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工作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07 10:0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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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工作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3. 酒后上岗者;

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3.8 严重“三违”人员;

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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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

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

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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