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更新时间:2023-04-02 00:23:01 阅读量: 观后感 文档下载
篇一:《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今天一时兴起,看自己大学时写的作业论文,《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看到《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觉得这就是自己应该要坚持的理想。故粘贴上来,与法律人共勉交流。 国徽就是老冯的神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未加装饰的纪录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悬疑的拍摄技巧,主角们甚至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 影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老冯对国徽的执着。如果说,有什么人对国徽有着特殊的感情,甚至把国徽当作人生的最高信仰,那一定是法官!国徽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而法庭中悬挂的国徽更象征着国家庄严的法律。当老冯被摩梭族的阿妈热情的请进家时,他嘴里念着心里想的是国徽。当马被偷走,老冯第一个惦记着的还是国徽,大清早在鸡肠子寨里回荡的声音依然是:”谁偷了我们的马,马上有国徽,偷国徽是犯法”。当发现国徽躺在草海里,老冯竟不顾危险,硬要冲进沼泽地去把它取回来,这不就是一个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法官对事业、对法律的忠诚吗?当被问到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严肃地说:“它就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有着朴素信仰的村民立即拆卸家家户户的门板,铺到草海中央,拿回国徽,欢呼着:“国徽请到了”并挂在火塘中央,彻夜打歌欢庆,每个摩梭人都走到国徽下敬拜。这就是主旋律,是聪明地弘扬法律信仰,不强制,不做作,不让人腻味。老冯的形象代表了中国千万名在工作岗位上勤恳敬业的法官。 于是我领悟到:国徽就是老冯的神,法律就是法官的最高信仰! “信仰”在《辞海》中被解释为:“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摩梭族对神的信仰也许是虚渺的,但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却是实在具体的。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二是主体严格依照法律规则的支配而活动。在我看来,法律信仰是法官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广大群众内心期待的法官,是专司裁判是非曲直、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群体。这对一个真正的法官而言,永远是一种动力和责任。正如老师在司法伦理课反复强调——法官应当是“人中完人”。因此,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是对法官最起码的执业要求。“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总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根植于一种深切而热烈的信念之中。”伯尔曼一语地破地告诫法官,法律信仰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是法官保持良好品行的思想基础,是法官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老冯式的人民法官。湖南桑植县的法官向恩林,10年来背着9.5公斤的国徽行走在乡间,和同事们走遍200多个村庄山寨,在桑植绵延不绝的群山中建立“流动法庭”,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分享好文◆跋山涉水遭遇各种艰难困阻却毫不动摇,他对法律信仰的解读是:把“流动法庭”办好,真正为乡亲百姓服务。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独立办案15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称赞。她对法律信仰的解读是: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法律信仰是对法官的一种内心约束,促使法官把维护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种信念,深深地植根于心灵,确立法官对法律的不可动摇的忠诚。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个法官有了法律知识并不等于有了法律信仰,如果法官不信仰法律,且不说法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个别法官不注重公众形象的现象,在深层次上反映了法官法律信仰的缺失: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某次开庭时,一名女法官穿着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在庭审中打手机,书记员也身
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一份短短的6页判决书竟然有30处错误;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因为律师没有顺从其的意愿,竟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暴晒40分钟。正因为他们不把审判当作一回事,不信仰法律,才可能导致这些现象的发生。对于法官来说,它不仅是谋生的一种手段,而是为之献身的一种事业。 古人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应当做到:一、保障司法公正。 法官作为正义的守护神,要敢于和各种公然藐视法律的不法行为抗争,矫正社会不公,扶平法律瑕疵。二、提高司法效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这要求法官在司法工作中勤勉敬业,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减少拖延,节约时间。
三、保持清正廉洁。社会纷繁复杂,诱惑颇多,难道法官不需要钱么?可法律信仰监督他必须不为私欲所动,敬法慎独,胸怀法度,善守其本。四、遵守司法礼仪。这要求法官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乐于助人,不得粗暴对待群众。五、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与道德素养。六、约束业外活动。“法官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公众对法官角色的定位,要求他时刻保持着“完人”的形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这要求法官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言行举止必须克制,尊重自己的人格,爱惜自己的名誉,不做与自己身份相悖的事情。 也许现实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环境还有很多缺陷,也许我们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之时现实对法官有许多不公正之处,也许对法律的价值追求距离我们的理想还很遥远,但是,作为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法律人,我们应该用法律精神主宰自己的灵魂,应该把法治的内核书写进自己生命的每个细胞,应该把法律作为自己终生为之奋斗的信仰。我相信,选择了有信仰的人生,就是选择了快乐的人生;选择了法律的信仰,就是选择了社会的正气。 想起在中院实习时,庭长对我说:刑庭的工作太沉重,一直面对社会的黑暗面,我很多时候想起这些案子就会睡不着。你一个女孩子,虽然是实习生中胆子最大的,但以后还是不要做刑事工作的好。
篇二: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云南边区基层派出法庭的一个法官和两个书记员牵着一匹挂着国徽的老马行走于云南各寨开庭的故事。整部电影都用纪实的镜头语言记述中国司法发展改革过程中的一段段平凡简单的事。没有夸张豪华的场面,没有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没有大牌人气演员??但正是因为这么简单平凡,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
观看这部电影后,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冲突;国徽的价值;法官的形象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我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和思考。以上只是我个人在观看电影后就个别司法方面的问题的认识和思考。但其实,影片还有很多让人感触很多的地方,例如只有老冯才能代替老祖宗牵走本家的猪和当老葛得知老冯“送”他一头小猪时不无荣幸感地冲着村民喊“冯法官给我送了头猪”等等都体现了边远山区的人们虽然没有完整的法律意思,但他们都承认法律的威严,法官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又如小女孩走了十几里的山路就为了给冯法官送去几个枣,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的淳朴和对老冯的谢意。??
这部电影虽已观看完了,但它所带来思想上的冲击和思考却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一直一直的盘旋着??
篇三: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蜿蜒山路上的法官精神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主人公是泥腿子法官老冯、因学历问题被一刀切而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岗的阿洛。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法庭一路从羊肠小道上走来,其实,应该叫鸡肠小道,从鸡头寨开始,走到鸡肚寨,最后到鸡尾寨。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片子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 如此美好
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处情节让笔者印象深刻。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开庭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处,国徽在草海里被发现了,老冯径直要去取回,全然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口要人命的血盆大嘴,要不是杨阿姨的及时劝阻,一场悲剧就要上演。
第五处,老冯请求摩梭族老乡想办法拿回国徽,大家询问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回答,就像摩梭人拜的佛那么重要。
第六处,摩梭族老乡们发挥智慧,卸下自家门板,首尾交替相连,踩在上面,走过草海,拿回了国徽,大呼国徽请到了,当时的夕阳映衬着高举国徽的族人,非常诗意。
第七处,失而复得的国徽,被擦得锃亮,庄严地放置在笔直的木桩上,摩梭族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起了民族舞蹈,而后一个个像供奉神灵般相继对国徽顶礼膜拜。
电影,常常被称作隐喻的艺术。在这部大多数人将其定位为主旋律的电影里,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隐喻的载体,那么熠熠生辉代表着司法权威的国徽无疑是最佳答案。
观众认为最后第七处情节(即摩梭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舞)是对主旋律的逢迎,有故意、做作之嫌。可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我更愿意认为上述七处有关国徽的细节,并不是导演刻意的安排,叙事的发展更像是一条自然恬静的小溪,不谈信仰,不谈理想,国徽的故事静静流淌,填平了阿洛精英文化和老冯乡土文化的沟壑,弥补了法律规定与村民公约之间的偏差。
传承 如此神奇
在这条路上奉献了几十年的老冯,深谙当地民风习俗,他解决矛盾的方法看起来有些不合法,但服水土;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阿洛,带着满腹的法律知识,办案以法条为唯一准则。
试想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活跃着这样特色鲜明的两群人。办完案件还得给你擦屁股,爱护大于责备的嗔怪是否觉得耳熟?杨阿姨走了,还有我,向老前辈表决心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周身的热血还会再次澎湃。
故事在继续,由于办案理念的差异,更是因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磨砺,阿洛对老冯的土办法很不理解,两代司法工作者的冲突,在办案过程中愈演愈烈。
矛盾在猪拱罐罐山(骨灰)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受害方要求对方赔偿并做场法事,阿洛以诉求不合法且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予以驳回,可这样简单的处理,差点引起了双方的一场械斗。最终老冯出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以赔偿一头猪解决了纠纷,而且没有越境,对做场法事的要求没有支持。真正做到了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当事人主意的改变,使得老冯要亲自去牵猪执行。看着已不再年轻的老冯牵着猪满街乱跑,狼狈得有些可笑,阿洛实在想不通,心里反思着法官的形象,郁闷之极。
最终,老冯和阿洛在一场更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直到影片的最后老冯因为打瞌睡坠落山崖牺牲,阿洛也没有再露面。
不必难过,导演是不会留给大家这样的遗憾的。分别前夜,温暖的炭火旁,杨阿姨对老冯的一句阿洛跟你年轻的时候好像哦的话,胜似千言万语。电影无需再用胶卷展示,阿洛会坚定地走在这条大山深处前辈们用生命开拓出的法治之路上的。
是呀,如果说亲属之间源于DNA的相似,是生物遗传使然,那么两代法律人之间的相像,又是什么?是同样的坚守,是岁月的打磨,抑或是不变的情怀,答案也许并不那么重要。因为在这里,传承,自然而然,如此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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