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头中心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资料目录

更新时间:2024-05-27 20: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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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头镇中心小学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体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精神,我校决定从现在起积极开展创 “平安校园”工作,为全校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形成稳定、安全的工作局面,达到县教体局提出的平安学校创建目标,为全局的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落实好教体局提出的的工作目标,达到教体局提出的“平安学校创建标准。

三、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

创设平安校园的教育氛围,巩固教育成果。通过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板报、标语、专栏、“国旗下的讲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科学思想,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科学观、人生观、价值观。 责任部门:政教处、各班级 (二)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一个结合”,抓住“两个重点”,不忘“两个坚持”。即把平日与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重点时间重点防范、重点部门重点防范;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和更夫按时巡视的制度,坚持安全月检、责任追究、事故上

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人,加强安全保卫设施的配备,三防措施到位。 责任部门:总务处、政教处、各班级

2、严格遵守饮用水制度,工作人员做到持健康证上岗,定期索要饮水厂家的检验报告,严把“入口关”,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责任部门:总务处、各班主任

3、加强内部常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体育活动,减少事故。在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办事。在获得许可后,方可组织外出,同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外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做出全面的估计,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在活动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配备教师,带队领导、教师尽职尽责,全力保证学生的安全。

责任部门: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各班级

4、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有序。大力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每年3月、9月开展1—2次拉网式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备等)、卫生安全(饮食、饮水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取暖安全(取暖锅炉设备的安全)、活动安全(课间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等)等等,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总务处、政教处、各班主任

(三)大力加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的自护教育。 1、在广大教师中开展普法教育。坚持好的规章制度,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下午规定为学习法律法规时间。把法律法规列为干部岗位培训、教师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特别是抓好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 责任部门:政教处、教务处、

2、深入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构建学校、社区、家庭、社会三方面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组织网络、阵地网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畅通青少年学生的权益申诉渠道,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政教处、教务处、法制副校长

3、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保持广大师生违法犯罪率为0。 责任单位:政教处、教务处、法制副校长

4、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要利用政治课、社会实践活动课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坚持举行应急疏散演习等好的做法,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然。定期邀请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

责任单位:政教处、教务处、法制副校长

(四)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1、结合安全大检查,积极取得政法等部门的支持,联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进行整治,围绕三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势力;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生活日用品等;三是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责任单位:政教处、教务处、法制副校长

2、各班要密切注视校园的周边安全环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由学校与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协同解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

责任单位:政教处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党、团、队的作用,形成创建工作的大网络。

(二)建立会议和督导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督导会,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做好督促检查,随时调度进展情况,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班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班要根据本《方案》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活动的内容、任务具体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四)做好工作的结合。各班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参与创建“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阶段性任务;要抓好创建工作和自身工作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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