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版-结构设计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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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版)

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南京分公司结构部

二○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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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10第一季度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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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统一规定

(2012年版)

一、结构计算(以SATWE程序为例) 1. 主体结构电算参数取值:

总信息:

(1)水平力与整体坐标的夹角(度):一般情况下为0度。若改变此角度,地震作用方向和风荷载作用方向均改变;只有在“风控”而不是“地震控”,且原坐标系下的风荷载作用不能控制结构的最大受力状态时,才需要改变此方向角。

(2)混凝土容重(kN/m3):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取27, 框架—剪力墙结构及异形柱框架结构取26、普通框架结构取25。 (3)裙房层数: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的层数。该参数主要是将裙房以上一层作为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判别的一个条件(依据抗规6.1.10条文说明,有裙房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如果不需要可以直接填0。

(4)转换层所在层号: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层数;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减地下室层数进行判断),是否为1~2层或3层以上转换(刚度比算法不同)。

注意:为简化设计,一般情况下地下室顶板只要符合嵌固条件,可优先考虑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当地下室四周某侧缺少土的约束,此时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转换层位置从嵌固端起算;当地下室四周土的约束情况良好,仅因为板厚或侧向刚度不满足嵌固要求,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

(5)地下室层数:取实际地下室层数。当有地下室时,应指定地下室层数。该参数影响风荷载、地震作用计算、内力调整、底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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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判断。当没有地下室,但在地面以下增加的计算层也应指定为地下室的层数。例如:当基础埋深较深,为减小底层柱的计算长度在0.00标高附近设置框架梁(基础梁)的情况。

(6)嵌固端所在层号:程序默认嵌固端所在层号为“地下室层数+1层”,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改或不修改。注意:如果修改了地下室层数,应注意确认嵌固端所在层号是否需作相应修改。 (7)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m):程序默认为1m,一般情况下不修改。

(8)是否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当计算刚度比(包括查找是否有薄弱层等)、周期比、位移比时,应选择此项(总信息输出时为“是”),其它的结构分析(如计算内力和配筋)不选择此项(应在总信息输出结果中说明)。另外对于地下室楼层,程序总是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9)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时是否保留弹性板的面外刚度:该项一般情况下应勾选,对于板柱体系的地下室必须勾选。

(10)墙梁跨中节点是否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当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时,墙梁与楼板是相互连接的,因此在计算模型中墙梁的跨中节点是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的,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会由于刚性楼板的约束作用过强而导致连梁的剪力偏大,另一方面,由于楼板的平面内作用,使得连梁两侧的弯矩和剪力不满足平衡条件。该项一般情况下应勾选,当在高烈度区连梁受剪截面不足时,可考虑不勾选(如不选择,则认为墙梁跨中节点为弹性节点,其面内位移不受刚性楼板约束,此时墙梁的剪力较勾选时小)。

(11)结构材料信息:一共有五个选项,分别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有填充墙的钢结构、无填充墙的钢结构、砌体结构。一般情况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12)结构体系:按结构体系分别定义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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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剪力墙结构、框筒结构、筒中筒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等。当存在短肢剪力墙结构时,按剪力墙结构定义,程序自动判断短肢剪力墙并按高规要求进行设计。

(13)恒活荷载计算信息:一般情况下选择“施工模拟加载3”。 特殊情况下,可通过施工次序,定义指定连续若干层为一次施工(简称为多层施工)。

对于一些传力复杂的结构,应采用多层施工的施工次序,如:转换层结构、下层荷载由上层构件传递的结构形式、巨型结构等。

对于广义层的结构模型,由于层概念的泛延,应考虑楼层的连接关系来指定施工次序,避免下层还未建造,上层反倒先进入施工行列。

正确定义施工的原则见SATWE2010版用户手册第166页. (14)风荷载计算信息:共有不计算风荷载、计算水平风荷载、计算特殊风荷载、计算水平和特殊风荷载四个选项,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一般的多、高层建筑只需选“计算水平风荷载”。

(15)地震作用计算信息:共有四个选项,分别为:a.不计算地震作用,b.计算水平地震作用,c.计算水平和规范简化方法竖向地震,d.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一般工程只需选“b.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按《高规》4.3.2条第3~4款、4.3.13~4.3.15条和《抗规》5.1.1条第4款、5.3.1~5.3.4条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c.计算水平和规范简化方法竖向地震”或“d.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

(16)结构所在地区:分全国、上海、广东,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一般选全国。

风荷载信息:

(17)修正后的基本风压:一般按GB50009-2001附表D.4中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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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的风压取值。(即使对于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高度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该处仍输入50年一遇的风压)。

(18)X、Y向结构基本周期:应将电算结果中的X、Y向基本周期返回填写,然后重新计算,可以使风荷载的计算更准确。

(19)风荷载作用下结构的阻尼比: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取5%;有填充墙的钢结构取2%,无填充墙的钢结构取1%。

(20)承载力设计时的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对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高度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取1.1,其余情况取1.0。

(21)用于舒适度验算的阻尼比:一般取2%。对混合结构可根据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取1%~2%。

(22)用于舒适度验算的风压:按荷载规范10年一遇的风压取值(高规3.7.6条)。

(23)考虑风振影响:勾选时,按照荷载规范公式7.4.2计算风振系数,否则不考虑;按程序默认为勾选。

(24)构件承载力设计时考虑横风向风振影响:该参数主要依据新的荷载规范而设定的,目前不起作用。

(25)水平风体型系数:可按《高规》4.2.3条1~5款执行。

地震信息:

(26)结构规则性信息:该参数目前不起作用,仅是一个标志。 (27)设防地震分组,设防烈度,场地类别,混凝土框架、剪力墙以及钢框架抗震等级:依据工程情况填写。

(28)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依据抗规和高规,在某些情况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能与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级不同,可能提高或降低,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29)偶然偏心:高层、小高层结构应考虑“偶然偏心”。可按程序默认的偶然偏心0.05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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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偏心也可考虑具体的平面形状和抗侧力构件的布置进行调整。

(30)考虑双向地震:质量与刚度分布对称的规则结构可不考虑;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以及位移比大于1.2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高层、小高层结构可同时选择“偶然偏心”(此时程序仅对无偶然偏心地震作用效应进行双向地震作用计算,而偶然偏心地震作用效应并不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取二者中的不利情况进行结构设计)。别墅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1)计算振型个数:取3的倍数,考虑耦联不小于9个,高层建筑应不少于15个,对多塔结构不应少于塔数的9倍。计算时要检查X及Y两向有效质量系数不小于90%(详WZQ.OUT),达不到时,应增加振型数,重新计算。

(32)活荷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一般工程按程序默认的0.5采用;对于藏书库和档案库应采用0.8(抗规5.1.3条)。 (33)周期折减系数:剪力墙结构取0.9,短肢剪力墙结构取0.85,框架—剪力墙结构取0.80,框架—核心筒结构取0.85,框架结构取0.7,异形柱框架结构取0.70,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取0.80。 (34)特征周期: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的特征周期(注意:是特征周期,而非卓越周期)与规范中一致时按规范中的特征周期(亦即程序中的默认值)输入;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的特征周期(如根据抗规4.1.6条文说明内插取值时)与规范中不一致时,按地质勘察报告中的特征周期输入(不能采用程序中的默认值)。

(35-1)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计算多遇地震作用时,可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但需进行核对;当工程进行安评时,该处需根据安评报告和规范分别取值计算(多遇地震情况下),进行包络设计。

当考虑中震(或大震)设计时,该处应相应填入中震(或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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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规范取值)。

(35-2)用于12层以下规则混凝土框架薄弱层验算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仅用于12层以下规则混凝土框架薄弱层验算。

(36)按中震(或大震)设计:一般工程不考虑;仅用于特别不规则的结构和超限高层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时的选项。提供了中震(或大震)弹性设计、中震(或大震)不屈服设计共4个选项。注意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取值应相应按中震(或大震)取值。

对于中震(或大震)弹性设计,程序作如下处理: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均取1,其余不变。

对于中震(或大震)不屈服设计,程序作如下处理: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均取1,荷载分项系数均取1,抗震调整系数?re取1,钢筋和混凝土材料强度取标准值。

(37)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及相应角度: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与主轴的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程序允许最多5组多方向地震,附加地震数可在0-5之间取值,并填入相应的角度值,该角度是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逆时针方向为正。无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该项附加地震数填为0。

当为圆、弧形平面或多边形时,可直接填入5组角度,分别为15、30、45、60、75度。

最不利地震方向:SATWE可以自动计算出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角,并在WZQ.OUT中输出,当方向角为±16~74度时,应在“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 中输入相应角度并重新计算。已填入5组角度时,不需要再填。

(38)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仅用于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当总信息中的“地震作用计算信息”选择了“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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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以及“特征值求解方式”选择了“水平振型和竖向振型独立求解方式”时,才显示该项,需要在此处填写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 (39)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底线值:仅用于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当选择了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才显示该项,一般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依据《高规》中的表4.3.15取值)。

活荷载信息:

(40-1)柱、墙设计时活荷载是否折减:一般不折减 ;

对于无相连裙房、无错层,且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大于20层的高层住宅,可考虑折减,但需要由项目的专业负责人确定。 (40-2)传给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

? 对于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应折减。折减系数一般可按程序中的默认值采用(但必须注意的是:当房屋楼层为错层设计时或大屋面以上有多层小塔楼时,结构计算层比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多出许多层,若按程序中折减系数默认值对活荷载进行折减,基础设计偏于不安全, 应采用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所对应的折减系数输入电算;当主楼与周边裙楼一起计算时,主楼与裙楼应分别采用与之层数所对应的活荷载折减系数进行计算,取用与之相对应的基础设计荷载);

? 对于汽车通道及停车库:单向板楼盖折减系数取0.5,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折减系数取0.8; ? 对于其它公共建筑:不折减。

注意:如果在PMCAD中已经勾选了考虑活荷载折减, 不能再在SATWE中考虑柱、墙、基础的活荷载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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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的层数:应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从第1到n层(n计算总层数)。

对于按裂缝宽度(支座0.2mm,跨中0.3mm)配筋的室外地下室顶板(或室外大平台)梁,不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

(42)考虑结构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一般工程按设计使用年限50年,取1.0;当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调整信息:

(43)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一般取0.85;

对于按裂缝宽度(支座0.2mm,跨中0.3mm)配筋的室外地下室顶板(或室外大平台)梁,框架梁支座负筋由裂缝宽度控制,调幅系数取1.00(不调幅)。

(44)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考虑了活载不利布置,应填1.0。

对于按裂缝宽度(支座0.2mm,跨中0.3mm)配筋的室外地下室顶板(或室外大平台)梁,不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梁活荷载内力也不放大,依然填1.0 。

(45)梁扭矩折减系数:一般取0.4。 (46)托墙梁刚度增大系数:一般取1.0。

(47)实配钢筋超配系数:对于9度设防的框架以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结构,在进行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内力调整时,需采用实际配筋和材料强度,一般取1.15。

(48)连梁刚度折减系数:6度时可取0.7,7度时可取0.7(当需要时,也可以取0.6),8、9度时可取0.5;注意依据高规5.2.1条,程序仅在计算地震作用时进行折减,竖向荷载和风荷载计算时连梁刚度不折减。

(49)梁刚度增大系数:一般情况下采用程序按混凝土规范自动计算 (在梁刚度按2010规范取值前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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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依据高规表3.9.3、表3.9.4,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和非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是不同的。对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若在地震信息页的剪力墙抗震等级中填入了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一般部位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并勾选本参数,则程序自动对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

(51)指定加强层的个数及相应的各加强层层号:仅用于带加强层的高层建筑;指定加强层的位置后,程序自动执行高规10.3.3条。 (52)按抗规第5.2.5条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应勾选;当某楼层剪重比小于最小剪重比时,则相应放大全楼的地震作用效应。 (53)指定薄弱层的个数及相应的层号:程序可以自动按照刚度比判别软弱层并对其地震内力进行放大,但对于竖向构件不连续(转换结构等)或受剪承载力(薄弱层)不满足要求的楼层,不能自动判别,需要在此指定。应查阅计算结果的文本文件(WMASS.OUT),当存在薄弱层时(如楼层抗剪承载力比值小于0.8 的楼层),应返回到该项填写薄弱层的个数及层号。结构设计时尽量避免出现薄弱层,若无法避免,需要在此指定薄弱层个数及层号。

(54)薄弱层地震内力放大系数:多层建筑按《抗规》3.4.4条第2款规定为1.15,高层、小高层建筑按《高规》3.5.8条规定为1.25。 (55)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缺省1.0,(当需要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且多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楼层剪力的平均值大于CQC时,可在此输入地震力放大系数对CQC方法的地震作用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为:若某些楼层CQC方法的楼层剪力小于弹性时程分析结果,则通过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使得这些楼层的CQC方法的楼层剪力大于弹性时程分析结果并据此复核内力及配筋;即哪些层不够就调整哪些楼层,计算时可计算两遍,包络设计。

(56)顶部塔楼地震作用放大起算层号及放大系数:一般情况下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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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放大顶部塔楼的地震作用,只要地震作用计算时取的振型数不小于9,且有效质量系数大于90%,即可不放大。

(57)0.2V0分段调整: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必须进行0.2V0调整。剪力墙结构中有框架柱时,也应进行0.2V0调整

对于框架柱的数量沿竖向有规律分段变化时,可分段进行0.2V0

调整。

程序缺省0.2V0调整系数上限值为2.0 ,框支柱调整系数上限值为5.0 ,特殊情况下可以自行修改。

可分层、分塔自定义0.2V0调整系数。 最终的调整结果详WV02Q.OUT

设计信息:

(58)结构重要性系数:依据混凝土规范第3.3.2条取值,一般情况下取值1.00。

(59)梁、柱保护层厚度:依据混凝土规范第8.2.1条,保护层厚度指截面外边缘至最外层钢筋(箍筋、构造筋、分布筋等)外缘的距离。一般情况可取20mm。

(60-1)钢构件截面净毛面积比:一般取0.85。

(60-2)考虑P-Δ效应:只有高层钢结构和不满足《高规》5.4.1条要求的高层混凝土结构才必须勾选;

对于高层混凝土结构应根据WMASS.OUT输出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考虑P-Δ效应,若需要考虑,应勾选;

(61)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若勾选,则梁、柱重叠部分作为刚域计算;

上部结构中:当框架梁跨度较大,柱截面尺寸也较大,若考虑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可以减小梁的弯矩时,应勾选;当跨度不大的框架梁,考虑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会增大框架的抗侧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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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震烈度相对较高(如7.5度及以上)的项目,若需要减小侧移,也可以勾选; 对于按裂缝宽度(支座0.2mm,跨中0.3mm)配筋的室外地下室顶板(或室外大平台)梁计算和后处理生成配筋时,都必须勾选,以减少结构用钢量。 (62)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构件设计:若勾选,则程序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荷载组合计算以及构件计算,否则程序按多层结构进行荷载组合计算以及构件计算,当为高层建筑或高层钢结构时必须勾选。 (63)钢柱计算长度系数按有侧移计算:若勾选,则程序按钢规附录D-2的公式计算钢柱的长度系数;否则程序钢规附录D-1的公式计算钢柱的长度系数。

(64)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执行高规7.2.16-4条:高规7.2.16-4条规定,抗震设计时,对于连体结构、错层结构以及B级高度高层建筑中的剪力墙(筒体),其构造边缘构件的纵筋和箍筋应作相应提高。当工程为连体结构、错层结构以及B级高度高层建筑时应勾选。

(65)框架梁端配筋考虑受压钢筋:依据混凝土规范11.3.1条,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梁,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对于抗震等级为一级时不大于0.25,对于抗震等级为二、三级时不大于0.35,一般情况下应勾选。

(66)结构中框架部分的轴压比限值按照纯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仅用于少墙框架;依据高规8.1.3条,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50%以上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应按框架结构采用。可以先查阅WV02Q.OUT文件中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占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例,若超过50%,则返回勾选。

(67)当边缘构件轴压比小于抗规6.4.5条规定的限值时一律设置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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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边缘构件:一般情况下应勾选。

(68)按混凝土规范B.0.4条考虑柱二阶效应:当为排架结构时应勾选;当不勾选时,程序按混凝土规范6.2.4条的方法考虑柱二阶效应。 (69)指定的过渡层个数及相应的各过渡层层号:依据高规7.2.16-3条,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剪力墙,宜在约束边缘构件层与构造边缘构件层之间设置1~2个过渡层,程序不能自动判断过渡层,需在此指定。

配筋信息:

(70)柱配筋计算原则:一般按单偏压计算(角柱和框支柱应在特殊构件补充定义中指定,程序自动按双偏压计算);对于异形柱框架结构,程序自动按双偏压计算。

(71)梁柱箍筋、墙分布筋强度(N/mm2):从PMCAD中读取,此处不能修改。

注意:对于异型柱结构,当柱箍筋采用HRB400级钢筋时填300 (异型柱结构规范中规定柱箍筋强度取值不得大于300N/mm2,只能按HRB335级钢筋的强度输入)。

(72)边缘构件箍筋强度(N/mm2):仅用于有剪力墙的结构;用HRB400级钢筋时,填360。

(73)梁柱箍筋间距:强制为100mm,不允许修改。实际配筋时,间距不相同,都应对箍筋计算面积进行换算。 (74)墙水平分布筋间距(mm):一般取200。

(75-1)墙竖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一、二、三级抗震取0.25%;四级抗震可采用0.2%。

(75-2)结构底部需单独指定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的层数NSW、配筋率(%):对于框支剪力墙结构,需要在该处单独指定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的层数xx,并在结构底部NSW层的竖向分布筋配筋率(%)一栏内:输入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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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信息:

(76)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值):该参数可以参照桩基规范表5.7.5的灌注桩项来取值;若填一负数m(m小于或等于地下室层数),则认为有m层地下室无水平位移;若填为0,则认为回填土对结构没有约束作用。一般在15~100之间。 (77)外墙分布筋保护层厚度(mm):程序默认35mm。

(78)楼屋面荷载:住宅楼(含局部办公、商店)竖向荷载除特殊情况 之外,应按结构部通用文件“住宅楼竖向荷载”取值。 2.主要分析结果的文本文件查看:

(1)结构分析、设计信息输出文件(WMASS.OUT) 主要输出内容如下: a. 结构分析的控制信息

该部分为在“参数定义”中设定的一些参数,主要用于校核输入的设计参数的正确性。 b. 各层的质量、质心坐标信息

该部分主要输出各层的质心、质量以及上下层的质量比(高规3.5.6条)。

c. 各层构件数量、构件材料和层高

可以查看每层各塔构件的数量及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及主筋强度。 d. 风荷载信息

可以查看每层各塔在风荷载作用下的楼层剪力和倾覆弯矩。 e.各楼层等效尺寸

该部分主要输出每层各塔的面积、形心、最大宽Bmax、最小宽Bmin等效宽B、等效高H等信息,主要用于结构高宽比的控制。

注意: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体稳定、承载能力和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当结构设计满足现行规范规定的承载力、稳定、抗倾覆、变形和舒适度等基本要求后,仅从结构安全角度讲结构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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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比不是必须满足的,结构的高宽比主要影响的结构的经济性。 f. 各楼层的单位面积质量分布(kg/m2)以及质量比

该部分主要输出每层各塔单位面积质量,用于判断结构质量分布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框架结构为1200~1400kg/m2、框架-剪力墙结构为1400~1600kg/m2、剪力墙结构为1600~1800kg/m2,当楼层的单位面积质量偏离上述范围较大时应查找原因。 g. 各层刚心、偏心率、相邻层侧移刚度比等计算信息

该部分主要输出每层各塔的刚心、质心、偏心率以及相邻层侧移刚度比等信息。 其中主要参数如下:

Ratx/Raty为X,Y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下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的比值(剪切刚度)。该比值主要用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的刚度比判别以及当转换层位于一、二层时的转换层上、下层的刚度比控制。

Ratx1/Raty1为X,Y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上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70%的比值或上三层平均侧移刚度80%的比值中之较小者。该比值的规范依据为抗规表3.4.3-2的“侧向刚度不规则”项和高规3.5.2-1条针对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变化控制。

Ratx2/Raty2: X,Y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上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90%、110%或者150%比值,110%指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1.5倍时,150%指嵌固层。该比值的规范依据为高规3.5.2-2条针对非框架结构考虑层高修正的楼层侧向刚度比。当为框架结构时不输出此项。

目前程序自动对Ratx1/Raty1和 Ratx2/Raty2进行判别,只要某个楼层上述比值不满足要求,即对该楼层进行地震力放大。 h.高位转换时转换层上部和下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

该参数主要依据高规附录E.0.3输出高位转换时剪弯刚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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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结构整体抗倾覆验算结果

根据高规12.1.7条,输出倾覆验算结果,输出风和地震分别作用下的抗倾覆验算结果。 j. 结构舒适性验算结果

根据高规3.7.6条,输出风荷载作用下的舒适度验算结果,分别给出了X、Y向的顺风向与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 k. 结构整体稳定验算结果

根据高规5.4.1~5.4.4条,给出结构的刚重比和是否需要考虑P-?效应等信息。

l. 楼层抗剪承载力、及承载力比值

根据高规3.5.3条和抗规表3.4.3-2,输出本层与上一层楼层受剪承载力的比值,若比值小于0.8,则楼层受剪承载力突变,为薄弱层。

(2)周期、地震力与振型输出文件(WZQ.OUT) 主要内容如下:

a.各振型特征参数(周期、周期比)和地震作用最大方向

高规3.4.5条,为控制结构的扭转效应,对第一扭转周期和第一平动周期的比值作了明确的规定。如何判断一个周期是扭转周期还是平动周期,可以通过扭转系数来判定。若扭转系数大于0.5,则为扭转为主的周期;若平动系数大于0.5,则为平动为主的周期。规范只要求第一扭转周期与第一平动周期的比值,对第一扭转周期与第二平动周期的比值没有规定。

实际工程中,对多层建筑应保证第一周期为平动周期;对高层建筑,应保证第一、二周期均为平动周期,第三周期为扭转周期。另外对于高层结构的平动周期,应使平动系数大于0.7(宜大于0.8)。

注意:由于周期比显示的是结构侧向刚度和扭转刚度之间的相对关系,而非绝对大小,即不是要求把结构做得如何的“刚”,而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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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把结构布置得均衡合理,即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尽可能做到均匀、分散、对称、周边。当周期比不满足限值要求时,只能从整体上去调整结构的平面布置,把抗侧力构件布置到更有效、更合理的位置上,力求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上的抗震性能相接近,若仅从局部入手做些局部的调整是很难奏效的。

地震作用最大方向若为±16~74度时,应在“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 中输入相应角度并重新计算。 b.各振型的地震力输出

输出X、Y向各振型下的地震作用。 c.主振型判断信息

对于刚度均匀的结构,在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一般来说前6个振型为主振型,但对于刚度不均匀的结构,上述规律不一定存在,程序给出了各个振型对基底剪力的贡献,通过查看各振型下的基底剪力来判别每个振型对基底剪力贡献的大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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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各楼层的地震作用、剪力、剪重比、弯矩

输出的结果为各振型下地震荷载进行CQC组合后得到的结果。在此应重点考察剪重比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e.有效质量系数

有效质量系数是判定结构振型数取得够不够的重要指标,也是地震作用够不够的重要指标。当有效质量系数大于90%时,表示振型数、地震作用满足要求,否则应增加计算的振型数。 f.各楼层地震剪力系数调整情况

依据抗规5.2.5条和高规4.3.12条,计算的各楼层地震剪力应满足最小剪力系数要求。依据规范条文说明,当底层地震剪力不满足要求需进行调整时,对其上部所有楼层进行调整,原先计算的倾覆力矩、内力和位移均需作相应调整。目前程序可以自动按规范要求进行剪力调整。

(3)位移输出文件(WDISP.OUT)

在结构计算时,若选择位移“简化输出”,位移输出文件中只有每个工况下每层的最大位移、位移比等信息;若选择位移“详细输出”,位移输出文件中除了每层的最大位移、位移比等信息外,还有各工况下各层各节点的三个线位移;一般情况下可选择位移“简化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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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主要内容如下:

a.X、Y向地震以及偶然偏心地震作用下的楼层位移 b.X、Y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楼层位移

c.X、Y向规定水平力以及偶然偏心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的楼层位移 注意:楼层层间位移角在地震和风荷载作用下均需满足规范要求,且可不考虑偶然偏心影响。楼层位移比的控制应采用规定水平力并考虑偶然偏心。

(4)框架柱倾覆弯矩及0.2V0调整系数(WV02Q.OUT)

对于框架-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结构,框架或短肢剪力墙所承担的倾覆力矩是很重要的设计参数和指标。其主要输出内容如下: a. 各层各塔的规定水平力

依据高规3.4.5条文说明中“规定水平力”,一般可采用振型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水平作用力,并考虑偶然偏心。水平力的换算原则:每一楼面处的水平作用力取该楼层面上、下两个楼层的地震剪力差的绝对值。

根据上述原则,输出的规定水平力是依据WZQ.OUT文件中的各层的楼层剪力(Vx和Vy)计算差值得到的。

对于嵌固端以下楼层,程序不计算规定水平力,主要是因为嵌固端以下楼层不做扭转位移比的控制,所以对嵌固端以下楼层输出的规定水平力为0。

b. 规定水平力框架柱及短肢墙地震倾覆力矩(抗规) c. 规定水平力框架柱及短肢墙地震倾覆力矩百分比(抗规)

注意:根据抗规和高规,应据此项数据判别框架柱及短肢墙地震倾覆力矩百分比。

d.规定水平力框架柱及短肢墙地震倾覆力矩以及倾覆力矩百分比(轴力方式)

该输出信息是软件按照力学方法计算的倾覆力矩和倾覆力矩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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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比,与规范方法有出入,可不作参考。

e. 内力CQC的框架柱及短肢墙地震倾覆力矩以及倾覆力矩百分比

该输出信息是软件按照02系列规范方法计算的倾覆力矩和倾覆力矩百分比,与10规范方法有出入,可不作参考。 3.电算结果主要参数的控制:

(1)剪重比应符合GB50011-2010第5.2.5条规定。当剪重比小于规范限值时,应优先考虑调整结构的布置,增加抗侧刚度,使得结构满足剪重比要求;当剪重比小于规范限值不多时(如相差5%以内)且不满足的楼层数量小于楼层总数量的10%时,可通过增大地震作用的方法来满足剪重比要求。当剪力系数小于规定值较多时,应增加结构的抗侧刚度,或减轻自重。

(2)高层结构的周期比(以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必须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

(3)位移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比值):多层建筑不应大于1.5(当层间位移角不大于规范限值40%时,可以适当放宽至1.6);A级高度高层建筑和B级高度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1.4。异形柱框架结构不应大于1.45。(必须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是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

(4)X、Y两向有效质量系数,均要保证不小于90%,达不到时,应增加振型数,重新计算。

(5)楼层层间最大弹性水平位移与层高的比值(位移角)必须满足JGJ3-2010第3.7.3条或GB50011-2010第5.5.1条规定;对于异形柱框架结构必须满足JGJ149-2006 第4.4.1条规定(必须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采用CQC方法计算的位移角,在地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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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荷载作用均需满足)。

注: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楼层层间最大弹性水平位移计算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即考虑偶然偏心时,位移角限值没有规定)。 (6)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应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否则应按框架结构定义框架的抗震等级、控制柱的轴压比,具体规定详高规第8.1.3条。

(7)抗震设计的短肢剪力墙结构(指高层建筑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30%,不大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另外,目前程序对于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判别方法如下:墙肢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8、总肢数不大于2的剪力墙。需注意以下几点: a.对于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当高厚比小于4时,会按柱设计; b.总肢数不大于2需要整体判断,就是说每一肢相连的总墙肢数(包括自身)均不能大于2,否则每一肢都不会被判定为短肢剪力墙。如“z”形截面剪力墙,程序是按一般剪力墙考虑的,需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调整。

4.电算过程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剪力墙上洞口输入:跨高比小于等于2.5,剪切变形为主按墙上开洞输入;跨高比大于等于5按框架梁输入。在两者之间可酌情处理。

(2)墙柱输入问题:原则上按实际输入,满足墙的要求(hw/bw>4)按墙输入,满足柱按柱或异形柱输入。

(3)隔墙位于楼板上时,优先考虑折算为楼面恒载输入;对于单向板,当隔墙沿板受力方向布置(即隔墙与板短向平行)时,也可布置虚梁导荷,当布置虚梁导荷时,楼板配筋应采用理正工具箱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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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校核配筋。

注:当布置虚梁导致其支座梁计算配筋异常大时或为双向板,不 应采用布置虚梁导荷的方法,应将隔墙荷载折算为楼面恒载。 (4)斜屋面荷载输入:恒载应折算成水平投影面上的均布恒载(除以cosα,α为屋面坡角);屋面均布活载及雪荷载应直接按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投影面上的荷载采用,不需要除以cosα。 (5)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组合,只取大值。 (6)楼梯间输入:当需要考虑楼梯构件影响时(即楼梯构件参与抗震计算),楼梯应输入计算,具体输入方法详PMCAD说明书。当输入楼梯信息后,在退出PMCAD时,会有一个“楼梯自动转换为梁(数据在LT目录下)”选项,若勾选该项,则程序在当前目录下生成以LT命名的文件夹,该文件夹中保存着将楼梯转换为宽扁梁后的模型。需要将工程目录指向该文件夹并重新计算,即可考虑楼梯参与结构整体分析。

注意:(1)当楼梯转换为宽扁梁后,原楼梯间的房间分割会发生改变,原楼梯间的板厚、恒活载信息将丢失(即恢复为本层的默认值),需干预修改。

(2)当楼梯转换为宽扁梁后,程序已经自动考虑宽扁梁自重,即楼梯斜板自重已经自动考虑,楼梯间恒载输入时可扣除楼梯斜板自重。

当不需要考虑楼梯构件影响时,几何输入时可将梯段板及层间休息平台处板厚设为0,按均布恒活载布置到楼梯间。

是否需要考虑楼梯构件影响,另详结构部关于楼梯设计的统一规定。 (7)外立面飘窗和建筑节点大样的重量应经过计算可折算成梁上和剪力墙上线荷载输入。当阳台设有镂空栏杆时,其线荷载应按栏板的重量(不小于4kN/m)输入电算。

(8)剪力墙上有线荷载作用或开结构洞时,应按实际输入,不应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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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9)电梯机房楼面处除均布活荷载(7.0 kN/m2)应输入之外,还需要输入电梯运行时作用在机房楼面处梁或墙上的集中荷载(荷载位置及大小应按电梯设备图确定)。 (10)特殊构件补充定义:

①框支转换大梁、托柱转换梁(包括房屋顶层梁上托柱的小

转换梁)和框支柱、角柱的定义,必须通过特殊构件补充定义中的菜单手动确认,应先指定框支柱,后指定角柱,定义了角柱,程序自动按照双偏压计算。

②弹性楼板:弹性板3一般用于厚板转换层;弹性板6一般

用于板柱结构;弹性膜一般用于普通转换层、大开洞连接薄弱处的楼板以及多塔连体结构中的弱连接板等。 ③抗震等级:不同构件及不同部位的抗震等级不同时,可逐

个指定。比如转换层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抗震等级比非加强部位高时可在此指定。

④ 次梁端部支承在连梁上时,次梁端部应按铰接处理;次梁

端部支承在框架梁上时,是否按铰接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11)刚度比计算: (必须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

① 剪切刚度Ki=GiAi/hi:一般用于一、二层转换、砌体结构,也可用来判断地下室的嵌固点。

② 剪弯刚度Ki=Fi/△i:一般用于二层以上转换、带斜撑的钢结构。

③ 《抗规》GB50011-2010第3.4.3条及《高规》JGJ3-2010第3.5.2-1条定义的侧向刚度Ki=Vi/△Ui:用于框架结构的一般工程。

④ 《高规》JGJ3-2010第3.5.2-2条定义的考虑层高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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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向刚度Ki=Vi*Hi/△Ui:用于除框架结构以外的一般工程。

说明:由于考虑层高修正的侧向刚度比仅在高规中提及,而抗规没有规定,SATWE程序目前同时计算③④的刚度比,若其中有一个不满足要求,即判定为软弱层,执行规范的相关规定。

(12)7~9度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结构,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① 甲类高层建筑结构;② 乙、丙类的高层建筑结构超过一定的高度;③ 侧向刚度不规则;楼层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层的80%;楼层质量比大于1.5;④ 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具体应按《高规》JGJ3-2010第4.3.4-3条及3.5.2~3.5.6条执行。 5.电算结果输出内容:

(1)结构设计总信息输出文件(WMASS.OUT)。 (2)周期、地震力与振型输出文件(WZQ.OUT)。 (3)结构位移输出文件(WDISP.OUT)。 (4)超筋超限信息(WGCPJ.OUT)。

(5)框架柱及短肢剪力墙地震倾覆弯矩(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或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应打印此项)(WV02Q.OUT)。 (6)电算几何平面简图(FLR1~N.T)。 (7)电算荷载平面简图。

(8)墙、柱轴压比平面简图(WPJC1~N.T)。

(9)梁、板、柱、墙配筋计算面积平面简图(WPJ1~N.T)。 (10)剪力墙边缘构件配筋计算面积平面简图(WPJC1~N.T)。 (11)特殊构件定义平面简图(包括抗震等级、角柱、框支梁柱等定义)。

(12)基础设计荷载:应采用JCCAD中的目标组合,一般选用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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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力组合,荷载组合类型分别为: 1) 标准组合荷载; 2) 基本组合荷载; 3) 准永久组合荷载。

(13)JCCAD的后处理部分输入的总信息和计算结果简图。 6.结构计算书的主要内容:

(1) 竖向荷载计算书(包括楼屋面荷载及内、外墙体面荷载取

值)。

(2) 电算结果输出内容(见上一项)。

(3) 单桩承载力计算及桩身受压承载力验算、抗拔桩裂缝宽度验

算的计算书。

(4) 楼梯板、楼梯梁、悬臂板、雨蓬等结构计算书。

(5) 地下室、水池的抗浮验算以及外墙、底(顶)板承载力计算

和裂缝宽度验算计算书。

(6) 基础、桩基沉降验算及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计算书。 (7) 上部结构中的框支转换大梁、托柱转换梁及其它大跨度梁

(跨度≥8.4m)裂缝宽度验算计算书(只对跨中裂缝宽度进行控制,一类环境,裂缝宽度≤0.3mm)。

二、基础设计

1.确定基础面积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的数量时,传至基础或承台

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标准值)。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准永久值),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3.确定基础或桩承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受冲切、受剪、受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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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配筋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4. 应采用JCCAD进行基础设计,以便高效、高质量的完成上述工作。 5.抗压桩设计除了计算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之外,还应验算桩身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定。

6.抗拔桩兼作抗压桩时应分别计算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7.抗拔桩兼作抗压桩时应分别验算地下水位最高时(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的抗浮设计水位)作用在单桩桩顶的上拔力以及地下水位最低时作用在单桩桩顶的压力不超过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8.抗拔桩兼作抗压桩时应分别验算桩抗拔时的桩身裂缝宽度和桩抗压时的桩身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定。

9.当人防地下室基础采用桩基时,需要验算人防工况条件下的桩身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规定(不验算人防工况条件下桩的承载力)。 10.静载试验所确定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为单桩

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

11.两桩梁式承台应按GB50010-2010中附录G的深受弯构件配置纵

向受拉钢筋、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按JGJ 94-2008执行。

12.当两桩梁式承台的上部纵筋为架立筋时,其配筋率按≤0.1%控

制。

13.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的受冲切及受弯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规定,

主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GB50010-2010第8.5.2条中0.15%的规定。

14.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受剪及受弯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规定,主

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GB50010-2010第8.5.2条中0.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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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钢筋混凝土多桩板式承台的受冲切、受剪、受弯承载力应满足

规范规定,主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JGJ 94-2008中0.15%的规定。多桩板式承台(标准形式的3桩至9桩承台)的上部一般不配构造钢筋。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按JGJ 94-2008执行。

16.当独立基础或独立承台上部的柱(墙)多于一根(片)时,应按

联合基础(承台)设计。其上、下部受力钢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GB50010-2010第8.5.2条中0.15%的规定。联合基础设计应优先考虑采用肋梁条基(板基),肋梁的受弯及受剪(剪压比应满足GB50010-2010第6.3.1条规定)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规定,应同时配置纵筋和箍筋,主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GB50010-2010第8.5.1条规定(强条)。 17.柱下单桩承台的配筋一般采用Ф12@150三维封闭箍筋,当桩径≥Ф700时,采用Ф14@150三维封闭箍筋。

18.当抗拔桩的承台为两桩承台或多桩承台时,承台下部应按桩抗压

时配置受力钢筋,承台上部应按桩抗拔时配置受力钢筋(要视情况而定,当为无梁底板,承台上部不需要按桩抗拔时配置受力钢筋,有底板筋拉通即可)。两桩承台应按GB50010-2010中附录G的深受弯构件配置纵向受拉钢筋、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按JGJ 94-2008执行。多桩承台的上、下部纵筋的最小配筋率应满足JGJ 94-2008中0.15%的规定。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按JGJ 94-2008执行。

19.中筒下部厚承台受冲切、受剪及受弯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规定,

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其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0.20%。承台厚度大于等于2m时,应沿厚度方向间距不超过1m设置Ф12@200(双向)构造钢筋网片。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按JGJ 94-200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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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地梁应在承台内贯通设置(且应正常设置箍筋),遇中筒厚承台

可锚入承台内La。所有承台厚度应比地梁高度至少大100mm, 地梁纵筋在承台内不论是锚固还是贯通,均应置于承台钢筋的内侧。地梁顶标高一般与承台顶标高相同。 21.承台边缘应比剪力墙边宽出50mm。

22.当基础(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

尚应验算柱下基础(承台)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23.基础设计时应注意:由于SATWE中基础设计荷载D+L标准值及设

计值中未考虑风荷载及地震作用的组合,基础设计应采用JCCAD进行设计。 三.地下室结构设计

1.人防地下室的底板(梁)、顶板(梁)及混凝土外墙应进行人防

工况及平时工况条件下的承载力计算,还应验算平时工况条件下的裂缝宽度。

2.人防地下室框架柱及剪力墙除满足平时工况条件下的轴压比及承

载能力之外,尚应计算战时工况条件下的承载力。

3.满堂红地下室中的主楼地下室周边的柱、墙、基础设计计算时应计入中心地下室传来的顶板重量、覆土重量、活荷载及人防荷载 (应在主楼结构计算时,将与主楼地下室相连部分的两至三跨中心地下室与主楼一起计算) 。

4.超长地下室每隔30~40米设置一道后浇带(后浇带处钢筋不切

断),主楼周边的后浇带为沉降后浇带,其它后浇带为收缩后浇带,后浇带宽度为0.8~1.2m,沉降后浇带必须待主楼的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完成后,且应在主楼的沉降基本稳定后,方可浇灌后浇带混凝土,收缩后浇带应在地下室混凝土浇筑完成60天后方可浇灌后浇带混凝土,后浇带采用比两侧混凝土高一级的膨胀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的环境温度应低于其两侧混凝土浇筑时的环境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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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还有更详细的要求详见“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5.超长地下室的底板、顶板及混凝土墙应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

混凝土,并在混凝土中掺入高强聚丙烯抗裂防渗纤维,膨胀剂的掺入量须通过混凝土限制膨胀率及限制干缩率的试验确定,纤维的推荐掺入量为0.9~1.0kg/m3。

6.超长地下室混凝土结构的设计说明中必须对混凝土的养护提出严

格的要求,并应说明及时将顶板上部覆土、地下室周围回填土,以利于保温保湿。

7.地下室底板(梁)、顶板(梁)及墙板纵筋应采用HRB400级钢筋

(或HRB335级钢筋),梁箍筋可采用HRB400级钢筋(或HRB335级钢筋)。

8.地下室底板、顶板及墙板在保证配筋率的基础上应采用细而密的

配筋, 底板、顶板钢筋间距不应超过150mm,局部钢筋间距也不应小于75mm,墙板水平分布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不应大于150mm。

9.地下室结构的抗震等级:抗震设计时,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

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结构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相关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采用三级或四级(应根据上部结构的抗震等级等具体情况确定是采用三级还是采用四级);若与主楼地下室设缝分开时抗震等级按抗规14.1.4条采用。

10.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避免在地下室顶板

开设大洞口,并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应不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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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剪力墙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的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且地下一层柱上端和节点左右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之和应大于地上一层柱下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的1.3倍。

11.当电梯底坑未落在基础上时,底坑底板的厚度及配筋应按计算

确定(应考虑缓冲器下部集中力对底坑底板以及周围梁、柱的作用),对于多层、小高层房屋的底坑板厚不小于250mm,配筋不小于Ф14@150双层双向, 对于高层的底坑板厚不小于300mm,双层双向配筋不小于Ф16@150 。

12.地下室顶板为景观绿化时活荷载取4.0 kN/m2 ;消防通道、消

防回车场地及消防登高场地应考虑消防车的荷载,活荷载取值应按?荷载规范?执行,对于无梁楼盖顶板受冲切、受弯计算时活荷载取值应按?荷载规范?执行,确保安全;覆土荷载应按实际厚度计算,土容重取18kN/m3。

13.进行抗浮验算时,按下式进行:GK/FW?1.05;其中GK为结构自

重及其上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不包括活荷载,其中覆土容重取16kN/m3,砼容重取25kN/m3,底板上部砼垫层容重取20kN/m3;FW为地下水对建筑物的浮托力标准值。在进行整体抗浮验算的同时,应对结构自重较小的区域进行局部验算,特别是上部结构缺层或大范围楼板缺失开洞部位。当抗浮不满足要求时,可考虑采用以下的抗浮方法,如增加结构自重、设置抗拔桩、抗浮锚杆等。当采用抗拔桩或抗浮锚杆措施后,应满足下式要求:(GK+NRa)/FW?1.05,其中Ra为单根桩或锚杆抗浮承载力标准值,取群桩(群锚)呈整体破坏和非整体破坏时的基桩抗拔力较小值;N为抗拔桩或抗浮锚杆的数量。

14.采用SLABCAD计算无梁顶板或无梁底板时,应采用理正复核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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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帽的冲切、柱帽对板的冲切。无梁顶板或无梁底板的配筋应采用柱帽边的计算结果,柱帽的配筋应采用柱边的弯矩进行计算。

四.上部结构设计

1. 砌体结构不允许设转角窗。

2.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不应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抗震设

计时,8度及8度以上设防区的高层建筑不宜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除上述情况外,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可设转角窗,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设置转角窗的端开间,其周围剪力墙应保证整体刚度(尤其

应保证扭转刚度),不应采用短肢墙。

(2)宜提高洞口两侧墙肢的抗震等级,并按提高后的抗震等级满足

轴压比限值的要求;转角窗边剪力墙端部全高按约束边缘构件设计。

(3) 转角处L形连梁应编为LL(水平折梁),上下部主筋均应通

长设置,箍筋全长加密;结构电算时,转角梁的负弯矩调幅系数、扭矩折减系数均取1.0。

(4) 转角窗的端开间现浇板厚度不应小于150,板内双层双向配

筋,每层每向配筋率不小于0.25%。 (5) 转角窗边的墙端约束边缘构件之间的板内应设暗梁予以加强,

暗梁宽度为400mm ,配筋为上下各5Ф12纵筋,Ф6@200(4)封闭箍,在图中注明纵筋锚固应按框架梁的要求执行。

3.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削弱

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应大于楼面宽度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应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应在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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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定义中将大开洞连接薄弱处的楼板定义为弹性膜,内力、配筋计算时对全楼不能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应专门进行楼板应力分析,要求达到中震弹性不开裂的目标。

4.艹字形、井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的建筑,当中央部分楼、电梯间

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分墙体的构造措施,将薄弱部位的剩余楼板加厚至150厚,配筋双层双向不小于Φ8@150(HRB400);在外伸段凹槽处可设置连接梁或连接板,连接板厚度150mm,宽度1000mm,上、下各配8Φ12,Φ8@150四肢箍,在图中注明纵筋锚固应按框架梁的要求执行。 5.楼板开大洞削弱后,应采取以下构造措施予以加强:

(1)加厚洞附近楼板,提高楼板的配筋率;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2)洞口边缘设置边梁或暗梁。 (3)在楼板洞口角部集中配置斜向钢筋。

6.住宅工程长度大于40m时、其它工程大于规范规定的长度时,应

尽量设置变形缝。当抗震设计时,变形缝的设置,应结合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与防震缝一同考虑,变形缝的宽度应按防震缝的要求确定。当不能设置变形缝时,应采取下列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减少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不利影响。 (1)屋面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

(2)每隔30-40m间距留出施工后浇带(后浇带处钢筋不切断,且

应增配补强钢筋),带宽800mm,后浇带混凝土应在两个月后浇灌。

(3)采用收缩小的水泥,减少水泥用量,在混凝土中加入适宜的

外加剂。

(4)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或采用部分预应力结构。 7.楼屋面板的配筋应满足计算要求及规范规定的最小配筋率的

要求(支座负筋的分布钢筋除外),应采用细而密的配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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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及房屋两端的房间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其它部分的钢筋间距:板底不得大于150mm,板面不宜大于200mm。

8.应控制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当剪力墙墙肢平面外布置与之单

侧相交的楼面梁时,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个措施,减少梁端部弯矩对墙的不利影响。

(1)沿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抵抗该墙肢平面外弯矩。

(2)当不能设置与梁轴线方向相连的剪力墙时,应在墙与梁相交

处设置扶壁柱。扶壁柱应按计算确定截面及配筋。 (3)当不能设置扶壁柱时,应在墙与梁相交处设置暗柱,并按计

算确定配筋。

(4)暗柱或扶壁柱纵筋的最小配筋率应符合高规表7.1.6。。 9.电梯机房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 板内双层双向配筋不小

于或Φ8@150(HRB400)。

10. 电梯机房屋面处应设有安装、检修电梯设备的吊钩梁(并注明

吊钩位置),应注意控制吊钩底的净高(一般应≥2.3m~2.5m高,具体看电梯型号)必须符合电梯设备图的要求。 11.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在截面变化处(长度及厚度变化处)及剪

力墙顶部必须设置暗梁。

12.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每层楼面及屋面处均应设置暗梁。 13.悬挑梁(板)主筋配筋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大1.1~1.2倍。挑出长度

大于0.9m的悬挑板的主筋不应小于Φ10@150(HRB400), 挑出长大于等于1.5m的阳台应采用梁式结构。

14.梁上托柱的小转换梁主筋配筋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大1.1倍。 15.梁配筋图中主次梁交接处需要设置吊筋时,应在主梁上原位标

注吊筋;当主次梁交接处不需要设置吊筋时,应设置附加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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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水箱间及泵房等荷载较大的设备用房,其结构布置及电算中荷

载的导入应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符,应注意与设备专业的密切配合,力求荷载及位置的准确性。计算水箱重量,应包括水的重量和自重,水箱重量应按恒载输入,不应按活荷载输入,因为水箱自重及水的重量基本上是固定的,若按活荷载输入计算,水箱重量按活荷载折减系数进行折减后,结构设计偏于不安全。 17.楼板模板图中水箱的实际位置应表示出来,应注明“水箱位置”。当采用成品水箱时,应在图中注明水箱总重量(水+自重) 。当为钢筋混凝土水箱时,应有水箱结构详图(包括水箱检修人孔的大样图) 。

华森南京分公司结构部 20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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