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状况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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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状况分析与对策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林伙川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工作、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及对建筑装饰、装修等产品质量也提出较高的要求,这给铝合金建筑型材(以下简称铝型材)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铝型材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给社会带来不安全隐患。但是,多年来市场流通领域销售的铝型材品质令人担扰,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1. 我省铝型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1.1 商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较低,且有下降趋势

1998年至2000年,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根据闽技监监(98)058号文、闽技监监通字(99)第897号文的闽技监监通字(2000)第S018号文的精神,对全省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进行了质量抽检,检测依据为GB/T5237-93《铝合金建筑型材》(明示担保)。下表为三年来铝型材市场抽检质量状况: 年 份 1998年 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 53 39 14 74 78 49 29 63 82 50 32 62 1999年 2000年 1

从上表抽检总体情况看,99年比98年抽检合格率降低了11个百分点,2000年比99年抽检合格率降低了1个百分点。因此,我省市场流通领域里经销的铝型材其质量状况是不容乐观的。

1.2 不合格商品屡禁不止,并呈泛滥态势

为提高商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国家和地方相继颁布了产(商)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打假措施,运用了法律、经济、舆论、行政等多种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针对我省市场流通领域铝型材质量现状,省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于98年组织了一次打假治劣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近两年来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里劣质商品仍然十分猖獗,屡禁不止,甚至呈现出蔓延态势。铝型材作为高档的建筑门、窗等装饰、装修材料,不仅力学性能指标要符合标准要求,氧化膜厚度也是一项重要指标,倘若氧化膜厚度偏薄,铝型材表面抗腐蚀能力将大大降低,直接影响使用寿命,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质量。根据GB/T5237-93《铝合金建筑型材》标准规定,其氧化膜最小平均厚度为10μm(微米)、最小局部厚度为8μm。但从这几年抽检情况看,出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氧化膜厚度,甚至抽检结果出现氧化膜厚度仅2~4μm。98年抽检不合格14批次中有4批次氧化膜厚度为2~4μm,99年抽检不合格29批次中有9批次氧化膜为2~4μm,2000年抽检不合格32批次中有12批次氧化膜厚度为2~3μm。实际上目前在我省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中,劣质商品所占的比例远远不止于此,这将影响了我省铝型材市场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给工程质量也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

2. 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2.1 生产企业领导质量意识薄弱,以降低产品质量来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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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领导质量意识薄弱,在金钱的诱惑和驱动下,不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以赢利为目的,偷工减料,在生产过程中,减少阳极氧化时间,降低成本,造成铝型材膜厚不足,从而降低了产品质量。据专家估算每减少1μm氧化膜厚度,每吨铝型材可减少电耗成本200元左右。 2.2 企业内部管理松驰,人员素质较低

新建或不成规模的铝型材生产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管理松驰,技术力量较弱,氧化工艺控制不当,造成了铝型材氧化膜厚度不稳定。同时企业内部人员素质低下,检验手段不全,未能严格把好质量关。从整体抽检情况看,市场流通领域里的铝型材广东省生产企业占有量为三分之二,而不合格批次主要也来自广东省铝型材生产企业。 2.3 消费者贪图便宜,给劣质商品提供了一定的市场

目前,在市场流通领域里不合格甚至劣质的铝型材能够生存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贪图便宜,对产品质量要求不高的消费者,他们只是粗浅懂得铝型材的外观质量,不知其铝型材内在质量对今后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影响,认为同样的铝型材,为何价格不一,便宜些就好,这就给一些不法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提供了一定的市场。

2.4 部分经营者意识淡薄,经营思想不端正

目前众多的商家经营者文化素质不高,经营思想也不太端正,对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急功近利,同时质量意识又淡薄,他们视产品质量为儿戏,采用投机取巧,以次充好。进货时只考虑价格,不顾产品质量,认为产品质量只与生产企业有关,与已无关,这样也导致大量不合格甚至劣质的铝型材进入流通领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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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铝型材流通领域市场缺乏监督,市场管理不规范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竞争经济,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里,经营者只有经销质量符合现行GB/T5237-93标准要求的铝型材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并保持或扩大市场份额。但是,当前流通领域市场缺乏监督和管理,竞争无序,常常在竞争中表现出优而不胜、劣而不汰、合格货斗不过劣质货的不正常现象,其重要原因就是不正当竞争。特别是部分广东省不成规模的铝型材生产企业采用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手段,大量冲击我省铝型材市场,也导致了整个铝型材市场的不规范。

2.6 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存在,为不合格商品提供了一定的温床

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对于不合理和不公平的竞争难于加以有效制止,市场的趋利性导致一些不法经销商在商额利润的诱惑和驱使下,唯利是图,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了销售不合格甚至劣质铝型材的违法行为。同时有些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关系,产生了地方保护主义,为不合格铝型材大开绿灯,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受到的多种因素的干扰,使得处罚力度苍白无力,这将影响了整个铝型材流通领域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我省铝型材商品质量的建议和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加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质量振兴纲要》的宣贯和宣传工作,这样有利于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铝型材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了解对各自生产、销售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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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依法组织生产和销售合格的铝型材,达到共同提高铝型材商品质量的目的。

3.2 加强法制管理,扩大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面,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商品流通的开放搞活,对市场流通领域的控制以及加强监督已成为提高我省整体铝型材市场商品质量的主要环节。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铝型材商品质量低劣宣传夸大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因此,对铝型材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已势在必行,应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成,扩大铝型材商品质量的监督面,同时应加大监督检查后处理力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甚至劣质的铝型材要深入追踪检查,取缔不合格铝型材的根源,切断其不合格商品的进货渠道。 3.3 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流通领域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甚至是劣质品的铝型材,应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组织新闻单位对销售不合格的铝型材商品予以曝光,使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 3.4 积极推行进货验货制度

目前,众多经营者缺乏进货检验制度,即使一些经营者对商品质量要求很高,也只能凭经验和一些粗浅的常识,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内在质量仅凭生产的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来验收。要想把好进货质量关是较困难的。因此经营者只能建立健全完善的进货验货制度,并且责任落实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铲除“假冒伪劣”产品上市的“温床”,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满意的商品,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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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v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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