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员工入厂“四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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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部

编号:ZT/AQ〔2011〕10/(04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员工入厂“四级”安全

教育的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增强新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新员工人身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四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依据《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其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厂、职能部门(室)。 三、教育对象:

入厂新员工 。 四、教育部门:

归属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生产厂安全科、车间、班组。 五、各级安全培训内容:

1.公司级教育内容:

⑴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 ⑵公司基本概况介绍;

⑶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⑷生产特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等特点); 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若干规定;

⑹安全生产通则、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⑺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实物讲解); 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告知; ⑼重大危险源告知、监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⑽消防工作“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建设”;

安全管理部

必须经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厂(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2.厂(部)级教育内容:

⑴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了解生产特性; ⑶危险源告知、预防和监控; 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及考核; ⑸从业人员的权利告知及职责; ⑹岗位职业危害和预防监控措施;

⑺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⑻防护器材正确使用及消防器材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介绍(实物讲解); ⑼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通则进行告知;

经厂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到车间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3.车间(工段、队)级教育内容:

⑴本车间(工段、队)的概况、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

⑶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⑷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⑸消防工作“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消防应急演练; ⑹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经车间(工段、队)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班组级教育内容:

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际运用;

⑵班组概况、生产特点、危险源点、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方法; ⑶检修作业注意事项及各项制度的应用; ⑷员工的安全职责; ⑸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安全管理部

⑹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 ⑺正确使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 ⑻事故案例、工作场所环境的整治;

岗位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队)和班组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考试学时(共72学时)要求:

1.公司级培训8学时:

新员工入公司时必须进行公司级培训教育,经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安全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到各相关单位进行厂(部)级安全培训。

2.厂(部)级培训16学时:

新员工持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方可接受厂(部)级培训,否则不准接收。各厂(部)按照一级培训内容制定培训大纲及考试试卷,为新员工进行培训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相关培训考试信息填入档案而后进入车间进行二级安全培训。

3.车间(工段、队)级培训24学时:

车间(工段、队)接到新员工培训档案后,对新员工进行综合技能培训,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相关培训考试信息填入档案进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4.班组级培训24学时:

班组接到新员工培训档案后,按照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对新员工进行综合技能培训。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相关培训考试信息填入档案。四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完成后由班组长将员工档案及考试卷一并交由厂(部)安全科保管。

七、培训教育落实专人负责:

1.公司级培训由安全部培训科专人负责; 2.厂级培训由安全科科长及指定的专人负责; 3.车间级培训由车间主任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 4.班组级培训由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负责。 八、培训教育有关考核规定。

为了保证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工作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新员工培训任务,对下列情节给予考核:

安全管理部

1.新员工未参加公司级培训或未持安全教育档案其单位予以接收的,发现一人次对其单位安全科考核100元;

2.厂(部)安全科负责本单位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的过程监督,并对培训档案所有项目填写完整情况进行检查,不准漏项,否则10 — 50元。

3.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未落实闭卷考试的,发现一次考核其所在部门50元,并对厂(部)安全科考核50元;

4.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未落实规定培训学时的,发现一次考核其所在部门50元,并对其厂(部)安全科考核50元;

5.厂(部)、车间、班组无培训大纲或未按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考核其教育人50元。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 十、本办法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四日

发:各生产厂、技术部 共印15份 起草:赵德清 审核:刘 浩 审批:宋广兴 打印:杨晓伟 发件人:杨晓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c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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