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邮惠民分等分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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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苏邮分经营函〔2015〕19号

关于下发《“苏邮惠民”加盟店分等分级管理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邮分〔2015〕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苏邮惠民”加盟店的运营质量,现下发《“苏邮惠民”加盟店分等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邮惠民”加盟店分等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版)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苏邮惠民”加盟店分等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等级评定标准

“苏邮惠民”加盟店等级评定标准分为三级,具体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月度等级评定

在次月由CMS系统根据月度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出当月加盟店等级,作为新建加盟店验收和日常运营淘汰依据。月度等级评定标准如下表1:

表1:“苏邮惠民”加盟店月度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 不合格 站点叠加 - 交易评分 当月得分60分以下 活跃情况 当月活跃天数10天以下 合格 - 当月得分60分以上当月活跃天数10(含60分)500分天以上(含10天)以下 21天以下 当月得分500分以上(含500分) 当月活跃天数21天以上(含21天) 优秀 叠加两个站点及以上 注:1.站点叠加为:村邮站、助农取款点、村级电商服务站叠加情况;

2.交易评分按照加盟店的业务交易量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活跃天数为加盟店实际发生交易的天数;

4.店铺等级按照站点叠加、交易评分和活跃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取满足条件的最低等级。

(二)累计等级评定

按照加盟店累计等级评定标准,评定辖区内加盟店在某时间

范围的加盟店累计等级。累计等级评定标准如下表2:

表2:“苏邮惠民”加盟店累计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 不合格 合格 站点叠加 - - 交易评分 月均得分60分以下 月均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500分以下 活跃情况 月均活跃天数10天以下 月均活跃天数10天以上(含10天)21天以下 优秀 叠加两个站月均得分500分以月均活跃天数21点及以上 上(含500分) 天以上(含21天) (三)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由省分公司在CMS系统进行设置,全省统一标准。各项业务评分标准如下表3:

表3:业务种类与评分标准对照表 服务种类 业务种类 评分依据 评分标准 电费 有效笔数 0.2分/笔 燃气费 有效笔数 0.2分/笔 水费 有效笔数 0.2分/笔 有线电视 有效笔数 0.2分/笔 电信 有效笔数 0.2分/笔 联通 有效笔数 0.2分/笔 公共服务 移动 有效笔数 0.2分/笔 汽车票 有效笔数 2分/笔 火车票 有效笔数 2.5分/笔 飞机票 有效笔数 3分/笔 车险推介 交易金额 0.02分/元 旅游 交易金额 0.02分/元 邮政代办 有效笔数 0.1分/笔 (含代售卡) 邮政服务 分销业务 交易金额 0.01分/元 邮件代投 是否村邮站 5分/月 A1 当月等级 500分/月 电商服务(邮掌柜等A2 当月等级 100分/月 级) B1 当月等级 50分/月 B2 C1 C2 C3 D 金融服务 助农取款 当月等级 当月等级 当月等级 当月等级 当月等级 是否助农取款点 20分/月 0分/月 0分/月 0分/月 0分/月 5分/月 注:1.邮政业务代办包括集邮票品、信封明信片、报刊杂志、旅游年票销售等;

2.取数依据:电商服务数据取自“邮掌柜”系统,其他数据取自CMS系统。

二、等级政策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邮分〔2015〕29号)文件要求,为激发区域经理和加盟店主的积极性,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加盟店等级评定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区域经理的阶梯式激励政策;同时,为不同等级的加盟店提供不同的优惠政策和服务内容。

其中,代缴费、票务等便民服务统一酬金标准,各市分公司可在分销商品批销价格、培训指导、硬件投入上对不同等级的加盟店制定不同的政策标准(参见表4),激励加盟店主争先创优。

表4:“苏邮惠民”加盟店等级政策标准(供参考) 等级 不合格 培训指导 网点安装培训、新各地区自定 业务培训以及日常巡店指导 在日常培训基础各地区自定 上,提供合作厂家参观、学习等机会 在合格店基础上,提供参加商品营销各地区自定 知识、店铺经营培训等学习机会 业务酬金 硬件投入 - 免费提供铭牌,扫码枪、门头 在合格店基础上,提供LED显示屏、多媒体机等设施设备 合格 优秀 三、淘汰机制

各市分公司要量质并重,加快推进“苏邮惠民”加盟店的建设,同时,依据本办法定期组织加盟店的考评和淘汰。要对当月不合格的加盟店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走访,了解原因,对其进行帮扶、指导;对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加盟店发出书面通知;对连续3个月不合格的加盟店建议淘汰;连续6个月不合格的加盟店,将由省分公司强制关停系统(淘汰)。对淘汰加盟店要关停系统、删除证书、回收机具、铭牌、门头、服务公约,做好资金的清分核算等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苏邮惠民”加盟店分等分级管理办法》为动态管理办法,省分公司将根据市场机制变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各市分公司要根据本办法对加盟店组织等级评定工作。 (二)本办法自CMS系统相关功能上线之日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m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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