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销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04-06 21:2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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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销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医师执业注销注册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关:普兰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承办机构:审批办

五、审批对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八)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六、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4.《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5.《关于调整大连市医师注册管理工作权限的通知》

七、申请要件:

1.医师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医师注销执业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医院公章。

八、办事程序:(见流程图)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

3.审查合格后,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

十、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 否

十三、联系电话:8317376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nv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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