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自营店销售人员提成及薪资奖金制度 时间

更新时间:2023-03-18 21:51: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借鉴借鉴

某品牌自营店销售人员提成及薪资奖金制度 时间:2009-02-03 13:03: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浏览:520为了进一步适应自营发展的需要,稳定导购队伍促进XX品牌营销渠道的顺利转型,特别制定了此项自营店销售人员薪资奖金制度,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正式实施时间从XX年XX月开始。

1、自营店包括XX品牌和XX品牌两个品牌的自营店铺。

2、每个自营店铺设店长一名,导购1~3名不等,各店实行店长负责制。

3、根据店铺销售业绩和公司所赋予职责的不同将自营店分为A类店和B类店(目前仅限于XX品牌),以上两类店铺销售人员的底薪方案不同。

4、具体薪资奖金方案如下:

5、月销售指标制定原则:

A.每月5日前,公司公布当月各店的销售指标,店长有权对公布的销售指标提出意见和看法,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最终双方以协商方式确定。

B.月销售指标的制定必须分析六个条件,即上月实际销售额、上季度销售额单月平均值、上年同期月销售额、是否为淡旺季、是否为公司促销季、是否为商场促销季。

C.在没有明显业绩提升条件的情况下(大型促销、新品上市、重要节日),下一月的销售指标应低于上一月指标5~10%,激励销售人员冲刺更高业绩。如果存在明显业绩提升条件(大型促销、新品上市、重要节日),下一月的销售指标应高于上月指标10~30%。

6、销售业绩考核原则上实行单人独立考核,对个别店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销售额平均考核,这一方案必须全部销售人员一致同意。

7、当月销售业绩低于销售指标的60%,不发放奖金。临时促销或援助人员不参与各店奖金提成分配。

8、业绩上有突出贡献的销售人员将额外获得总经理特别奖,具体执行方案请参考[员工守则]有关奖励的条款,总经理特别奖在每月发薪时一同发放。

9、月底最终对未100%完成销售指标的业绩核定将视各店的实际情况上报总经理最终评定。在月初预估的条件外,发生销售人员无法抗拒的变数,直接导致完成业绩受阻,可以下调月初订立的销售指标;对发挥正常,但距离100%完成销售指标仍存在微小差距的店铺,只要差距不超过销售指标的3%,即可视为完成指标。

10、北京以外城市自营店销售人员底薪和津贴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下浮比例参考当地同业薪资标准,奖金提成按此标准执行。

11、销售人员提成奖金每月在薪资发放时一并下发。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北京XX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XX科贸有限公司

XXXX-XX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地产商 原文链接:/wenmi/2009/02/394.htm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df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