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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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预计发行数量:70,000,000股

单 位 每股(元) 面值 1.00 发行价格 5.09 35,630 发行费用 0.215 1,507.61 募股资金 4.875 34,122.39 合计(万元) 7,000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主承销商:

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2003年1月20日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 行 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兰州市科技街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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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2002年6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为0.69,速动比率为0.48,从这两个指标看,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差,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2、截至2002年6月30日,按母公司报表口径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为64.39%,接近70%,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风险。

3、目前公司董事长李安民及其亲属共持有公司81.125%的股份,李安民妻弟范青玉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此,发行前从控制权上分析公司系家族企业,这将给公司经营及少数权益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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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10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第十一节第十二节第十三节第十四节第十五节第十六节

公司基本资料·························································································· 26 公司股本情况·························································································· 43 发起人与股东的情况·············································································· 45 公司的组织结构及组织机构概况·························································· 48 公司业务和技术概况·············································································· 53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6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72 公司治理结构·························································································· 77 财务会计信息·························································································· 89 业务发展目标························································································ 105 募股资金运用························································································ 106 发行定价及股利分配政策···································································· 124 附录及备查文件····················································································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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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名词之含义应由以下释义规范: 发行人 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国贸公司 泰安公司 义安焦化厂 义安镇洗煤厂 义安镇精煤发运站义安公司 证监会 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承销团

本次股票发行 A股 元 土焦 改良焦

机焦

煤矸石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粉煤灰砌块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指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指 天津港保税区泰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指 介休市义安焦化厂 指 介休市义安镇洗煤厂 指 介休市义安镇精煤发运站 指 介休市义安实业有限公司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本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 指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组织的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团

指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指 每股面值1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指 人民币元

指 无回收、无集中排放的土法炼焦工艺所生产的焦炭 指

无回收、集中排放、较土法炼焦工艺有改进的炉型所生产的焦炭

可回收化学产品、配套净化设备、采用机械炼焦工艺所生产的焦炭

指 原煤中所含不能炼焦的矿渣

指 高功率和超高功率炼钢电炉使用的石墨电极 指

以矸石燃烧后的灰渣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具有保温、隔热、隔音、轻质等优点的高层建筑物墙体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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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30.43%。 发行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5.09元/股。 2、发行市盈率

考虑本公司行业特点、前三年平均每股净利润及可对比的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等因素,本次发行市盈率为19.99倍(以2001年末每股税后利润0.2546元为基础)。

3、实际完成利润

(1)2002年1-6月实际完成利润 税后利润:1,856.01万元 每股盈利:0.12元 (2)2001年实际完成利润 税后利润:4,073.70万元 每股盈利:0.2546元 4、每股净资产

公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1.53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62元。 5、发行方式: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6、发行对象

于2003年1月15日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流通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元的投资者。两市投资者都可参加本次新股发行的配售。配售时,投资者分别使用其所持的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参与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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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e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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