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青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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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S 31/ XXX—20XX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青团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

发 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BS 31/ XXX—20XX

前 言

本标准产品分类是引用GB/T20977糕点通则标准要求和上海地方产品青团的制作工艺特点进行分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S 31/ XXX—20XX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青团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以大米(糯米、梗米)、麦青(汁、粉)或艾草(粉)、并添加水、食糖等其他辅料,经包馅、蒸 制成的糕点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麦青汁

以麦苗为原料经粉碎、打浆、滤渣、取汁并添加氢氧化钙调制而成的绿色(菜绿色)汁液。 3.2麦青粉

以麦苗为原料经清洗干燥粉碎,并添加碳酸钙或氢氧化钙制得的绿色粉状产品。 3.3艾草汁(粉)

以艾草为原料经干燥、粉碎制得的绿色散棉絮状粉末。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糯米、梗米:应符合GB 1354大米的要求。 4.1.2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1.3麦青汁(粉):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 4.1.4艾草汁(粉):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要求。 4.1.5馅料 :应符合GB 21270食品馅料的要求。 4.1.6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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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形态 要求 外形整齐,无大气孔,无霉变,无变形,无露馅,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特征 色泽 表面色泽均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绿色、菜绿色 组织 无不规则大空洞。无糖粒,无粉块,带馅类饼皮厚薄均匀,馅料分布均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 滋味与口感 味纯正、无异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 杂质 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按GB/T 5009.56规定的感官检验方法检查,分别品尝和嗅闻,检查其滋味和气味。 检验方法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无机砷/(mg/kg) ≤ 铅/(mg/kg) ≤ 黄曲霉毒素B1/(ug/kg) ≤ PH值 指标 5.0 0.25 0.15 0.2 5.0 5-9 检验方法 按GB/T 5009.37 按GB/T 5009.37 按GB/T 5009.11 按GB 5009.12 按GB/T 5009.24 按GB/T 10786 4.4其他污染物限量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热加工、冷加工青团微生物指标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 以CFU/g表示) 项目 n 菌落总数 大肠杆菌 霉菌和酵母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蜡样芽孢杆菌 5 5 5 5 5 5 5 c 2 1 2 0 2 1 1 m 10000 20 500 0/25g 20 20 1000 M 100000 100 10000 — 100 100 10000 按GB 4789.2 按GB/T 4789.38 按GB 4789.15 按GB 4789.4 按GB/T 4789.10 按GB 4789.30 按GB/T 4789.14 2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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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6.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标签

5.1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5.2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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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麦青汁(粉) (规范性附录)

A.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嫩麦苗为原料,经粉碎、打浆、压榨、过滤、取汁、调制而成的麦青汁(以下简称产品)。 A.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3要求 A.3.1原料要求

原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A.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色泽 气味 形态 杂质 要 求 青绿色 具有浓郁的清香味 液态状有少量沉淀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A.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 目 PH值 无机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六六六/(mg/kg) 滴滴涕/(mg/kg) ≤ ≤ ≤ ≤ 指 标 10-13 0.05 0.1 0.05 0.05 检验方法 按GB/T 10786 按GB/T 5009.11 按GB 5009.12 按GB/T 5009.19 按GB/T 5009.19 A.3.4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A.3.5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A.4.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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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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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艾草(汁)粉 (规范性附录)

B.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嫩艾草茎叶为原料,经清洗,干燥,粉碎制成的艾草粉。 B.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主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B.3要求 B.3.1原料要求

原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B.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色泽 气味 滋味 组织 杂质 要 求 黄绿色或绿色 具有艾草物有的清香,无异味 具体艾草物有的滋味,无异味 坚松散棉絮状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B.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水分 /(%) 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 ≤ ≤ 指 标 14 0.5 0.2 检验方法 按GB 5009.3 按GB/T 5009.11 按GB 5009.12 B.3.4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B.3.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B.3.6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B.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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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f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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