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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正确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给分 。)

A.甲委托乙代其签署离婚协议 B.甲委托乙帮其到图书馆占座 C.甲委托乙代理房屋抵押登记 D.丙受甲之委托出席餐厅剪彩仪式

9、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D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10、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荣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 ( A ) 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11、附停止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未成就时,行为人享有的权利具有( D )性质。

A、物权 B、既得权 C、主权利 D、期待权

1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C )

A、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13、某人88年元月购得一条电热毯,98年第一次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害,如果此时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保护其请求权的时效期间应该为( A )

A、2年 B、1年 C、 20年 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予保护.

14、捐助行为是( B )。 A. 有偿的法律行为; B.单方法律行为;

C.需要接受方同意才可成立的行为; D.是要求从捐助财产中取得收益的行为。

15、 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交货送到甲厂所在地,甲厂拒绝,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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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15、甲从商场购买了一个床头灯,使用几天后,灯管突然炸裂,甲被碎片刺伤左眼。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C )

A. 甲可向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抗辩权; B. 甲可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支配权; C. 甲可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相对权; D. 甲可向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形成权。

16、17岁的中学生小华因没钱打游戏,在向父母要钱遭拒后,趁家中无人,到马路上喊来收购旧家电的于某,将家中两台彩电、一台冰箱低价卖给于某。小华父亲找到于某,要求返还上述电器,于某拒绝,称是小华自愿将电器卖给他的,其行为属合法收购。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对小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C ) A. 小华所为的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为有效的法律行为; B. 小华的行为由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决定,符合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C. 小华的行为属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该行为属效力待定的行为; D. 小华的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经法定法定代理人撤销后无效。

17、1974年1月1日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访查,于1993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此时,张某应在什么时候之前向李某提出赔偿的请求?( A ) A、1994年1月1日 B、1994年6月30日 C、1995年6月30日 D、1995年1月1日

18、甲男向乙女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1998年12月1日,甲乙结婚,2001年12月1日,甲乙离婚。离婚后三个月,他们之间的债务如何?( D )

A、不受保护,债务因甲乙结婚而消灭 B、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已过

C、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仍有一年 D、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仍有3个月

(注:男女双方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消灭债),因为结婚并不导致夫妻各方的人格吸收。俩人结婚的事实导致信赖关系的形成,构成了权利行使的障碍,可视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后6个月内,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甲乙然存在婚姻关系,一方构成权利行使障碍。从甲乙离婚之日起诉讼时效仍有6个月,从离婚后3个月算,甲乙间的诉讼时效只剩3个月)

19、复代理人应以( B )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A.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B.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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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自己

D.被代理人和自己

20、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D )

A.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合伙人共同出资是指提供资金,实物,而不能提供技术 C.法人资不抵债时,其创立者应承担责任 D.《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不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与中断的规定

21.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B )

A.我国民法中的监护制度仅适用于未成年人

B.甲乙两人合伙开餐馆欠300元,甲偿还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乙追索应由乙承担的份额 C.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D.某甲为神童,十二岁即为大学本科毕业,因而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2.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正确?( C ) 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与法人有关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3.以下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B ) A.骆宾王7岁赋诗《咏鹅》

B.大学生小王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台HTC手机

C.法官甲听说大学教授乙在课堂上公然批评自己的判决书,气愤之下,把乙揍了一顿 D.甲一直爱慕公司同事乙。某一日,甲鼓足勇气约乙一起去看3D电影《泰坦尼克号》,乙欣然同意

24.以下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D )

A.高考前夕,甲乙约定,在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日,乙送甲一台电脑

B.民商院男同学甲想要追求刑司院女同学乙,好友丙与甲约定,在他与乙结婚之日,免费为他们拍摄一套结婚纪念照

C.甲乙相约,下次下雨时,一起去爬军都山,以感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 D.甲把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同时约定,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就收回住房给儿子住

25.在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前提下,甲在二手车行看中一辆自行车,售价98元,甲掏出一张100元纸币,车行收银员收下后,找回两个1块钱的硬币。甲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双方当事人一共实施了几项法律行为( C )

A.1项 B.3项 C.5项 D.7项

26.以下不属于受胁迫而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是:( A )

A.甲自乙处买了一辆自行车。交货时,乙反悔,不想把自行车交给甲。甲以起诉相要挟,乙被迫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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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曾目睹乙偷窃,但未声张。一日,甲向乙借钱,乙拒绝,甲遂以告发之前的偷窃行为相要挟,乙被迫就范

C.甲想要承租乙的住房,乙拒绝。甲以放火烧房相要挟,乙被迫就范

D.甲要乙为自己的一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乙拒绝。甲声称自己拥有特异功能,百里之内能以意念杀人于无形。乙闻之胆寒,被迫就范

27.甲、乙、丙、丁、戊、庚实施以下法律行为,无须第三人表示同意即可生效的是( A ) A.甲乙之间就丙的电脑订立买卖合同

B.为了履行合同,甲将丙的电脑交给知情人乙

C.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丁以乙的名义,对戊表示想要购买一台摄像机,戊满口答应 D.戊将一台ipad卖给12岁的庚

28.以下意思表示,无需受领的是( B ) A.撤销权之行使 B.遗嘱

C.代理权之授予 B.追认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给分 )

1、下列事由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ACD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不可抗力

C.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 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2、甲到乙家,见乙家有家传瓷器花瓶9件,瓶底均写有“康熙年制”字样,询乙相关情事,乙称祖上曾称系文物,自己不知其他。甲乙协商认为,此9件康熙年间制造瓷器花瓶价格4万元较为妥当,遂协议达成买卖,双方立即钱货两清。后查,其中8件系宣统年间制造。问:如无其他事由,以下判断正确者为( CD )。

A、9件花瓶的买卖合同得撤销,因为存在重大误解 B、9件花瓶所有权移转行为得撤销,因为存在重大误解

C、8件宣统年制的瓷器花瓶的买卖合同得撤销,因为存在重大误解 D、8件宣统年制瓷器花瓶所有权移转行为得撤销,因为存在重大误解

E、9件瓷器花瓶的买卖合同、8件宣统年制花瓶的所有权转移行为,均不成立,因为存在重大误解 3、下列错误的说法是( ABCD ) A、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民法通则137条规定的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得延长 C、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权利是债权

D、当事人间可以通过协议改变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

4、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电磁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公司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就提出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电磁炉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日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此时已经购得另款电磁炉,故未作任何没有表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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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1月,彭某去郭某家,见其家中有碗底印有“康熙年制”字样的青花碗一件。郭某告知系母亲遗留的物品。彭某认定该碗是文物,便以5000元购买。2011年3月,经鉴定,彭某得知该碗系仿制品,遂要求退货还款。郭某则称,本人从未宣称该碗是古董,彭某学过古董鉴定,自然应当自担责任,因而拒绝退款。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双方返还。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3分,共9分)

(1)郭某是否构成欺诈?请说明理由。

不构成。因为郭某没有欺诈的故意,即郭某并没有向彭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彭某陷入认识错误,并给予认识错误作出意思表示,所以郭某并不构成欺诈。

(2)彭某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请说明理由。

构成。重大误解系受害方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并且这种误解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该案中,彭某因为自己的过错,将青花碗误以为是文物,系对合同标的的误解,因此构成重大误解。

(3)彭某是否有权撤销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该买卖合同属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彭某作为误解一方享有撤销权,因此可以撤销该买卖合同。

(三)甲、乙公司1997年2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规定甲出售一套机械给乙,价款53万元,乙在6月10前付款。甲依约交货,乙只付40万元。6月10日,乙发电报要求甲对剩余的13万元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即7月10日前付款,甲不同意,于6月11日回电要求乙立即支付,乙收电后不予理睬。2000年7月,甲在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尚欠13万元未支付,于是向乙追偿。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乙在一个月内支付货款以及迟延利息。协议签订后没几天,乙公司又来电,说诉讼时效已过,其已无支付义务,因而拒绝支付。甲追讨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债务及利息。试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存在哪些法律行为?该案涉及哪些民事权利?

该案中存在以下法律行为:(1)买卖合同行为;(2)交付机械的行为;(3)交付40万的行为;(4)甲乙达成关于偿还13万余款的书面协议的行为。

涉及的民事权利有:(1)买卖合同中甲(卖方)的请求对方交付价金的请求权和乙(买方)要求对方交付机械的请求权;(2)乙给付价金迟延后甲的违约请求权;(3)双方达成还款书面协议之后,甲享有请求对方支付货款和利息的请求权;(4)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享有的抗辩权。

2.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何在?本案中甲请求乙付款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且该期限为多久?

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免受债权人怠于行使请求权造成的不稳定权利状态的影响。此外,诉讼时效的规定也有利于司法资源的节约,因为时间越长越是浪费司法资源,因为要主张司法效率。

甲请求乙付款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1997年6月10日开始计算,因为债务有约定履行期的,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因为甲并未同意乙关于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的要求,所以合同并未变更,履行期仍然为6月10日之前。请求给付价金的诉讼时效并不是特殊诉讼时效,因此其期限是两年。

3.本案中乙是否应向甲偿还债务与利息?为什么?

乙应当向甲偿还债务与利息。因为甲乙重新达成了还款的书面协议,这属于一个新的合意,替代了原来买卖合同中的协议,属于合同的变更。所以应该从新协议约定的一个月届满时开始计算2年的期限。因此甲的请求权并未过诉讼时效,所以乙不能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加以抗辩,应当履行偿还债务与利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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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也无权不履行相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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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vy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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