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 工务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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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文件

上铁工发 2011 151号

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高铁工务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工务段,各基地:

为推进高铁(300~350km/h)工务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工务作业程序,明确作业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强化现场作业控制,路局组织编制了高铁工务线路、路桥、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等主要岗位作业指导书,现予公布。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进一步细化完善,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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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高速铁路工务作业指导书

目 录

一、线路部分

1.班组一日作业指导书

2.防护作业指导书

3.线路静态检查作业指导书

4.线路改道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无碴轨道WJ-7型扣件)

5.线路改道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无碴轨道WJ-8型扣件)

6.高程调整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无碴轨道WJ-7型扣件)

7.高程调整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无碴轨道WJ-8型扣件)

8.道岔高程调整作业指导书

9.道岔改道作业指导书

10.T型螺栓(WJ-7型扣件)涂油作业指导书

11.螺旋道钉(WJ-8型扣件)涂油作业指导书

12.预埋套管改锚作业指导书(适用于CRTS-I型板)

13.预埋套管改锚作业指导书(适用于CRTS-II型板)

14.无砟轨道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作业指导书

15.钢轨铝热焊焊接作业指导书

16.无砟轨道钢轨焊缝打磨作业指导书

17.单根钢轨更换作业指导书

18.更换道岔尖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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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更换道岔辙叉作业指导书

20.更换道岔基本轨作业指导书

21.精确测量仪测量作业指导书

22.CA砂浆注浆作业指导书(CRTS-Ⅰ型板)

二、大型机械部分

23.轨道车作业指导书

24.钢轨打磨车打磨作业指导书

25.道岔大机打磨作业指导书

三、路桥部分

26.圬工修补作业指导书

27.梁间止水带维修作业指导书

28.防水层修补作业指导书

29.排水系统疏通作业指导书

30.排水管更换作业指导书

31.支座检查作业指导书

32.墩台围栏养护作业指导书

33.桥梁标识及墩台编号喷涂作业指导书

34.限高防护架养护作业指导书

35.浆砌片石作业指导书

36.干砌片石作业指导书

37.钢结构维护性涂装作业指导书

38.钢梁桥重新涂装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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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路部分

班组一日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与要求

目的:确保职工安全生产。

要求: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掌握高铁基本操作规程,熟练操作。

2.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班组一日作业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2.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高铁作业各班组天窗点内作业。

3.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300~350km/h部分)、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驻所、驻站联络作业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暂行) 、 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 、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

4.班前准备

4.1工(班)长,根据月计划和周计划,编制日生产作业计划,— 4 —

合理分工;制定作业计划单和工(机)具携带清单;结合作业项目、人员、环境等综合因素,提出作业安全预想。

4.2点名前1小时将作业计划公布在工区作业计划牌上。

4.3根据作业安排,作业人员在点名前准备好作业工(机)具和材料,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其状态、性能是否良好。

4.4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计划和作业安全、质量要求,检查作业人员、工(机)具准备到位情况。并确认每台工、机具必须按规定黏贴反光膜。

4.5防护人员备齐各种防护用品,检查通讯设备状态,校对时间、通讯频道,确保性能良好。

4.6使用汽车运输时,所有上道人员必须在固定天窗点前40分钟到达作业地通道口;使用轨道车运输时,所有上道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上车。

4.7作业负责人必须在接到调度命令和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命令号,并在作业派工单上填写命令号后方可上道,严格执行双调度命令制度。

5.作业程序

5.1作业前准备.

5.1.1点名、布臵生产任务和安全预想

5.1.1.1工(班)长根据当日天窗维修作业从工区出发时间,提前60分钟列队点名,布臵当日生产任务,明确当日各组作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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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各组的作业内容、标准、地点、人员分工、防护办法,使用工具及数量、以及交通工具等,公布各组作业计划单、驻站联络派遣单和机(工)料具清单。

5.1.1.2安全预想结合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使用工具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驻所(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安全教育。要求现场防护员必须携带夜间防护灯,在作业车存留区域至线路作业人员之间使用防护灯防护,并随时注意作业车动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5.1.1.3根据各组的作业内容、人员数量,确定相应的照明设备、机具、工具、材料,并安排专业人员检查作业机具及照明设备使用性能,确保状态良好。执行工具材料出入库登记制度。进入隔离网内的作业工具,必须进行编号管理,落实工具携带人。

5.1.1.4安全值日员补充安全注意事项。

5.2设臵防护

5.2.1选派的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必须全面了解当天作业的地点、作业项目的关键点,及时了解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5.2.2驻所(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到达行车室办理登记手续,详细询问车站值班员,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将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与驻所(站)联络员联系确认无误后,通知作业负责人。

5.2.3驻所(站)联络员接到天窗命令下达后立即通知施工— 6 —

负责人。

5.2.4驻所(站)联络员必须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认真监视信号操作台,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告知现场防护员。

5.3上道确认

5.3.1上道前,确认调度命令和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命令均收到后方可上道。

5.3.2上道前,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清点确认上道工、机具、材料与登记表一致。

5.3.3人员上道后,及时锁闭通道门。

5.4上道行走

5.4.1所有作业人员步行前往作业点,应在作业负责人的组织下列队以面迎列车方向沿路肩(或限界以外其他专门通道)行走。防护员带队,作业负责人殿后,至作业地点。

5.4.2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上道。

5.4.3冬季气温较低,有霜冻或雨后路肩较滑时,夜间作业要充分利用照明设备,行走时要注意脚下防滑,防止摔伤。

5.5现场作业

5.5.1所有的作业项目必须按规定设臵安全防护。

5.5.2所有作业人员及所携带工、料具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

5.5.3到达作业地点后,作业负责人不得盲目指挥人员上道作业,应首先向现场防护员了解列车信息,在确认天窗下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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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作业条件后方可组织作业。

5.5.4现场防护员与驻守(站)联络员加强联系,掌握列车运行动态,以便作业负责人及时组织和指挥现场作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安全距离范围内避车。

5.5.5现场防护员严禁兼职从事与防护无关的工作,并与作业人员保持10m左右距离,以防内燃机具作业时发出的嘈杂声音影响监听。

5.5.6现场防护员在防护过程中应选择瞭望视线良好的安全地点。

5.5.7作业人员不得过于分散,前后距离不得过长,作业群体前后长不得超过50m,确保作业人员均在作业负责人和防护员监控范围内,作业过程中严禁单人离开作业群体。

5.5.8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作业负责人的指挥和领导,对违章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应停止其作业。

5.5.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听从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时刻注意工作情况,防止设备、机具影响行车安全及造成人身伤害。

5.5.10严格作业质量和作业标准,在天窗时间内完成作业项目,严禁超范围作业和擅自改变作业方法及流程。

5.5.1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随时掌握现场实施进度和剩余作业时间,在开通前必须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回检,保证作业质量达到规定放行列车条件。

5.5.12站内道岔联整项目作业完成后要预留足够时间交电— 8 —

务进行调试。

5.5.13视线不良、噪音较大时,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现场防护。

5.5.14遇有大雾、暴风雨(雪)、扬沙、雷电密集等恶劣天气,禁止上道作业。

5.5.15禁止抛掷各类工具材料,禁止从隔离网内向外抛掷弃物。

5.6作业后收工

5.6.1作业收工前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对人员、机具、工具、照明设备、材料进行全面清点,不得遗漏在隔离网内。

5.6.2所有作业人员对路肩、道床、道心、枕木头、两线间等作业范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机具、材料、道砟侵限,各种材料必须随人带出,不得遗漏在隔离网内。检查完毕后,作业负责人及时向驻所(站)联络员反馈现场信息。

5.6.3由作业负责人安排专人清点料具、材料,填写机(工)料具清单,并督促作业人员按谁带来负责带回去原则,避免将工、料具遗忘在作业现场。

5.7下线确认

5.7.1待人员、机(工)具全部撤离线路,锁闭通道门,经作业负责人确认无误后,通知现场防护员,可办理撤除防护手续。

5.7.2驻所(站)联络员接到现场防护员通知,确认所有作业单位均已销记,办理销记手续,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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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6.对标

6.1工(班)长组织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对标,分析当日作业安全、质量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6.2工(班)长根据月计划、周计划要求,以及设备检查情况汇总分析,编制次日工作计划,并汇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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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与要求

目的:确保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要求:作业人员掌握安全防护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熟练操作。

2.适用范围

在高速铁路线路上进行各种作业时的防护。

3.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300~350km/h部分)、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驻所、驻站联络作业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 、 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暂行) 、 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 、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

4.作业工具

防护员标志、信号备品、移动信号标志、通讯工具、驻站防护控制表、防护员作业手册等。

5.一般要求

5.1非天窗点内时间、无行车调度命令禁止进入防护栅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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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查及作业。

5.2指派的驻所(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职工担任,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标志,以及有关防护、联系用品工具。

5.3所有进入防护栅栏以内的作业,必须在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台设臵联络员,办理登、销记手续,施工区段有路用车进出,必须设臵现场专人防护,无防护不得进行作业。

5.4施工及作业登、销记

5.4.1凡在路局施工计划(包括有关施工电报以及临时增加的施工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运统-46施工)内办理登销记。其他作业项目均应在 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运统-46)内办理登销记。

5.4.2 所有的施工、检修以及故障登销记应在调度台办理,由列车调度员与驻所联络员办理登销记手续。转为非常站控时,需办理登销记时应在车站运统-46内办理。

5.4.3因施工、检修作业以及人工扳动道岔需申请手摇把时,作业人员一律在车站办理登销记。

5.4.4登记时要做到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晰。登记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停用(影响)范围及要点时间等内容要如实、准确、完整。登记、签认后原则上不准变更有关内容,必须变更时应加盖作废章并重新登记。

5.5封锁给点前,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确认全部作业人员在防— 12 —

护栅栏外等候,封锁命令下达后,现场两端及远方防护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按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2.2.7条、第2.2.8条规定设臵停车信号防护后,施工负责人方能带领作业人员进入防护栅栏进行作业。

5.6使用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进行防护时,按邻线限速情况确定防护距离。

5.7防护通信工具以对讲机、GSM-R电话相结合,现场防护、驻所(站)联络员必须携带GSM-R电话,并保证状态良好,加强联系,确保联系畅通。联系中断时,施工负责人应立即命令停工,并组织作业人员带齐作业机具、材料等撤出防护栅栏之外。

6.防护员作业操作要求

6.1防护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6.1.1必须经段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持证职工担任。

6.1.2上岗时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注意了望和了解列车运行情况,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事。

6.1.3熟练掌握封锁、限速施工的防护办法;小车及养路机具使用的防护办法;熟练掌握非正常情况下应急防护办法。

6.1.4要规范防护用语。防护时做到用语简短、清楚,不准在电话中谈与防护无关的事。

6.1.5严格执行通话三确认制度(确认对方姓名、确认对方听清、确认人员机具上道或下道完毕)。

6.1.6必须按施工负责人要求按时到达岗位,掌握当天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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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所在地段、以及人员、地形环境情况,密切注意工地作业进度及移动情况,及时向现场防护员发出信号,在作业结束时,办理好各种注销手续,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离开岗位。

6.1.7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原因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并待接替人员到岗办理交接后方能离开。如无防护或防护缺少时,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工地。

6.2驻所(站)联络员

6.2.1熟知常用的行车用语,能看懂车站信号控制台上的各种信号显示及意义,能听懂值班员与调度员之间的通话内容,会办理各种施工要点登记以及站内作业登记,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2.2驻所(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有前慢行的施工,为前慢行开始时间,无前慢行的以施工开始时间)前2小时办理登记手续,按“运统-46”(施工)簿填记的有关要求,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并交行车调度或车站值班员。

6.2.3要做到“五勤”:勤看(操纵台及行车记录);勤听(列车运行信息);勤问(多问不清楚的情况);勤传达(传达施工信息、行车信息);勤核对(调度命令、工地作业情况)。

6.2.4“运统-46(施工)”实行先拟后登制度。驻所(站)联络员应根据施工(慢行)作业内容拟好登、销记用语,经行车调度或车站值班员审核确认后填写登、销记内容。

6.2.5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点,驻所(站)联络员应提前30分通知列车调度员,提前20分完成续点登记。 — 14 —

6.3现场防护员

6.3.1能正确显示来车和各种作业防护信号,会正确设臵各种移动信号牌,根据工地作业实际情况,随时和工地负责人保持联系,确定适时下道时间,确保人员机具能按规定距离下道。

6.3.2必须携带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防护信号及通讯工具,并及时和驻所(站)联络员校对钟表。

6.3.3设好防护后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禁止未设好防护盲目开工。工地作业时,除与车站防护员加强联系外,还应注意瞭望列车,注意人员和机具的作业情况,作好应急准备,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通讯联系中断,须立即通知人员机具下道。

6.3.4 做到一选(选合适的瞭望地点)、二勤[勤与驻所(站)联络员联系]、三注意(注意瞭望来车和工地作业情况)、四迅速(迅速传递作业信息)、五准确(准确显示防护信号)。

6.3.5 做到三不:不擅自改变防护办法;不凭经验臆测行车;不擅自离岗。

7.“运统-46”登记

7.1任何部门和单位人员严禁刮抹、涂改、撕页和篡改“运统-46”登销记内容。

7.2 施工、维修、处理故障作业后,如设备已恢复正常使用时,销记内容须有“作业(××故障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的字句。如施工、维修和故障病害处理完毕,已达到行车条件,但需要限速运行或对行车条件有限制的,销记内容须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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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处理)完毕,恢复使用”的字句,同时写明行车限制条件(如限速××km/h)。驻所(站)联络员在向驻所联络员申请销记前,须确认作业人员和携带工具已全部撤回。

7.3“运统-46”(施工)簿的填记标准

7.3.1 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7.3.1.1“本月施工编号”栏:填写本月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中该项施工(维修)编号或有关施工电报号码,无月度施工计划号和电报号的临时增补施工填记日计划号码。

7.3.1.2“施工项目”栏:填写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或有关施工电报规定的该项目的简称。

7.3.1.3“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进行登记的时分。

7.3.1.4“影响使用范围(需要慢行或封锁条件)”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施工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规定的施工(维修)时间、地点、要求及其说明,并由驻所(站)联络员签认(在车站登记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分别签认)。

7.3.1.5“所需时分”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批准停用(封锁)的时间。

7.3.2承认施工

7.3.2.1 命令号及发令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号及发令时间;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 16 —

令号及发令时间。

7.3.2.2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认,驻所联络员签认后方准开始施工;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认,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准许开始施工。

7.3.3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

7.3.3.1“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销记的时分。

7.3.3.2“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栏:由驻所联络员填写施工(维修作业)完了后按设备实际恢复情况并签认(在车站登记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签认)。

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签认;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

7.3.4施工开通

7.3.4.1开通命令号及开通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驻所联络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后方可开通;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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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 对指定时间段内仅工务、电务作业维修且接触网未停电情况下(轨道车、动车配合时除外),在维修作业完毕后,开通命令号为承认施工调度命令号码。

7.4“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簿填记标准

7.4.1“月日”栏:按实际填写。

7.5.2“时分”栏:填写发现设备隐患须立即克服整治,以及发现设备故障,进行登记时的时分。

7.4.3“检查试验结果所发现的不良及破损程度”栏:

7.4.3.1设备管理单位发现行车设备隐患危及行车安全时,须临时要点作业或进行封锁作业进行克服整治,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签认后方可开始作业,并填记实际作业的起止时分(发布调度命令时,在起止时间后还需填记调令号码);在车站登记时,须经列车调度员同意以及车站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开始作业,并填记实际作业的起止时分(有调度命令时,在起止时间后还需填记调令号码)。

7.4.3.2遇设备发生故障需上道检查抢修时,驻所(站)联络员应填记申请上道检查抢修封锁的范围,以及邻线限速不得超过160km/h。具体登记用语如下:

7.4.3.2.1 故障地点在区间时:

(1)工务发现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至X站间X行线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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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至X站间X行线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

7.4.3.2.2 故障地点在站内时:

(1)工务发现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X号、X号道岔(X道)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2)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X号、X号道岔(X道)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7.4.3.3遇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非正常接发车进路时,驻所(站)联络员应填记申请上道准备进路,以及邻线限速不得超过160km/h。具体登记用语如下:

(1)因X站X号、X号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接发车进路,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2)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站X号、X号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接发车进路,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7.4.3.4 凡使用总辅助带密码计数器按钮时,应将破封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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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vj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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