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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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台账

车间:__________

时间:2014年元月----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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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人员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服?(查现场) 答:查车间制度、查劳动纪律、查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 2、现场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答:查车间制度、查职业卫生要求、查各岗位配备情况、查施工检修现场佩戴情况,查劳动纪律、查发放记录、查劳保用品领取台账。 3、现场是否有人穿高跟鞋?(查现场)

答:查岗位职工,特别女职工。对攀高、上下楼梯、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场所等工作场所的职工应特别检查,谨防事故发生。 4、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有专人管理?(查记录、查现场)

答:查安全设施(安全阀、呼吸阀、压力表、报警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物料切断阀、放空管、灭火器、消防炮、推车式移动灭火器、防火防化服、空气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通风设施、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耳帽、防护眼睛、医疗器械、氧气袋、防酸碱手套(服装)鞋)等维护保养记录,查现场挂牌制管理,要求:“定点、定时间、定巡查路线、定措施、定责任人”。

5、交接班是否对安全设施进行交接?(查记录、查现场) 答:查现场交接情况,查物品交接记录、查分管负责人台账。 6、安全消防设备是否按定置摆放?(查记录、查现场)

答:查消防防火设计规范,查各车间消防设施定置篮图,查现场摆放和布置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装置各项调度指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查记录、查现场)

答:查各车间制定的生产工艺指标,查现场所操作时的工艺指标是否与制定的工艺指标存在差异?是否超出了可控范围,叧外结合调度指标加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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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记录、查现场。

8、装置各项压力指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查记录、查现场) 答:1)查压力表检测时间是否过期,压力表是否损坏。

2)查压力表的根部阀是否打开,压力表是否能正常运行。 3)查现场的压力表日常操作记录,是否长期处于可控范围。 9、生产区内是否实行戒烟?(查记录、查现场)

答:全厂范围内己实行戒烟令,凡在生产区范围内吸烟的将严惩,特别是危化品生产和储存场所。

10、生产区域内是否有吸烟现象?(查现场)

答:从安环部掌握的情况,各生产车间均存在生产区域内吸烟现象,特别是在危化品区域内抽烟将重罚,并作出严肃的处理。 11、生产区域内是否发现有烟头?(查现场)

答:有些车间在岗位上发现有烟头存在,今后凡发现在各车间生产区域内特别是操作岗位发现有烟头,按岗位人均500元/人处罚。特别强调的是危化品生产和储存、运输岗位,发现一次将严惩不怠。 12、现场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卫生清洁?(查记录、查现场)

答:1)根据各车间所需配备的安全标志要求,申报补充数量,由各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组织核定,经分厂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供应部釆购。 2)加强对各车间的环境、设备卫生大检查。查现场卫生。 13、各转动设备是否有防护措施?(查现场)

答:根据动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和要求,凡转动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查各生产车间的转动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处置措施,谨防转动设施损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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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转动设备防护罩是否固定?(查现场)

答:查各生产车间转动设备防护罩的配备情况,检查是否固定劳靠。 15、工作时是否出现女工长发未盘入工作帽内现象?(查记录、查现场) 答:按安全要求,凡进入生产和施工现场与转动设备设施为操作对象的女工,一律不准将长发散于帽外,应将头发盘于帽内,防止因长发飘落时转入到转动设备,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16、现场消防器材是否经常进行保养、卫生清洁?(查现场)

答:查各车间消防档案,查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查区域卫生分配情况,要求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认真督查和指导,并形成记录。要求车间每月至少有一次检查和卫生清理工作。

17、生产区内所设的塔、壕、池等是否有护栏盖板?(查现场) 答:按安全要求,对各车间涉及到塔、壕、池的场所进行检查,未配有护栏盖板的一定要配备齐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18、雪、雨后现场路面、平台、罐、爬梯积水、积雪是否及时清理?(查记录、查现场)

答:各车间根据安全要求,自己调节和安排,并形成记录。查现场情况。 19、各项记录是否规范,不乱写乱画?(查记录、查现场) 答: 生产岗位记录管理规定

为做好各生产车间岗位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促使生产管理规范

化、标准化,真实反映车间的生产运行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记录填写要求

1).各部门、各工段安排专人负责各种原始记录本的收存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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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立收存和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2).岗位原始记录一般包括巡检记录、运行参数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类台账等,不得记录与生产运行不相关的其它内容。

3).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操作规程按时巡检并及时地将生产状况填写在巡检记录本上。

4).针对巡检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各种参数。

5).岗位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封皮与内部页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卷角、没有撕页、缺页,严禁胡写乱画。

6).填写内容要符合巡检及点检时设备、生产运行的真实情况,不准漏填、瞒报和事后修改。务必保证各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生产运行中设备运行停止(或运行)时要在备注栏或岗位交接班记录中标明,并记录停止时间、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设备开启时间。

8).设备运行记录中,设备整点之后(包括整点)运行的都要有记录。

9).记录过程中,对书写错误的地方应采取画斜线”—”的方式,并在对应的地方写上修改后的数据,同时盖上修改者的印章。各记录应记录的部分不允许出现空白项,若确不需记录,在空格内画“\\”斜线,由左上角至右下角。

10).交接班时,由交班人签字,接班人确认后签字;并且要有双方班长确认签字。特殊情况(如接班人迟到或短时间请假等)需要在非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的,要注明交接班时间,交班人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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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时间统一采用24小时制,接班时间分别8:00-16:00,16:00-24:00,0:00-8:00。

11).各岗位记录一律本人自己填写,严禁他人代写。 12).所有记录填写要求使用黑色中性笔。

13).汉字的书写规定使用仿宋体,做到字迹清晰、整洁、规范、横平竖直、大小一致、字距均匀、上下对正、左右看齐,不重笔、不涂改、不刮字、不污染,整洁美观。

14).记录时,数字的书写要求大小要一致,字距要均匀,字迹要清晰。

15).记录本要求一月装订一本。 二、记录本封面及表格格式要求 1).封面格式:

文件(记录)名称用一号黑体,在封面的正中上方;文件(记录)编号用四号黑体,在文件(记录)名称的正下方;公司(部门)名称用四号黑体,在封面的正中下方;记录本日期用小四号黑体,在公司(部门)名称的正下方。

2).记录表格式要求:

记录名用二号宋体加组,在记录表的正中上方;记录时间在表格的左上角;记录编号在表格的右上角;班次、早班、中班、夜班在表格的左下角;值班人在表格的右下角。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地整改和完善。

20、各项操作记录是否按时进行记录?(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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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车间制定的岗位运行检查制度,如:巡回检查制;设备运行制等抽查车间各岗位的运行记录,是否按:“定时、定点、定路线、定人员、定措施”进行记录的。

化工厂生产记录报表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生产记录、报表的编制、填写、审核与保管的规定,使之起到监控、追溯质量全过程的作用。

2) 、适用范围

化工厂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生产日报表及其它表格的管理。 3) 、责任

化工厂调度及各生产工段。 4 )、内容

4.1、 生产记录的编制

4.1.1、 生产记录指一切与生产有关的原始记录、报告单、台帐、凭证和票。包括物料管理记录、生产技术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设备管理记录。

4.1.2、 岗位操作记录应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技术参数和管理要求等内容设计并编号。

4.2 、生产记录的填写,生产记录必须由操作人本人填写,填写生产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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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计算准确,真实反映生产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仿造数据。

4.2.2、 记录要及时,不得提前记录,也不得将原始数据和内容先记在纸片上或其它地方,再抄写到生产记录上或将原始数据和内容先记在心里,再凭记忆写到生产记录上。

4.2.3 、按表格内容填写,内容完整,不得留有空格,如果该项无内容填写时,一律以“/”表示,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表示或“同上”表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4.2.4、 字迹清晰端正,尽量用正楷体或仿宋体书写,书写宜用水性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4.2.5、 不得撕毁,无缺角破损,版面整洁,色调一致。生产记录及其背面不得涂画与生产记录无关的内容,也不得作为计算的草稿纸使用。

4.2.6 、不得任意涂改,如确实需要更改时,应用一条水平直线把原数据或内容划去,再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把原数据内容涂黑后更正,也不得用橡皮擦去或用刀片刮去原内容后更正。

4.2.7、 要有操作者、复核者签名,姓名要写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4.2.8、与其它岗位、班组或工段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4.2.9、仪表或其它计量器具的读数要求读至最小分格的1/2格,记录时保留一位可疑数字,计算结果应按数字修约规则修约,并保留相应位数的有效数字。

4.2.10、生产记录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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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生产记录的复核

4.3.1、生产记录必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必要时还要经第三人进行审核。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负责人、工艺员复核并检查有关附件是否齐全,包括原辅材料化验单、清场合格证、中间产品化验报告等。

4.3.2、 生产工段必须按批号将每个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4.3.3 、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和审批。

4.3.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者本人更正并签名。

4.3.5、复核、审核完毕后,复核人、审核人应在记录上签字,并对复核和审核结果负责。

4.4、 生产记录的整理和审核

4.4.1、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负责人按批整理,不得缺页、漏页,并交工段技术员审核。

4.4.2、 生产记录由工段技术员按批整理、汇总,并同各岗位记录装订成册,由工段长审核签字。

4.5、生产记录的保管

4.5.1、 生产记录是记录生产全过程的原始凭证和第一手材料,是进行质量追踪的主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5.2、 各种生产记录必须按产品、批号、种类等分类保管,以便查找。

4.5.3 、生产记录指定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产记录档案。

4.5.4、 各种生产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凡超过保存期限的生产记录,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化工厂负责人审核,报上一级主管批准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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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罚

5.1、记录不规范、字迹撩草,不用仿宋体右正楷书写,每次处罚20元。

5.2、记录涂改一处罚5元。

5.3、记录不真实造假,一次处罚20元。 21、各类操作参数记录是否真实有效?(查现场)

答:釆用抽查现场的仪器、设备、工艺参数等数据与记录的操作参数相比对,查出其真实性。要求原始凭证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22、工作现场是否有人带入未成年儿童?(查现场)

答: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工作场所内严谨带入未成年儿童。查各车间岗位。

23、工作时间是否有人嬉笑、打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抽查各车间

岗位)

答:现将公司劳动纪律要求摘录如下,供职工参考。

公司“十不准”制度内容:

(1):不准迟到、早退、串岗、睡岗、脱岗;

(2):不准在岗位上看与本岗位生产或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3):不准在岗位上玩牌、下棋、打球、跳绳和任何赌博形式的活动; (4);不准聚集闲谈、嬉戏耍闹、打架斗殴; (5):不准在岗位上喝酒、吃零食、干私活; (6):不准带小孩或亲朋好友上班;

(7):不准在工作区域内打(接听)手机、或在岗位上用手机上网、听歌、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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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准在岗位上倒锁门或中、晚班熄灯上班; (9):不准搞班内小倒班;

(10):不准在岗位上擅自开展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24、未经许可防火、防爆区内是否有人使用有火花产生的设施?(查现场)

答:石油化工企业防火与防爆管理的注意事项

第一节:生产装置

第1条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2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

第3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4条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5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 第6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 第7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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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8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执行。

第9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可能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第10条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11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二节:动火、用火

第12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13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少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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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14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

第15条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防火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16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17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危险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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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第18条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票证。

第19条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第10条 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第11条 动火安全作业证”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12条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动火方案,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现场必须有可燃气体检测仪随时监测,直至动火作业结束。 第13条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或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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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15条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16条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第17条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

第18条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19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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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安全作业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20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规定如下:

特殊危险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第21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危险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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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22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1)、使用仪器分析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体积比,以下同);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 2)、若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第23条 动火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24 条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第25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第26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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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28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29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第30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31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四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32条 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33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34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35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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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36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37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38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39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40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41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42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43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

第44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45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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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规定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25、是否有人酒后上岗,岗上饮酒?(查现场) 答:根据公司“十不准”制度查现场。

26、防火、防爆区内是否有人按规定使用防爆工具?(查现场) 答:根据防火、防爆规范及要求办理相应手续,杜绝违章行为。查现场。 27、在岗人员是否有违纪现象发生?(查记录、查现场)

答:明确公司制度,组织每个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对特意要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员工,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对屡教不改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予以开除。

28、应急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存放,并进行保养?(查记录、查现场) 答:查各车间应急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存放位置、有无过期、损坏、丢失、盗窃等情况发生。是否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查记录、查现场。 29、现场安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清洁文明生产需求?(查现场) 答:按“厂区清洁文明生产管理细则”进行考核。查现场。

厂区清洁文明生产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改善员工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的产业形象,保证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清洁文明,并协调统一,特制定本细则。

二)、要求

1、车间主任为车间清洁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清洁文明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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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明确的清洁文明生产责任制,将车间分管区域划分成若干个包干区,层层分解到各基层班组,责任到人,并监督执行。

3、经常检查清洁文明生产情况,奖优罚劣,并作好记录。 4、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5、检查、督促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着装得体。 三)、内容 1、厂区环境

(1)道路、场地整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

(2)道路平整畅通,沟道、地井、孔洞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阻塞,电缆沟、管沟内整洁无杂物。

(3)不准随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须整齐停放在车棚或指定的区域内,摩托车、电动车不准在生产车间道路上行驶。

(4)生产厂区内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 (5)道路及两边绿化带无杂草、杂物,整洁、美观。

(6)运输煤、灰、沙、土等散料车辆经过厂区道路时应有防止散落的措施。

(7)路灯照明齐全、良好,限速标志、其他宣传牌完好、字迹清晰,符合规定。

2、生产厂房

(1)厂房、建筑物表面整洁干净,不得擅自打孔、开槽,屋顶、墙壁不漏水,雨水管道畅通,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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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窗、玻璃齐全完好,清洁无污垢,门窗关闭严密,门、锁完整无缺。

(3)地面、平台整洁、无坑洞、无积灰、无积水、无积油、无垃圾,各种材料、工具柜、工作台等按定位管理有序放置。

(4)楼道、平台、栏杆齐全完整、畅通,无杂物堆积,孔、洞、沟、井盖板、遮栏齐全无破损。

(5)工作场所照明充足,灯罩无破损、无脱落、表面无积灰。 (6)生产工具、劳动防护用品摆放整齐,定置管理,生产场所道路畅通,无堵塞。

(7)工具柜、仪表柜保持整洁,表面无积灰、无油污。

(8)宣传品、通知、标语、安全禁示标志等字迹清晰、规范、整洁,张贴在规定的地方。

(9)消防箱、应急物品柜、配电柜完好整洁,箱柜门关闭,里面无其他无关物品,消防水龙头不漏水,消防设施完好,不随便动用。

(10)不向窗外或平台、沟道倾倒杂物、垃圾。 3、仓库、露天堆场

(1)仓库物资分类堆放,码放整齐,标识清晰,料架无积灰,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杂物,通道畅通,无堵塞。

(2)露天堆场设置安全围栏,齐全完好,物资码放整齐有序、布置合理,并留足车辆通道。

(3)报废、过期物品及时清理,危险废弃物品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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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物品储存、堆放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警示牌、标记清楚、醒目。

(5)消防设施保持完好,不随便动用。 4、设备和管道

(1)电气设施及机房保持清洁、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温、湿度符合要求,严禁闲人入内。

(2)电缆铺设整齐,桥架、竖井盖板封闭完好,无垃圾,无明显积灰,电缆孔洞封堵严密,电源箱、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命名编号清晰,箱柜内外无垃圾杂物。

(3)管道、阀门按规定保温、着色,并有明显的介质流向标志,保温完整齐全,无破损,标志清晰、规范。

(4)设备、表盘、管道、阀门不积灰、不结垢、见本色,设备 标识牌规范齐全。

(5)设备、管道、阀门,动、静密封无泄漏。 5、检修现场

(1)检修现场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迹、无灰尘),“三齐”(拆下来的零件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排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接、管道不乱放、垃圾不乱丢)。

(2)未经许可,不得占用生产场地堆放其他物品、材料。 (3)检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油漆、化学溶剂等严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应加衬垫或采用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地面清洁、干净。

6、办公室、操作室、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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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墙面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完整、清洁明亮。

(2)室内布置合理,桌椅、箱柜清洁整齐。 (3)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污渍、无积灰。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其电源线整洁、规范、安全。 (5)衣物、用具放在箱柜内,不在生产厂区内悬挂、晾晒。 7、食堂、值班室

(1)食堂保持环境清洁、地面无积水,桌椅用具清洁整齐,设 施齐全完好。

(2)炊具卫生,定期消毒,食品存放入橱,生、熟食物分开,无老鼠、蟑螂、苍蝇。

(3)食堂就餐做到自觉排队,先后有序。

(4)值班室、休息室干净、整洁,被褥、床单定期换洗,门窗齐全 完好,玻璃洁净、无积灰、无垃圾杂物。 四)、考核

1、以车间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清洁文明生产考核,考核内容每项附分值5分,分三个层次,好5分、中3分、差1分或0分,按100分折算。

2、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事业部汇入车间月度绩效考核内。 30、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好用?(查记录、查现场)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压力表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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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压力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

压力表的定期检修维护、检定有效期及其铅封是否符合规定; 压力表外观、精度等级、量程是否符合要求;

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型阀时,其位置、开

启标记及其锁紧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5)

同一系统上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2、 检查结果处理

压力表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运行,否则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 2) 3) 4) 5) 6)

选型错误的;

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的; 封签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的; 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的; 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的;

三通旋塞或者针型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的。

二)、液位计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液位计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是否符合规定; 液位计外观及其附件是否符合规定;

寒冷地区室外使用或者盛装0℃以下介质的液位计选型是否符合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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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

时,液位计的防止泄漏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2、

检查结果处理

液位计检查时,发现一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 2) 3) 4) 5) 6) 7)

选型错误的;

超过规定的检修期限的; 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的; 阀件固死的; 液位指示错误的; 液位计指示模糊不清的; 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损坏的。

三)、测温仪表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测温仪表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2、

测温仪表的定期校验和检修是否符合规定; 测温仪表的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是否匹配; 测温仪表及其二次仪表的外观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结果处理

测温仪表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 2)

仪表量程选择错误的; 超过规定校验、检修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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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仪表及其防护装置破损的。

四)、爆破片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爆破片装置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2)

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产品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

合运行要求; 3) 4) 5)

爆破片装置有无渗漏;

爆破片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未超压爆破或者超压未爆破的情况; 与爆破片夹持器相连的放空管是否通畅,放空管内是否有存水(或

者冰),防止水帽、防雨片是否完好; 6)

爆破片单独做泄压装置,检查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

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7)

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进口侧,爆破

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打开截止阀检查有无气体排出; 8)

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出口侧,爆破

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如果有压力显示应当打开截止阀,检查能否顺利疏水、排气; 9)

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爆破片与容器间装设的截止阀是否处

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2、

检查结果处理

爆破片装置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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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片装置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更换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 2) 3) 4) 5)

爆破片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爆破片安全方向错误的;

爆破片标定的爆破压力、温度和运行要求不符的; 爆破片使用中超过标定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

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时,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有压力

显示或者截止阀打开后有气体漏出的; 6)

爆破片单独做泄压装置或者爆破片与安全阀并联使用时,爆破片和

容器间的截止阀未处于全开状态或者铅封损坏的; 7)

爆破片装置泄漏的。

五)、安全阀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安全阀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选型是否正确;

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杠杆式安全阀的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弹

簧式安全阀的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静重式安全阀的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4)

如果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装设了截止阀,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

及铅封是否完好; 5) 6)

安全阀是否泄漏;

放空管是否畅通,防雨帽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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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阀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的使用: 1) 2) 3) 4)

选型错误的; 超过校验有效期的; 铅封损坏的; 安全阀泄漏的。

31、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阀是否投用?(查现场) 答:

安全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保证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范安全阀使用,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阀的检修、校验工作。 1 岗位责任

1.1 各使用车间负责本区域安全阀的安全管理工作,至少包括安全阀选型、验收、安装、使用管理,报废。

1.2 各使用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本区域内安全阀的管理。 1.3 设备科监督各使用车间安全阀管理、协调安全阀校验。 2 安全阀选型

2.1 安全阀的选型必须考虑排放能力、工作温度、工作压力、工作介质等各方面要求。 3 安全阀验收

3.1 由材料申报人对安全阀进行验收,至少包括外观检查,产品性能参数核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安装及其使用维护、校验说明书等)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验收合格的安全阀,其完整的产品资料交设备科存档。

3.2 填写《安全阀校验申请表》(附表1),安排安全阀校验,校验合格后,将《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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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报告》(由校验站提供)交设备科存档,未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严禁安装使用。 4 安全阀安装 4.1 安全阀安装要求:

4.1.1 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4.1.2 一般安装在靠近被保护设备处,安装位置应易于维修和检查;

4.1.3 蒸汽安全阀装在锅炉的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或装在被保护设备液面以上气相空间的最高处。液体安全阀装在正常液面的下面。

4.1.4 在安全阀和被保护设备之间,不得安装取用蒸汽或排汽的管道和阀门; 4.1.5 安全阀的进口管道直径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直径,安全阀的进口管道应当尽量短而直。如果几个安全阀共用一条进口管道时,进口管道的截面积不小于这些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4.1.6 安全阀的出口管道直径不得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直径,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

4.1.7 安全阀出口的排放管上如果装有消音器,必须有足够的流通面积,防止安全阀排放时所产生的背压过高而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及其排放量;

4.1.8 安全阀的进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许设置截断阀。在必须设置截断阀时,应当加铅封并且保证锁定在全开状态。截断阀的压力等级应当与安全阀进出口管道的压力等级一致,截断阀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截断阀进出口的公称直径不小于安全阀的进出口法兰的公称直径。截断阀一般应当选用闸阀,阀杆应当水平安装,以避免阀杆和阀板连接的销钉因为腐蚀而断裂后使阀板下滑)。安全阀前设置截断阀必须填写《安全阀前设置阀门申请表》(附表3)报设备科备案; 4.1.9 安全阀出口管底部低点应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 4.1.10 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得装置阀门;

4.1.11 排汽管和疏水管应设置固定装置,其重量不应作用在安全阀上,排汽管必须考虑泄放反作用力;

4.2 安全阀安装前,应当进行整定压力以及密封性试验。 5 安全阀使用管理

5.1 各使用车间应当建立车间内的安全阀台帐,可参考《车间安全阀一览表》(附表2)。 5.2 安全阀前设置截断阀的使用车间,须在《安全阀前阀门状态记录表》(附表4)上对截断阀的开关状态进行记录。

5.3 使用车间应经常对区域内的安全阀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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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安全阀的选型是否正确; 5.3.2 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

5.3.3 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5.3.4 如果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装设了截止阀,检查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及铅封是否完好;

5.3.5 安全阀是否泄漏。

5.4 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车间应限期整改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暂停使用: 5.4.1 选型错误; 5.4.2 超过校验有效期; 5.4.3 铅封损坏; 5.5.4 安全阀泄漏。

5.6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因生产需要需延长校验周期的按5.7至5.10规定执行。

5.7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年: 5.7.1 安全阀制造企业已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5.7.2 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12243《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10%(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5%;

5.7.3 安全阀内件的材料耐介质腐蚀; 5.7.4 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 5.7.5 压力容器及安全阀阀体在使用时无明显锈蚀;

5.7.6 压力容器内盛装非粘性及毒性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的介质。

5.8 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

5.8.1 在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中,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5.4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5.8.2 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5.8.3 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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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满足5.7中1、3、4、5、和5.8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

5.9.1 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引力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20%(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0%;

5.9.2 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程度低度以及低度以下的气体介质,工作温度不大于200oC。 5.10 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5.11 安全阀需要进行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人员和经过安全阀校验培训合格的人员应当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当不低于1级。在校验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12 使用车间应在安全阀校验有效期前或安全阀需要重新校验前,填写《安全阀校验申请表》(附表1),安排安全阀校验工作。校验合格后,将《安全阀校验报告》(由校验站提供)交设备科归档。

5.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整定压力一般不得大于该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设计图纸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5.14 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按下列规定:

5.14.1 省煤器、再热器、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5.14.2 锅筒、过热器等部位的安全阀整定压力按下表:

整定蒸汽压力(MPa) P≤0.8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MPa) 工作压力+0.03 工作压力+0.05 0.8<P≤5.9 1.04倍工作压力 1.06倍工作压力 1.05倍工作压力 P>5.9 1.08倍工作压力 注:1、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压力

进行调整的安全阀必须为过热器上的安全阀,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先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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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5.15 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手动放汽试验。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一般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锅炉停止使用后重新启用时,安全阀也需要进行手动排放试验。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5.16 运行中安全阀开启后,需要检查其有无异常情况,并且进行记录。 6 安全阀报废

6.1 设备报废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1:《安全阀校验申请表》 附表2:《车间安全阀一览表》 附表3:《安全阀前设置阀门申请表》 附表4:《安全阀前阀门状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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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使用车间(工段): 要求校验完成时间: 使用车间填写: 配 套 设 备 序号 设备(管道)名称 出厂编号 安装 部位 设备操作参数 压力 温度 (MPa) (℃) 工作 介质 安全阀 编 号 安全阀型号 安全阀 出厂编号 公称 通径 要求整 定压力 (MPa) 备 注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使用车间: 年 月 日 审核: 工艺专业: 年 月 日 设备专业: 年 月 日 说明:1、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设备部备案,一份送安全阀校验站,一份使用车间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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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安全阀校验申请表

配套设备 投用 时间 校验 日期 名 称 安装 部位 设计 压力 出厂编号 备 注 车间安全阀一览表

序号 编 号 公称 型 号 通径 (mm) 操作条件 压力 MPa 温度 ℃ 制造 介质 日期 出厂 编号 制造单位 整定压力 (Mpa) 中国·永一阀门集1 A21H-16C 25 1.6 40 空气 2011.02 110240652 团 1.05 干燥塔 顶部 1.1MPa 0010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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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安全阀前设置阀门申请表

有限公司 使用车间(工段): 使用车间填写: 配 套 设 备 序号 设备(管道)名称 出厂编号 安装 部位 设备操作参数 压力 温度 (MPa) (℃) 工作 介质 安全阀 编 号 安全阀前阀门 安全阀型号 型 号 公称 通径 公称 压力 备 注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使用车间: 年 月 日 审核: 工艺专业: 年 月 日 设备专业: 年 月 日 说明: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机电部备案,一份使用车间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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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安全阀前阀门状态记录表

车间(工段):

日 期 编 号 安全阀 型 号 安装位置 阀门启闭状态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 开启 □ 关闭 是否铅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操作时间 操作人 批准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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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高处易坠落物料必须清理,是否有漏件?(查现场)

答:按公司高处作业和易坠落物的安全管理方案,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采用警戒线、警示标志、防护网、警铃等方法,并指派专职人员现场进行监控,发现有坠落物件,立刻进行清理,防止高处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33、各类设备、储罐、低点排空是否进行防冻处理?(查现场、查记录) 答:根据工艺要求,对全厂各生产车间涉及到低点排空的设备、储罐等均己做了防冻措施,特别是化工、化产、仓储中心、公用工程等部门。 34、车间所属宿舍安全卫生是否达标?(查现场)

答:为了安全,生产车间区域内不允许设置职工宿舍。要求加强车间、岗位等各项卫生,使其满足卫生达标规定。

35、高温、高压部位是否有渗漏现象?(查记录、查现场)

答:公司生产工艺上不存在高温、高压设备设施工,也不存在渗漏现象。 36:高处作业是否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查现场)

答:公司严格要求各生产车间、施工场所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八大”作业票制度,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劳保用品的佩戴也早有严格的安全规定,违者必罚、违者必究。因此高处作业中职工会按公司要求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的。 37:现场操作人员会使用应急设备?(查现场)

答:l)查现场培训记录、查应急处置措施、查器材操作记录。

2)查岗位配备的应急设施是否齐全,查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记录、频次、讲评等。

3)对车间各岗位分批次进行抽查,现场演示、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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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je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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