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更新时间:2023-08-06 14:1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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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一、不准装药和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或锚杆等有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支护失效或者伞檐超过规定时。

2、爆破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者有未撤出的矿车、机电设备,以及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3、爆破地点20m以内,煤尘堆集、飞扬,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4、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5、炮眼内煤(岩)粉末未清除干净时;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时;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6、发现拖爆未处理时。

二、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遇特殊情况时,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爆破工必须在现场亲自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处理拒爆、残爆: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装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用具有检测

电阻值功能的发爆器或专用爆破欧姆表进行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时,其使用方法如下:

1、将待测电爆网络导线端头接在接线柱上,指针摆动则说明电路是通的;当电阻值很大甚至为无穷大时,说明网络断路不通;当电阻值很小甚至趋近于零时,说明脚线短路。

2、读出表上的读数,并与设计时的计算值相比较,比判断网络连接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3、发现断路或短路及电阻值超过允许范围时,应立即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4、检测不合格的网络,未消除故障前,禁止起爆。

六、收尾工作

1、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遇有特殊情况是,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全电阻网络检测仪等收拾整理好。

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当班交回发放地点。

5、升井后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交回仪器发放室。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爆破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二0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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