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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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市质强办〔2011〕1号

关于印发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规则的通知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已经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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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宣传表彰等,对质量强市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立质量强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整体方案。

2.审议并确定质量强市工作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统筹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4.指导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督查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问题。

5.以适当方式对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进行目标考核和检查评价,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6.统一安排全市性重大活动,负责对外发布有关情况。 7.负责对质量强市各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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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并实施质量强市工作规划及计划,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评价考核办法等。

2.协调各成员单位构建完善质量强市目标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分析掌握全市工作动态,汇总反映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实体质量状况,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4.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起草、简报编发、领导讲话材料撰写、会务安排等日常性的办文、办事、办会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质量强市工作的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6.承办领导小组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与周边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质量强市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相关信息。

(三)牵头单位工作职责

为有利于质量强市工作的整体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分别由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协调配合单位研究制订相关领域质量工作规划,明确质量建设总体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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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同配合单位共同制定相关领域质量工作年度计划和评价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建设方案及工作举措,并牵头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相关领域阶段性质量建设工作,负责检查进度、分析动态、研究对策,确保平衡推进。

4.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收集、整理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包括每年初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7月初和年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5.指导、督查相关领域质量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会同配合单位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相关领域质量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遇重大、紧急情况即时召开。主要议题是:研究质量强市工作的形势任务,研究确定质量强市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质量强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会议形成纪要并印发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

2.牵头单位协调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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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质量强市工作要求及领导的指示、批示;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市性的督查、宣传等工作。会议形成纪要并印发各成员单位,抄送各乡镇。

3.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议题是: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商议检查督查、考核评价等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信息交流制度

1.信息收集。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有关质量强市工作的动态信息。信息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有关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材料,其他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报送。内容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举措、重大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效等动态信息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报送与质量强市工作有关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

3.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编发一期《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简报》,送市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重大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以《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要情简报》形式随时编发;在兰溪质监网开设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专栏,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强市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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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闻发布制度

1.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编发新闻通稿、安排媒体采访等。

2.发布内容。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情况;质量强市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落实和进展情况;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中的热点问题。

3.组织实施。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办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按照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发布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检查督查及评价考核制度

1.阶段性检查。根据质量强市工作的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阶段性检查,并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一般情况下每年侧重一个行业组织一次。阶段性检查的重点是:质量强市工作面上的推进情况;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侧重检查行业的工作举措、成效及存在问题。

2.专项性督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性督查的重点是:领导小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一定时期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市政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件的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等。

3.评价性考核。由领导小组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一次,成员单位参加。评价性考核的重点是:各乡镇及各牵头部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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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责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质量基础工作的改善及质量服务举措的有效性;质量水平提升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等。

(五)质量形势分析制度

1.组织实施。由市级各牵头部门每半年分别就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形势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析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质量形势分析会(与牵头单位协调会相衔接),市级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

2.分析内容:围绕相关领域质量建设总体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具体阐述本分析期内的变化情况,研究分析质量变化的原因及趋势,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3.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简报形式编发各牵头单位报送的质量形势分析报告,每年编辑一本《兰溪市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主题词:质量 管理 规则 通知 抄送:金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陆献龙副市长。 兰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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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hg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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