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胺停炉保护措施

更新时间:2023-11-27 05:1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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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胺停炉保护法

1. 保护要求:

1.1. 十八胺的分解温度为450℃及以上,而温度低于350℃时,十八胺的汽

化效果较差,因此应将主蒸汽温度降至450℃后进行加药。一旦加药,主蒸汽温度不得升至450℃以上。

1.2. 为防止十八胺对精处理离子交换树脂的影响,停用保护加药前将精处理

系统解列。 2. 保护措施

2.1. 加药前停运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增大凝结水的加氨量,并将pH提高到

9.5~10.0。 2.2. 停运给水加联胺泵;

2.3. 停运给水加氨泵,控制给水pH为9.0~9.5; 2.4. 在线硅表、钠表、磷表、氧表解列;

2.5. 机组滑停,当主蒸汽温度降至400℃左右(不超过450℃),给水流量控

制在250~350t/h(一台给水泵运行,再循环回水流量尽量控制到最小程度),并保证汽包处于正常水位或略低(应避免高水位造成汽包放水)。 2.6. 开始加药,加药半小时后,每间隔半小时取样分析给水、炉水、蒸汽、

凝结水的pH、Fe3+、Cu2+、SiO2、Na+等项目。加药开始后,每隔10分钟取一个给水、凝结水、过热蒸汽样留做十八胺浓度分析。(不少于5个样)

注:加药时应关闭除氧器对空排汽门和各种疏水外排水门,锅炉连续排污门

开度调至1%;

2.7. 加药结束后机组继续运行,保证系统循环1小时。

2.8. 当系统压力降到0.6~0.8MPa时,带压进行热炉放水,保证系统利用余

热烘干。 3. 停炉保护后启动

3.1. 机组启动时除按正常进行水质控制外,必须测定凝结水中十八胺浓度,

十八胺浓度<0.5mg/L时,精处理高速混床方可投入运行。

3.2. 机组大修结束后,为保证热力系统的清洁度,保证机组启动时水汽品质

尽快合格,应对热力系统进行水冲洗。

3.3. 采用十八胺保护后,应确认凝结水不含十八胺,方可将凝结水作为内冷

水补充水源。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dq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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