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用建筑总平面设计与建筑环境控制探讨

更新时间:2024-04-28 01:3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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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用建筑总平面设计与建筑环境控制探讨

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群不是孤立存在的,必然处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他在基地上的位置、朝向、体型的大小和形状、出入口的位置及建筑造型等都受到总体规划和基地条件的制约。建筑物在基地总平面中的布置,既影响到建成后环境的整体效果,又反过来成为建筑物单体在设计之初时,所必须考虑的外部条件。因此,为使建筑物既满足使用要求又能与基地环境协调一致,必须做好建筑总平面设计。 建筑总平面设计是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场地的地形地质条件、朝向、绿化及周围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总体布局,确定主要出入口的位置,进行总平面功能划分,在功能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单体建筑的布置、道路交通系统布置、管线及绿化系统的布置。

建筑总平面设计一般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使用的合理性

合理的功能要求,良好的日照、通风和方便的交通联系是总平面设计要满足的基本要求。 (2)技术的安全性

总平面设计在满足正常情况下的使用要求外,还应当考虑某些可能发生的灾情,如火灾、地震和空袭等偶然因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蔓延,减少其危害程度。 (3)建筑的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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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设计要考虑与国民经济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条件相适应,力求发挥建筑投资的最大经济效益;并尽量多保留一定的绿化用地和发展空间,使场地的生态环境和建设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4)环境的整体性

任何建筑都处于一定的环境中,并与周围环境保持着某种联系。总平面设计只有从整体关系出发,使人造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才有可能创造便利、舒适、优美的空间环境。

因此,建筑总平面设计时,应正确处理建筑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与场地的关系,这也是进行建筑总平面设计的依据和方法。 1 建筑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为保证城市发展的整体利益,同时也为确保建筑与总体环境的协调,建筑总平面设计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订制的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这是设计的前提条件。 1.1 城市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对于建筑总平面的设计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指标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出入口的方位规定等等。他们对总平面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1) 对用地性质的控制

城市规划对规划区域中的用地性质有明确限定,规定了它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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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决定了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 (2) 对用地范围、建筑范围的控制

规划对用地范围的控制多是由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来完成的。另外,限定河流等用地的蓝线以及限定城市公共绿化用地的蓝线,也可以限定用地的边界。红线所限定的用地范围就是用地的权属范围,除了某些特殊项目(比如公共建筑物或构筑物),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道路红线建造以外,其他项目不允许超越红线布置。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边界线,一般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条件图中标明。 (3) 对用地强度的控制

规划中对基地使用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通过上述指标将基地的适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4) 建筑形态

建筑形态的控制是为保证城市整体的综合环境质量,创造地域特色、文化特质、和谐统一的城市面貌而确定的,主要针对文物保护地段、城市重点区段、风貌街区及特色街道附近的场地,并根据用地共能特性、区位条件及环境景观状态等因素,提出不同的限制要求。 除了上述几方面的要求外,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建筑总平面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1.2 相关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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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范对总平面设计也会有大的影响,他们是场地设计前提条件的另一部分,主要表现在对一些具体的功能和技术问题的要求。 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对于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建筑物与相邻场地的边界线的关系、建筑突出物与建筑红线的关系,基地内的道路设置、道路对外出入口的位置、绿化及管线的布置、场地竖向设计等方面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场地内的消防车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等消防问题有很严格的要求。对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在设计中予以遵守和满足。

2 建筑与周围环紧的关系

任何一幢建筑物都必须处在具体的环境中,因此周围的环境状况必然影响建筑物的布局。在建筑总平面设计时,要处理好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便于使周围整体环境和谐有序。

建筑的周围环境主要包括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建筑周围的建设环境两部分。 2.1 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

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 (1) 地形与地貌

地形条件对建筑总平面设计的影响是很重要的。一般情况下从经济合理性和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设计时对自然地形应以适应和利用为主,深入分析地形、地貌的形状和特点,使建筑布置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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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根据建筑物与地形等高线位置的相互关系,坡地建筑一般有以下两种布置方式。

1) 建筑物平行于等高线的布置

一般情况下,坡地建筑均采用这种布置方式。

这样布置通入房屋的道路和入口容易解决,房屋建造的土方量和基础造价都比较省。当房屋建造在10%左右的缓坡上时,采用提高勒脚的方法,使房屋的前后勒脚调整到同一标高;或采用筑台的方法,平整房屋所在的基地;当坡度在25%以上时,房屋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应适当调整,采用沿进深方向横向错层的布置方式比较合理,这样的布置方式节省土方和基础工程量。 2)建筑物垂直或倾斜与等高线的布置

当基地坡度大于25%,房屋平行于等高线布置对朝向不利时,通常采用垂直或倾斜于等高线的方式布置。这种布置方式在坡度较大时,房屋的通风、排水(优点)问题比平行于等高线布置容易解决,但是基础处理和道路布置(缺点)比平行于等高线布置要复杂的多。 (2)地质与水文条件

地质、水文条件关系到建筑物位置的选择和地下工程设施、管道的布置方式及地面排水的组织方式。

建筑总平面设计时需要掌握的基地地质情况包括: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土壤特性;土壤和岩石的种类及组合方式;土层冻结深度;基地所处地区的地震情况以及地上、地下的一些不良地质现象等。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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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空间为核心,建筑围合空间。在场地整体空间组织中,对于几幢性质相近、功能相当的建筑,常以空间为核心、建筑围合空间的 方式进行布局,即以建筑形体为界面,围合成封闭的内部结构。 (B)建筑与空间相互穿插。将建筑与其他内容分散布置,形成建筑与空间的相互穿插,即在开阔的空间中布置建筑,形成空间对建筑的包围,建筑融于环境中,建筑物与其他内容结合更为紧密、具体,场地的空间构成层次更丰富。 2)建筑群体的组织方式

由于建筑项目的性质、功能要求及场地特点等因素的差异,外部空间的组合方式呈多种多样。如对称式、自由式、庭院式、综合式等。 (3)建筑群体组合中的艺术性

对建筑形态及其空间形态的艺术处理是创造优美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筑环境中各部分的差异,反映了多样性和变化;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反映了和谐与秩序。建筑总平面设计时,要合理选择建筑构图的基本原理,使各组成部分既有多样性,又有和谐秩序,组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1)统一的手法 (A)主从原则

在总平面布局中,可以利用某一构成要素在功能、形态、位置上的优势,作为重点加以突出,控制整个空间,形成视觉中心,使其他部分处于从属地位,以达到主从分明,完整统一。 (B)秩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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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轴线、向心、对位等手法,将总平面中各设计要素之间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依次建立明确的秩序性,以达到统一的设计手段。

①轴线:轴线在建筑布局中起到串连、控制、组织、建筑和暗示、引导空间的作用,建筑或其他环境要素可沿轴线布置,也可以在两侧布置。轴线是贯穿全局的纽带,可以是中轴线,也可以使偏轴线及转折轴线和交叉轴线。

②向心:在建筑群体组合中,把建筑物绕某个中心来布置,并借建筑物的形体而形成一个向

心空间,那么中心周围的建筑会由此呈现出一种收敛、内聚和相互吸引的关系,从而得到统一。

③对位:相邻建筑单体的位置之间呈平行或垂直或一定的几何关系,可以增强建筑物彼此之间的联系,使空间成为有机整体。

④重复与渐变:同一形体或要素按照一定规律重复出现,或将该要素作连续、近似变化,即相近形体有秩序的排列,可以以其类似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形成统一格局。 2)对比的手法

对比的手法是建筑群体空间组合的另一个重要的构图手段,常见的对比包括大与小、曲与直、高与低、虚与实、疏与密、动与静、开敞与封闭、内向与外向等,通过对比可以打破单调、沉闷和呆板的感觉,突出主体建筑空间而使群体富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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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道路交通的布置

在建筑总平面设计中,道路交通系统的布置是总体布置的重要部分之一,它直接影响着场地内各块地的使用功能,同时也影响场地内各项内容的布置安排。

在场地中交通组织的基本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道路流线体系的确定,二是停车组织方式的确定。 (1)道路布置 1)道路布置的基本要求

(A)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道路布置时要考虑满足各种交通运输要求(如货物运输、消防、人流疏散等条件下的车行)。

(B)建立完整的道路系统。在总平面设计中,道路必须满足方便、安全和快速的要求,同时也要满足用地环境的清洁、宁静、生动、美观的要求,因此在道路布置中要做到道路功能清晰、系统分明,组成一个合理的交通运输系统。

(C)明确道路性质、区分道路功能,划分为交通性质道路和生活性质道路,设计时满足各自特点。

(D)考虑环境和景观的要求。根据场地性质和环境要求,道路布置与场地景观环境密切结合,要在场地内为主要的景观环境设置好必要的观赏点,保证景点和观赏点之间的视觉联系。 2)场地道路的组织

场地道路的组织应根据场地的地形状况、现状条件、周围交通情况以及交通功能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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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场地道路系统的基本形式

场地道路系统根据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基本形式: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人车混行的道路系统、人车部分分流的道路系统。其中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适应于人流、车流都较大的场地; 人车混行的道路系统适应于场地内仅设一套人行、车行共享的道路系统。;人车部分分流的道路能灵活的解决场地内的交通问题。 B)场地道路布局的基本形式

场地道路布局按与建筑物的联系形式分为:环状式、尽端式和综合式三类。在其具体布局上又有内环式、环通式和半环式、尽端式、混合式等多种形式。 (2)场地停车系统的组织 (1)停车场的类型

停车场按其在场地中的存在形式分为地面停车场、组合式停车场(将停车场与建筑等其他内容组合综合考虑)、多层停车场三类。 2)停车场的布置方式

场地停车可以采用集中或分散的布置方式。集中式停车场适应于场地规模适中,用地条件适宜,停车量不是很大的情况。分散式停车场则是把停车场分散布置在场地中,使场地布置复杂化,但是适应性大,有弹性,在停车量大或基地条件较为特殊时适用。 3)停车场的位置确定

确定停车场在场地中的位置要考虑它与场地出入口、与建筑物及建筑入口的关系,其原则上应靠近主体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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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环境绿化

环境绿化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改善环境气候和质量,因此在建筑总平面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群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绿化设计。 (1)绿地的基本形式

确定绿地在场地中的存在形式是总体布局阶段绿地配置的中心任务。从形态的基本特征来看,场地中的绿地可以归结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种是边缘性的绿地,如一些边角用地、道路两侧边缘等形式的绿地;第二是小面积的独立绿地,指一些小规模的绿化景园设施;第三种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绿地。这三种绿地中边缘绿地是绿地配置的基础形式,一般用它作为绿化的背景,其适应强,场地中大多数绿地以边缘绿地的形式存在;独立形式的绿地规模较小,布置起来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使点缀环境、丰富场地景观的一种有效方式;集中式绿地是场地绿地配置最有利的形式,可以充分发挥绿地的多重功能。在设计中如果场地允许,这三种形式往往结合起来使用,共同构成场地的整体绿地系统。 (2)绿地的规模

在确定绿地在场地中的占地规模时,既要考虑自身的用地要求,又要考虑其他内容用地之间的相互平衡。同时,场地绿地指标应符合

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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