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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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 传真:0578-*******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9 050 号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 标 单 位: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7月24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页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2)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3)

三、前附表一、前附表二、前附表三

四、总则 (7)

五、投标人资格 (8)

六、招标文件 (8)

七、投标报价 (9)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十、开标 (12)

十一、评标 (13)

十二、授予合同 (15)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16)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一、协议书格式 (18)

二、通用条款 (20)

三、专用条款 (20)

第三章技术规范 (2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0)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57)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57)

第七章附件 (59)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 (59)

附件二、评标办法 (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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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9 050 号

一、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大猷街西段道路工程西起括苍路,东至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路段。

大猷街西段道路长1024.846米,道路红线宽36米;大众街延伸路段长73米,道路红线宽20米。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主项,且注册地在浙江省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3、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四、本工程入围投标人及评标基准价均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产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对抽签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09年7月24日起,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郭玲玲 ,联系电话:2139703。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网上下载:时间:2009年7月24日起,网址:4f989918650e52ea551898db/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洋路384号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电话:2511803 2110194 电话:2129802 2139703

联系人:吴伟森叶敏联系人:胡军郭玲玲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7月24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工程名称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大猷街西段及大众街延伸路段 招标联系人 胡 军、郭玲玲

电 话

2129802 2139703 139********、133********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 资质等级 甲级 法定代表人 陈仙琴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电力管道预埋、盖板涵等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不允许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主项,且注册地在浙江省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 、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 、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 、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3)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道路里程 大猷街西段1024.846米,大众街延伸段73米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市政二类

定额工期 270日历天

招标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其中路基稳定层及桥梁主体工程完成时间为120日历天内)

审定标底价 17399203 元 (含预留金82万元)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9% - 15%

(预备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拾万元(不计息,采用银行汇票,汇票开具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招标文件

工本费

1000元(不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伍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0日下午15:30 时

开 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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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一续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特别约定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1% 2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 3 工期延误赔偿

2000元/天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 %

4 工期提前奖励(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

2000元/天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 % 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 6 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 按丽水市有关规定办理

7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详见招标文件

8 检验试验费 9 规费 10 税金 11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12

工程预留金

82万元 供发包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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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二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

标文件第七章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 、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

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或当

地社保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参加,委托代理人未提供证明

原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可不提供。 b 、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

交的证件原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c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e 、本项目专职安全员

的岗位证书f 、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证)、企业经理(A 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 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 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项目负责人(B 类证)、专职安全员(C 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2、 交纳方式:银行汇票,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市招标投标中心。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5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为(9% -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提交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前附表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 7月24 日起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4f989918650e52ea551898db/下同)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工程所在地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0578-*******

2、书面递交: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

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

1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12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3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

格复核

发中标通知书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

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招标行政监督机构交核查报告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

况的除外

退还途径: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大猷街西段道路工程西起括苍路,东至大洋路,道路施工起终点桩号为K0+038.305~K1+063.151,道路全长1024.846米。道路红线宽36米,采用三块板断面形式,车行道宽15米,两侧分隔带各宽2.0米、4.5米慢车道及4米人行道。快车道路面结构为:3cm 厚AC-13细粒式沥青砼+4cm 厚AC-20中粒式沥青砼+6cm 厚AC-30型粗粒式沥青砼+20cm 厚5%水泥稳定砂砾上基层+20cm 厚5%水泥稳定砂砾下基层。慢车道路面结构为:3cm 厚AC-13细粒式沥青砼+5cm 厚AC-20中粒式沥青砼+25cm 厚5%水泥稳定砂砾。人行道结构为:5cm 厚彩色荷兰砖+2cmM10砂浆+15cm5%水泥稳定砂砾。排水管道采用直径200mm ~1800mm 的管,D500(含500)以下管道采用HDPE 管,其余为钢筋混凝土管,HDPE 管采用砂基础,钢筋砼管基础为C20砼管座加C10砼垫层,检查井采用矩形砖砌井。在桩号K1+005.6处设臵2*13m 简支梁一座,上部结构采用两跨13米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U 型桥台,承台及双排钻孔桩基础。

大众街延伸道路工程北起大众街,南至大猷街,道路施工起终点桩号为K0+820~K0+893,道路全长7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0米,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车行道宽12米,两边各设4米宽的人行道。道路面结构为:24cm 厚水泥混凝土+20cm 厚5%水泥稳定砂砾。人行道结构为:6cm 厚彩色透水砖+2cmM10砂浆+15cm5%水泥稳定砂砾。排水管道采用直径200mm ~800mm 的管,D500(含500)以下管道采用HDPE 管,其余为钢筋混凝土管,HDPE 管采用砂基础,钢筋砼管基础为C20砼管座加C10砼垫层,检查井采用矩形砖砌井。

1、建设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现场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3、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现已落实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电力管道预埋、盖板涵等工程

(二)投标费用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审定标底价

1、本工程 □

√设立 □×不设立 工程审定标底价,□√设立 □×不设立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2、工程审定标底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标底价经有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得出工程审定标底价。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审定预算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下浮率范围。

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09年第6 期;

□√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09年第 4期至第 6 期;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主项,且注册地

在浙江省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 、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 、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 、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证)、企业负责人(A 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 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 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页

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有效。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发布。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页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标报价

(十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按建建发【2008】163号文件执行)

1、人工费调整范围

当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价或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采用的人工单价与对应的市场价或对应的信息价相比较,取大值参与调整条件的判别计算。

2.材料费调整范围

(1)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

(2)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1页调整方法

1.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计算式 A=∑×(B÷C-1.15)×C×E 当B≥1.15C时;

A=∑×(B÷C-0.85)×C×E 当B≤0.85C时;

其中: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

B为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市场价或人工信息价

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

2.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计算式 A=[∑(B-C)×E+F]-0.03G 当[∑(B-C)×E+F]≥0.03G时;

A=[∑(B-C)×E+F]+0.03G 当[∑(B-C)×E+F]≤-0.03G时

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

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

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

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

G为工程合同造价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

4.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2)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①人工调整:(按照施工期人工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②材料调整:(按照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③机械台班调整:(按照施工期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④其他调整:(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上、下浮动,其他费用不得调整)。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给定的费率计取(计算基数按定额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区间)计算的视为废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名称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检验试验费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 道路

5.01%-

6.12% 2.44% 3.30% 3.513% 0.132% 雨水、污

水、桥梁、

电力管道工

程 5.01%-6.12% 2.44% 3.30% 3.513% 0.132%

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3)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相关证明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 ) 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证)、企业经理(A 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 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 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项目负责人(B 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 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0)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 投标报价书及其电子光盘(用Excel 格式,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投标报价书的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供书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份。

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

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A4规格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4页

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

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供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对入围投标人的标书

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入围顺序进行。

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

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评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5页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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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6页

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7、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最高限价或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8、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9、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10、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4、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6、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注意: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授予合同

(三十)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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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7页

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3天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若投标人采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中标后至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底价格要求其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规定签订合同。3名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9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3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8页

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三十三)暂定项目

本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十四)预留金

预留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预留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预留金不计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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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9页

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部分预留金。

(三十五)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

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

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

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2139703 传真:2152625

丽水市大猷街西段(括苍路-大洋路)及大众街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0页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以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算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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