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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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国新型工业化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加大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力度,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探索中国特色的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在全国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两年努力,开发完成技工院校若干主体专业一体化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现代技工教育新教学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体化课程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课程定位与方向、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过程与评价等都要突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尤其是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进一步突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二)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要围绕典型工作任务确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更加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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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突出学以致用,在学习中体验工作的责任和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知识和技能,加快实现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角色转换。

四、主要内容

(一)开发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原则,设计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开发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统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培养

目标、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与内容、教学安排和教学保障条件等。

(二)组织开发一体化课程教材。创新教材编写模式,打破学科体系,编写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融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依据劳动者的职业特征、职业成长规律和典型工作任务设计教材教学单元,力争实现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

(三)探索建设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要打破理论课与实训课授课地点分离的传统模式,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一体化教学场地,将

传统理论教学教室和实训场地合一,力争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为学生提供体验实际工作过程的学习条件。

(四)加强建设一体化课程师资队伍。要加快培养既能讲授理论知识课,又能指导技能训练和生产实习的一体化课程教师。要注重在一体化课程开发试验过程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教师企业实践能力、一体化课程开发能力,逐步形成一支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示范性强的优秀一体化课程教学团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我部成立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牵头,部教材办公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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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社、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参加,负责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

同时,成立由资深职业教育培训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组成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家工作组,负责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

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下同)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充分发挥教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学保障。各试点院校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探索将企业厂房、设备、技术、资金和师资引进学校,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鼓励试点院校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要推动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配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可将课程分解量化为学分,学生按照学分规定自主学习,累计学分。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校教学和教师管理的配套措施,制定促进一体化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奖励办法,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三)政策扶持。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为试点院校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要结合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技能考评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衔接。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教学的管理,可组织校外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对试点院校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其专业课程经我部会同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评审后,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经费支持。我部对试点院校开展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争取多种资金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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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充分利用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类资金,切实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和推进试点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各试点院校要配套一定数额的试点经费,确保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09年7月-9月)。召开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二)课程开发阶段(2009年9月-2010年9月)。各试点院校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组织开发试点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教材及其辅助教学材料。

(三)课程试验阶段(2010年9月-2011年7月)。各试点院校对开发完成的一体化课程体系成果进行教学试验,修改和完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教材及其辅助教学材料。

(四)课程验收阶段(2011年8月)。组织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试点检查评估工作;审定和颁布一体化课程标准;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推广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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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9h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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