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更新时间:2024-04-14 23: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实施以来,莱州市卫生局

紧扣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烟发?2009?31号),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医改近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

一、医改进展情况

根据烟台市医改实施方案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我市着力抓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四项改革,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项目上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新农合制度不断巩固完善

1、参合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优势,不断加大新农合政策社会宣传力度,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更加认可和信赖。狠抓新农合筹资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各镇街和村居共同参合的配合联动机制更加完善,2009年-2011年期间,农民参合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2、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008年度的86元提高到2011年度的2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66元提高到200元,农民个人缴纳标准由20元逐步提高到

50元。不断调整完善新农合报销补偿方案,个人年度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年均提高幅度一直保持在5%以上。完善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将肿瘤化疗、肾透析、老年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单纯性唇裂、儿童白血病(急淋、急早幼粒)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发生。

3、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改革,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了住院药品限价措施,对抗生素和临床应用较广、价格较高的13种中成药进行日均费用控制。出台了单病种限价政策,筛选了26种发病原因明确、机制清楚的常见多发病进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实行了总额预付改革,在镇街卫生院实行门诊总额预付结算,在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规模较大的市区医院实行住院总额预付结算。充分尊重参合农民就医选择权,一般疾病在辖区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室就医即时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取消辖区限制,住院在统筹区域内享受同等报销政策。在市卫生局设立了新农合结算大厅,县域外就医转诊手续进一步简化,返回后可在结算大厅即时报销。根据烟台市统一部署,对异地就医结算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

4、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测算报销补偿方案,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政策,强化了网络监管和现场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新农合基金明明白白化到农民身上。合理控制新农合基金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完善了新农合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规范了报销公示制度,各镇街农合办每月将报销情况在所辖村庄公示,统一公示途径,统一公示内容,明确公示时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充分保证了参合农民参与、知情和监督等权利。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明显

1、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从2010年3月15日起,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面工作,从2011年7月1日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市121处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室,正向省规划农村卫生室迅速推进。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按照要求参加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一次性周转金469万元及时上缴省专用账户,货款及时支付。其他政府办医疗机构均按要求配备、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对乡镇卫生院编制按人口1.5‰的比例进

行了核定,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按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岗位进行了设置,并为今后业务发展预留了空间;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聘任和其他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等工作全面结束,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富余人员在系统内部进行了调剂,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队伍稳定。根据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具体实施意见,2011年9月正式实行,由市财政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和“三金”总额的50%作为定项补偿,并逐年增加,多渠道补偿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巩固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市区,总投资5亿元的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基本竣工,总投资8500万元的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顺利封顶,新组建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远远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在镇街,投资近2000万元,对8处镇街卫生院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启动总投资600多万元的3处镇街卫生院改造项目,全部镇街卫生院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在基层,建设改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累计22处,农村卫生室规范化改造达到298处。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按标准配备必要的中医药品、诊疗器具,大部分镇街卫生院都

开设了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成中医专科专病42个,有效方便了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积极鼓励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2009年-2011年期间,全市共引进社会办医院1处,新开设个体诊所16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和方式更加完善。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及技术指导等职能。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推广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适宜卫生技术,三年期间,共推广适宜技术20项,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高效、安全、低廉。积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式,根据患者需要,采取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连续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首诊试点、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初步建立。

3、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2009年-2011年期间,我市共接受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务人员2名;市区5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帮扶镇街卫生院和城市市区卫生服务中心15处,累计派出医务人员42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免费培训业务骨干108名;19处乡

镇卫生院累计帮扶农村卫生室38处,累计派出医务人员104名,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引进,2009年-2011年期间,全市共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01名,共为乡镇卫生院招募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5名,目前正在统一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完善“卫生强基工程”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以上的规定。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1、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提高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水平,三年期间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期间,投入资金100万元,对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房进行了改造建设,改扩建面积550平米,新增床位24张,配备了多功能娱乐大厅、活动接待室和洗澡间,设立了独立的男女病区,实行安全管理,分类治疗。积极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作,投入资金3500万元,对现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大楼及周边区域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00张,改造完成后将成为烟台一流的妇幼保健机构,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完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批复后正式组织实施。按照卫生应急示范县

标准,强化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城乡卫生应急网络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更加完善。

2、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相继研究制定了《莱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莱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单位职责分工》和《莱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管理和财政补偿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年增加,对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根据烟台市要求,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拿出30%,用于购买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卫生局统一下拨到乡镇卫生院,再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拨付,进一步稳定了乡医队伍。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进。卫生局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在现有疾控控制与卫生监督科基础上,又申请市编办新设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加强力量,细化分工,做到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计划、有督导、有考核、有管理,切实提高了工作质量。积极与各镇街政府沟通协调,在各镇街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组织,分管镇长担任负责人,镇街卫生院院长和相关分口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单项工作小组,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单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落实了农村(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工作专门负责人,由乡村(社区)医生和妇女主任具体承担,网底职责明确,三级网络健全。按照《山东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内容进一步细化,建立了主管部门抓督导考核,专业机构分类指导评估,镇街、社区和村庄医疗卫生机构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了工作质量。为切实用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农合管理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在烟台市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2011年又重点研究开发了“医生工作站”电子档案配套管理系统,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截止到2011年底,城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89%,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3.67%,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达到95%,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9%,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9%,老年人保健管理率达到95%,高血压管理率达到60%,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6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各项指标均圆满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4、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组织实施机构,制定了详细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2009年-2011年期间,全市累计完成乙肝疫苗补种2219人次,补种率达到100%;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累计达到13059人,服用率达到

90%;累计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12164人,发放率达到99.25%;累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1410人,筛查率为100%;免费开展手术968人,完成率为103%。全市累计完成35个村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累计完成农村改厕63810座,有效提高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5、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建立完善了卫生监督协管机制,明确了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职责,实现了无缝覆盖,有效提高了卫生监督效率。

(五)积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项目。根据烟台市公立医院改革意见,对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进行部署安排。市区各医院结合各自实际,相继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预约诊疗服务、出院病人回访、志愿者医院服务、检查结果“一单通”以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为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积极探索医患纠纷预防调处长效工作机制,联合政法委等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初步意见。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整改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轨道,有效控制了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投诉发生率有了明显下降。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市区各医院全部开展了采购合同网上操作。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深入开展卫生财务统计大检查活动,认真落

实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均控制在理想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与压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目前,我市在医改实施过程中面临以下困难和压力。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药物品种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筛选出来的,从总体上来看,能够基本满足基层卫生院包括绝大部分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药需求。但由于经济、交通、历史等原因,部分规模比较大、实力比较强中心卫生院,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已经发展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其服务能力已接近或达到二级医院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多种外科手术,由于基本药物目录没有全麻药品和三、四代头孢类抗菌素,很多已经发展起来的业务和项目不得不放弃。还有一些群众多年来的常用药品,由于未能在我省中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配备使用,基层群众不理解,比如诺和灵,尽管我市开展了多次宣传,但仍是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之一。

(二)乡医年龄结构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由于受多年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影响,现有的乡村医生以50-60年代的赤脚医生为主,5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整个乡医队伍的75%左右,由于常年在基层工作,对现代化理念接触较少,接纳较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管理及监管手段上以微机和网络为主,由于

乡村医生对微机普遍缺乏操作技能,同时,微机、网络配备及日常维护等费用需要由乡村医生承担,在农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压力很大。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有效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大举措。医改实施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调转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但从面上来看,由于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农村有很大差别,农村工作开展效果要好于城市,尤其是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慢性病管理及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不平衡,有待继续加强。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有针对性地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使用品种。对于一些发展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院和一些已经发展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在执行基本药物目录的同时,建议实行审批备案等程序,适当增加一些特殊药品,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政策,以保证其已经发展起来的临床项目能够正常开展。

(二)尽快完善乡村医生培养管理办法。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

室工作。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

(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体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不能单纯依托某个部门。建议参照爱国卫生管理模式,明确各级政府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建立起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管理网络延伸到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由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承担起组织协调职能。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社区居委会的一个公共服务部门,接受社区居委会管理,卫生部门行使业务指导职能。由于目前大多数居民自我保健意识还处于被动阶段,需要政府逐步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参照预防接种管理模式,在入学、参军等环节设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对于漏种人员及时进行补种。在管理方面,可以针对不同人群设立不同的查验制度,对于年度内错过健康体检的居民,及时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免费查体,逐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向全民提供,需要公共财力做保障。建议参照农合基金管理模式,专帐专户,专款专用,统一管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和考核情况统一拨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plp.html

微信扫码分享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
范文搜索
下载文档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