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腐败大案回眸(一)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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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

1993年9月27日上午。海口市浮陵水刑场。几声正义的枪声响过,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贪污案中的5名主犯薛根和、陈贻全、熊道光、赵东方、杨绍琼,几乎同时应声倒地,结束了他们罪恶的生命。

案发“10.17”1992年IO月15日海口市工商银行东风办事处主任陈名龙接一自称香港女士打来的电话,查询由东风办书处开出巨额汇票的情况。根据该女士提供汇票的号码,陈主任查询后确认议号码的汇票是从本处开出,但无汇票底联登记,便引起警惕。此间,被告人薛根和闻知,感到事情即将败露,于当日下午3时许携带空头汇票底联离开办事处、同时,东风办事处经审查发现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自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17笔,到外地解付,共计金额2594万元。遂于1992年10月17日由海口市工商银行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故称为“10.17”案件。接到报案后,海口市公安局认为此案属于贪污性质,1O月19日由海口市政法委同海南省公安厅联席会议决定将案件移送海口检察院受理。10月20日海口市检察院反贪局决定立案侦查,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并分别组成追赃组分赴全国15个省、市,35个县(市)进行追赃取证,同时还组织追捕组全面展开侦查,对逃往全国各地及境外的主要案犯进行追捕。

艰难的审理

1993年10月此案侦破后,社会各界惊愕、愤怒、哗然,人们热切盼望法律对这群特大蛀虫以严正惩处。

海南省省委、海口市市委的有关领导多次指示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犯罪分子,尽量挽回国家损失。

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本几度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法院的审理工作付出重要指示。

作为第一审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更是极为重视,由吴邦海院长亲自挂帅,全盘指挥。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前生具体安排部署。为了使案件尽快得到审理,海口中院刑事审判庭曾于3月中旬、4月中旬和5月中、下旬4次派人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案件起诉过来的当天晚上,吴院长立即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分析案情,制定方案、方针和工作计划。决定从刑庭中抽调3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同时从政治处、研究室抽调有关人员协助合议庭工作。

6月2日上午,吴邦海主持召开了战前动员会。当天下午,在院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审判长张建良、审判员刁黎颖、李忠义、书记员刘东开始了艰苦的阅卷工作。由于案情极为复杂,涉及8名被告,19张汇票,仅案卷就有26本,加起来足有半人多高。

合议庭成员忍受着酷暑,每天挥汗如雨,加班加点至夜深。停电,买来应急灯;饿了,啃一块面包;渴了,喝一口白开水;困了,趴在桌子上打个盹。由于连轴转,合议庭成员先后病倒了两个,但他们不轻易离开岗位,随身携带着药品,咬紧牙关坚持。在艰苦的努力下,他们仅用10天时间就详细审阅了全案案卷,作阅卷笔录达300多页而近10万字,还根据每张汇票的走向和案卷中的证据材料分门别类绘制厂14张犯罪一览表,这为案件的审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通过阅卷,合议庭发现,一是案件中的部分事实不清,有些款项的走向不明,尤其是汇往广东省东莞市霄边商行的400万元和汇往贵州金龙企业经贸总公司的500万元,虽有部分书证,但无法认定。二是起诉书的有些认定缺乏必要的证据;三是有些赃款赃物可以追缴而未追缴。

如果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然后再重新起诉势必拖延案件的审理时间。为使罪犯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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