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监控岗位责任制

更新时间:2024-01-31 21: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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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监控系统各岗位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产量监控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产量监控系统的值班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关于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2、值班员对产量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3、认真核对产量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真实,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每班对产量监控系统显示终端不间断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5、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台帐、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6、涉及调整系统参数的操作,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输入个人的帐户和密码方可进行,并做好登记。

7、及时向生产调度反馈产量信息,并按要求报送。 8、严禁脱岗、离岗或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产量监控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产量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产量监控设备的机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会正确使用。

2、产量监控维护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3、维护工每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管理,不得漏检漏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汇报工作。

4、设备维护后,认真填写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值班员交待清楚。

产量监控机房值班员操作规程

一、交接班:

1、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交接班执行监测监控信息中心机房值班员交接班制度。

2、值班员应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作好记录,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上班前值班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3、机房值班员交接班时,先通过运行记录查询上班值班员的操作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与上班值班员核对,并查询机房运行日志,做到系统运行记录和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一致方可进行接班,。

4、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在主控软件帐户管理中输入本人“账号”、“密码”,输入完毕后,单击“登录”,进入到本班产量监测界面,机房值班员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帐户和密码,必要时经常更换自己的操作密码,确保系统登陆和操作安全。

二、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来电先说“你好”,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主机、传输接口工作状态,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检查产量监控系统通讯是否正常,检

查皮带机视频图像是否回送正常,检查与市局上传是否正常,检查局域网WEB查询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有异常,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数据查询

值班员应经常不间断观察产量监控系统的当班计量数据,参照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皮带机开停信号、视频监控系统传输的实时皮带图像,核对产量监控系统计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当皮带机信号与产量监控系统不符合,立即通知维护工现场检查、核对、处理。 值班员参照生产调度室班后汇报记录,人工核对产量监控系统计量的产量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发现产量监控系统计量数据与生产实际有较大出入,立即汇报监测监控主任、调度主任,由调度室安排进行校对。

4、报表打印

机房值班员在交班前,打印上一日全矿井产量日报表,日报表报生产矿长签阅。

三、信息汇报

1、机房值班员发现系统有异常,立即汇报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值班主任,并将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2、产量监控系统计量数据在每日班后向财务、煤场核对。

产量监控系统专职维护工操作规程

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按公司要求着装,随身携带上岗证。 2、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认真检查产量监控系统供电、秤架、速度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分站以及线路的工作状态,检查供电是否正常,秤架是否变形,速度传感器与称重传感器有无异响,皮带机上下皮带运行是否对秤架有影响,秤架是否稳定平衡,线路有无破损。发现有异常,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室,由生产调度室安排,停止皮带运行,在有关队组的配合下进行处理。

必须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不定期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场所进行清扫,并有防尘防水设施,保持设备的基础稳固,螺栓的紧固、齐全。

信息汇报

1、维护工现场巡检发现系统有异常,立即汇报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并积极处理故障,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值班员汇报。

2、维护工升井后要填写工作日志和巡查记录,向班长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遗留问题要记录清楚,以便下一班能够及时处理。

产量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

1、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日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50元;

2、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月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月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100元;

3、系统值班人员应和运输皮带司机及时联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皮带运煤正常运行而系统10分钟收不到数据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如未及时监测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班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时,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50元。

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每次罚款50元。

7、调度室发现产量超产时,未及时通知停止生产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8、其他人员故意损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产量监控值班、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产量监控设备的机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

2、产量监控维护人员,操作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相关规定操作。

3、必须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有防尘防水设施,保持设备的基础稳固,螺栓的紧固、齐全,并在皮带运行中不能造成明显振动。

4、按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管理,不得漏检漏项。 5、设备维护后,在运行前要清点工具、测试仪表、仪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6、不定期对秤体运行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7、维护后的设备状况,要由维护工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8、认真填写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值班员交待清楚。

9、机房配备220V(电压波动范围为±10%)稳定交流电源,保证8小时不间断电源,井下提供持续稳定的127V(电压波动范围为-25%~+10%)交流电源,保证2小时备用电源,不足1小时,及时更换。

10、机房要配备防雷接地保护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 11、现场设备禁止人员蹬踩及堆放输送物料以外的其他物品。 12、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随意操作现场终端箱。严禁非专业维护人员操作设施。

13、设备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所标注的方法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连接。

14、保护好秤体、传感器、放射源等防止碰撞和水淋。

监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信息分产量数据信息和系统运行异常信息。产量数据信息指当时产量、当日产量、当月产量、当年产量、超产产量等、井口皮带机视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指系统输煤异常、计量异常、系统工作异常(通讯故障、计量设备故障、数据上传网络故障、摄像机异常等)。

二、产量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三、产量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转,系统联网正常。产量数据信息和井口皮带运行视频信号要实时上传。

四、产量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应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系统出现异常信息,地面中心站必须声光报警,机房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填写在《设备故障登记表》,记录在案。

五、出现系统通讯异常(中断)或者数据上传网络故障,机房值班员必须同时向长治县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汇报。

六、因检修产量监控系统或者检修与产量监控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造成产量监控系统中断,必须报长治县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汇报。

七、产量日(班)报表应有生产调度值班当日主任、生产矿长签阅,发现计量超实际误差,由生产调度室牵头,对产量监测系统进行标定。

产量监控系统使用、维护、存放、报废管理制度

一、安装与维护

1、主井皮带走廊应安装产量监控系统,并能满足全矿井煤炭产量监测等要求。产量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生产或者服务企业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备案。

2、计量仪器及其传感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安装,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3、在计量仪器安装完毕后对计量仪器进行零点调校。精度调校按照砝码调校和实物调校方法。

4、计量仪器严禁擅自打开,需要开盖维修或调整参数时,必须经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应保证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

5、调度室应设显示设备,显示产量、输煤设备工作状态、系统工作状态和视频信息等。

6、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7、计量器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填写《设备故障登记表》,并上报上级监控信息中心。

8、监控主站、计量器等交流电源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9、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不能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电池。

10、机电科必须将产量监控系统线路穿管,防止炭块等物体将线路挂断。

11、在打扫皮带走廊时,必须先洒水,后扫地。洒水时不得将水洒至秤体等相关设备上,洒水后应及时清扫,严禁用水冲洗产量监控系统设备和秤体。

12、在皮带停运转期间,必须将防尘开关关闭,以免水顺皮带至秤体上。

13、大块矸石必须人工挑拣,防止大块矸石砸坏秤体,影响计量。 二、监控中心站管理

1、监控中心应设置显示设备和监控服务器等。 2、监控中心监控服务器应有声光报警装置。

3、监控中心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监控中心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5、监控中心应配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6、监控中心应使用录音电话。

7、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产量日(班)报表,报当日值班调度主任、生产矿长审阅。

8、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做好记录。

三、技术资料

1、监测中心站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调校记录; (5)监控中心运行日志; (6)监控日(班)报表; (7)原煤、毛煤折算系数报表

2、绘制设备布置图,标明计量仪器、主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3、监控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两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持两年以上。 四、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然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3、失爆不能修复的。

4、受意外事故或灾害,损失严重的,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 6、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产量数据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

1、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详细登记当班设备运行记录,认真填写中心站工作日志、产量监测记录等报表。

2、产量监测中心必须建立中心站日志、设备仪表台帐、故障检修记录表、产量日(班)报表等账卡报表。

3、产量数据归档、备份后资料保管要严格登记手续,分类保存、不得丢失、损坏、私自外借。

4、公司领导坚持每天审阅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相关报表,产量监测数据及监测记录及报表由信息中心负责保管,不得损失、遗失。

5、产量监控系统更改密码及参数,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6、系统上传数据及文字记录,分类登记,分类保管。 7、产量按时段进行汇总、登记、上报,每日对产量分班次进行汇总报生产调度;月终统一汇总上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年终进行全年汇总上报。各种记录必须将原件记录在案,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8、产量监控系统应每三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产量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验制度

一、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产量监控系统校验工作。

二、调度室要严格产量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促期整改达标。

三、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必须设置维护工,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系统始终处于安全正常状态。

四、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定期对零点值进行调校,定期由生产调度室牵头,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法码和实物标定。

五、产量监控系统计量设备(秤架、测速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大修后,必须进行零点、法码和实物标定。更换皮带后,必须进行零点标定。

六、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产量监控系统年检工作,由监测监控信息中心根据山西省产量监控系统检查评定表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检。

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分管主任或者机房值班班长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必须做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

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原煤/毛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为做好产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量监控系统能够真实有效地监控和反映原煤产量,依据《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21号)精神,并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毛煤与原煤的界定

毛煤是指由矿井开采出来未经任何加工的煤炭。

原煤是指毛煤经过简单加工,用人工拣除大块矸石(一般是指50毫米以上)之后的煤炭。

二、影响毛煤和原煤折算系数的主要因素

1、地质构造:因煤层结构不同而造成的夹矸、伪顶等因素影响。 2、采煤工艺:因采用不同的采煤工艺而引起的顶板、底板矸石混入等因素影响。

3、其它因素:除上述因素外,因煤层顶板破碎、遇断层及陷落柱等因素的影响。

三、折算系数核实程序。

1、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开采及运输等影响因素进行核实,必要时(折算系数大于10%)因深入现场实地测算矸石量,并到井下实地查看现场。

2、根据煤层地质赋条件、开采工艺、提升方式等实际情况向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折算系数的申请,并对产量折算系数的各项影响因素做出具体分析和说明。

3、经审核批复后,将折算系数录入产量监控系统,同时报市煤

炭工业局备案,对存在问题重新核实和确认。

四、折算系数适合期限

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每半年确定一次,每年于上年度的12月份和本年度的6月份提出申请。如遇地质构造(如无碳柱、断层、伪顶等)及开采工艺、提升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15日内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sh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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